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小區大廈)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示范文本
第一條 為規范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下稱“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和管理,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物業實際,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由業主大會通過,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自覺遵守。
第三條 業主大會委托______________銀行作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授權業主委員會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維修資金專戶。專戶管理銀行委托協議的一次有效期至該屆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止,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四條 經業主大會同意,業主委員會可在專戶管理銀行委托協議期滿后變更專戶管理銀行。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向專戶管理銀行辦理維修資金賬戶變更:
(一)物業管理區域或名稱發生變化;
(二)業主委員會更名;
(三)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發生更換。
第六條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且未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決定不再繼續自行管理維修資金賬戶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將維修資金專戶余額劃轉至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專戶管理銀行賬戶,由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實施代管。
第七條 業主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本規約約定交納維修資金。未交納維修資金的業主,應當按下列第_____項方式進行補交:
(一)按廣州市維修資金管理部門頒布的當期有效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準一次性補交;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維修資金分戶賬余額不足首次交存資金總額30%的,業主應當按下列第_____項方式進行續交:
(一)一次性交存___________元;
(二)分期交納,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逐月交納;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業主可按照下列方式交存維修資金:
(一)自行到專戶管理銀行交存;
(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交存。
第十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本規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的業主可以采用集體討論、書面征求意見和電子投票等形式對使用方案進行表決。使用方案表決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7日以上。
第十二條 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約定承擔:
(一)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屬于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屬于二戶或者二戶以上房屋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業服務企業直接組織實施,費用按規定從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規定的緊急維修項目;
(二)法規、規章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必須維修的情形;
(三)物業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其他緊急情況: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現重大隱患,建設、消防、安監、質監等部門要求緊急限期整改的;
2.電梯發生沖頂、蹲底等嚴重影響乘客安全事件的,或電梯存在安全隱患經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或原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安全技術評價為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或定期檢驗時被責令停梯整改的;
3.供電、供水和排水設施設備出現功能障礙,嚴重影響業主(使用人)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4.屋頂、外墻面發生滲漏或有大面積脫落危險,嚴重影響業主(使用人)房屋正常使用和威脅行人安全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費用在_______元以下的維修項目;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維修項目實施過程中,費用超出第十二條第(四)項業主大會對業委會授權額度的,按照下列第___項方式進行處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維修項目應實施工程審價:
(一)維修項目預算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維修項目應實施工程監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十八條 維修資金的增值按照下列第______項方式進行,并作為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在專戶管理銀行進行組合存款:將________用于___期存款、________用于___期存款、________用于___期存款;
(二)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國債:將________購買___期國債、________購買___期國債。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許可他人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所得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按照第___項方式進行處理:
(一)作為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業主委員會應建立維修資金財務賬目和業務檔案,按照下列第___項方式進行管理:
(一)由業主委員會監事會進行管理;
(二)委托____________進行管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維修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維修資金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維修資金賬目應包括:
(一)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和結存的金額;
(二)發生物業維修、更新、改造的項目和費用及按戶分攤情況;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審計機構對維修資金進行審計:
(一)業主委員會換屆的;
(二)維修資金劃轉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代管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審計報告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__負責。
第二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每年____月向業主公布上一年度維修資金賬目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上一年度維修資金收入、支出和結存的金額;
(二)上一年度發生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及按戶分攤情況;
(三)上一年度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性活動獲取的收入和使用情況;
(四)上一年度維修資金的審計報告和抽查情況;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信息應當張貼于小區公告欄及相關物業出入口,公示時間7日。
第二十四條 業主對維修資金賬目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業主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費用清單、發票原件和按戶分攤費用清單進行核對。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規約約定,妨礙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或導致全體業主共同利益受損的,業主委員會有權責令行為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其他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違反本規約約定,導致維修資金、共有收益被違法、違規、違約及不當使用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本規約經業主大會會議討論,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通過,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本規約未盡事宜,可由業主委員會擬定修改方案,提交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進行補充完善。修改后的規約,自業主大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篇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關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2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7月12日在/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的表決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小區居住區域業主代表人數113人(其中裙房6人),建筑總面積15233.27平方米,委托居委會送達表決票113張,占業主人數100%,占總面積100%,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表決結果如下: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票數超過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表決通過,上述規約將于20**年8月1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篇3:M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
M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
為了規范上海市/區花園村**(以下簡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約。
第一條 (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和使用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和本規約約定交納維修資金;
(二)維修資金的賬務由上海銀行代管;
(三)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維修資金的補充)
維修資金按照下列第____項方式補充:
(一)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逐月交納補充;
(二)________
第三條 (維修資金不足時的籌集)
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次籌集資金總額的30%時,按下列第一項方式籌集,再次籌集的維修資金余額,不得少于首期維修資金中購房人交納的數額。
(一)一次性交納;
(二)分期交納,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逐月交納;
(三)_______
原未交納首期維修資金的業主,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補建:
(一)根據房屋建筑面積,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一次性交納;
(二)分___________次交納,根據房屋建筑面積,按每次不少___________元/平方米交納;
(三)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維修和更新的實施)
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業服務企業直接組織實施,費用按規定列支。
(一)屬規定的急修項目;
(二)物業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
(三)經鑒定的危險房屋;
(四)出現法規、規章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必須維修的情形;
(五)維修和更新費用在2000元以下;
(六)________
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后,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費用按規定列支。
(一)維修和更新費用在2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
電梯、綠化等服務外包單位必須招標或貨比三家后且需要經業主委員會批準。
維修材料費不得超過同等質量材料的市場平均價格。
業主委員會也可直接組織實施物業維修。
第五條 (維修費用的承擔)
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約定承擔:
(一)專有部分的所需費用,由擁有專有部分的業主承擔;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費用,由擁有部分共用部分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
(三)全體共用部分的所需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
第六條 (維修資金的審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維修費用需經有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審價機構審價后在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審價的;
(二)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
(三)維修單價在___________元/平方米以上的;
(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小組決定審價的;
(五) ________
第七條 (維修資金的審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經有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維修資金、公共收益的使用和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進行審計,獨立第三方審計機構的聘用也應根據獨立三方詢價的原則。審計費用在公共收益、維修基金或業主一次性交納籌集列支。
(一)業主委員會換屆的;
(二)由業主大會決定審計;
(三)_________
審計報告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經審計,維修資金、公共收益或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被違法、違規、違約使用的,對拒不配合審計的企業或個人或對違法、違規、違約使用的經費不退賠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或者受侵害的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賬目公布)
業主委員會或者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每年1月份和7月份向業主公布一次下列情況:
(一)維修資金收入、支出和結存的金額;
(二)發生物業維修、更新、改造的項目和費用以及按戶分攤情況;
(三)利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共用部分從事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等經營性活動而獲取的
收入和使用情況;
(四)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支用情況;
(五)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關情況。
上述賬目公布信息張貼于每幢樓一樓設立的物業管理信息專用公告欄。
第九條 (違約處理)
業主違反本規約的約定,業主委員會有權責令行為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業主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和修改)
本規約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于20**年08月01日實施, 原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廢止。
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