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小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篇2:社科基礎部體育活動安全制度
體育活動安全制度
為了保障學生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的安全,使學生能在安全條件、安全環境下開展體育活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體育老師思想上首先應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要高度重視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教育。
二、體育老師在上體育課、組織體育活動時,每一節課均應嚴格按學校教學常規要求實施教學,嚴格執行考勤制度,運動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并強調安全防范有關要求,活動中體育老師應自始至終在場指導、監管。
三、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活動之前,應認真檢查有關活動器材是否安全,嚴禁使用已損壞的可能導致學生意外傷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損應提前通知學院予以修理或更新。
四、在田徑場進行投擲項目教學練習或比賽時,體育老師要認真加強學生紀律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五、根據我院實際,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開展有關課外體育活動時(如長跑、校隊訓練),必須在校園內進行。開展校外體育活動須經部門同意方可進行。
六、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傷害,體育老師應迅速向學院報告,并實施緊急救助。
七、游泳課安全管理制度另行公布并執行。
社科基礎部
篇3:(小學)集會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 小學(學校)*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及大型活動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完善學校*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得保證。
2、學校舉行全校性的*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嚴禁一味地強調*速度,避免學生在*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區教育局備案;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4、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5、大型*活動前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