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鄉村便民服務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推進村級效能建設,以“便民、利民、富民、安民”為宗旨,規范服務行為,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努力實現“家戶辦事不出村、糾紛調處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務不出村”,特制訂本制度。
一、服務宗旨
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內容
1、證照代辦服務。主要項目:(1)建房審批;(2)生育審批(3)身份證、暫住證辦理、補辦;(4)戶口遷移審批。此項服務由村負責代辦或報送協辦。
2、咨詢指南服務。主要項目:(1)法律咨詢;(2)政策咨詢(3)農技知識咨詢;(4)市場信息咨詢;(5)勞動力、人才需求信息咨詢。此項服務,凡農戶有要求的,由村值班人員及時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幫助答復,提供信息。
3、公益事業服務。主要項目:(1)村莊綠化,村容、村貌經常性整治;(2)殯葬代為聯系(3)農戶電話、有線電視線路維修代為聯系;(4)計生服務;(5)扶貧幫困服務;(6)環境衛生服務;(7)辦理村民大病、財產保險;(8)老年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生活、健康及低??畲I服務;此項服務,凡農戶有要求的,由村想方設創建條件幫助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做好解釋工作。
4、民事調解服務。主要項目:外來人口管理登記;本村鄰里鄉親、家庭成員撫(贍)養、房屋宅基地等方面的糾紛、由村負責調解或協助解決。
5、致富發展服務。主要項目:(1)種養結構調整;(2)優良品種引進;(3)技術指導;(4)技術業務培訓;此項服務,凡農戶有要求,村盡力同有關部門幫助聯系、解決。
6、文明建設服務。(1)創“三美”、文明家庭創建指導服務;(2)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教育。
7、特色文化服務。(1)群眾性文化活動組織舉辦;(2)全民健身活動組織舉辦;(3)群眾性科普活動組織舉辦。
三、 服務措施
1、值班制度。村便民服務室實行“村支兩委會”成員輪流值班,按照排班順序周一至周五每天要有人值班,主要負責接待群眾,受理登記及協調處理有關服務事項。除值班時間外,村干部也要隨時隨地地受理解決農戶提出的事項、請求,實行全天候服務。
2、代辦報送制度。在證照代辦服務中,由村民申請,村統一受理、審批,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由村負責代辦、協辦。對于村干部無法解決的,直接報送鎮政府,委托全程代理。
3、一事一議制度。對農戶提出的涉及多數村民利益,以及村民關注的熱點,重點的問題處理解決,經村兩委會成員研究后及時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提高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管理,增強工作透明度。
四、服務要求便民服務的總要求是:農戶辦事不出村、干部服務服務到底,常年堅持不間斷,群眾滿意為標準。具體做到“三個有”。 1、有場所。村設立便民服務室,并訂立牌子,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做到有服務人員、聯系電話、值班等制度公開。
2、有記錄。設有專門記錄本,值班干部把每次服務的時間、對象、內容、解決途徑及辦理記錄詳細記錄,每年整理存檔。
3、有承諾。在便民服務中,做到態度熱情,誠懇待人。按照服務事項的輕重緩急,能辦的立即辦;一時辦不了的,承諾時間辦;對事項復雜的,辦理有一定難度的,想方設法疏通渠道予以辦理;確實不能辦理的,向群眾說明原因,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章制度,絕不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加強自身學習,注重提高服務本領。
篇2: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1.0 目的
為持續提升小區物業服務工作質量讓小區業主滿意,特設立便民服務車增值服務項目。
2.0 適用范圍
z城物業項目內業主/住戶借用便民服務車的管理工作。
3.0 工作職責
3.1 便民服務車由安管部經理負責管理,便民服務車按編號發放管理;
3.2 安管部各班班長負責定期檢查崗位的《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填寫情況;
3.3 便民服務車由安管部各當班安管隊員負責登記服務車的具體使用情況,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安管部值班記錄表》的交接事項中。
4.0 操作規程
4.1 便民服務車設置在小區入口門崗處,由安管部當班安管隊員負責管理借還工作,如發生服務車丟失或人為損壞的情況由安管部經理跟進協調處理。
4.2 便民服務車的保養與維修
4.2.1入口門崗安管隊員每班下班前對便民服務車進行清點及整理,保持便民服務車的整潔、完好狀態;
4.2.2入口門崗如發現車輛損壞或業主反映使用中出現問題,請當值安管隊員及時記錄并報當班安管領班聯系工程部對車輛進行檢修;
4.2.3在業主不便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當班安管隊員有義務負責將車輛收回,并填寫好使用登記記錄。
4.3 便民服務車的使用規定
4.3.1便民服務車使用對象:本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
4.3.2便民服務車使用區域:在本小區內部使用,不得外出使用;
4.3.3便民服務車使用范圍:本便民服務車僅限于運送生活用品及食品,且每次承載物品不應超過25KG,超重物品應建議分批運送;
4.3.4借用及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由當值安管隊員負責填寫《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4.3.5便民服務車使用完畢后業戶可撥打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物業工作人員可上門取回,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4.3.6便民服務車為本小區公共設施的一部分,各業戶須愛惜使用,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5.0 相關支持文件
5.1 《員工禮儀禮節服務規范》
6.0 相關記錄表格
6.1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篇3: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指引
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指引
一、便民服務車使用對象:僅限于本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借用。
二、便民服務車使用區域:僅限在本小區內部使用,不得外出使用。
三、便民服務車使用范圍:本便民服務車僅限于運送生活用品及食品,且每次承載物品不應超過25KG,超重物品建議分批運送。
四、借用及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由當值安管隊員負責填寫《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五、便民服務車為小區的便民設施,請使用完成后及時歸還,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六、便民服務車使用完畢后您可撥打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物業工作人員將上門取回,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七、便民服務車為本小區公共設施的一部分,請您愛惜使用,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八、在您使用便民服務車的過程中如有發現不便之處,敬請及時向我們反饋,以便此項服務的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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