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第九條 負責對財務活動進行分析,做到月度重點分析,年度全面分析,并根據企業經營計劃和目標,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條 參與公司對固定資產,項目投資,重大經營業務的預測、決算工作,跟蹤檢查在建工程和大型維修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 負責組織安排并參與公司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的定期清查盤存工作,對其盈虧和結構情況及時提出處理報告和意見。
第十二條 負責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財務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制。
第十三條 負責財務會計檔案工作,按《會計法》和《會計工作達標辦法》要求建立會計檔案制度,做到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的及時歸檔,建立檔案保管、查閱、銷毀的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根據稅務的要求,按規定計算,申報納稅事項,負責辦理發票、收據的購買、使用、保管和繳銷工作。
第十五條 負責處理好銀行、稅務、會計、審計事務所等外圍關系,為公司創造良好的財務環境。
第十六條 檢查、落實公司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對違規行為進行財務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 負責組織財務人員業務學習和專業培訓,安排財務人員的輪崗競崗工作。
第十八條 負責處理好財務核算、財務服務與審計稽查三者之間的關系,既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反映經濟活動,又要立足服務于供應商、服務于門店,同時要配合審計稽查人員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十九條 負責財務會計資料、信息的保密工作,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所屬的財務人員統一歸口公司財務部門管理,包括聘用、培訓、調配和業務指導,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門店的財務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由公司統一發放。
第二十二條 財會人員須持證上崗,考核上崗,擇優錄用。財務人員的聘用或解聘均須報董事長批準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財務人員每年考核一次,采取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法,采用末位淘汰制,對不適合財務工作崗位者,建議調離財務部門,對于有突出貢獻者,建議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實行定期輪換崗位制度,公司每年對財會人員進行統一輪換調整崗位,特殊情況下,經執行監事提議,經董事長批準可隨時對財務人員進行調整。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二十五條 商品采購
1、 由采購員編制采購計劃;
2、 業務總監對計劃進行審查、審批;
3、 采購員按計劃采購商品;
第二十六條 商品配送
1、 貨到配送中心后,保管員對其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及外觀質量驗收簽收;
2、 質檢部對商品質量進行認證、驗收、簽章;
3、 物價員對商品核算;
4、 電腦打?。骸吧唐啡霂靻巍?,入庫確認,電腦帳與倉庫同時增加庫存;
5、 商品進帳單與進貨發票配單,交財務部門商品二級帳會計簽收;
6、 商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門店時,由電腦開具商品配送單一式五聯(存根聯、隨貨同行聯、門店驗收聯、財會聯、結算聯),并將隨貨同行,門店驗收二聯交押運員對貨驗收裝車,門店收到商品并驗收后,在隨貨同行聯簽字交押運員帶回配送中心,門店自留驗收聯,核對庫存數量是否與電腦庫存相符。
7、 配送中心將簽收的隨貨同行聯存檔備案,將財會聯、結算聯交財務部核算;
第二十七條 商品銷售
1、 門店發生銷售,電腦收銀打出票據,同時減少實物庫存;
2、 如顧客需要報銷發票,憑收銀票根開具發票,收銀票據加蓋“發票已開”戳記;
3、 每天將營業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內,下午的營業款項在銀行關門前送繳銀行,晚上的營業款存放在保險柜內,收銀員不得私自攜帶回家,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八條 商品結算
1、 財務部門每天將各部門報送的單據進行復核簽收,相關會計對其進行帳務處理;
2、 出納員每天到銀行核對各門店的銷售金額是否相符;
3、 貨款支付需持商品購銷合同先填寫“請款單”有請款人、質量負責人、業務總監簽字。由財務總監審核,按審批權限審批承付。其審批權限為:貨款總額在8萬元(含8萬元)以內的由總經理審批;貨款總額在8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董事長或授權人共同審批;
4、 貨款末付的應付款項,財務部門負責往來款項的會計每月與采購部進行帳務核對,保證帳目清楚,金額準確無誤;
5、 財務部門對每月發生的進、銷、存及費用支出須認真負責的計算,做到成本準確;
第二十九條 商品庫存
1、 根據商品驗收制度,對于各門店和配送中心已驗收入庫的商品,其保管責任歸各門店和配送中心的第一負責人;
2、 商品的損耗率為:配送中心千分之0.5以下,門店千分之3以下;
3、 每月末由財務部門組織各門店、每季末組織對配送中心庫存商品盤點、對帳;對于損耗率高于規定比率的,由配送中心和各門店負責人追回賠償金額;
4、 商品報損必須符合規定,由報損單位書面編制報損表,注明報損原因、品名、規格、單位、總金額等,分報總經理和審計部門,經總經理和審計部門共同簽署,方可交財務部門進行商品銷帳,報損審批件應分別報送董事長及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以便于備查和審計;
5、 每年末,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有庫存商品進行全面清查和盤點,編制盈虧表,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并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所有現金支出手續,統一歸口公司財務部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門店支取現金。
第三十一條 門店營業收入,由收銀責任人當日送存銀行,并通告財務部門,異常情況必須與財務部門取得聯系,否則造成損失由收銀責任人承擔,收銀責任人承擔與各收銀口對帳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每天庫存現金限額5000元。特殊情況需要多存現金備用時,需經總經理同意方可。
第三十三條 庫存現金不得挪用或公私混用,并隨時接受公司領導和審計的抽查、核對,如有差錯由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公司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十四條 負責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并按期與會計核對現金帳,銀行存款帳并做好月末余額調節表和現金流量表。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單價超過價值人民幣1000元,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物品,全部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由行政人事部門登記造冊,每項固定資產要指定責任人,制定固定資產卡片報表交財務部門入帳。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設備)購置,應由使用部門提交專題報告,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董事長審批,其他各類固定資產的添置須編制計劃報董事會批準方可購置。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由所需部門向行政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申請單,由行政部門簽字同意后,報公司財務總監核準,經總經理審批后方能調撥,所開具固定資產調撥單底單交財務部門入帳。
第三十八條固定資產的損壞、遺失由保管責任人負責追回賠償,并承擔損失責任。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自然損耗使之不能繼續使用或固定資產失去使用價值變價出售,須由行政人事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共同審核簽字,報董事長批準方可出售。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大型基建、裝飾、裝修工程項目,原則上采用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隊伍。一般裝飾、裝修工程由下屬裝飾工程公司承擔。
第四十一條 公司大型設備購置應采取公開指標方式進行。一般設備購置采取“貨比三家”的原則進行,行政部門應在設備購置前提供三家以上的設備供應商,將品種、規格、型號、價格、質量、付款方式等因素進行比較,寫出報告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核通過。設備購置前需簽有購銷合同,所有合同及法律文書均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簽字后方可簽署。
第四十二條 工程、設備款(含預付款、進度款)首次支付必須附有合同及合同有關價格明細和其他有關附件,并經董事長審批后,方可支付。余款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嚴格按照合同付款條款審批后支付。
第四十三條 經辦財務人員在支付工程、設備款時應對照合同條款執行。出現支付差錯,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第四十四條 設備的管理、使用、報損和變賣的有關規定,與前章固定資產相同。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四十五條 車輛維修采用定點維修的辦法,維修費用由行政部門會同審計部門結帳。
第四十六條 財務、審計部門應參與車輛定點維修廠的選廠,修理過程實行跟蹤監控。
第四十七條 大型設備的維修,應編制維修項目明細表,注明更換零、配件名稱、規格、銷售單位、維修工時和費用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
第四十八條 公司成立驗收小組,對購置固定資產、設備已交工的基建項目、裝修工程以及維修工程等的質量進行鑒定驗收,對費用進行審計審核,凡末經驗收的項目費用不予支付。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四十九條 差旅費實行總額包干,限額補貼,節約歸己,超支不報的原則,其出差人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包干標準如下:
直轄市(天) 一般地區 省內 當日返住地市
一般職員 160 100 60 20
經理級 180(住宿不超過三星級酒店) 120 80 30
正副總經理級 200(住宿不超過三星級酒店) 150 100 40
第五十條 公司人員出差乘坐飛機,須經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乘坐,乘坐飛機出差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不在總額包干之列,其報銷按公司董事會特別規定并由董事長特批執行。
第五十一條 出差補貼
1、公司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可購硬臥票,符合上述規定標準而未購硬臥票的,不給予路途補貼;
2、出差人員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超過6小時,每人每夜省內補貼15元,省外20元,特區25元;
3、有關補助天數的計算。公司人員到外地出差時間按往返車票時間(包括乘車返回時間)扣減一天,全額包干計算;
第五十二條 不實行“總額包干”的人員及標準
1、公司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已交納會務費的,會議時間內可憑會議證明據實報銷費用,路途時間按包干辦法計算差旅費;
2、在外設立機構和銷售網點的,工作人員住宿費、交通費不包干,伙食費每人每天補貼15元;
第五十三條 差旅費的報銷規定
1、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所在地五個工作日內,須到財務部門按報銷程序核報本次差旅費,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因個人原因,逾期一個月不結清借支的,按千分之二每天計息,連同所借款在工資中一并扣除;
2、差旅費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否則,不予報銷。差旅費報銷單須由本人填寫齊全,不得涂改,不得填報與本次出差無關的費用,凡經財務人員及審批人違規報銷的,除追回所報款額外,違規責任人員須承擔等額賠償責任;
3、報銷程序:出差人員填寫報銷單 交費用會計審核費用標準 交財務總監審核簽字 總經理審批報銷(限額之外的按審批權限報銷);
第五十四條 業務招待費
1、全年招待費用控制在年銷售額3‰限額內使用,超過部分的業務費用需經董事長批準方可列支;
2、業務招待費須嚴格執行“先批后支”的原則,由主管負責人簽字,財務總監核準,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3、業務招待費的發票必須為正式真實的稅務發票,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證明人證明,方能報銷;
4、單項招待費用超過2000元以上的,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十五條 電話費,手機費,交通費。
1、各部門的工作電話,由公司統一制定標準,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超出部分由部門自行負責;
2、門店一律安裝磁卡電話,公用磁卡由店長掌握;
3、中高級管理人員的話費標準,根據需要確定為400、300、200、100元四個檔次,每月憑話費發票報銷,做到節約歸公,超額自付;
1、 交通費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職務級別按100元/月補貼,每月憑票報銷。
第十章 工資結構及獎金管理
第五十六條 員工工資采取基本工資+浮動工資的辦法實施,基本工資按下列標準執行。浮動工資由董事長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逐月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工資的發放按人事部門通知,財務部門制表,經總經理審核簽字后發放。浮動工資由董事長發放。門店實行法人制單獨核算,門店員工的工資按法人責任制掛勾的辦法確定,具體方案另行公布。
員工基本工資標準
單位:月/元
職位(崗位) 基本工資標準 職位(崗位) 基本工資標準
董事長 5000 部門副職 1000
總經理 4000 文員 800
副總經理 3000 普工 500
部門經理 2000 試用工 300
第五十七條 獎金方式。
1、獎金來源在公司指定產品的利潤中提取,按各門店的實際銷售數量,并根據不同的商品的提成額按實計算獎金。每月末統計,月初發放獎金;
2、門店如每月都能完成營銷計劃,根據門店等級的實績年終發放年終獎金;
3、門店如連續二個月完不成營銷計劃,門店進行降等,工資按等級下降,如連續三個月完不成營銷計劃,除降等外,該店店長將被撤銷或解聘,并取消年終獎(產品銷售獎金不受影響,按實發放);
4、公司總部及各部門的獎金,按每月營銷業績及利潤實際情況結合部門及崗位績效考評結果予以確定,總部發放的獎金為保密發放,經財務部門編制發放表,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直接發放到本人。
5、公司總部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打聽他人獎金額,不準擅自向他人泄露本人的獎金額,一經發現,除全額追回所發放的獎金外并取消全年獎金及年終獎。
第五十八條 有關福利待遇
重大慶典,節假日,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報董事長批準可對公司員工發放節日物資或過節費。
第十一章 借支審批程序
因公需借支款項,由借支申請人填寫借支單,注明時間、金額、原因,經借支人簽字,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并交財務總監審核,由審批權限人審批后借支,金額低于2000元的由總經理審批,金額高于2000元(含2000元)由董事長審批。
第五十九條 報銷規定
借支人公務辦理完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必須到財務核報費用。所有發票應為正式稅務發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的簽字,報銷程序同借支程序??偨浝?、副董事長的報銷,須經董事長簽字方可報銷。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六十條 公司為職員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與公司簽定正式的勞動合同,中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合同一年以上,員工履行合同兩年以上;
2、職員在原單位或其他方式已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者,公司不予重復辦理;
3、簽訂勞動合同后,在履行合同期間業績有重大貢獻者,公司予以提前辦理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六十一條 公司因發展需要,須向銀行、企業融資、貸款時,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并報董事會審核,董事長批準方可對外舉債。
第六十二條 公司下屬各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或直營門店均無對外擔保,舉債之權力。
第六十三條 內部公司與公司之間擔保,需經董事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第六十四條 公司不對外擔保,如確因需要時,須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決議方可。
對外擔保主要審核內容:
(一) 項目考查
(二) 企業資格審查
(三) 企業商業資信審查
(四) 投資回收率和投資回報率審查
(五) 被擔保單位提供所有文件真實性審查
(六) 根據擔保法規定的其他條件和法律責任的審查
(七) 擔保合同的審查
第六十五條 擔保一旦成立,公司應對被擔保單位委派財務人員代表,參與對方財務管理,跟蹤監控財務執行真實情況。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六十六條 公司設立審計部門,歸口公司監事會管理,向監事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七條 審計部門分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審計二種方式開展工作,定期審計為季度審計和年度審計,不定期審計根據董事會、監事會要求進行。
第六十八條 審計部門職能,根據審計法和相關審計法規開展工作。
第六十九條 審計部門審計公司工作時,任何部門、任何人均須積極配合,協調合作。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七十條 本實施細則經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七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的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七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篇2: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五、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1、該項目項目負責人由雙方共同委派,委托權限應成立書面文件,形同合同或協議。
2、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在白條上寫出緣由,報項目負責人簽字,方可報銷。
3、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4、所有原始單據上業務經辦人必須簽字。
5、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6、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合同應由各部經理共同草擬,所有承包業務必須公開、透明,雙方公司之間應簽定反商業賄賂協議。所有的建筑安裝合同必須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現親自確認批準,相關參與人員應與公司簽訂業務承諾書。本項目所有合同只能使用本項目合同專用單。
2)工程款報銷單據:建筑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工程預決算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3)工程進度款計劃:由工程部、財務部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具體情況,提出用款計劃,經項目負責人審批并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確認批準,留檔財務室,財務室準備資金。
4)工程進度款支付:建筑公司提供工程進度表,工程部、預算部(財務部)、統計部共同審核,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報項目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工程進度計劃,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
5)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差旅費借支款申請單,出差人員填寫,項目負責人審批,雙方財務人員復核,出納付款。
8、其他暫借款,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帳日期,經項目負責人確認批準,會計復核后,出納方可付款,借款人應在業務結束后及時報帳。
9、其他個人或公司借支,均須經過雙方負責人簽字審批后,才能支取款項。
10、工資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才能發放。
1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具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項目部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實施采購,采購人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由財務部或辦公室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部審核后,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報銷
12、通訊費
固定辦公電話費用采取限額制,在規定限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從部門工資中扣除。
移動電話費采取電話補貼形式在工資中發放,具體標準由項目負責人制定。
13、車輛維修、使用費
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私家車費用采取車貼形式在工資中發放。
14、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六、報表及審計
1、報表內容:現金月報表,現金盤點表,銀行對帳單、資金使用情況表、工程進度統計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簡易)。
2、報表時間:每月20日前
3、報表使用人:項目負責人、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
4、報表審核:項目財務部負責人。
5、除報表使用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報表。
6、內部審計:本項目必須每年對財務資料進行一次審計,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共同聘請。
篇3: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發票和收據使用管理
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發票和收據的使用管理
四、 發票和收據的使用管理
1、應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防止丟失、被盜。如因保管不善,遺失發票及收據,造成后果由發票保管人負責。
2、發票及收據由財務部統一負責收發及建檔保管建立收據消號制度,財務人員應逐一消號,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糾正。
3、必須按發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發票。發票和收據不得轉借、轉讓,不得代其他單位開發票。
4、發票及收據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摘要必須清楚準確真實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發票及收據,并在誤填的發票或收據(聯次齊全方能作廢)上注明“誤填作廢”。 如收據僅作臨時收款用途,業務完畢后需出具發票的,開具收據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發票開具時本收據自動作廢。
5、發票丟失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和項目負責人報告,并登報予以公告。
6、不得填開大頭小尾的發票,不得代開發票。
7、項目收入必須憑合法的發票或項目收據入帳,凡與本項目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付出,均應索取合法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