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駐地監理工程師職責
1、負責組建駐地辦,領導和管理本駐地辦的監理工作,任免駐地辦所轄各級監理人員,明確駐地辦監理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
2、駐地監理工程師按照監理合同文件和總監理工程師所授予的職責、權限在本監理合同段開展監理工作。
3、主持編制本合同段監理實施細則;全面主持、監督和管理本監理合同段的監理工作,按照監理合同文件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承擔所管轄合同段質量、安全、環保、進度、費用監理和合同管理的責任。執行總監辦的指令和完成交辦的任務。
4、主持工地例會和專題會議,研究和解決施工中的各種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組織監理人員進行施工設計圖的會審并參加設計交底會,掌握工程設計意圖、設計標準和要點、材料與工藝的要求,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對施工安全、環保工作的要求等;
5、組織監理本監理合同段的駐地試驗室,按照監理合同要求配備現場抽查的試驗檢測設備,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審批一般工程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組織監督試驗工作的實施。審查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的人員、設備和試驗檢測能力是否滿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審批施工單位的機械設備、施工方案。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7、審核所轄各施工合同段施工組織設計并提出審核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8、審批施工單位測量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基準高程的復測結果,抽測及驗收原地面線測量及施工放樣成果,并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計算資料進行審核。
9、初審承包人的總體施工進度計劃、年度計劃,并上報總監審批后實施;審批月進度計劃并報總監辦備案。收集、匯總、整理監理資料,組織編寫合同段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報告,編制監理竣工文件。檢查與簽認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文件,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相關要求整理工程歸檔資料。
10、審批分項工程開工申請,簽發分項和分部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簽發駐地辦發出的文件、指令、報告,審查處理施工單位的重要報告。
11、組織日常巡視、旁站、抽檢,并檢查監理記錄和監理人員工作日志。定期檢查臺賬記錄。
12、組織核算工程量清單,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確認計量結果,對合同段已完工程按照合同規定的方式方法組織進行計量。搜集索賠和爭議的事實依據,對工程變更、索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預審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分包計劃和協議并加強工程分包的管理。
13、組織分項、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和質量評定,簽發中間交工證書。缺陷責任期結束時,組織檢查工程是否合格。
14、對施工合同段工程的質量進行控制,根據制定的旁站制度及旁站點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保證工程質量;
15、對施工合同段的進度按已批準的進度計劃進行控制,并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糾偏;
16、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協調參建各方的之間的工作關系,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駐地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17、完成總監辦交辦和合同規定的其他工作。
篇2: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施工規范、《通病防止技術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對質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按規定技術和要求施工,對重點子項目或部位進行旁站監督。
篇3: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的監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如下:
1、根據項目《監理規劃》,編制現場的監理工作計劃;
2、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合同的洽談并擬定承包合同條件;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審核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檢查開工條件,簽署起算工期的意見;
5、負責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主持現場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
6、負責組織現場的質監工作,組織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
7、負責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及協調工作;
8、核鑒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9、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請;
10、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
11、負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及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防火監督檢查;
12、定期及不定期向監理。程師及業主提交有關工程勸悉的報告,并按月編制監理月報;
13、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協助項目竣工驗收;
14、參與審核工程結算資料;
15、建立項目的監理日志,組織現場監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