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監理工程師職責:
道路監理工程師的職責與權限與橋梁結構監理工程師相同,上述12條中,凡道路方面的工作由道路監理工程師執行。
測量監理工程師職責:
1、代表監理辦負責關興公路第一監理合同段的交樁工作,對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基準高程、控制樁的坐標進行現場查勘,資料復核,并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接。
2、對施工單位設置的臨時測量控制點、控制網進行檢查、復核和復測。
3、督促施工單位對測量控點網點進行妥善保護,并建立定期復測制度,檢查其落實。
4、復核或復測施工單位的放線測量,特別強調必須保證橋梁墩位(樁位)落點的準確。
5、對施工單位所使用的測量儀器精度進行檢查,督促其及時檢定,對精度不合要求的儀器,有權制止使用,并限期添置新儀器,經檢定后投入使用。
6、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施工隊、項目經理部的二級復測制度,凡施工單位提交的測量資料均需經施工隊測量,項目經理部復測的二套資料,然后進行復核,對重要測點(如墩位落點),監理辦主任要求測量監理工程師進行復測。
7、在執行本職監理工作方面有權發出"整改通知"
8、配合工程驗收,負責已完工程的測量檢測。
9、整理、匯編完整的工程測量資料。
10、完成監理辦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施工規范、《通病防止技術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對質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按規定技術和要求施工,對重點子項目或部位進行旁站監督。
篇3: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的監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如下:
1、根據項目《監理規劃》,編制現場的監理工作計劃;
2、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合同的洽談并擬定承包合同條件;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審核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檢查開工條件,簽署起算工期的意見;
5、負責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主持現場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
6、負責組織現場的質監工作,組織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
7、負責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及協調工作;
8、核鑒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9、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請;
10、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
11、負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及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防火監督檢查;
12、定期及不定期向監理。程師及業主提交有關工程勸悉的報告,并按月編制監理月報;
13、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協助項目竣工驗收;
14、參與審核工程結算資料;
15、建立項目的監理日志,組織現場監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