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電工防火要求
一、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二、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三、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四、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五、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對地220v絕緣電阻應不低于0.22MΩ)”的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六、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七、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具。
八、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九、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十、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篇2:小區工程部電工防火安全責任制
小區工程部電工防火安全責任制
1.小區各部位電器控制系統、供電及輸電系統的防火安全,統一由工程部電管部門負責,電管部門應執行工程師負責制,由電管工程師對電工實行目標管理,制定本專業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電工安裝、操作電氣設備,必須遵守《本地區電工程安裝標準》、《本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本地區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制定本部門的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交接紀錄制度和應急情況處理制度。
3.每個電工都必須有防火知識,在用電管理上,要作到三知、兩會、一堅持,即知電氣火災最基本原因是什么、知電氣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知自己分管的責任是什么,會檢查發現電氣火險隱患、會及時排除電器火險,減少損失,堅持安全用電原則。
4.小區各部位的供電系統、輸電系統、用電系統和電器控制系統的安裝、維修及檢查,應由電管部門指定的電工負責,凡因供電、輸電、用電系統的安裝和管理問題發生事故或火情的,首先追究電工的責任。
5.上崗電工必須持有國家考核簽發的證書。強電、弱電要分別管理,不準混合上崗使用操作。
6.對各部位的供電、輸電、控制系統,電工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根據不同季節進行維護保養、檢修,作到定人、定位、定責任及有文字記錄。
7.各部門用電設備、設施的操作人員,統一由工程部電管負責人組織,進行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及電器防火知識的培訓、考核,對考試不合格的電工,公司有權提出不準上崗的意見。
8.各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電源和電源線路,由工程部電工分片包干管理,要定期進行安全用電檢查,檢查合格后由電器設備使用人簽字,作好記錄,同時發現違法、違章用電或違反操作規程用電的,要堅持制止,電工有權勒令停止使用。
9.電工要堅強對各部位的空調機、排風機、照明燈具、電閘箱及電源開關等公用電器設備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長期使用、受潮、短路或接觸不良而造成事故。
10.工程部電工接到電器故障維修通知單后,要及時派人維修,不得延誤時間,因條件限制不能及時維修時,要由指派電工負責,首先采取安全措施,因延誤未修且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由指派維修電工負責。
11.工程部電工負責人要在節日放假前,組織電工全面檢查供電、輸電、用電系統的安全運行情況,保證放假期間公司各部位的用電安全。
12.電工在維修各部門管理和使用的電器設備時,要認真檢查應維修的原因,發現因違章使用而造成電器損壞的,要及時通知部門經理,首先糾正違章使用,然后再維修,維修完成后由設備使用人驗收簽字,以便分清責任。
篇3:工地電工安全防火職責
工地電工安全防火職責
1.進入施工場所,嚴禁吸煙,不得使用明火,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七條規定,禁止使用碘鎢燈、電爐、熱得快等。
2.總配電箱應有觸保器,裝門鎖,導電線必須使用各種規格的纜線,嚴禁使用花線、塑線、護套線作導電線。
3.所有的插頭、插座、閘刀、插鉛都必須完好無損對不符合規定的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動工具,電工有權拒絕安裝和進行拆除。
4.要經常宣傳用電安全知識,工地的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線路不得超容量使用,發現絕緣層發熱現象,立即毀斷電源,查出原因,進行整改,確保無火災、無觸電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