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中樓梯、電梯的24種組合方式
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是最大的,因此,如何安置樓梯間和電梯的位置,對增加得房率、提高公共空間的通風采光都非常重要。小編收集了高層中樓梯、電梯的24種組合方式,來看看哪種組合方式更適合你的項目定位和設計。
一、高層住宅的樓梯間及電梯數量分布安排
一般來說,高層及中高層住宅中,層數在7-11層,應安排1部電梯1部、1部開敞樓梯間;當層數有12-18層,至少要設置2部電梯(其中1部為消防電梯),1部封閉樓梯間;而層數在19層及以上,至少要設置2部電梯(其中1部為消防電梯)及2部防煙樓梯間;
二、7-11F中高層住宅的樓梯+電梯組合方式
為方便研究,使不同形態的交通空間具有可比性,樓梯,電梯井,層高統一取低限值加一比較。
樓梯尺寸:開間2600mm,進深5100mm(開敞樓梯間一部);
層高:2800mm(共16步);
電梯井軸線尺寸:2100(寬)*2200(深);
以日立電梯載重800kg、速度為1.5m/s、井道尺寸1850(寬)2000(深)為例(乘客電梯一部)。
五種常用樓梯間:
1.對面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20~22平方米;
采光和通風性:樓梯,電梯均能直接采光,比較明亮,通風性較好;
入戶門位置:a.入戶門相對固定,只能開在縱墻上;b.入戶后可利用套型的交通走道形成空間過渡;c.入戶門易出現正對套型衛生間門的情況,應注意避讓;
管井位置:a.靠兩側縱墻設置;b. 檢修空間和樓梯有一定沖突,檢修時較不方便;b.突出的管井對戶型布局有一定影響;c. 美觀性較差;
實例:
空間形態分析:a.樓梯休息平臺、電梯等候和管井檢修共用一個空間,交通空間集中,爭取了進深,節約了面寬;b.公共空間集中,面積小,易造成使用干擾;c.電梯噪音對相鄰南側房間有一定的干擾;d.對戶型北側明餐明衛的設置有利;
綜合評價:a.適用于經濟型住宅,最為常用的布局形式;b.公用面積,面寬??;c.功能布局緊湊,對行為有一定的干擾;d.采光通風好;
2.左右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26~28平方米
采光和通風性:樓梯間直接采光,比較明亮;候梯空間間接采光,效果相對較差;
入戶門位置:入戶門設置靈活,在縱橫墻均可設置,與管井位置互換;入戶門向南開啟時易形成玄關空間,較縱墻開門減少了兩廳中部空間,縮短進深;
管井位置:管井位置布置比較靈活,在縱橫墻上均可布置;檢修空間較大;
實例:
空間形態分析:
a.樓梯、電梯有各自的等候空間,功能分區較為清晰;
b.入戶門遠離電梯和樓梯間,干擾少;
c.入戶門向南側開啟時更有利于套型布置;
d.適用于南側大面寬或三開間以上的舒適型套型;
綜合評價:
a.適用于舒適型住宅;
b.公用面積,面寬大;
c.功能清晰,干擾少;
d.采光通風較好;
3.錯位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20~22平方米
采光和通風性:樓梯、電梯、入戶空間均能直接采光,比較明亮;平均采光,通風性較好;
入戶門位置:a.入戶門位置相對固定;b.入戶后易形成玄關空間;c.戶門過近,容易產生干擾;
管井位置:管井靠一側設計;檢修空間大小合理。
實例:
空間形態分析
a.樓梯,電梯間,入戶空間及檢修空間合為一體;
b.電梯間設于中部,節約了北部的面寬;
c.電梯噪音對電梯所在一側的戶型影響較大;
d.公共空間集中,面積小,容易造成使用干擾;
綜合評價:
a.適用于經濟型住宅
b.公用面積,面寬小
c.功能使用有一定交叉,易形成干擾
d.采光通風較好
4.上下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29~32平方米
采光和通風性:樓梯間直接采光,候梯間雖間接采光但效果尚可;入門處較暗;通風性較好;
入戶門位置:a.入戶門位置靈活,位置較多;b.改變入戶門的設置,便于設計多樣套型;
管井位置:管井設置靈活,可在樓梯平臺、候梯空間設置,也可利用入戶空間的一面墻設置;
檢修空間較大。
實例:
空間形態分析
a.樓梯,電梯間,入戶空間相對獨立,功能分區明確,使用互不干擾;
b.對于一梯三戶的套型平面也適用;
綜合評價:
a.適用于舒適型住宅
b.公用面積,面寬大
c.功能布局清晰,公共空間互不干擾
d.采光通風較好
5.垂直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36~38平方米
采光和通風性:樓梯、電梯空間均能直接采光;靠電梯一側的入戶門較暗;通風性較好;
入戶門位置:a.入戶門位置有一定靈活性,可以與管井互換位置;b.靠電梯側入戶門過深;
管井位置:管井設置靈活,可利用樓梯平臺,候梯空間對面位置,也可利用入戶空間處的一面墻設置;檢修空間較大;
實例:
空間形態分析
a.樓梯,電梯間,入戶空間相對獨立,功能分區明確,使用互不干擾;
b.樓梯間可關閉,對消防相對有利;
c.樓梯、電梯的上下布置充分利用進深,節約了面寬;
d.電梯廳直接采光,雖然增加了一定面寬,但提高了居住的舒適性;
綜合評價
a.適用于高檔住宅
b.公用面積大,面寬較節約
c.功能布局清晰,公共空間互不干擾
d.采光通風較好,舒適度較高
三、12F-18F高層住宅的樓梯+電梯組合方式
設計中多以一梯三戶和一梯四戶為主。設置一梯兩戶時,可以保證舒適性,但由于分攤的公共面積較大,經濟性較差(適合高檔住宅);
樓梯尺寸:開間2
600mm、進深4800mm (封閉樓梯間一部)層高:2800mm(共16步)
電梯井軸線尺寸:2100(寬)*2200(深);
以日立電梯載重800kg、速度為1.5m/s,井道尺寸1850(寬)*2000(深)為例(兩部電梯其中一部消防梯)。
1.一梯兩戶布置形式
?。?)左右式
a.交通空間面積37平方米;
b.公共空間相對獨立,干擾性??;
c.入戶空間有獨立候梯空間;
d.管井檢修區域較大;
e.調整管井位置,對于一梯三戶戶型也適用;
?。?)對面式
a.交通空間面積36.5平方米
b.公共空間集中,易造成干擾
c.入戶門位置相對固定
d.管井檢修口長度大
(3)錯位式
a.交通空間面積35平方米
b.公共空間集中,易造成干擾
c.入戶門位置固定且易形成干擾
d.管井檢修面小,檢修空間小
2.一梯三戶布置形式
?。?)左右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39平方米
實例:
?。?)對面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42平方米
實例:
?。?)錯位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45平方米
實例:
3.一梯四戶布置形式
?。?)錯位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38平方米
實例:
?。?)平行式
面積:交通空間面積44平米
實例:
?。?)左右式
面積:交通面積40.8平方米
實例:
四、18F以上高層住宅的樓梯+電梯組合方式
設計中多以兩梯四戶和兩梯六戶為主;
樓梯尺寸:開間2700mm/3300mm,進深7800mm /6800mm(防煙樓梯間兩部)
層高:2900mm(共17步)
電梯井軸線尺寸:2300(寬)*2400(深);
以日立電梯載重1000kg,速度為1.5m/s,井道尺寸2100(寬)200(深)為例(至少兩部電梯其中一部消防梯)
1.一梯四戶的塔式高層
樓梯+電梯的三種基本組合:
A類
B類
C類
?。?)A類豎向
a.交通核建筑面積62.5平方米;
b.候梯廳通過北側走道可獲得間接采光通風;
c.為滿足消防規范,南面兩套戶型入戶前加設防火門,導致入戶空間稍顯局促。
?。?)A類橫向
a.交通核建筑面積59.8平方米
b.候梯廳北側被樓梯間阻擋,采光通風稍弱
c.套型入戶前加設防火門,入戶空間稍顯局促
?。?)B類豎向
a.交通核建筑面積64.5平方米
b.北側靠外窗,候梯廳自然采光和通
c.風良好,可設置一部景觀電梯。
d.候梯廳獨立設置,公共走道稍顯瘦長。
e.交通核占面寬較窄。
?。?)B類橫向
a.交通核建筑面積62.0平方米
b.候梯廳采光通風較弱。
c.側進套型戶門直接開向前室,須做成乙級防火門。
d.兩部電梯面對設置,又鄰近北進套型戶門,
e.候梯空間相對擁擠。
(5)C類
a.交通核建筑面積67.6平方米
b.“U“形公共走道面積較為浪費。
c.候梯廳采光通風較弱。
d.入戶位置選擇較為自由,側進套型戶門直接開向前室,須做成乙級防火門。
?。?)前室分開A
實例
a.交通核建筑面積63.5平方米;
b.兩個前室分開設置,滿足全國防火規范;
c.候梯廳采光通風好;
d.候梯廳獨立設置,公共走道顯瘦長;
?。?)前室分開B
實例
a.交通核建筑面積62.1平方米
b.兩個前室分開設置,滿足全國防火規范
c.候梯廳無采光通風
d.候梯廳獨立設置,公共走道顯瘦長
e.所占面寬大、進深窄
2.一梯六戶以上塔式高層
形式一:
a.交通核建筑面積80.7平方米
b.北側為疏散樓梯,候梯廳自然采光通風較弱。
形式二:
a.交通核建筑面積79.8平方米
b.北側靠外墻,可直接獲得自 然采光通風,但縱向走道略長。
形式三:
a.交通核建筑面積87.8平方米;
b.候梯廳采光通風良好,布局舒適;
c.“U”形公共走道面積較為浪費。
篇2:(學校)電梯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學院(校)電梯意外事件或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一、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1、接到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里,一方面了解電梯困人地點、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聯系維保單位前往解救。
2、電梯管理員立即趕赴現場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并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救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后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向領導匯報。
3、維保單位人員接報后,應立即前往現場解救,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4、被困者救出后,立即請電梯維保單位人員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管理員應記錄事情經過,包括接報時間、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記錄到場和離開的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6、維修單位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二、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管理部門應事先通知各部門,并在主要出入口發布停電通告,同時,維保單位應做好停電前的應變工作。
2、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下,維修單位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公司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以便隨時應變。
3、管理部門立即會同維修單位人員分頭前往各樓檢查電梯運行情況,發現電梯關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預案施救。
4、管理部門安排員工到主要出入口、電梯廳維持秩序,保安加強保安措施,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渾水摸魚,必要時關閉大門。
5、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各部門應配合維修人員經常檢查應急照明和緊急廣播系統,確保正常。
(2)管理部門應提醒各系部備置一些應急照明燈,以防停電。
(3)保安部、維修單位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并及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三、發生火災時的應急處理
1、及時與消防部門聯系并報告有關領導。
2、按動有消防功能電梯的按鈕,使消防電梯進入消防狀態,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對于無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至首層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告誡轎廂內乘客保持鎮靜,按救援程序實施后,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沿安全通道撤走,將電梯至于“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轎門、切斷電梯總電源。
3、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4、對于有共用井道的電梯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將其余尚未發生火災的電梯停于遠離火災蔓延區,或者交給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5、相鄰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避免因火災而停電造成困人故障。
四、發生地震時
1、根據地方人們政府向預報區發布的緊急處理措施,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2、對于震級和強度較大,震前有沒有發出臨震預報而突然發生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就近停梯,乘客離開轎廂就近躲避,如乘客被困轎廂內則不可自行逃出,保持冷靜等待救援。
3、地震過后應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運行,正常后方可恢復使用,當震級為四級以下,強度為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井道、導軌、轎廂有無異常,已檢修速度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并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高站停梯,由專業人員檢查修理,待上下合程運行無異常并多次往返試運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發生濕水時
1、在遇到臺風、雷暴、洪水等惡劣天氣時,應實施預防性措施,加強電梯巡視檢查,關好機房窗戶和門。電梯機房主屋頂或門窗漏雨而進水,底坑因建筑防水層處理不好而滲水,暖氣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用水等泄露造成電梯濕水事故時,除對建筑設施采用堵漏措施外,還應采取應急措施。當底坑內發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終止運行,切斷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事故。
4、發生濕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氣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如采取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并經試梯無異常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毀電路板。
6、電梯恢復運行后,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記錄清楚并存檔。
篇3:麗灣酒店員工電梯使用規定
麗灣酒店員工電梯的使用規定
1、正常情況下除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員工都要乘座員工電梯;
2、除運送貨物或攜帶不方便的工具、設備外四層以內(含四層)不允許乘坐員工電梯。但由于1樓到4樓樓層較高,從1樓上4樓或從4樓下1樓除外。同時為了防止部分員工貪圖省力上3樓,先乘坐電梯到4樓再下到3樓,或從4樓下2樓時先乘坐電梯到1樓,然后再爬到2樓,一旦發現此種情況,均按違規乘梯輕微過失處理。
3、如遇以下情況酒店將允許員工乘坐客梯:(1)陪同酒店客人;(2)行李員和客人一起上樓送行李;(3)上午9:00—11:00,下午3:00—5:15之間到16樓庫房領用大宗物品或酒水員從3樓到2樓之間運送酒水。(4)員工電梯出現故障維修時上下樓五層以上(不含五層)。(5)經部門經理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
4、禁止員工以任何理由防礙電梯的正常運行,否則按嚴重過失處理。
5、酒店監控中心可以對員工電梯進行錄像,一經查出違規人員,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