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項目監理工作
難點、重點的內容及方法
監理工作的重點應放在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上,根據監理合同段所管轄的工程內容、監理模式、工程特點及以往經驗,高級駐地辦的監理業務工作和實際分項,分部工程等方面進行技術分析。
一、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線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線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積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開挖另見其他監理細則。
1、土方開挖
1.1依據地質勘察報告,基礎設計圖和深基坑支護設計圖以及《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01-83),審查基坑開挖的施工方案。對深基坑尤其要特別認真審查。
1.2根據總平面圖中的測量控制點和規劃紅線,監察與復核施工單位所放的線,務求準確。
1.3深基坑開挖前須建議業主聘請專業隊伍對基坑支護結構和周邊環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進行監測。并協助業主確定監測隊伍、監測項目與,內容。
1.4深基坑開挖前還必須對支護結構的質量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允許開挖。
1.5采用爆破工藝開挖的、應督促施工方和業主向對口政府部門申報,并接受其管理。
1.6在基坑(槽)開挖過程中,經常巡視工地。注意如下問題:
1)軸線樁、龍門板或水平樁有無位移;
2)坑邊堆土高度、位置與范圍、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滲水現象;
4)地表水、雨水沖刷情況;
5)周邊地面有無裂縫;
6)有無塌方;
7)土質異常、局部土質松軟、古墓、古井、局部障礙物;
8)施工進度;
9)有無超挖(工程量超預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層掏洞開挖、挖土機下作業等)。
1.7對先打(或鉆、挖)樁后開挖基坑的工程,則在開挖前必須在施工方案中明確工程樁的保護措施,開挖中安排專人監測工程樁的位移、傾斜和樁身完整性。
1.8暴露時間可能較長的深基坑,應建議業主聘請專業人員評估地基巖(土)層的風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會否隆起。
1.9驗槽
當基坑(槽)開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礎施工前,組織有關單位共同驗槽,并填寫〈基槽復驗記錄表〉(監表土基-003)或〈基礎坑(槽)驗坑(槽)檢查記錄〉(監表土基-004)。驗槽內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長、寬、深)及坡度與設計圖紙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層分層,特別是基底土層與地質報告和設計圖紙是否相同,(這對線基礎和管線基礎尤其重要);
3)上部結構重要部位(即受力較大或沉降靈敏部位)土質如何;
4)地基處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檢驗;
5)樁頭處理
驗槽后,確認合格,有關責任人簽名確認。
2、土方回填
2.1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檢查進場的土料土質,壓實施工機械篩子等設備。
2.2復核填土工程的軸線邊線。(與施工方共同進行)。
2.3審核施工方案。
2.4隨時檢查壓實機械的運作,以保證設計要求的壓實功能;檢查鋪土厚度,土粒過篩情2況。
2.5按相規范、規程或設計圖要求,抽檢填質量(如含水量、密實度指標),并填寫〈填方土料及填土壓實工程隱蔽檢查記錄〉(監表基-005)、〈地面基層分項工程質量抽檢表〉(監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表〉(監表土基-013)。
2.6會同業主、施工單位等各方驗收填土的面積、標高、坡度并簽名確認。
3、土方運輸
檢查作業時間,進場的運輸機械、人力,是否有準運證,如果夜間運土,是否報市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夜間運輸等。
4、工程量核算,挖方要注意巖與土的分界
5、無論挖方還是填方,施工前均須審核施工隊伍的資質。
6、土方工程施工技術
6.1基坑(槽)土方開挖
6.1.1開挖基坑(槽)時,為了防止塌方,確保安全施工,坑壁槽邊應采用一定措施,維持穩定。根據現場的土質及基坑(槽)的深度在開挖時確定放坡,或加臨時對撐的形式來保持土壁穩定。
6.1.1.1放坡
土方開挖超過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來維持邊坡的穩定。放坡坡度的大小應根據土質、挖土深度、邊坡留置時間、排水情況、邊坡上部荷載及土方開挖方案等因素來考慮。
6. 1.1.2土壁支撐
開挖基坑(槽),采用放坡開挖比較經濟。但有時由于場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質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設置對撐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橫撐式支撐、錨著對撐、板樁對撐及地下連續墻。
6.1.1.3基坑(槽)放線
基坑(槽)開挖以前,必須根椐建筑平面圖,將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測量方法,在實地上劃出基礎開挖邊線。
定位放線的依據:總平面圖中的測量控制點和規劃紅線。
6. 1.1.4基槽開挖寬度的確定
基礎放線時,應根據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質好壞,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慮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撐,從而定出基坑(槽)開挖的上口尺寸。在實際工程中存在以下幾種情況:a、不放坡、不加支撐。B、不放坡、留工作面。C、留工作面并加支撐。d、放坡。
6.1.1.5基坑(槽)土方開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時用人工開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應盡量采用機械施工,以減輕勞動強度,加快工程進度,降低成本,縮短工期。
6.1.1.6基坑(槽)開挖的深度控制
當開挖到離坑(槽)底50~80cm時,應及時用水準儀測量標高,打上水平樁,以作挖坑(槽)時控制深度的依據。(水平樁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釘設一個)。出可根據龍門板上的正負零標高,直接測量基槽的開挖深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6.1.2基坑(槽)開挖中的注意事項
6.1.2.1開挖基坑(槽)之前應檢查龍門板、軸線樁、水準標高,有無變位移動現象。并根據設計圖紙校核基礎放線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6.1.2.2基坑(槽)開挖應連續進行,盡快完成。施工時應盡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
內,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壞。6.1.2.3開挖基坑(槽)時,現場堆土一般要求離基坑(槽)邊應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過1.5m,以免影響施工或造成坑邊土壁塌方。
6.1.2.4基坑(槽)開挖時,嚴禁攪動基底土層。因此,要加強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發生超挖現象,應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在特別重要部位,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樱ú郏╅_挖到底如不能馬上澆筑墊層,應在基底標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澆墊層時一并挖去。
6.1.2.5挖土過程中和雨后復工時,應隨時仔細檢查土壁穩定和支撐牢固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驟然崩坍。
6.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滲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會造成邊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載力下降,以及施工條件惡化等情況,所以應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為明排水和井點降低地下不位法)。
6.2土方回填及地基局部處理
6.2.1驗槽
基坑(槽)開挖完畢清理好以后,在基礎施工前,監理單位須組織放大鏡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共同進行驗槽,以檢查基坑(槽)開挖的質量和地基土與設計情況是否一致。
驗槽的主要內容和方法如下
1)檢查基坑(槽)開挖的長、寬尺寸及開挖深度是否正確,邊坡坡度是否偏陡。
2)觀察槽壁土層分布情況及走向,初步判斷是否已挖到設計所要求的土層,特別要注意觀察土質是否與地質資料相符,是否需要進行處理。
3)觀察有沒局部異?,F象,如有,則要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處理。
4)驗槽時對構重要部位,即受力較大或沉降靈每的部拉(如承重墻、墻角、柱基等),要做出詳細記錄。
6. 2.2局部異常地基的處理
局部異常的地基,須進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圍,然后會同有關單位妥善處理,發保障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
表1局部異常的地基的處理方法:
名稱處理方法
松土坑(填土、軟土)1、將土坑中松軟土挖除,至見天然土為止,回填壓縮性相近的土料或3:7灰土,分層夯實,每層厚度不大于200mm;如坑的范圍較大時,則應將部分基礎加深,基坑土作成1:2臺階邊坡回填。2、為避免不均勻下沉,在防潮層設鋼筋或鋼筋磚圈梁。
橡皮土1、應避免直接打夯,可采用晾槽或摻石灰粉的辦法降低含水量。2、可采用摻碎石或小塊石、卵石將土擠緊。3、將橡皮土挖去,再分層填灰土、砂土或一定級配的砂石夯實。
古墓(墓穴)1、將墓穴中松土雜物挖出,分層回填原土或3:7灰土。2、如古墓中有文物,應及時報當地主管部門處理。
古井(土井)1、如井在基槽中間,其內填土較密實時,可將井壁磚石拆除到基底以下1m,再用3:7灰土或土石英混合物分層回填夯實至基底。2、如井直徑大于1.5m時,可做地基梁或在墻內配筋跨越;如井在基礎的轉角,除按1項處理外,還應在基礎部位增設鋼筋砼圈或挑梁加強。
局部障礙物1、當基底下有舊墻基、磚石構筑物、老灰土、樹根、管道等,應盡量挖除,拆掉至天然土為止,然后回填與基底天然土壓縮性相近的材料或3:7灰土,逐層回填夯實。2、如障礙物挖除困難,可在兩側設一道鋼筋梁跨越,并與障礙物上部保持一定空隙;或在障礙物上部做一層軟性墊付層(土、砂混合物),以調整沉降。
6.2.3土方回填放工
土方的回填是將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應滿足密實度要求。所以,在填土施工時,應根據填土的用途,正確選擇土料及填筑壓實方法,確保填土施工質量。
6.2.3.1對填土要求
填土土料是保證填土密實度的關鍵。含水量過大的土料,可通過晾曬等方法解決。對墻基、室內地坪等處的回填土必須進行夯實。
6.2.3.2影響填土密度的因素
1)土的密度越高,其強度越高,變形越小。為了保證填土的密實度,填土應分層填筑和壓實。各層填土應盡量采用同類土填筑,影響填土壓實的主要因素有:a、含水量的影響。b、壓實功的影響。c、鋪土厚度的影響。d、土料的土質。
2)土的壓實方法有:碾壓、夯壓和振壓三種。
2.4土方施工的質量控制與安全技術
6.2.4.1土方施工質量控制
>表2土方施工的質量允許偏差
項次項目允許偏差檢查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管溝土方、填方、場地平整排水溝地(路)面基層
人工施工機械施工
1標高+0-50+50-50+100-100+0-50+0-50用水準儀檢查
2長度、寬度、(由設設計中心線向兩邊量)-0-0-0-0+100-0用經緯儀、拉線和尺量檢查
3邊坡坡度-0-0-0-0-0觀察或用坡度尺檢查
4表面平整度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6. 3土方的安全施工
6.3.1土方施工前,必須對場地內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電纜及高壓水管等的情況調查清楚。在特殊危險區域施工,必須設專人負責進行控制和管理。
6. 3.2基坑(槽)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之間的間距應大于2.5m,挖土時,由上而下,逐層開挖,禁止掏洞開挖。
6.3.3基坑邊應設有安全防護欄桿??绮圻^橋應有牢因可靠的橋板和扶手欄桿,夜間必須有照明。
6.3.4開挖較深的基坑(槽)時,應有護坡??舆呉话悴粶史盼锪?,如確有必須,則應嚴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邊的距離。
6.3.5用挖土機施工時,在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許工人作業。
6.3.6有危險的土方工程,要編制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堅廖貫徹執行,工地上應有醒目的標志或標語牌,以免發生意外。
6.3.7如發現土坡松動、滲水、地面開裂,即應暫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時向有關單位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
7、質量記錄
7.1基礎坑(槽)驗坑(槽)檢查記錄(監表土基-003)
7.2填方土料及填土壓實工程隱蔽檢查記錄(監表基-004)
7.3地面基層分項工程質量抽檢表(監表土基-008)
7.4土方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表(監表土基-010)
二、給水管道的質量監理
1、材料質量的控制
專業監理工程師實施材料報驗制度,對進場噴灌設備管材管件檢查出廠質量保證書資料,并見證取樣送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復檢合
格后批準用于本工程。2、給水管道溝槽質量監理
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溝槽開挖前,復核溝槽斷面形式是否適用安全;施工過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隨機復查溝槽開挖的中線位置、每側寬度、溝槽高程,嚴防槽底土壤趨挖或擾動破壞。并要求承建商做好如下幾點:
?。?)采取雨季、施工技術措施確保溝槽質量。
?。?)根據槽深、土質、地下水高低;施工季節以及槽邊建筑物情況等因素,使支撐的加工制作符合要求。
?。?)檢測管槽高程、確定干管的軸線位置,彎頭、三通、四通及噴點的位置和管槽的深度,中線每側底寬,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結構遭受擾動或破壞,采用機械挖槽前,注意調查地下管線,審查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當機械挖槽時,宜在設計槽底高程以上留20cm左右不挖作保護層。
?。?)挖基槽和管槽時,開挖后應立即澆筑基礎,鋪設管道,防止成塌方和風化底土。
?。?)不得擾動槽底土壤,如發生超挖,嚴禁用土回填,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凍。
?。?)由于地質不均勻等設計以外的特殊情況,監理人員應會同設計、業主、承建商共同研究制定處理方案,并及時辦理變更設計或洽商手續。
3、給水PPR管道安裝質量監理:
?。?)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督促承建商做好每根管子的外現檢查;監理人員復查給水管道從其他渠道或構筑物中穿過的措施是否妥當適用,應確保不受污染,并督促承建商加強溝槽排水。
?。?)PPR管下管前,監理人員應檢測挖好接口的工作坑,其尺寸要求是否符合規定。
?。?)安裝PPR管材時,檢查是否裝有伸縮節以適應溫度變形;檢查管內不得進入砂石,要求施工方管道安好后,先不裝噴頭,沖洗管道后,把管中砂石等雜物都沖出來。
?。?)要求施工方試壓試驗報監理檢查驗收,PPR管管子下槽就位后將開口部分全部封閉,豎管用堵頭封閉,逐段進行試壓。
?。?)承建商檢測管身試壓試驗合格后在監理人員監督下分層細填夯密實。
?。?)質量標準、檢測頻率與方法按給水PPR管安裝質量標準并填寫質量檢測匯總表和旁站監理記錄。
篇2:建設工程項目上半年安全監理工作總結
建設工程項目20**年度上半年安全監理工作總結
目錄
一、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
二、明確本合同段安全生產的重點... 1
三、制定安全生產監理計劃... 2
四、安全生產的學習、教育活動... 2
五、安全生產的事前控制... 3
六、安全生產的過程控制... 4
七、小結... 6
附件:安全生產活動圖片資料... 7
為了落實交通部、省交通廳、項目辦、總監辦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精神,實現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駐地辦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本合同段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取得了二OO七年第一、二季度安全生產“O事故”的良好成績,現將我駐地辦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工程開工前建立的各項保證體系由于人員的變更已不利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為了保證本合同段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駐地辦在200年進場后更新了包括安全生產在內的一系列保證體系。根據項目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要求,駐地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為駐地高監童曉明,副組長為兩個副駐地高監,成員為駐地辦各專業工程師,其他所有監理員同時為安全督察員。(詳見甘肅省平定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八合同段駐地監理辦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工如下:
組長:全面負責安全生產領導工作;
副組長:負責駐地辦及施工單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落實;
成員:負責安全生產各種制度的編制,協助領導落實各項制度;負責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的落實;負責對承包人安全生產體系的監督;負責試驗室安全管理的落實;掌握現場安全狀態等。
二、明確本合同段安全生產的重點
根據本合同段20**年度施工計劃,結合本合同段工程特點,駐地辦在20**年第一明安全會議時即確了本合同段20**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
1、壩式路堤、高填土路堤及深挖路塹大部分已施工過半,普遍進入高陡邊坡施工階段,屬于本合同段安全生產控制重點。
2、本合同段共有大中橋梁6座,均已開始墩柱、蓋梁及上部構造施工, 全部屬于高空作業項目,屬于本合同段安全生產控制重點。
3、本合同段大中橋梁已陸續開始梁板吊裝施工,跨徑均在30~50m,施工難度較大,存在一定施工安全風險,屬于本合同段安全生產控制重點。
4、本合同段施工進度同總體施工進度相比仍然滯后,為了盡快追趕施工進度,必然增加夜間施工的次數,夜間施工安全隱患存在較多,屬于本合同段安全生產控制重點。
三、制定安全生產監理計劃
為了保證20**年安全生產監理工作能夠順利有序的開展,駐地辦于年初編制了第八駐地辦20**年安全生產監理計劃,對駐地辦20**年安全監理工作做出了系統的規劃,確保20**年安全監理工作能夠有序的開展。具體制定內容包括:20**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及職責、20**年度安全監理計劃、20**年度安全監理保證措施、主要項目安全監理工作要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內容。
四、安全生產的學習、教育活動
駐地辦每月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通過實際案例分析、相關法律法規講解、技術規范學習等各種手段提高駐地辦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監理人員安全知識學習,保證人人都有安全責任心,人人都安全知識均過硬。
1、20**年3月6日駐地辦組織全體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主要教育內容為:上級下發的安全文件學習。
2、20**年4月1日駐地辦組織全體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教育內容為:我公司網站上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案例。
3、20**年5月9日駐地辦組織二工區監理組全體監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教育培訓內容為:大中橋梁板安裝安全監理工作要點。
五、安全生產的事前控制
駐地辦采取的事前控制手段包括:編制安全生產監理計劃,明確監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監理內容和方法,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核驗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場檢查驗收,檢查審核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安全技術交底:
根據本合同段20**年度施工特點,駐地辦在明確本合同段安全監理控制重點的前提下,針對各重點工程編制了安全技術交底書,并堅持在每項重點控制工程開工前對相關監理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主要交低內容為各重點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內容、安全監理辦法、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要求、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20**年度一、二季度已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工程項目包括:路基土方開挖安全技術交底、墩臺及其它高空作業安全技術交底、高陡邊坡安全技術交底、大中橋梁板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2、開工報告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核:
為確保安全生產能夠得到有效控制,防微杜漸,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駐地辦在每項工程開工前對項目部上報的開工報告、專項施工方案及相關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駐地辦主要審核內容:是否進行了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是否制定了相應的安全方案、是否有健全的應急救援預案、特殊崗位工人是否持證上崗。
3、安全技術交底執行情況:
駐地辦在每項工程開工前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監督施工單位如實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大中橋梁板吊裝等重要項目開工前駐地辦均要求并參加了項目在施工現場召開的安全技術交底會。
六、安全生產的過程控制
1、駐地辦監理工程師巡視
駐地辦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堅持巡視工地,認真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反安全生產的不規范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并在后續檢查巡視時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監督徹底整改。安全監理工程師每天填寫安全巡視記錄,客觀地的記錄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整改落實情況。
駐地辦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現場監理員在每天進行查驗、旁站過程中對所查驗或旁站項目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后立即要求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允許后續施工的開展。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及整改結果均客觀的記錄在檢查人當天的監理日志中。
2、駐地辦巡視:
駐地辦不定期對本合同段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反安全生產的不規范行為立即以監理指令的形式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在整改完成后回復“承包人報告單”或“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單”,由駐地辦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并簽認。
20**年度一、二季度下發的安全監理指令或安全工程監理通知單包括:
?、殴こ瘫O理通知單(LDJL8-50):葫蘆河大橋和小河坪中橋已進入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瓢踩O理指令單:張家學溝大橋50mT梁預制場存在的安全總是。
以上安全問題駐地辦均已在項目部整改落實后復查簽認。
3、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駐地辦每月15日對本合同段全線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檢查結束后駐地辦下發檢查情況通報,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歸納總結,并提出整改要求,責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并上報整改報告,整改完畢須報駐地辦復查合格。
4、每月一次安全專題會議
駐地辦每月30日召開安全專業會議,會議由全體監理人員參加,針對每月15日駐地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本月監理人員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并確定下階段安全監理重點。
七、小結
通過上述工作,本合同段20**年第一、二季度實現了安全生產“O事故”的良好成績,但安全生產工作無小事,必須持之以恒,不可麻痹松懈,我們將一如既往地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理,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附件:安全生產活動圖片資料
篇3:建設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建設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
1、施工圖會審:施工圖紙交付,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和工程特點,找出需要的難題;找出圖紙中問題和差錯,以將圖紙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主持,或受建設單位委托由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程師就會同施工單位整理會議紀要,并請與會各主會簽,通過建設單位交設計單位給予解釋。圖紙會審內容包括:
?。?)是否無證設計或越級設計,圖紙是否正式簽署;
?。?)地質勘探資料是否齊全;
?。?)設計圖紙與說明是否齊全;
?。?)設計地震烈度是否符合當地要求;
?。?)專業圖紙之間、平、立剖面圖紙之間有無矛盾,標注有無遺漏;
?。?)總平面與施工圖的平面尺寸標記等是否一致;
?。?)防火、消防是否滿足要求;
?。?)結構圖與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建筑結構與各專業圖紙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預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的構造要求中是否表示清楚;
?。?)施工圖中所列各種標準圖冊施工單位是否具備;
?。?0)材料、設備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新材料、新技術、新式設備的應用有無問題;
?。?1)地基處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與結構構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問題容易導致質量、安全、工程費用增加等方面的問題;
?。?2)工藝管道、電氣線路、設備、運輸道路與建筑物之間相互間有無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2、設計交底: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單位參加設計交底會,由設計單位就施工圖設計文件做詳細說明,包括總體簡介、設計意圖說明、特殊工業要求、建筑、結構、工藝、設備等專業在施工中難點、凝點和容易發生的問題說明,對圖紙會審的問題進行解釋等,設計交底會監理單位整理會議紀要,參加單位會簽,作為施工和監理的依據。
二、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表A3.1)報監理審核;
2、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同意后報建設單位,必要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業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會審;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審核主要內容:
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是否有承包單位負責人簽字;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總平面圖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質量保證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針對性;
5)工期安排是否能夠滿足施工合同要求,進度計劃是否能保證施工的連續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設備與進度計劃是否協調;
6)承包單位項目經理部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
7)安全、環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8)季節施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進。
三、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制度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表A1)及相關資料,具備以下開工條件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并報建設單位。
1)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2)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施工人員、機具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6)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已召開。
四、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驗制度
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使用報驗單(表A3.2)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對進場的實物進行抽檢。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對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應簽發監理通知單(表B2),限期撤出現場。
五、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總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巡視和檢查。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監理人員應進行旁站。
2、承包單位應將具備條件的工序提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根據承包單位報送的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表A3.3)和自檢結果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予以簽認。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設計單位共同檢查驗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隱蔽。
六、設計變更處理制度
1、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變更,由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通知單,通知單中應確定工程變更的工程及變更費用。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2、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應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查同意后送建設單位交原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通知單。當工程變更涉及安全、環保等內容時,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定。
3、總監理工程師應就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情況與承包單位、建設單位進行協調。
4、監理人員應根據工程變更單監督承包單位實施??偙O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前,承包單位不得實施工程變更,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而實施的變更,監理人員不得予以計量。
七、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利和責任。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及時改正,并作好記錄。檢驗不合格時可發出"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果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工程暫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整改后報監理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寫各種工程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后,發給"分項、分部工程檢驗認可"或"竣工證書"。
4、施工單位應逐月填寫"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計表",監理填寫"工程質量月報表"。
5、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
,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催促施工單位執行。八、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監理單位和業主,不得掩飾、隱瞞或借拖延上報。監理工程師應批示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缺陷部位和與其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時,發布停工指令,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與參與下,盡快進行質量事故的調查,明確事故的范圍、缺陷程度、性質、影響和原因,調查必須全面、詳細、客觀、準確。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監理工程師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等各方參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確判斷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處理方案。監理工程師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對質量缺陷的處理。質量缺陷處理完畢后,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鑒定和驗收。
九、施工進行監督及報告制度
1、監理工程師應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應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計劃,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十、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工程竣工驗收依據
1)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項目批文、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2)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3)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查的文件。
2、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已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分別出具的認可文件;
6)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3、工程竣工預驗收
1)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施工單位先行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A7表),連同全部竣工資料表送監理項目部申請竣工驗收;
2)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處的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改正;
3)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項目(包括單機試車和無負荷試車)監理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試驗,對重要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現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報驗單;
5)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表B9)報建設單位。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建設單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驗收。
十一、監理工作會議制度
1、工程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工作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周期,地點及主要論題;
8)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由監理人員負責整理,并經與會各代表會簽。
2、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例會,會議紀要由監理人員負責整理,并經與會各代表會簽。
工地例會主要內容: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的原因;
2)檢查分析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步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5)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6)其他有關事項。
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專項問題。
4、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每周應召開一次監理例會,檢查本周監理工作,溝通情況,相互交流,商討難點問題,布置下周監理工作計劃,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監理業務水平。
十二、監理工作日志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設專用"監理日記"本,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記",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
1)當日材料、構配件、設備及人員變化情況;
2)當日施工的相關部位、工序的質量、進度情況、材料使用情況,抽檢、復檢情況,索賠(工期、費用)情況,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3)當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4)有爭議的問題,各方相同的不相同意見及協調情況;
5)天氣、溫度情況,天氣、溫度對質量的影響和采取措施與否;
6)承包單位提出的問題,監理人員的答復等。
2、現場監理人員均有監理工作日記本,監理人員當天工作及現場巡視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錄。
十三、監理月報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定期編寫"監理月報",年末應提出項目部監理工作年度報告,監理月報告或年度報告內容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及有價值的經驗等,其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之7.2條規定;
2)監理月報告或年度報告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簽認后分別報建設單位和公司本部。
十四、對外行文審批制度
1、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關于監理項目部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及對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需經公司經理簽發送建設單位,當總監理工程師需要調走時,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由公司經理簽發送建設單位;
2、專業監理工程師需要調動時,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文件送建設單位;
3、總監理工程師決定對承包單位下達工程暫停指令時,應事先向公司經理匯報,經公司經理同
意后方可填寫"B1工程暫停令"表;4、"B4監理工程師備忘錄"表的使用應慎重,有必要使用時,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征得公司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監理規劃應在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后開始編制,完成后必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