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道路規劃設計規定
1.居住區和居住小區周圍往往是城市級的生活性和交通性主干道或次干道,這些道路起著聯系城市各主要功能區與居住區的作用。居住區與外圍道路至少應有兩個出入口,居住區主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方向與外圍道路相連,以保證有良好的內外聯系。當居住區級或居住小區級道路在城市交通性干道開口時,其出口間距應在150米以上。
2.居住區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相接時,其交角不宜小于75°,應盡可能采用正交,以簡化路口的交通組織。當居住區道路與城市道路交角超出規定時,可在居住區道路的出口路段增設平曲線變道來滿足要求。在山區或用地有限制地區,才允許出現交角小于75°的交叉口,但必須對路口作必要的處理。此外,當居住區內道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相接。
3.進入組團的道路,既應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車、救護車的通行,又應維護院落的完整性以及利于治安保衛。
4.為了體現居住區規劃設計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及考慮當前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的情況,居住區公共活動中心,包括商業服務中心、文化娛樂中心、老年人活動站及老年公寓等主要地段,應設置無障礙通行設施,以滿足輪椅車和盲人的出行需要。
5.居住區內盡端式道路盡端應設回車場地,用地有條件時最好按不同的回車方式安排相應規模的回車場,如圖3-43所示。
6.當居住區內用地坡度大于8%時,應輔以梯步解決豎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設自行車推行車道。
7.在多雪地區,考慮堆積清掃道路積雪面積,區內道路可酌情放寬;在多雪嚴寒的山坡地區,居住區內道路路面應考慮防滑措施;在地震設防地區,居住區內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以道路本身技術設計要求而言,抗震設計設防基本烈度起點為八度;對于地基為軟性土層、可液化土層或易發生滑坡的地區,道路抗震設計起點烈度為七度。
8.居住區內宜考慮居民小汽車及單位通勤車的停放問題,以適應城市居住區內機動車輛日益增多的情況。
9.居住區內道路的縱坡應符合居住區(小區)內道路縱坡控制指標,見表3-14。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的道路縱坡,宜按非機動車道縱坡控制指標或分段按非機動車道縱坡控制指標要求控制。
居住區道路邊緣至建筑物構筑物距離居住區內道路邊緣建筑物、構筑物要保持一定距離,主要是考慮在建筑底層開窗開門和行人出入時不影響道路的通行及一旦樓上掉下物品也不影響行人和車輛的安全,且有利于安排地下管線、地面綠化及減少對底層住戶的視線干擾等。對有出入口的一面要保持較寬的間距,為的是在人進出建筑物時可以有個緩沖的地方,并可在門口臨時停放車輛以保障道路的正常交通,具體規定見表3-15。
篇2:居住區道路綠地規劃設計
居住區道路綠地規劃設計
1.道路綠化的工程要求。
在道路兩旁進行綠化設計時,要充分了解街道的人、車流量、道路的寬度和結構、道旁的地質和土壤情況、電桿燈柱、架空線路、地下管道及電纜埋設物等情況,然后根據這些特點來選擇綠化樹種、配置方式和株行距,樹干高度,綠帶寬度及苗木大小等。應避免行道樹和桿線在橫斷面上處于同一位置,要設法選擇合適的樹種,以減小樹枝與電線相互干擾的矛盾,種在電線下的樹應是耐修剪、容易整形的樹種。綠帶寬度視路幅的寬度而定,一般每側1.5~4.5米,綠帶長度以50~100米為宜,過短時易引起行人及非機動車穿越道路。
2.樹木株行距的確定。
株行距要根據樹冠及苗木樹齡的大小來確定。要考慮樹木生長的速度,一般在道路上種植的樹木30~50年后就需要更新,壯齡期只有10一20年。要考慮市容、市貌等因素,在一些重要建筑前不宜遮擋過多,株距應加大,或不種行道樹,以顯示出建筑的全貌。此外,還要考慮經濟因素,初始期以較小的株距種植,幾年后間移,作為培養大規格苗木的措施,以節約用地。
3.人行道綠化帶種植形式。
?。?)落葉喬木與常綠綠籬結合。用側柏綠籬將車行道及人行道隔離開,以減少灰塵及汽車尾氣對行人的侵害,又防止行人隨意橫穿街道。
?。?)以常綠樹為主,種植常綠喬木及常綠綠籬,并點綴各種開花灌木,藝術效果較好,由于常綠樹生長緩慢,初期遮蔭效果差,故可在常綠樹之間種植窄樹冠的落葉喬木。
?。?)以落葉喬木及灌木為主。在一些次要道路上采用以落葉樹為主的種植較為經濟,但冬季景觀較差,可用常綠樹點綴在視線集中的重要地段。
?。?)草地和花卉。只種植草皮和花卉,藝術效果好,特別適宜于綠化帶下管線多,有地下構筑物,土層薄不宜栽植喬、灌木的情況。
?。?)帶狀自然式種植。樹木三五成叢,高低錯落地布置在車行道兩側,需要有較好的施工和養護條件,并有一定規格的綠化材料。
?。?)塊狀自然式種植。由大小不同的幾何綠地塊組成人行道綠化帶,綠地塊間布置休息廣場、花壇;綠地塊按自然式種植,用草地襯托觀賞樹。
4.行道樹種植帶寬度。低灌叢寬為0.8米,中灌叢寬1.0米,高灌叢寬1.2米,單行喬木寬度為1.25一2.0米,雙行喬木平列時寬度2.5~5.0米,并列時2.0~4.0米,草坡與花叢1.0~1.5米。
篇3:山區和丘陵地道路系統規劃設計原則
山區和丘陵地道路系統規劃設計原則
在山區、丘陵區等地形起伏較大的居民區道路系統的規劃要密切注意結合地形,這樣才能達到合理、安全、經濟的綜合效益。
首先,車行與人行宜分開設置自成系統,由于人行道的適用縱坡范圍與車行道是不一樣的,在地勢起伏大的情況下,人行道可以更容易隨坡就勢,如與車行道分設,就能更便捷和減少道路工程的土石方量;其次,路網格式應因地制宜,山區、丘陵區的道路一般要求順等高線設置,所以,道路網的格式與平原地區是大不一樣的,道路用地面積也會因之適當增加,一般指標可按照居住區用地平衡控制指標中的高限值選用;第三,主要道路宜平緩,因為主要道路通行的車輛和行人較多,交通量較大,所以縱坡應盡可能小些,而次要道路等級較低,為減少土石方量,可以在允許的縱坡范圍內取較大的控制值,道路路面可酌情縮窄,但應安排必要的排水邊溝和會車位,并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由于在山區或丘陵區修建道路工程量較大,道路寬度和控制紅線的寬度,可采用居住區道路分級中規定的道路紅線寬度的下限值。但如要設置排水邊溝,則必然會加寬道路用地,增加的這部分寬度一般不屬于道路分級中所規定的道路寬度控制值范圍內。設置會車避讓路面和排水溝的具體要求,可參見有關的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