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規范員工統一著裝,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一、工作服的發放:
A、數量:原則上每位員工發放工作服為春、夏季各兩套,實施發一備一,以臟換凈,以一換一的換洗制度。
B、建立管理臺帳,實行工服卡制,卡上標明員工的姓名、性別、部門、崗位、編號、工作服的價值和領用時間等。
C、規格: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制商根據員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發放工作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提出領用申請并經部門主管確認。新員工領用工作服以入職通知書和押金收據為依據,領用時交押金元,領用后在工作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員工因個人原因丟失或污損工作服,應根據具體情況照價賠償。員工因職務變動或辭、離職應如數上繳工作服,確定無人為損壞,公司退還押金。
二、工作服著裝規定:
A、穿著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須保持工作服干凈、整潔。如有臟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B、工作服僅限于工作期間穿著。
C、工作服裝樣式、標識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D、工作服的換洗根據不同的級別、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區別對待。具體規定如下:
(1)外裝:公司經理、部門主管、前臺文員、管家、會所人員套裝一月一換;安保半月一換;工程人員、綠化保潔人員一周一換。
(2)襯衫:夏季三天一換,冬季一周一換。
(3)春季工作服外裝由公司負責統一送洗,襯衫由個人自行洗滌。
三、工作服換季:
春、夏季工作服換裝時間原則上確定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體更換時間由行政人事部視天氣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折舊:
A、按公司規定工作服的使用年限設定為三年,從員工領用之日起計算。折舊辦法如下:
(1)員工使用工作服一年內離職的,退還工作服或以70%折歸個人。
(2)員工使用工作服二年內離職的,退還工作服或以按40%折歸個人。
(3)員工使用工作服三年內離職的,工作服折歸個人。
(4)如因個人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使用年限提前應視情節予以賠償。
B、離職或換崗的員工須把工作服洗滌干凈后交還人事行政部;未洗滌干凈的,收取洗衣費15元。
五、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
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工作服的發放、監督和檢查,各部門配合進行日常管理。
六、本管理制度經分公司經理審批后發布實行,解釋權和修改權歸不動產公司公司。
七、本制度自即日起實行。
篇2:公司職員工作服管理制度(五)
> 公司職員工作服管理制度(5)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類,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輕重處以制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辦公室統一補做制服。
5. 員工如有離職,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7.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5元/人次、部門經理10元/人次。
8.所有員工大型*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折舊
1、工服的折舊定為兩年,兩年后將不再計折舊。
2、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按80%扣除服裝折舊,(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如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按70%交納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不包括因違反公司制度而被開除者)。
4、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員工午休、外出會客或辦事,都須穿工作服。
第六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七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八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十條、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第十一條、工作服必須穿戴整齊,保持干凈。
篇3:園餐飲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幼兒園餐飲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