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立交工程資金使用計劃
1 驗工計價
在每月底25 日,將工程完成數量進行盤點,對工程質量進行總結,及時上報監理工程師。
2 資金運用
為保證資金的正常周轉,設立專用帳號,做到??顚S?。在每月月底根據工程的進展情況,及時指定資金需求計劃,合理調配資金。在資金運用方面遵守的原則是,首先滿足工程關鍵工序的資金使用,其次根據生產計劃,找出對下道工序起到制約作用的項目,進行合理調配,使整個施工過程中,資金都能夠得到有效利用。
3 資金使用計劃
本標段工程規模大,投入的人力、機械和資金也相應增大,為保證工程按期開工和正常運行,擬編制以下資金使用計劃,詳見【表3.12-1 合同用款估算表】。
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3.12-1
從開工月算起的時間(月)甲方/監理工程師的估算投標人的估算
分期(%)累計(%)分期累計
金額(元)(%)金額(元)(%)
第一次開工預付款1010
1~21525
3~41540
5~61555
7~81570
9~101585
11~121095
缺陷責任期5100
小計100100
4 資金保證措施
?、懦浞钟行У剡\用每月工程款,按資金需求計劃進行調撥。
?、旗`活進行資金調配和平衡,保證人、機、料管理費的正常支出和生產的正常運行,絕不能因資金的短缺而影響生產。
?、敲吭掳磿r進行驗工計量,保證每月工程款按期到帳。
?、仍诠こ糖捌跍蕚潆A段或中期階段,若出現工程款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時,單位有足夠的儲備資金來補充,滿足生產需求。
?、杉訌娚a管理和資金管理,充分有效地運用資金,保證資金有效利用率達100%。
?、试谂R近節日期間,提前做好資金的儲備工作。節日期間的材料購買計劃、勞動力工資需求等引起的資金準備要在節前半個月做好計劃,準備足夠的現金,以便在節日前購置儲備材料和足額支付民工費及節日期間的勞動力工資發放。
篇2:房地產開發資金使用計劃及融資方案的選擇
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及融資方案的選擇
1 投資費用的組成及計算
1.1 開發成本
1.1.1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1.2 土地征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生地)
1.1.3 前期工程費
1.1.4 建安工程費
1.1.5 基礎設施費
1.1.6 公共配套設施費
1.1.7 不可預見費
1.1.8 開發期間稅費
1.1.9 其他費用
1.2 開發費用
1.2.1 管理費用1.2.2 銷售費用1.2.3 財務費用
2 投資資金使用計劃的編制
2.1 編制投資資金使用計劃的依據
2.2 資金使用計劃表的形式
2.3 資金使用計劃編制方法
3 融資基本理論
3.1 資金投入方式與來源
3.2 項目的融資組織形式
3.2.1 既有項目法人融資3.2.2 新設項目法人融資
3.3 資本金籌集
(1)公司融資方式下的項目資本金
(2)項目融資方式下的項目資本金
3.4 負債融資
對于房地產項目來說,主要是商業銀行貸款和國內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
(1)商業銀行貸款
u按貸款的期限劃分v按貸款的用途劃分w按貸款有無擔保品劃分
(2)非銀行房地產金融機構
3.5 信用保證措施
3.6 抵(質)押貸款與抵(質)押物
(1)抵押貸款(2)質押貸款
3.7 籌資決策
4 房地產開發項目融資實務
4.1 短期資金籌措
(1)商業信用(2)商業票據--本票與匯票(3)短期貸款
4.2 中長期資金籌措
(1)開發企業自有資金(2)銀行抵押貸款(3)信托貸款(4)以契約式合資結構方式合作開發(5)預售回款與定金(6)讓承建商帶資承包(7)增資擴股(8)股東借款(9)股票(上市股份制開發企業)(10)發行公司債券(11)銀團貸款
4.3 開發各階段融資方案
4.3.1 土地競投與購地
(1)資金投入量(2)資金來源
4.3.2 規劃設計與場地準備
(1)資金需求(2)資金來源
4.3.3 ±0以下工程
(1)資金需求(2)資金來源
4.3.4 主要結構工程
(1)資金需求(2)資金來源
4.3.5多層主體封頂(高層主體2/3)
(1)資金需求(2)資金來源
4.4 資金回籠與資金管理
4.4.1 資金回籠
4.4.2 資金運作管理
4.4.3 資金運作實戰技巧
(1)資金運作及風險回避(2)資金投入與回籠技巧
u短線投資的資金投入與回籠技巧
v長線投資的資金投入與回籠技巧
w長短結合投資的資金投入與回籠技巧
5 房地產項目融資現狀與出路
傳統融資方式:自有資金+銀行貸款
現階段融資方式:
(1)自有資金+信托計劃
(2)股權融資+銀行貸款
(3)自有資金+房地產投資基金
創新融資模式:
(1)開發商貼息委托貸款
(2)信托+房地產銷售期權
篇3:湘潭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報批管理辦法(2019)
潭房字[20**]46號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規范維修資金使用審批程序,保證維修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據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湘潭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維修資金是指購房人或售房單位按有關規定繳納并由市房產管理局代管、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型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二條 物業保修期內不得使用維修資金,保修期滿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更新或改造的,按以下程序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一)物業管理企業提出使用計劃和方案;
(二)業主委員會就維修隊伍的選擇、維修項目、工程預算等事項召開業主大會,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簽字同意;
(三)市房產管理局核定劃撥。
未組建業主委員會的,需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簽字同意后,方可使用維修資金。
第三條 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的,其業主委員會需向市房產管理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房屋維修的報告;
(2)《湘潭市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申請表》;
(3)工程預算書;
(4)維修資金受益戶數使用分攤表(附業主大會決議或受益戶2/3以上業主簽字);
(5)其他有關資料。
第四條 申請資料齊全的,市房產管理局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維修項目進行現場查勘并審核工程預算,審定是否符合維修資金使用條件(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符合條件的,市房產管理局應予以審批同意,不符合條件的應向業主委員會出具不同意使用維修資金的書面意見。
第五條 經審定同意使用維修資金的,市房產管理局應在該物業小區內公示維修資金受益戶數使用分攤表,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進行維修資金撥付。
第六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實行計劃報批管理制度, 市房產管理局審核批準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維修資金的劃撥工作。
第七條 維修資金的劃撥工作分兩次完成,首次按審核后工程預算總額的70%撥付,工程竣工后,按審核后的工程結算撥付工程尾款。
第八條 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維修將嚴重影響業主利益或房屋安全的,業主委員會可先行組織緊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可在維修資金中列支。維修資金由市房產管理局代管的,經市房產管理局核實后撥付。
第九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數額,由業主按其擁有產權的房屋建筑面積分攤,每使用一次后應及 時核算到戶,在該戶所繳納的維修資金中扣減。
第十條 市房產管理局要加強維修資金的使用監管,分棟建立維修資金使用臺帳,定期接受業主委員會的查詢和監督,嚴禁將維修資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 市房產管理局負責監督本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未委托市房產管理代管的維修資金,需定期接受市房產管理局的檢查。
第十二條 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