生產裝置的預先危險性分析
(1)評價結果
按表2形式對*********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分析結果見表3。
表3 *********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預先危險性分析
潛在事故 危險危害因素 觸發事件 現象 形成事故
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險
等級 措施
火災、爆炸
溶劑、樹脂等易燃、可燃物遇明火 1、攪拌器、研磨機非密封生產,遇明火易發生火災;
2、撞擊、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等造成容器等破裂而泄漏;
遇高熱、明火燃燒甚至爆炸 1.點火吸煙;
2.搶修、檢修時違章動火、焊接時未按有關規定動火;
3.其他火源,電動機相間短路;
4.電氣線路陳舊老化或受到損壞產生短路火花;
5.靜電放電;
6.雷擊(直接雷擊、雷電二次作用、沿著電氣線路、金屬管道侵入);
7.機動車輛未戴阻火器等;
8.焊、割、打磨產生的火花等;
9.其它 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停產 Ⅳ 1、生產車間及原料、產品倉庫嚴禁吸煙,廠區嚴禁游煙;
2、動火時必須嚴格按動火手續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加強電機等電氣設備維護,防止摩擦或相間短路等引起高熱;
4、對裝置及倉庫等區域的電氣線路加強維護檢查;
5、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定期檢查、檢測,確保完好可靠;
6、機動車輛加強管理,進入生產區及庫區必須戴好阻火器;
7、明火源安全距離符合規定要求。
電氣火災 電氣火災、過載、短路、絕緣損壞 1.電氣線路不合規格及超負荷運行;
2.配電箱違反規程私拉亂接臨時線;
3.電氣線路、接線盒等缺乏檢查維修,未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4.接地不良。 絕緣被擊穿、穩壓電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因接觸不良接觸點過熱 1.元器件突發故障,未能及時排除;
2.靜電火花;
3.雷擊等。 人員傷亡失火造成停產,經濟損失 Ⅲ 1.建筑物要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2.配電箱要采用消除靜電措施;
3.電纜溝要采用防潮和防鼠咬的措施,電纜線與配電箱的連接要有鎖口裝置或采用焊接加以固定;
4.配電箱外應有良好的防雷設施,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5.凡屬電氣改線或臨時用線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操作;
6.對職工進行電氣安全培訓教育,以及急救方法;
7.定期進行電氣安全檢查,嚴禁“三違”;
8.對防雷裝置進行定期檢查、檢測,保持完好裝態,使之有可靠的保護作用;
9.做好變、配電室、電氣線路和單相電氣設備、電動機、電焊機、手持電動工具臨時用電的安全作業和運行。
表3 *********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預先危險性分析(續1)
潛在事故 危險危害因素 觸發事件 現象 形成事故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險等級 措施
觸電 漏電、絕緣損壞、雷電 1.設備漏電;
2.絕緣老化、損壞;
3.安全距離不夠;
4.保護接地、接零不當;
5.手持電動工具絕緣損壞;
6.雷擊。 1.人體觸及帶電體;
2.流通過人體的時間超過30MAS 1.手及人體其它部位、手持金屬物體觸及帶電體;
2.使用的電氣設備漏電、絕緣損壞;
3.雷電(直接雷、感應雷、雷電侵入波)。
4.在潮濕環境、狹小間電焊等作業,無人監護;
5.電工違章作業、非電工違章電氣作業。
人員
觸電、
傷亡 Ⅲ 1.按規定設備、線路采用與電壓相符,使用與環境和運行條件相適應的絕緣體,并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狀態;
2.使用有足夠機械強度和耐火性能的材料,采用遮欄、護罩、護蓋、箱匣等防護裝置,將帶電體同外界隔絕開來,防止人體接近或觸及帶電體;
3.根據要求對用電設備做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
4.電焊機接線端不能裸露,絕緣不能損環,注意檢測有否漏電現象,電焊時要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應注意防觸電問題,在特殊環境下進行焊割要有監護,并有搶救后備措施;
5.根據作業場所要求正確選擇手持電動工具,并做到安全可靠。
6.建立和健全并嚴格執行電氣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物體打擊 高處有浮物等 高處有未被固定的浮物,因被碰或風吹等因素墜落; 墜落物擊中人體 1. 未帶安全帽;
2. 在起重或高處作業區域行進或逗留;
3. 在高處有浮物或設施不牢固,將在倒塌的地方進行或停
留。 財產
損失、
人員
傷亡 Ⅱ 1.高處作業要嚴格遵守“十不登高”
2.高處不能有浮物,需要時應固定好;
3.將要倒塌的設施要及時修復或拆除;
4.作業人員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勞動防護用品;
5.加強防止物體打擊的檢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6.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
水災 雨季,汛期 1.雨季暴雨成災;
2.兩水期水位高于地面高度;
3.循環水池循環系統出問題,形成謾池。 暴雨積水、洪水涌入 1.無排水系統或排水量小;
2.洪水大量涌入。 產品損失,停產,人員傷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Ⅲ 1.加強抗澇的排水能力,特別是較低處要考慮到防雨水進入,要有足夠的排水溝,抽水泵等設施;
2.根據全廠地形、地勢,歷年最高水位,考慮防止洪水涌入及暴雨積水;
3.制訂應急預案,并要考慮防止引發二次事故。
表3 *********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預先危險性分析(續2)
潛在
事故 危險危害因素 觸發事件 現象 形成事故
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險等級 措施
車輛傷害 原料、產品等運輸作業 1.車輛有故障(如剎車阻火圈失靈等);
2.車速太快;
3.道路管線、管架等在馬路邊無防止車輛撞擊設施;
4.路面不太好(如缺陷、障礙物、冰雪等);
5.超載駕駛,車輛存在故障。 車輛撞擊人體、設備、管線等 1.駕駛員違章行駛;
2.駕駛員精力不集中(如抽煙、談話等);
3.酒后駕車;
4.疲勞駕駛;
5.駕駛員心境差,激情駕駛。 人員傷害財產損失 Ⅱ 1.非經許可廠內應禁止車輛入內;
2.增設交通標志(包括限速行駕標志);
3.保持路面狀態良好;
4.管線等不設在緊靠馬路邊;
5.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駕;
6.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如在行駛中不抽煙、不談話、不疲勞駕駛等、不激情駕駛);
7、不超載、超速行駛;
8、車輛保證完好狀態。
機械
傷害 絞、碰、戳、壓傷人體 1、在生產檢查、維修設備時,不注意;
2、衣物等被絞入轉動設備;
3、旋轉、往復、滑動物撞擊人體;
4、切割工具、突出的機械部分毛坯及工具設備邊緣鋒利處碰傷;
5、機械旋轉部分缺少防護罩;
6、進行設備檢修作業時,電源未切斷,他人誤起動設備等。 人體碰到轉動、移動等運動物體。 1、工作時發生“三違”;
2、工作時注意力不集中;
3、勞保用品未正確穿戴。 人體
傷害 Ⅱ 1、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
2、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3、集中注意力,工作時注意觀察;
4、轉動部位應有防護罩;
5、危險場地周圍應設防護欄;
6、機器設備要定期檢查、檢修,保證其完好狀態;
7、進行設備檢修作業,要嚴格執行設備檢修作業的管理規定,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中毒 吸入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有毒揮發物質 1、有毒物揮發。
2、作業時接觸到有毒物;
3、缺氧。 (1)有毒物料超過容許濃度(2)毒物攝入人體(3)缺氧 1、毒物濃度超標;
2、通風不良;
3、不清楚或不懂物料毒性及其應急預防方法;
4、未正確佩帶防護用品;
5、救護不當。 人員中毒 Ⅲ 1、嚴格生產中有毒物的揮發量,保持揮發氣體檢測儀的正常工作;
2、作業人員要穿戴防護用具。
3、組織管理措施
(1)加強對毒物的檢測,有毒設備的檢查,有否跑、冒、滴、漏;
(2)教育、培訓職工,掌握有關毒物的毒性、預防中毒的方法,中毒后如何急救;
(3)要求職工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設立危險、有毒標志;
(5)設立急救點(備有相應的藥品、器材)。
4、加強通風
篇2:生產裝置的預先危險性分析
生產裝置的預先危險性分析
(1)評價結果
按表2形式對*********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分析結果見表3。
表3 *********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預先危險性分析
潛在事故 危險危害因素 觸發事件 現象 形成事故
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險
等級 措施
火災、爆炸
溶劑、樹脂等易燃、可燃物遇明火 1、攪拌器、研磨機非密封生產,遇明火易發生火災;
2、撞擊、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等造成容器等破裂而泄漏;
遇高熱、明火燃燒甚至爆炸 1.點火吸煙;
2.搶修、檢修時違章動火、焊接時未按有關規定動火;
3.其他火源,電動機相間短路;
4.電氣線路陳舊老化或受到損壞產生短路火花;
5.靜電放電;
6.雷擊(直接雷擊、雷電二次作用、沿著電氣線路、金屬管道侵入);
7.機動車輛未戴阻火器等;
8.焊、割、打磨產生的火花等;
9.其它 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停產 Ⅳ 1、生產車間及原料、產品倉庫嚴禁吸煙,廠區嚴禁游煙;
2、動火時必須嚴格按動火手續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加強電機等電氣設備維護,防止摩擦或相間短路等引起高熱;
4、對裝置及倉庫等區域的電氣線路加強維護檢查;
5、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定期檢查、檢測,確保完好可靠;
6、機動車輛加強管理,進入生產區及庫區必須戴好阻火器;
7、明火源安全距離符合規定要求。
電氣火災 電氣火災、過載、短路、絕緣損壞 1.電氣線路不合規格及超負荷運行;
2.配電箱違反規程私拉亂接臨時線;
3.電氣線路、接線盒等缺乏檢查維修,未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4.接地不良。 絕緣被擊穿、穩壓電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因接觸不良接觸點過熱 1.元器件突發故障,未能及時排除;
2.靜電火花;
3.雷擊等。 人員傷亡失火造成停產,經濟損失 Ⅲ 1.建筑物要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2.配電箱要采用消除靜電措施;
3.電纜溝要采用防潮和防鼠咬的措施,電纜線與配電箱的連接要有鎖口裝置或采用焊接加以固定;
4.配電箱外應有良好的防雷設施,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5.凡屬電氣改線或臨時用線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操作;
6.對職工進行電氣安全培訓教育,以及急救方法;
7.定期進行電氣安全檢查,嚴禁“三違”;
8.對防雷裝置進行定期檢查、檢測,保持完好裝態,使之有可靠的保護作用;
9.做好變、配電室、電氣線路和單相電氣設備、電動機、電焊機、手持電動工具臨時用電的安全作業和運行。
表3 *********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預先危險性分析(續1)
潛在事故 危險危害因素 觸發事件 現象 形成事故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險等級 措施
觸電 漏電、絕緣損壞、雷電 1.設備漏電;
2.絕緣老化、損壞;
3.安全距離不夠;
4.保護接地、接零不當;
5.手持電動工具絕緣損壞;
6.雷擊。 1.人體觸及帶電體;
2.流通過人體的時間超過30MAS 1.手及人體其它部位、手持金屬物體觸及帶電體;
2.使用的電氣設備漏電、絕緣損壞;
3.雷電(直接雷、感應雷、雷電侵入波)。
4.在潮濕環境、狹小間電焊等作業,無人監護;
5.電工違章作業、非電工違章電氣作業。
人員
觸電、
傷亡 Ⅲ 1.按規定設備、線路采用與電壓相符,使用與環境和運行條件相適應的絕緣體,并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狀態;
2.使用有足夠機械強度和耐火性能的材料,采用遮欄、護罩、護蓋、箱匣等防護裝置,將帶電體同外界隔絕開來,防止人體接近或觸及帶電體;
3.根據要求對用電設備做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
4.電焊機接線端不能裸露,絕緣不能損環,注意檢測有否漏電現象,電焊時要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應注意防觸電問題,在特殊環境下進行焊割要有監護,并有搶救后備措施;
5.根據作業場所要求正確選擇手持電動工具,并做到安全可靠。
6.建立和健全并嚴格執行電氣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物體打擊 高處有浮物等 高處有未被固定的浮物,因被碰或風吹等因素墜落; 墜落物擊中人體 1. 未帶安全帽;
2. 在起重或高處作業區域行進或逗留;
3. 在高處有浮物或設施不牢固,將在倒塌的地方進行或停
留。 財產
損失、
人員
傷亡 Ⅱ 1.高處作業要嚴格遵守“十不登高”
2.高處不能有浮物,需要時應固定好;
3.將要倒塌的設施要及時修復或拆除;
4.作業人員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勞動防護用品;
5.加強防止物體打擊的檢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6.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
水災 雨季,汛期 1.雨季暴雨成災;
2.兩水期水位高于地面高度;
3.循環水池循環系統出問題,形成謾池。 暴雨積水、洪水涌入 1.無排水系統或排水量小;
2.洪水大量涌入。 產品損失,停產,人員傷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Ⅲ 1.加強抗澇的排水能力,特別是較低處要考慮到防雨水進入,要有足夠的排水溝,抽水泵等設施;
2.根據全廠地形、地勢,歷年最高水位,考慮防止洪水涌入及暴雨積水;
3.制訂應急預案,并要考慮防止引發二次事故。
表3 *********有限公司生產裝置預先危險性分析(續2)
潛在
事故 危險危害因素 觸發事件 現象 形成事故
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險等級 措施
車輛傷害 原料、產品等運輸作業 1.車輛有故障(如剎車阻火圈失靈等);
2.車速太快;
3.道路管線、管架等在馬路邊無防止車輛撞擊設施;
4.路面不太好(如缺陷、障礙物、冰雪等);
5.超載駕駛,車輛存在故障。 車輛撞擊人體、設備、管線等 1.駕駛員違章行駛;
2.駕駛員精力不集中(如抽煙、談話等);
3.酒后駕車;
4.疲勞駕駛;
5.駕駛員心境差,激情駕駛。 人員傷害財產損失 Ⅱ 1.非經許可廠內應禁止車輛入內;
2.增設交通標志(包括限速行駕標志);
3.保持路面狀態良好;
4.管線等不設在緊靠馬路邊;
5.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駕;
6.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如在行駛中不抽煙、不談話、不疲勞駕駛等、不激情駕駛);
7、不超載、超速行駛;
8、車輛保證完好狀態。
機械
傷害 絞、碰、戳、壓傷人體 1、在生產檢查、維修設備時,不注意;
2、衣物等被絞入轉動設備;
3、旋轉、往復、滑動物撞擊人體;
4、切割工具、突出的機械部分毛坯及工具設備邊緣鋒利處碰傷;
5、機械旋轉部分缺少防護罩;
6、進行設備檢修作業時,電源未切斷,他人誤起動設備等。 人體碰到轉動、移動等運動物體。 1、工作時發生“三違”;
2、工作時注意力不集中;
3、勞保用品未正確穿戴。 人體
傷害 Ⅱ 1、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
2、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3、集中注意力,工作時注意觀察;
4、轉動部位應有防護罩;
5、危險場地周圍應設防護欄;
6、機器設備要定期檢查、檢修,保證其完好狀態;
7、進行設備檢修作業,要嚴格執行設備檢修作業的管理規定,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中毒 吸入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有毒揮發物質 1、有毒物揮發。
2、作業時接觸到有毒物;
3、缺氧。 (1)有毒物料超過容許濃度(2)毒物攝入人體(3)缺氧 1、毒物濃度超標;
2、通風不良;
3、不清楚或不懂物料毒性及其應急預防方法;
4、未正確佩帶防護用品;
5、救護不當。 人員中毒 Ⅲ 1、嚴格生產中有毒物的揮發量,保持揮發氣體檢測儀的正常工作;
2、作業人員要穿戴防護用具。
3、組織管理措施
(1)加強對毒物的檢測,有毒設備的檢查,有否跑、冒、滴、漏;
(2)教育、培訓職工,掌握有關毒物的毒性、預防中毒的方法,中毒后如何急救;
(3)要求職工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設立危險、有毒標志;
(5)設立急救點(備有相應的藥品、器材)。
4、加強通風
篇3: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監控措施及應急預案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預防監控措施及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監控可能在某個分部、分項和環節上發生建筑安裝生產重大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根據本企業承攬工程業務的特點,針對下列分部、分項工程: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②土方開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裝工程;⑤腳手架工程。事故易發部位、環節:①臨邊作業;②洞口作業;③交叉作業;④高處作業。特制定專項《安全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一)、基坑支護安全措施:
1、首先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勘查,摸清工程實際情況,水文、地質情況,對能大放坡的基坑進行放坡施工,對不能放坡的基坑要進行基坑支護。
2、淺基坑的支護安全措施:
A、間斷式水平支護(此方法適用于干土或天然濕度的黏土類土,深度在2m以內),兩側擋土板水平放置,用撐木加木楔水平頂緊,挖一層土支頂一層,以此方法保證挖土人員的安全。
B、斷續式水平支護(此方法適用于濕度小的黏性土及挖土深度小于3m的基坑),把擋土板水平放置,中間留出間隔,然后兩側同時對稱立上豎方木,再用工具式橫撐上下頂緊,以此方法保證安全。
3、深基坑支護安全措施:
地下連續墻支持:在開挖的基槽周圍,先建地下連續墻,待砼達到強度后,在連續墻中間用機械或人工挖土,直至要求深度,保證施工安全。
4、應急預案:
A、在基坑支護前,首先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組長統一協調指揮,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要求,嚴格遵守操作程序進行科學施工。
B、備足預防安全事故的所需的設備、工具(如:急救車、擔架、鐵鏟、撬杠、水泵、應急燈、急救藥箱等)。
C、成立安全事故搶救分隊,每分隊3-5人,由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和指揮。
D、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基礎坍塌事故,立即進行搶救,現場指揮人員,應立即報告公司,請示公司給予支援。
E、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轉移工作。
(二)、降水工程安全措施
開挖底面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時,地下水會不斷滲入坑內,坑內積水不及時排走,不僅會使施工條件惡化,還會是土被水泡軟后,造成邊坡塌方,危及人員安全。因此,為保安全生產,在基坑開挖前和開挖時,必須做好降水工作。
1、明排水法安全措施:
A、雨期施工時,應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開挖截水溝或修筑土坡,以防地表水流入基坑內。
B、基坑開挖過程中,在坑底設置集水井,并沿坑底的周圍或中央開挖排水溝,使水流入集水井中,然后用水泵抽走,抽出水應予以引開,嚴防倒流。
C、四周排水溝及集水井應設置在基礎范圍以外,地下水走向的上游,根據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狀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設置一個,集水井的直徑一般為0.6-0.8m,其深度隨著挖土的加深而加深,隨時保持低于土面0.7-1.0m,井壁用竹、木進行加固。當基坑挖至設計標高后,井底應低于坑底1-2m,并鋪設碎石慮水層,以避免在抽水時間較長時,將泥砂抽出及防止井底的土被擾動。
2、應急預案:
A、首先應根據施工現場的水文、地質情況,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降水施工。
B、施工時現場專職安全員要對現場安全進行檢查,查抽水設備、臨時用電、水井的
架固等是否能保證安全。
C、配備專職降水、水泵抽水員,抽水員按照水泵操作要求,按程序嚴格操作,以防觸電造*身傷害。
D、一旦發生觸電、基坑(槽)坍塌或機械傷害事故,現場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搶救。
E、即刻報告公司,說明事故情況,請求公司給予支援。
F、保護好現場,并協助調查人員,搞好事故調查和處理。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一)、準備工作:
1、土方開挖前,進行現場勘察,摸清工程情況、地質、水文情況,以及地下埋設物、電纜線路、上下水管道、煤氣管道、鄰近建筑等情況,以便有針對性的采取安全措施。
2、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
(二)、土方開挖安全措施:
1、根據土方工程開挖深度和工程量大小,選擇人工挖土或機械挖土方案。
2、如開挖的基坑比鄰近建筑物基礎深時,開挖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放坡,必要時還要采取邊坡支撐加固措施,以免出現滑坡、塌方事故。
3、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要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腳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而定。
4、必要時應采取坑壁支護。
5、及時采取排水措施,以免基坑被水浸泡,造成坑壁土質松軟、土方下滑、坍塌造*員傷亡。
6、采用機械挖土時,需要人員來配合清底,但在清底、清邊時,要待機械停止工作時進行,以免機械傷人。
(三)、應急預案:
1、土方開挖前現場安全領導小組,針對安全要采取預防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進行交底,使作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按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2、專職安全員要在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糾正處理。
3、準備一定數量的應包工具,如應急燈、鐵鏟、撬杠、應急藥箱、擔架、救援車等。
4、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和安全傷亡事故,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及時上報公司,請求公司給予支援。
5、協助調查人員搞好事故調查。
三、模板工程:
(一)、模板的材質要求:
1、鋼模板應符合《普通碳素鋼號和一般技術條件》(GB700-79)中的3號鋼標準。
2、定型鋼模板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
3、對成批的新鋼模使用前應進行荷載試驗,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4、支撐木桿應使用松木或杉木,不得采用易變形開裂的木材。
(二)、模板安裝安全措施:
1、單片柱模吊裝時,應采用卸扣和柱模連接,嚴禁用鋼筋鉤代替,以免柱模翻轉時脫鉤造成事故。
2、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3、支設2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板時,應搭設工作臺,不足2m時可使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柱模板上操作,也不準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上下攀登。
4、當模板采用分層支模時,第一層模板拼裝后,應立即將內外鋼楞、穿墻螺栓、斜撐等全部安設堅固穩定。
5、平板模板安裝就位時,要在支架搭設穩固。板下橫楞與支架連接牢固后進行,確保模板結構整體安全。
6、五級以上大風應停止模板的吊裝作業。
(三)、模板拆除安全措施:
1、拆除時應嚴格遵守“拆模作業”要點規定。
2、高處復雜結構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標出禁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
3、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系掛在身上,防止從空中滑落。
4、遇六級以上大風時,應暫停室外作業。
5、拆模間隙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突然掉落倒塌傷人。
6、拆除4m以上模板時,應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并設防護欄桿。
7、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8、拆除平臺、樓層板的底模時,應設臨時支撐,防止大片模板墜落,尤其是拆支柱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門窗洞口外拉拆。更應嚴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傷人。
9、嚴禁站在懸臂結構上面敲拆底模。
10、每人應有足夠的工作面,數人同時操作時應科學分工,統一信號和行動。
(四)、應急預案:
1、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要對作業人員進行模板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現場專職安全員要對現場作業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3、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救授工具如應急藥箱、擔架、救護車等。
4、一旦發生事故及高空墜落和傷人事故,要及時進行搶救,上報公司,請求公司給予支援。
5、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調查人員,搞好事故調查。
四、起重吊裝工程:
(一)、起重吊裝的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裝工人屬于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起重機的司機和指揮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號,起重信號一經規定,嚴禁隨意擅自改變。
3、指揮人員必須站在起重司機和起重工都能看到的地方,并嚴格按規定起重信號指揮作業。
4、高處吊裝作業應由經過體驗合格的人員擔任,禁止酒后或嚴重心臟病患者以及起重吊裝作業。
5、嚴禁任何在已吊起的構件下停留或穿行,已起吊的構件不準長時間懸掛在空中。
6、對所起吊的構件,應事前了解其準確自重,嚴禁盲目的冒險起吊。
身體撲在橇杠上或坐在橇杠上,人要站穩,拴好安全帶。
8、起吊時,起重物必須在重臂的正下方,不準斜拉、斜吊,嚴禁超載。
9、不直接參加吊裝人員和與吊裝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吊裝作業現場。
10、在高壓線或裸線附近吊裝時,要采取防護措施后,方準進行吊裝作業。
11、塔式起重機,應設有避雷裝置或漏電保護開關。
12、遇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大雨等惡劣氣候條件時,應停止、杜絕吊裝作業。
13、在雨期或冬季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
14、工人在安裝、校正構件時,應站在操作平臺上進行,并佩戴安全帶。
(二)、應急預案
1、現場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起重吊裝作業。
3、現場專職安全員,要對吊裝過程進行觀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遇有危險馬上下令停止作業。
4、起重機司機操作人員對起重機的信號、??垦b置、緊急制動裝置要經常檢查。
5、現場應配備必要的急救工具,如應急藥箱、橇杠、應急燈、救援車、擔架等。
6、一旦發生起重機倒塌、吊裝的構配件滑落等,造*員傷亡、機械事故,現場安全領導小組人員應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公司,請求公司給予救援。
7、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調查人員搞好事故調查。
五、腳手架工程:
(一)、外腳手架:
1、單排腳手架:它由落地的許多單排立桿與大、小橫桿、掃地桿等綁扎或扣接而成。
2、雙排腳手架:它由落地的許多里、外兩排立桿與大、小橫桿、掃地桿等或扣接而成。
(二)、外腳手架的安全措施:
1、腳手架搭設前,首先要檢查所使用鋼管、扣件的型號是否符合要求,禁止48和50型的鋼管混用。
2、驗查鋼管和扣件,是否有出廠合格證和有檢測資質機構合格的檢測報告,*齊全方可使用。
3、腳手架的幾何尺寸包括步距、橫距、縱距、連墻件的豎向間距及水平距,腳手架的高度等,必須滿足自身的剛度和強度,滿足抗擊何載的要求,滿足施工工人操作及材料的供應、堆放等方面的要求。
4、縱向水平大桿宜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高度不小于3m。
5、縱向水平大桿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6、橫向水平小桿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此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7、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小桿,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縱距的1/2。
8、作業層腳手板應滿鋪、鋪穩,離開墻面120-150mm。
9、竹笆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縱向水平桿方向鋪設,采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1.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10、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和墊塊。
11、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掃地桿??v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12、立桿必須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雙排腳手架每50m長立桿設3處,水平桿設3處每根連接件覆蓋面積不小于40m2,單排腳手架每24m長豎向立桿設3處,水平間距設3處,連接件覆蓋面積不小于40m2。
13、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14、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15、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每道剪刀撐的凈距不應大于15m。
16、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剪刀撐。
(三)、應急預案:
1、現場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依據批準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腳手架搭設。
3、搭設中派專人指揮,派專人維護現場,必要時劃出禁區,圍起護欄,非作業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4、遇有大雨或五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禁止作業。
5、現場專職安全員,對搭設的架體、部位要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承胡著架體的升高危險性越大,必要時要及時搭設操作平臺和架設安全網。
7、使用橇杠做橇和撥的操作時,應用雙手握持撬杠,不得用,禁止48和50型的鋼管混用。
8、一旦發生架體垮塌、人員滑落、墜落事故,現場指揮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及時報告公司請求救援,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直接通報市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援助。
9、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調查人員搞好事故調查。
六、臨邊作業:
(一)、臨邊作業安全措施:
1、基坑周邊尚未裝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各種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樓層邊,以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驗查鋼管和扣件,是否有出廠合格證和有檢測資質機構合格的檢測報告,*齊全方可使用。
3、腳手架的幾何尺寸包括步距、橫距、縱距、連墻件的豎向間距及水平距,腳手架的高度等,必須滿足自身的剛度和強度,滿足抗擊何載的要求,滿足施工工人操作及材料的供應、堆放等方面的要求。
4、縱向水平大桿宜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高度不小于3m。
5、縱向水平大桿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6、橫向水平小桿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此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7、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小桿,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縱距的1/2。
8、作業層腳手板應滿鋪、鋪穩,離開墻面120-150mm。
9、竹笆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縱向水平桿方向鋪設,采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1.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10、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和墊塊。
11、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掃地桿??v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12、立桿必須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雙排腳手架每50m長立桿設3處,水平桿設3處每根連接件覆蓋面積不小于40m2,單排腳手架每24m長豎向立桿設3處,水平間距設3處,連接件覆蓋面積不小于40m2。
13、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14、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15、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每道剪刀撐的凈距不應大于15m16、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剪刀撐。
(三)、應急預案:
1、現場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依據批準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腳手架搭設。
3、搭設中派專人指揮,派專人維護現場,必要時劃出禁區,圍起護欄,非作業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4、遇有大雨或五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禁止作業。
5、現場專職安全員,對搭設的架體、部位要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承胡著架體的升高危險性越大,必要時要及時搭設操作平臺和架設安全網。
7、現場配備必須的應急工具如:藥箱、擔架、橇桿、救護車等。
8、一旦發生架體垮塌、人員滑落、墜落事故,現場指揮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及時報告公司請求救援,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直接通報市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援助。
9、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調查人員搞好事故調查。
六、臨邊作業:
(一)、臨邊作業安全措施:
1、基坑周邊尚未裝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各種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樓層邊,以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邊防護欄桿: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的進度安裝正式欄桿或者臨時欄桿;梯段邊亦應設置兩道欄桿,作為臨時護欄。
3、垂直運輸設備如井架、施工用電梯等與建筑物相連的通道兩側邊,亦需加設防護欄桿。欄桿的下部還必須加設檔腳板,擋腳竹笆或者金屬網片。
4、臨邊防護用的欄桿是由欄桿立柱和上下兩道橫桿組成,上橫桿稱為扶手。
5、臨邊防護欄桿上桿離地高度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網。橫桿長度大于2m,必須加設欄桿立柱。
6、防護欄桿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7、防護欄桿當在砼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
8、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七、洞口作業安全措施:
1、樓板面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短邊邊長為50-15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絡,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
3、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絡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
徑之內,則應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保護棚。
八、交叉作業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墻等同時進行上下立體交叉施工時,任何時間、場合都不允許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隔斷的橫向距離,應大于上層高度的可能墜落半徑。在設置安全隔離層時,它的防止穿透能力應不小于安全平網的防護能力。
2、拆除鋼模板、腳手架時,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員。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周邊口、通道、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來的物件。
3、結構施工自2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都應搭設安全隔離棚或稱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4、通道口和上料口由于可能墜落物件,或者其位置恰處于起重機回轉半徑之內,則應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保護棚。
九、高處作業安全措施:
1、凡是進行高處作業施工的,應使用腳手架、平臺、梯子、防護欄、擋腳板、安全帶和安全網等。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使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是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在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殊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規定進行專業的安全技術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和安全技術教育。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驗合格后方可上崗。各項目部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4、各項目部應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5、高處作業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上下立體交叉作業確有需要時,中間須設隔離設施。
6、高處作業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沿著扶梯上下,不得沿著立桿與欄桿攀登。
7、在雨雪天應采取防滑措施,當風速10.8m/s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候條件下,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上下應設置聯系信號或通訊裝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9、高處作業前,工程項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實施。
10、高處作業時應注意事項:
a、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必要時停止作業。
b、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各類安全設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c、現場的冰霜、水、雪均須清除。
d、搭設防護棚和安全設施,需設警戒區,有專人防護。
4、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的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