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一、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工程安全、優質和按期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寧波遠翔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各施工項目部。
三、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項目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四、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所有從業人員必須自學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各項目部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六、對在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事故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觸犯刑律
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七、各項目部接受地主政府有關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監察,接受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的檢查、督促和指導。
篇2:礦山工程公司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山工程公司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努力學習和掌握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訂工作。
三、認真做好日常檢查,做到預防為主,監督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如果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組織人員撤離。
四、督促、指導、檢查各生產班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配合有關人員搞好新工人入廠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及變換工種教育,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活動。
五、參加腳手架、龍門架、安全網等各種安全設施的驗收工作。
六、參加本項目部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
七、積極完成項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公司(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公司(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制定本制度,保證各種會議按照規定內容按時召開,以便按時完成各項安全工作。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目部兩級安全工作例行會議。
2職責
2.1公司安全例會
2.1.1公司安全例會由經理或安全負責人負責主持。
2.1.2安全保衛處負責組織會議,設專人作會議記錄并保存。
2.2項目部安全例會
2.2.1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并主持會議。
2.2.2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會議記錄并保存。
3各級安全例會由以下人員參加
3.1公司安全例會
A經理或安全負責人;
B工會主席;
C各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
D工程技術、材料、行政處處長專門指派的人員以及安全保衛處所有不外出人員;
E經理或安全負責人指定參加會議的人員。
3.2項目部安全例會
A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
B同級工會負責人;
C班長或副班長;
D專職安全員;
E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指定參加會議的人員。
1各級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4.1公司安全例會
A各項目部和有關處室匯報前次例會以來開展的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生產)情況、安全問題及突出安全事跡、近期工程情況;
B安全保衛處通報前次例會以來安全巡檢情況;
C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文件、指示;
D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公司施工(生產)實際安排本公司安全工作;
E公司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及其他領導提出下一階段安全工作重點要求。
4.2項目部安全例會
A檢查、了解各施工項目或班組安全工作開展和安全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B傳達上級安全工作要求或學習上級下發的安全文件;
C布置和指導班組安全工作。
5各級安全例會的時間周期
5.1公司安全例會,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時間不少于4小時。
5.2項目部安全例會每月一次,時間不少于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