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公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一、醫院的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嚴格管理;使用時嚴格審查,做好登記。
二、醫院公章使用注意事項:
(一)醫院公章不得隨意存放,未經醫院辦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攜帶外出。
(二)醫院公章使用前需了解用印內容,對不能確定的要及時請示領導,不得擅自蓋章。
(三)凡涉及簽訂經濟合同、重要協議、購置大型設備等需蓋醫院公章時,由分管院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執行。
(四)正式公文在文末落款處蓋章,蓋在成文日期上方;介紹信兩處蓋章,一處蓋在落款處,一處蓋在連接線上。
(五)文件的落款處為“醫院某科室”時,不得加蓋醫院公章。
(六)各科室部門公章應安排專人保管,并制定制用辦法,嚴格審批和登記。
(七)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加懲處。
三、醫院介紹信使用注意事項:
(一)醫院介紹信由醫院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外出進修憑進修通知單可以提出申請;行政工作需要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核。
(三)醫院介紹信必須用鋼筆認真填寫,蓋有公章的的介紹信方才有效。
(四)醫院介紹信一式兩聯,一聯存根存檔,以備查驗。
(五)醫院空白介紹信不得隨意帶出,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醫院辦公室主任批準。
(六)外來介紹信按外來文件控制程序處理。
篇2: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6)
> 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六)為嚴格介紹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規定:
1、酒店印章、介紹信和各種文函的用印事宜,統一由總經理室負責。
2、酒店各部門因公需開具介紹信或需在文函上加蓋酒店印章(合同章),須認真填寫介紹信,并附有關材料,交由主管領導審批。店領導不在,授權總經理室主任核準。
3、員工因私須開具各種證明、加蓋酒店印章,必須書面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店領導審批。
4、凡違反上述規定,總經理室有權拒絕辦理。
篇3:公司印章、介紹信使用管理規定
> 印章、介紹信使用管理規定為了規范公司印信的使用程序,明確印信的管理與使用責任,避免誤用印信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1、公司印章的種類及保管
公司的公章及合同章由公司指派綜合辦專人負責保管使用;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收款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使用;公司各部門的印章由所屬公司負責保管使用。
2、使用印章的審批程序
(1)、凡需加蓋公司公章時,先填寫《用印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持《用印申請表》或經總經理簽批的文件到綜合辦辦理蓋章手續。
(2)、加蓋合同印章時,憑借總經理簽批后的《合同會簽單》到綜合辦辦理蓋章手續。
(3)、公司公章、合同章原則上不得拿離公司使用,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拿離公司時,須填寫《印章離司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有關人員在印章保管人的陪同下方可將印章拿離公司使用。
(4)、公司其它印章的使用程序按照印章保管部門制定的使用規定執行。
3、印章保管人的工作要求
(1)、所有需要加蓋印章的文件,只有見到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若因總經理外出而無法履行審批程序時,只有取得口頭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并要在事后補簽《用印審批表》。
(2)、印章保管人對沒有公司總經理簽字的用印申請,有權予以拒絕加蓋印章。
(3)、印章保管人不得委www.zonexcapitaltr.com托他人代辦蓋印。不準在空自信件上蓋印,不準沒經批準加蓋印章。
(4)、凡在落款處加蓋印章時,必須騎年蓋月。
(5)、與外單位的合同、協議等文件,篇幅超過兩頁者,要加蓋“騎縫章”。
(6)、印章保管人應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平日隨用隨鎖,假日加封,嚴防私用、盜蓋用公章,如因保管人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公司將追究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7)、印章保管人需對《用印審批表》進行登記,編號及存檔。
4、其它
(1)、加蓋印章的文字材料的行文。格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新使用印章在啟用前,應將啟用時間、印章式樣通知公司有關部門。
(3)、當印章報廢,停止使用時,應將原件及時上交公司,并向有關部門及時通報,說明原因,標明停用印模,停用時間。公司須及時收回廢用印章,銷毀或歸檔封存。
(4)、印章遺失時,除要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公安機關備案外,還應依法公告作廢。
二、介紹信的使用與管理
1、介紹信的印制
(1)、公司介紹信由綜合辦負責印制。
(2)、印制的介紹信,應按照統一格式設計,經公司經理會審核備案后,可以安排印刷、使用。
2、介紹信僅為本公司員工外出開展業務時證明本企業員工身份和擬辦業務時使用,不可以作為其它事項的證明材料。
3、介紹信的保管和使用
(1)、介紹信由公司綜合辦設專人保管,實行使用審批制度。
(2)、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員工到外出開展企業經營范圍內的工作業務時,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后憑《介紹信使用審批單》,到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介紹信使用審批單與介紹信存根一起存檔。
(3)、介紹信使用審批單上應寫明對方單位名稱,本單位外出人員姓名、人數。具體業務內容和介紹信有效期限。
(4)、使用介紹信要蓋兩處公章,一處蓋在介紹信存根連接線上,一處蓋在落款上。
三、本規定由公司綜合辦負責解釋。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