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職工勞動紀律及獎懲制度
1、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上班集中思想,業務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義。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會親友,不打私人電話。
3、上班時間嚴禁串班,聊天,要堅守崗位,未經領導批準不能隨便調班,離開孩子,離開幼兒園,如有發現,依曠工處理。
4、工作人員嚴禁使用幼兒物品及幼兒園公家用品。
5、不能強求家長為個人辦事,如造成不良影響,要依追究當事人責任。
6、為幼兒開餐要戴口罩和圍裙。
7、上班注意儀容端莊大方,不能濃妝艷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長發,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耳環和手鏈。
8、領操活動,上音樂課和體操時,教師要穿平跟鞋,體操課不穿裙。
9、進入幼兒園嚴禁吸煙。
10、愛護園內花草樹木,不隨便私自采摘,不損壞一草一木。
11、鼓勵教職工關心幼兒園,發揚當家作主精神,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議,視其貢獻作用大小,給予適當的獎勵。
12、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研活動,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縣級選用登載的獎勵50元,市一級的獎勵100元國家一級的獎勵150元。
1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按獎勵工資分配條例扣發工資獎金。
14、凡出現事故,隱瞞不報,自作主張處理,當成責任事故處理。
15、出現責任事故扣發第一責任人當月全部獎勵工資,其它責任人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出現自然事故一次扣發全體當班人員每人50元,直接責任者扣發100元。
16、凡借用教具、圖片、儀器、錄像帶、錄音帶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損壞、遺失的,視情輕重、損失大小罰款賠償。
篇2:公寓中心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規定
> 學生公寓中心關于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建筑工程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和《關于加強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公寓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 考勤辦法
1.公寓中心全體職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包括節假日);
2.各樓長負責本樓臨時員工的考勤登記,并在每月26-28日將考勤統計結果報中心辦公室。
二、遲到、早退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視為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下(校車因天氣或機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時間未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時間超過1小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累計4次均按曠工半天論處。曠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堅守崗位,有事臨時外出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樓長要向分管領導請假,批準離開后須在自己工作崗位的顯要位置標明去向。每月只允許臨時請假4次,每次不超過1小時,請假超過1小時按請假半天論處;
3.女職工產假、哺乳假期間按學校規定執行執行,同時不享受部門勞務補貼;
三、請假規定
1.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因病、因事請假本人必須事前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請假單。請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報中心主任批準。凡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先提出口頭請假,返崗后,及時補辦手續,其中病假應出具相應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期限與相應待遇
請假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病假15天內;事假7天內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過30天;事假超過10天
0-50%
四、曠工規定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假不歸者視為曠工。根據曠工的天數,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曠工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連續1天;累計3天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當月或半年獎為0
連續3天;累計5天
全年獎0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
篇3:幼兒園勞動紀律制度(3)
幼兒園勞動紀律制度(三)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義。
二、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會親友,不打私人電話。
三、上班時間嚴禁串班,聊天,要堅守崗位,未經領導批準不能隨便調班。
四、工作人員嚴禁使用幼兒的物品,不能強求家長為個人辦事。
五、上班注意儀容端莊大方,不能濃妝艷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長發,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耳環和手鏈,領操和組織體育活動時不穿長風衣。
六、進入幼兒園嚴禁吸煙。
七、愛護園內花草樹木,不隨便私自采摘,有損壞者適當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