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離退休職工逝世后喪事辦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離退職工逝世后喪事辦理工作,體現既做到喪事從簡,又能表達對逝世者的哀思,根據*中央《關于黨和國家高級干部逝世后喪事改革的通知》,*陜西省委《關于領導干部逝世后喪事改革的通知》、《陜西省殯葬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本原則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應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方針政策,喪事從簡,實行火葬。
2、嚴禁鋪張浪費和搞封建迷信活動,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3、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應在殯葬改革中起模范帶頭作用,以促進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
第三條 具體要求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原工作單位和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應及時到遺屬家中慰問。教授、廳局級以上干部、老紅軍、院士逝世,校領導應到遺屬家中慰問。
2、離退休職工逝世后,學校一般不成立治喪委員會,可酌情舉行小型遺體告別儀式。家屬或本人生前要求喪事簡辦的,各單位應予以充分尊重和積極支持。
3、離退休職工逝世后,遺體應就近火化。不實行火葬的,不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也不得為其喪事提供方便。
4、逝世離退職工屬少數民族者,應尊重其民族習慣,但本人生前有遺囑或親屬要求火葬的,應予以積極支持。
第四條 職責分工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其喪事由離退休工作處和原工作單位共同協助家屬辦理。離退休工作處組織安排有關喪葬事宜,由原退休前所在工作單位撰寫生平并主持遺體告別議式;家屬負責接待前來看望、吊唁的同志,辦理其他善后事宜。
2、離退休職工逝世后,根據校人發[20**]28號文件精神,廳局級待遇人員、正高級職稱人員,告別儀式可安排由學校領導主持并介紹生平簡介;其他人員逝世后,告別儀式由原單位主要領導主持,離退休工作處主要領導介紹生平簡介。
3、離退休職工逝世后,不成立治喪委員會,不舉行追悼會。為了表達對死者的悼念,可舉行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其程序是:第一項,默哀(奏哀樂);第二項,向遺體三鞠躬:第三項,領導介紹生平;第四項,向遺體告別。本人生前有遺囑或家屬要求喪事從簡的,應提倡和支持,如土葬,只前去看望,不參加其它任何喪葬活動。
4、離退休工作處、人事處、計財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喪葬費、撫恤金。組織部對享受廳局級以上待遇的干部逝世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五條 喪事用車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喪事用車范圍包括:聯系護送遺體及火化事宜用車,協商喪事處理和舉行遺體告別儀式等用車。
2、其車費分別由離退休工作處、原工作單位和家屬分別承擔。離退休工作處安排護送遺體用車、當日遺體告別儀式布置會場用車、參加遺體告別儀式用車等;原工作單位安排家屬參加遺體告別儀式用車。其它用車費用家屬自理。
3、凡土葬者(除少數民族外),學校不提供喪事用車。
第六條 喪葬費與撫恤金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由其家屬到離退休工作處開具證明,到人事處辦理有關手續,到財務處領取喪葬費、撫恤金。
2、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廳局級及正高級職稱干部逝世后,執行火化的,喪葬費4000元,其他人員均為350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節余歸家屬。
3、喪葬費主要用途是:運尸、存放遺體、殯殮、化妝整容、火化、購骨灰盒、壽衣、以及租用告別廳(休息室)、鮮花、花圈等。
4、喪事辦完后,遺屬應及時清理死者生前的一切手續。凡實行火化的,在結清喪葬費、看病住院費等手續之后,在離退休工作處辦理喪事處理單,憑單在人事處核算領取一次性撫恤金,即離退休前標準工資加上計入基本離退休費基數的調資、補貼。
第七條 特殊問題的處理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遺屬無工作的,經審核分別按城鎮或農村戶口標準領取生活補貼。遺屬逝世后,其子女應及時向人事處報告,停止其生活補貼的發放。否則,應將多領的生活費從子女工資中扣除。
2、居住在外地的離退休人員逝世,喪事一般由遺屬在逝世地自行辦理,并報告離退休工作處和原工作單位。離退休工作處一般不派人前往;有關喪葬事宜全權委托其家屬自行處理。
3、工資關系已轉到原籍當地民政部門的我校退休職工,喪事辦理由當地民政部門和遺屬負責,原退休前所在工作單位可采取多種形式表示悼念。
4、廳、局級以上領導干部和知名人士逝世,可按照國家規定在有關報紙上刊登消息。
第八條 其它有關問題的處理
1、離退休職工逝世后,自外地前來奔喪者費用自理。
2、離退休職工逝世后,發給遺屬的撫恤金及生前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等按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辦理。
3、對遺屬提出的一些與喪事本身無關的其他問題,待喪事處理完、后,由學校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研究處理。
4、喪事處理結束后,遺屬應及時去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第九條 附則
1、本辦法由離退休工作處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實行。
篇2:大學離退休工作處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大學離退休工作處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為建設節約型校園和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合理安排、規范使用本單位車輛,提高使用效率,節約開支,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車輛管理權限
處綜合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處辦)負責對本處內部車輛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并負責對相關發生的費用進行審核控制。
各校區離退休辦公室(以下簡稱校區辦)具體負責所屬車輛的使用和保養。
二、車輛用途:
用于離退休老同志政治學習、開會、考察參觀等集體活動及老干部看病就醫及離退休公務工作。
三、車輛使用管理:
1、駕車人員應服從調度安排,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相關負責人。
2、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學?;騿挝恢付ǖ牡攸c,不得擅自驅車外出辦私事或亂停放。平時及雙休日、節假日,不得將汽車開回家。特殊情況如第二天上午上班前有任務時,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并確保停車安全時,才可將車開回家停放。
3、車輛原則上只用于公務,本處職工因特殊情況個人需要用車時,由本人提出申請,市內用車須經校區辦負責人批準,市外用車須經處辦批準,用車全過程發生的一切費用(指公里計費、路橋費、停車費)均由用車人自已負擔。嚴禁因私用車票據充當公務用車費用來報銷。如因私人用車造成罰款或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嚴禁酒后駕車。
5、老年文體組織外出活動需用車輛時,須報處辦審批。
四、車輛保養
1、主要駕車人員應當保養、維護好車輛,保持最佳車況。
2、車輛維修保養,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聯系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保養。
3、做好車輛年檢工作。
五、車輛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根據實際需要對號加油,外地加油報銷須經相關領導審批簽字;處辦和校區辦要做好加油登記工作,年終進行油耗核算。
2、因公使用車輛發生的保險費、養路費、路橋費、油費、停車費等費用,憑發票單據要根據有關規定由處辦或校區辦進行審核報銷。
六、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因交通違法而引起的行政處罰和相關責任等由駕駛車輛本人承擔。
七、處里將對年度安全駕駛無事故、無罰款、少維修、少油耗等給予適當獎勵。
八、本辦法從20**年7月1日起執行。
篇3:學校離退休教職工困難資助暫行辦法
學校離退休教職工困難資助暫行辦法
學校黨委和行政關愛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設立了離退休教職工困難資助金,為了更好地把學校黨委和行政對困難離退休教職工的關懷落實好,全面做好特困貧困離退休教職工的資助工作,并使此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制訂本暫行辦法。
一、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金
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金是指對長期重病、鰥寡孤獨且生活不能自理或突發大病基本醫療難以保障以及因其它意外、天災人禍所造成的生活窘迫、子女無力負擔的困難離退休職工實施的資助。
二、推薦評定資助對象必須堅持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原則。要認真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把學校黨委和行政對離退休教職工的關愛及時有效的落到實處,實事求是的關心幫助困難離退休教職工,真心實意地為他們排憂解難辦實事。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離退休教職工困難資助金的評定程序、資助對象、資助標準、資助金額等原則上要公開公示,自覺接受廣大離退休教職工的監督,確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3、堅持??顚S玫脑瓌t。離退休教職工的困難資助金必須全部用于特困貧困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嚴禁用于其他任何開支。
4、堅持組織推薦評定與個人申請相結合的原則。
三、特困貧困對象評定的具體條件
基本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集體,團結同志,支持和擁護學校改革、發展,熱心為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建言獻策做貢獻;遵紀守法,從未參與任何*組織,各方面表現良好的我校在冊正式離退休教職工。其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推薦評定為特困或貧困資助對象。
1、長期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臥床不起者。
2、身患重大疾病或絕癥,長期住院治療造成家庭生活困難者。
3、因老伴等家庭主要成員或子女等直系親屬遇到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者。
4、因老伴無工作或子女等家庭主要成員長期無固定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極低者。
5、離退休教職工去世后,除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撫恤金、喪葬費之外,可視逝者家庭收入及生活困難情況給予一次性的困難資助。
6、因其他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者。
四、資助辦法
學校每年預算安排40萬元用于特困貧困離退休教職工的資助,其中:50%用于平時日常特困貧困離退休教職工的一次性資助,其余50%用于每年年底面上特困貧困教職工的資助。資助標準為特困資助2000元,貧困資助1000元,每個家庭每年原則上只能享受一次資助。
(一)日常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
1、對于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的離退休教職工去世后,到離退休教職工家中慰問時每戶拿出1000元作為資助,個別一頭沉或老伴無工作且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可拿出2000元作為資助。離退休教職工去世后,堅持土葬的原則上不得予以資助。
2、對于身患重大疾病、絕癥或長期住院自理醫療費過大(包括其它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離退休教職工,在去醫院或家中看望慰問時可拿出1000元資助慰問,對個別患重大疾病,且生活特別困難的離退休教職工可拿出2000元資助慰問。
(二)年底面上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
對于符合困難資助條件的離退休教職工,每年11-12月份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相結合的原則,由各校區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對象推薦評定工作小組根據調查掌握的實際情況及離退休教職工個人申請等情況,召開會議研究提出資助對象初步名單,報學校離退休工作處辦公室。
五、審批程序
對于日常慰問家庭經濟困難的去世離退休教職工及身患重病住院的離退休教職工不需要個人申請,由學校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與相關校區服務中心協商確定直接慰問發放,并填寫《**農林科技大學離退休職工家庭困難資助金申請表》,由資助對象本人簽字即可。年底面上特困貧困離退休教職工的資助,必須按照以下推薦審批程序確定。
1、組織評定推薦:各校區在廣泛走訪調查的基礎上,由離退休教職工聯絡小組提名推薦后,由各校區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對象推薦評定工作小組按有關程序評審推薦上報離退休工作處辦公室。
2、個人申請:對于生活困難的離退休教職工,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各校區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對象推薦評定工作小組接到個人申請后,應找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了解核實相關證明材料,并召開相關會議評議,對符合資助條件的申請者(包括組織推薦者)一起造冊上報學校離退休工作處辦公室,經學校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上會審議通過后,由各校區公示3天,確認無異議后,再通知符合條件的困難離退休教職工填寫《**農林科技大學離退休職工家庭困難資助金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學校離退休處辦公室。
3、由學校離退休教職工困難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集體評審確定。
六、成立機構,明確責任
1、學校成立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分管校領導或處長擔任。
領導小組成員:由處長、書記、副處長、副書記、辦公室主任擔任。
2、各校區服務中心成立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對象推薦評定工作小組
由聯系校區的處級領導、總支(直屬支部)書記、校區服務中心主任等3人組成核心小組具體負責,召集各聯絡組組長及1-3名離退休教職工代表(能代表各個層面)組成評定小組。評定小組負責摸底調查選擇本校區特困貧困對象,并按照離退休工作處確定的比例推薦特困貧困資助對象,根據困難程度排出名次,造冊報離退休工作處辦公室,經學校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集體審核平衡確定后,由各校區按特困貧困兩類排名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各校區組織資助對象填寫《**農林科技大學離退休職工家庭困難資助金申請表》。最后由學校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后發放。
3、場站管理中心、動科學院分別成立推薦評定工作小組
根據評選條件及人數比例評選推薦特困貧困對象并排出名次,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填寫《**農林科技大學離退休職工家庭困難資助金申請表》及匯總表報離退休工作處辦公室,經學校困難離退休教職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審定,由各單位統一領取發放。
七、本暫行辦法從20**年7月1日起實行。
八、本暫行辦法的解釋權歸離退休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