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和置業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總經理為公司最高行政管理領導人,對公司全面負責。
第二章職責
第二條 召集總經理辦公會,組織貫穿會議決議。
第三條 全面負責、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行政和業務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公司內外部環境。
第四條 擬訂和組織實施公司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負責完成責任目標和年度計劃。
第五條 擬訂和組織實施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對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正確決策,認真領導,杜絕重大事故、失誤發生。
第六條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體規章,負責各項制度落實,嚴格紀律,樹立正氣。
第七條 聘任、解聘、調配公司各部負責人及各類人員。
第八條 擬訂公司顧問、員工及參入公司事業人員的工資、福利、獎懲和利益分配等制度、政策。
第九條 擬訂公司財務預算、決策和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負責追究處理各類原因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
第十條 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
第十一條 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和凝聚力工程,提高公司知名度;加強班子團結,充分發揮團隊作用。
第十二條 定期向股東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經營和財務狀況報告。
第十三條 負責公司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和考核。
第十四條 履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它職權,完成股東會賦予的其它任務。
文章篇2: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
篇3: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