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董事會職能(五)
1、執行總公司的訣議。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審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審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審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6、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方案。
7、聘任或解聘項目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項目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8、審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負責對公司運營的監督管理
篇2:房地產董事會職能(五)
房地產公司董事會職能(五)
1、執行總公司的訣議。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審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審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審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6、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方案。
7、聘任或解聘項目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項目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8、審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負責對公司運營的監督管理
篇3:公司董事會職能
公司董事會職能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審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審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審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 方案。
5、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項目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6、審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負責對公司運營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