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駐地試驗監理工程師職責
1、負責駐地辦監理工地試驗室的監理日常試驗檢測工作,編制試驗監理實施細則;
2、抽檢、復核報驗單中標準擊實,為路基工程師提供擊實標準;
3、完成各種試配,為結構和路面工程師提供配比及試件強度試驗;
4、定期檢查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審核監理工作質量,負責對所分管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資料和工程現場制作試塊等試驗報告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5、拌和廠出料及原材料質量控制。
6、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在監理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的不合格使用以及不合格的工程實物,并復查整改結果;
7、在組織分項工程驗收時,負責階段性審核該分項所用的全部質保資料;
8、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前核查工程實物質量現場試驗結果;
9、負責處理需要返工處理或加固補強的工程材料上的質量事故。
10、月末整理分析并裝訂試驗匯總報告;
11、月末為計量支付工程師按監理月報形式提供截止當月的監理和承包人試驗匯總;
12、完成駐地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施工規范、《通病防止技術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對質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按規定技術和要求施工,對重點子項目或部位進行旁站監督。
篇3: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的監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如下:
1、根據項目《監理規劃》,編制現場的監理工作計劃;
2、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合同的洽談并擬定承包合同條件;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審核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檢查開工條件,簽署起算工期的意見;
5、負責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主持現場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
6、負責組織現場的質監工作,組織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
7、負責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及協調工作;
8、核鑒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9、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請;
10、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
11、負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及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防火監督檢查;
12、定期及不定期向監理。程師及業主提交有關工程勸悉的報告,并按月編制監理月報;
13、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協助項目竣工驗收;
14、參與審核工程結算資料;
15、建立項目的監理日志,組織現場監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