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日常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社居委日常管理,加強服務,提高效率,確保正常工作,推進社居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社居委人員的出勤、缺勤,由專人負責記載,按月計結,作為月發工資的依據。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特殊情況應延長工作時間及周六、周日加班工作,季節變化根據街辦通知適當調整作息時間。
2、請事假應征得主任同意,請病假應及時告知。當月病事假三天以上,超過部分計扣工資、獎金。社居委正職外出三天以上的應向街道報批。
3、工作時間外出辦事應相互轉告去向,以便隨時取得聯系。
二、財物管理制度
1、嚴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蓋章應登記,辦公桌、凳、櫥等居委公用物品應登記造冊,愛惜使用,不得拖散遺失;工作變動時應及時移交清楚。
2、對電腦、打印機、電教設備要專人管理,室內健身器械要專人管理。
3、征訂的各類書報雜志要歸放整齊,便于閱覽、學習。
4、節約水、電,下班時關好門窗,關閉水、電源等。
三、保潔制度
1、辦公室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月末一大掃,保持清潔衛生,窗明幾凈,物品堆放整齊,無蛛網灰塵。
2、會議室、活動室有專人負責保潔,臺凳物品歸放整齊,墻上圖表等規劃有序。
3、室外無雜亂臟物,自行車等車輛在指定地點停放。
四、值班制度
1、每逢重大節假日,社居委干部應加強治安值班,并安排巡邏值勤人員,節前先應向街辦、派出所報值班名單;值班時間與上班作息時間相同。
2、值班期間認真負責,及時處理緊急事項,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值班記錄。
篇2:中學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規章制度
海路中學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規章制度
根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上海市體育局關于本市體育、文化、教育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的指導意見精神,特制定我校體育場館開放的相關規定如下。
一、學校管理
為確保學校體育、文化、教育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的安全、有序、長效,學校成立設施資源開放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承擔相應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責任,并對本規定作解釋。
管委會組長: z
副組長: z
管委會成員:z
電話:z
二、開放對象及相關規定
1)、開放時間
雙休日:全天 (8:00---16:00)
2)、接受預訂的項目及時間規定(大型活動場所)
1. 接受預訂的項目為:籃球場、球類館、乒乓房及電腦房、圖書館、教室等。
2. 預訂請至少在使用前一天。
3.各類場地的預訂時間最多半天,如遇沖突,則以先預訂為有效。
3)、使用各類場地的相關規定
1、 嚴禁傳染病患者和無行為責任能力者進入。
2、進入學校請主動向門衛出示有關證件(活動卡)進行登記。
3、使用者請自覺聽從各場館管理人員安排,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4、使用者較多時,應互相謙讓,與其他使用者共同分享開放的設施。
5、使用者應注意文明禮貌、團結友愛。請勿在場館內大聲喧嘩、赤膊或穿拖鞋入內。
6、請勿在場內吸煙、亂扔、亂丟雜物,自覺保持場內整潔。
7、請勿攜帶寵物進入體育館。
8、運動完畢時,應主動將器械放歸原位,關閉電源等。
4)、 安全健身相關規定
1、使用者請負責個人安全,訓練過度和不正確健身造成傷害的,學校概不負責。
2、學校聲明不接納身體不達標人士,所以在您進入健身場館后就表明您承認您的身體健康,可承受健身鍛煉,如發生情況與學校無關。
3、在訓練之前和訓練中如有以下癥狀請不要進行或立即停止鍛煉:頭痛、頭暈、心率不齊、胸部不適或疼痛、呼吸急促或虛脫。由此而造成的人身意外,學校概不負責。
4、私人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損壞賠償相關規定
1、使用者因使用不當而損壞校內設施、設備或器材的,應當進行原價賠償。
2、致第三人傷害的,使用不當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3、學校不提供任何有關健身輔導、醫療、醫學、醫藥方面的建議。
篇3:某社區物品保管制度
Z社區物品保管制度
一、所有社區物品實行計劃性購置,對常用消費品保持一定庫存量,其它隨用隨買。
二、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發放。
三、采購物品必須講求質量,價格合理,節能節電,力求物美價廉,節約開支。
四、社區財產要定期清點、檢查,做到使用定人、定點、定位、定量,建立財產使用負責人制度。
五、嚴格領用手續,健全領用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物品出庫須領物人親筆簽字,并注明用途,嚴禁保管代簽。
六、物品庫房必須整潔有序,實行貨架式管理,分類擺放整齊。
七、對于經常使用的工具一律清點上帳,實行使用人領取定位保管制度,做到帳上有數,存放有位,使用目的明確。
八、對周期性使用物品如彩旗、橫幅、票箱等,使用收回后,要修整干凈,疊放整齊,以備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