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院保衛處工作職責
保衛處是在院黨委、院行政的領導和上級機關的業務指導下,開展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學校與公安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和上級保衛部門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根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定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試行)》的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提出貫徹意見,報經分管院長同意后,在分管院長的統一部署下組織實施。
二、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維護校園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政權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防止火災、盜竊、破壞、治安災害、爆炸、沖擊校園和恐怖襲擊事件的發生。
四、協助公安機關防止境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對校園的滲透和破壞活動,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收集影響社會與高校穩定的信息。
五、加強校園網的安全監控,對破壞校園網安全的行為予以制止,對利用校園網宣揚、散布、傳播、上傳*、淫穢、攻擊我黨和國家政府及領導人等有害信息的情況進行調查和處置。
六、維護學校內部治安秩序,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發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公共場所和外事活動的治安管理,做好學校重大活動和重大外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七、在院長領導下,監督檢查校內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開展安全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八、組織開展安全防火檢查、監督,負責處理一般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重大火災事故,監督檢查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對特殊工種進行管理和監督。
九、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安全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十、落實治安防范責任制,負責校門門衛管理和校內巡邏,維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校內各類車輛違章行為以及交通事故糾紛。
十一、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集體戶口管理及相關工作,查處來校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疏導內部矛盾,維護校園治安秩序。
十二、參加地方政府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發揮骨干作用,加強保衛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保衛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戰斗力。
十三、完成院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2:學校保衛部(保衛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是負責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做好情報信息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處置校園內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
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促督、指導、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
調解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治安糾紛、交通問題,維護校園的治安秩序;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做好集體戶口的管理服務工作,嚴格管理在校園內務工、經商和從業的外來人員;
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和檔案,落實消防責任制,負責學校防火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某學院保衛處校衛隊職責
學院保衛處校衛隊職責
校衛隊在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和為教學、科研、師生提供安全服務工作中,必須做到遵章守紀,嚴格管理,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并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一、門衛:
1、嚴格執行學?!堕T衛十項管理規定》,檢查出入校門人員的證件,控制校外人員、車輛進入校園,查驗、登記出校物品,保障公私財物安全。
2、維護校門區秩序,清理校門區攤點和停放的車輛,制止在校門區張貼、設置各類宣傳品,及時疏導人員、車輛,保持校門區整潔、暢通。
3、執行和完成保衛處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對重點目標、人物、物品的堵截和控制任務。
二、巡邏:
1、了解并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邯鄲學院關于校園治安管理的若干規定》,了解履行職責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熟悉校內地形地物及各單位所在部位,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制止違法、違紀、違章行為。
2、執勤中注意可疑的人和事,發現可疑情況及時盤查,并向處、隊領導匯報。
3、抓獲和扭送各類現行犯罪分子。
4、及時清理校內不符合規定的經商活動。
5、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和案件易發區域的巡邏。
6、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公共場所秩序。
三、其他:
1、接受師生員工的報案、求助,迅速制止發生在校內的各類突發事件,將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交有關部門查詢、處理。
2、執行對重點區域、目標的巡視、守候、保衛任務。
3、對火災、犯罪、盜竊等現場進行保護。
4、執行大型活動及外事活動的警衛任務。
5、承擔義務消防隊的任務,接受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能訓練;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工作。
6、協助治安科做好校內外來勞務團體、臨時工、臨時居住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
7、維護校園內交通秩序,制止和糾正各種交通違章行為。
8、配合保衛處其他科室進行工作。
9、完成保衛處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