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國際數棋活動管理制度(一)
學生須知:
1、要認真聽從指導教師的指導,努力培養自己的愛好興趣,發揮自身的個性特長。
2、認真聽從指導教師的講解,認真開展同學間的數棋訓練,不斷提高數棋下棋技術。
3、嚴格遵守紀律,同學之間相互交流時嚴禁大聲喧嘩。
4、活動后 做好衛生打掃工作和數棋整理放置工作。
衛生要求:
1、注意公共衛生和個人衛生。
2、不亂丟紙屑果殼、不亂涂墻壁課桌和棋盤。
3、活動室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損壞數棋室里布置的內容及公共財物。
4、活動后要做好衛生打掃。整理好棋盤和棋子。放置好衛生用具,關好門窗,方可離校。
篇2:鉑業公司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標準》,為嚴格涉外活動的保密工作,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了便于對外聯系和做好保密工作,承擔涉外活動任務的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是涉外保密工作的的第一責任人,所和公司外事部門負責歸口實施保密監督、管理。
第三條 涉外談判中,承辦部門應指定主談人,題目、內容一致,無關的涉密文件資料和涉密載體等不得帶入涉外交往場所。凡屬國家秘密或不宜公開的內部事項,不得擅自向外方提供。
第四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對外技術合作,承辦部門要做好敏感項目專家、邀請渠道、合作時間、地點以及在公開合作協議下進行的其它合作事宜的保密工作,要嚴格控制知悉人員范圍,核心部分只限少數人知悉,并指定專人負責掌握和管理,嚴禁泄密。
第五條 在對外合作中,要注意保護我方與其他合作方的秘密。應將有關保密事項納入合作或協作合同。嚴禁將我方與合作方的合作事宜、接觸渠道以及在公開合作協議下進行的其它合作事項,泄漏給第三方知悉。
第七條 嚴禁攜帶涉密載體參加外事活動,經批準向外方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含有國家秘密的信息物品或允許外方攜運出境的,必須填寫對外交往合作提供秘密事項保密審批表(見附表21),相關領導簽批,允許外方攜運出境的須到云南省保密局辦理“國家秘密載體出境許可證”。
第八條 有關“禁運”產品、設備的進口訂貨、交貨、索賠、索取資料、故障修理等對外事項,一律通過國家有關部門辦理。嚴禁以使用部門和個人的名義自行對外聯系。
第九條 因工作需要邀請外賓www.zonexcapitaltr.com來所和公司洽談,承辦部門必須填寫外來人員參觀保密審批表(見附表22)制定涉外接待方案、界定接待范圍、接待區域和參加人員,報外事部門審查,業務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參觀中承辦部門不得擅自改變參觀內容和范圍,并嚴禁外賓對軍工科研及軍品生產或背景有軍品的景物拍照。
第十條 所和公司涉密人員因公出國(境)參加涉外活動,外事部門應向保密辦提供涉密人員出國信息。保密辦在接到信息后應及時組織填寫《涉密人員對外科技交流保密義務承諾書》(見附表23)、《對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員登記表》(見附表24)及辦理相關保密提醒手續。外事部門在確認涉密手續辦理完結后,再給予辦理下一步出國(境)手續。出境人員須嚴格遵守“涉密人員對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則”。
第十上條 所和公司涉密人員因私出國(境)的涉外活動,由外事部門要求相關涉密人員到保密辦進行涉密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查后,有外事部門確認保密審查手續完結后才能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在境外期間,出國人員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場合談論秘密或起草秘密事項,嚴禁泄露不宜公開的事項。嚴禁利用國際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通信手段談及國家秘密內容,不得用電話答復密電,凡需涉及涉密內容的應通過保密渠道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 出國考察攜帶的資料、文件、物品或計算機內,不屬于國家秘密而又不宜公開的內部資料,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報保密委員會審查,外事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承辦部門對涉外活動的基本情況須有文字記載,并報外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保密辦對以上涉外活動負有監督檢查權力。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篇3:鉑業公司重大涉密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 重大涉密活動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標準》,為嚴格重大涉密活動的保密工作,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重大涉密活動是指所和公司組織的涉密會議等涉密活動。
第三條 重大涉密活動保密管理包括以下規定:
一、涉密會議的保密審批及安全檢查。
(一)所和公司涉密會議由所和公司黨政、行政部門歸口管理。所和公司各部門召開涉密會議前須向所和公司黨政、行政部門申請,由黨政、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安排會議場所,并到保密辦備案。保密辦協助責任部門制定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并負責監督涉密會議保密工作執行情況。
(二)涉密會議舉辦前應確定會議密級和會議代號。如在所和公司外舉辦的涉密會議須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并與會議場所承辦方簽訂召開會議《涉密會議協議書》(見附表19)限定參加人員和范圍。嚴禁在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
(三)召開涉密會議,應事先對會場進行保密檢查,填寫涉密會議會場保密檢查表(見附表20)。會場內應采取手機屏蔽或控制措施,錄音錄像須經會議主辦部門的領導批準。
(四)禁止在會場內使用無線話筒、可拍照手機、對講機等可以進行無線發射、傳輸的設備。
(五)會議結束后要及時清退文件。會務人員要對會議使用的會場、客房、餐廳等地進行安全檢查,防止丟失文件、筆記本等物品。
二、涉密會議的保密管理
(一)各部門組織召開的涉密會議,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會前要向與會人員強調會議保密事項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識。
(二)組織召開涉密會議的責任部門須主動與保密辦公室聯系,由保密辦協助制定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安全保密防范工作確保會議安全。
(三)機密級以上(含機密級)會議,應實行會議證制度。會場入口處要設專人檢查,
(四)嚴防無關人員進入會場。會議證的發放,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后及時收回,嚴禁借用和轉讓。
(五)涉密會議主辦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會議文件,嚴格文件的發放手續和管理。外地代表使用的涉密文件,會議結束后應統一由機要遞送。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時,會議主辦部門應將代表隨身帶回的文件目錄,寄到與會代表單位。所和公司各部門外出參加會議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文件的按所和公司《涉密載體保密管理制度》中涉密載體外出保密管理規定執行。攜帶外出涉密文件人員回所和公司后須主動將隨身帶去的文件資料交回原管理部門。
(六)會議期間公用性的文件資料,休會時必須集中管理,與會者不得擅自帶出會議場所。
(七)未經批準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會議的涉密內容,不得擅自向宣傳機構提供資料公開報道會議的秘密事項。
(八)會后,文件管理人員應及時對會議發出的文件進行清點并收回。
(九)在外地召開涉密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參照本規定請當地有關單位的保密、保衛部門協助執行。
(十)涉密會議主辦部門可根據會議內容、會場周圍環境、參加會議人員情況,制定或提出具體的保密防范措施與工作要求。
第四條 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