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執行制度:案場電話使用規定
1. 案場電話作為對外聯系業務及信息溝通的工具,使用必須為工作需要。
2. 電話鈴響三聲必須接聽。接電話時一率使用標準電話用語(你好,****酒店,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您的……),嚴禁使用“喂……”,“有什么事……”等不禮貌用語。
3.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內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要盡可能簡短,不能超過三分鐘。
4. 嚴禁利用案場電話進行聊天。
5. 以排定的順序接聽電話,柜臺設專門接聽電話區域。
6. 接聽電話時要禮貌友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五分鐘。
7. 銷售主管每晚 5:00負責統計來人來電,當晚5:30以后的來電計入第二天統計。
8. 檔案夾內來電表若填完,由最后填上者主動補充新表。
9. 來電表填寫要注意規范,表中各項均需切實填寫以反映真實來電情況,評估媒體效果。
10.接聽者若離開,可由其他人員代替,但不能一部電話同時安排兩個人接聽。
11.電話中一些敏感話題宜采用婉轉態度拒絕電話中解答或約時間邀來電者到現場。
12.對電話中詢問銷控,柜臺一律不予回答。
13.來電盡量留電話,對于疑是“市調或其他身份者”,宜請來電者先留電話交由其他同事進行確認身份后再作回答的決定;身份不清者,回答需謹慎,盡量請來電者來現場。
14.來電盡量留電話以便追蹤。
15.對廣告商來電請其留電話及聯系方式并告知相關人員,對來人請先留資料后送客。
16.嚴禁利用案場電話打聲訊臺。
1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處于每次 10~50元的罰款。
篇2:銷售執行制度:案場電話使用規定
銷售執行制度:案場電話使用規定
1. 案場電話作為對外聯系業務及信息溝通的工具,使用必須為工作需要。
2. 電話鈴響三聲必須接聽。接電話時一率使用標準電話用語(你好,****酒店,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您的......),嚴禁使用“喂......”,“有什么事......”等不禮貌用語。
3.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內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要盡可能簡短,不能超過三分鐘。
4. 嚴禁利用案場電話進行聊天。
5. 以排定的順序接聽電話,柜臺設專門接聽電話區域。
6. 接聽電話時要禮貌友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五分鐘。
7. 銷售主管每晚 5:00負責統計來人來電,當晚5:30以后的來電計入第二天統計。
8. 檔案夾內來電表若填完,由最后填上者主動補充新表。
9. 來電表填寫要注意規范,表中各項均需切實填寫以反映真實來電情況,評估媒體效果。
10.接聽者若離開,可由其他人員代替,但不能一部電話同時安排兩個人接聽。
11.電話中一些敏感話題宜采用婉轉態度拒絕電話中解答或約時間邀來電者到現場。
12.對電話中詢問銷控,柜臺一律不予回答。
13.來電盡量留電話,對于疑是“市調或其他身份者”,宜請來電者先留電話交由其他同事進行確認身份后再作回答的決定;身份不清者,回答需謹慎,盡量請來電者來現場。
14.來電盡量留電話以便追蹤。
15.對廣告商來電請其留電話及聯系方式并告知相關人員,對來人請先留資料后送客。
16.嚴禁利用案場電話打聲訊臺。
1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處于每次 10~50元的罰款。
篇3:電話使用管理規定
電話使用管理規定
1.公司各部門辦公電話必須合理使用,長話短說。
2.正常使用電話時,應控制通話時間,用語簡明扼要,以免妨礙正常工作。
3.員工有急事或下班后需用電話,須經當值人員或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開長途線),若需使用長途,必須自備電話卡。
4.上班時間一律禁止使用私人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5.禁止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長途話務,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6.禁止跨部門使用私人長途電話,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200元,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7.禁止利用公司電話聽取信息臺(聽歌)等行為,違者每發現的一次扣罰300元,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8.因公需要使用長途電話,必須先到辦公室專項工作人員處登記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