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敲承重墻,真的要被辣手辣腳做“狠規矩”了!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督辦和“新民鄰聲”關注下,近日,上海寶山區城管部門依照《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對居住房屋裝修破壞承重結構行為開出20萬元的滬上最大罰單。
今年以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已接關于“破壞承重結構”投訴5000多件,“敲墻頭”已成為讓市民整日“心慌慌”,影響居住安全的重大隱患。上海市住建委、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今年上海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本市居住房屋違法違規裝修和使用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簡稱《實施意見》),如果當事人再肆意妄為,拒不整改,將采取“行刑對接”手段,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移交公安依法查處,追究刑事責任。
肆意敲墻被頂格懲處
這次被頂格處罰的當事人,居住在寶山區高境路447弄一33層住宅的18樓。接到市民舉報后,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業主將房間與陽臺東側和西側內有鋼筋的承重墻全部敲毀,廚房與客廳北面的承重墻也所剩無幾,整間房子看上去“四面通透”。
小區物業稱,該房屋在裝修動工前未向他們報備過,他們在之前的巡查中就已發現該戶損壞多處房屋承重結構,并上門勸阻過,但對方置若罔聞,繼續施工。
事后,寶山城管部門責令該業主恢復原狀,但對方態度惡劣,拒絕配合。最終,當事人被處以20萬元的罰款。執法人員表示,從事后評估來看,承重結構被嚴重破壞后,已對房屋安全造成了一定影響,必須立即采取有效的恢復和加固手段,如當事人還是一意孤行,將采取更為嚴厲的懲治措施。
罰10萬元以上有5件
而就在前天,在經過聽證后,城銀路655弄豐翔新城小區一28層樓3樓的業主也被開出了10萬元的罰單。
在裝修中,施工隊敲除了屋內的四面墻體,其中兩面墻體為承重墻,給房屋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立即約談業主,對方辯稱敲毀承重墻是裝修隊的失誤,執法人員隨即開出責令改正通知書。
目前,當事人已修復了受損墻體,房屋修復檢測報告顯示:業主新砌墻體與原有墻體連接合理、可靠,節點連接完好,未發現接縫處有開裂變形現象。
今年以來,在對居住房屋違規違法裝修破壞承重結構執法中,寶山區還開出10萬元罰單的有3件,15萬元的有2件。
分級評估行刑對接
亂“敲墻頭”到底哪能“收骨頭”呢?《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破壞房屋承重結構的,執法部門應責令違法業主立即改正,恢復原貌,并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實施意見》印發后,對于到底該罰多少?寶山區推出了“分級評估制度”,“敲墻頭”一旦被查實,執法部門將通過第三方房屋檢測機構對墻體損壞程度鑒定評級,共分為“輕微”“一般”“比較嚴重”“嚴重”“非常嚴重”5個等級,據此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如業主自初次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2年內再犯的,每次罰款從重一個等級予以處罰,最高可至20萬元;如業主在整改期限內及時整改,恢復原狀,則可從輕1個鑒定等級予以處罰,當然,整改結果同樣得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認證,確認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居住條件后,方能“過關”?!巴ㄟ^將處罰標準細化、量化,我們的執法就會更有底氣,違法當事人也能心服口服?!睂毶絽^城管執法局副局長豆翔坦言,有了分級評估,處罰不會再是不痛不癢的幾千元,一定要讓違法當事人吞下最苦的果。
罰過算過,墻頭照敲,碰上這樣的“刺頭”怎么辦?《實施意見》還有更厲害的招:
■禁止上市交易區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未經整改完畢并規范驗收的,不予辦理房地產轉讓、抵押登記等手續。
■納入征信系統經信部門負責配合城管執法部門做好居住房屋違法違規裝修和使用當事人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錄入。
■危害安全入刑對違法違規裝修和使用中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需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移交警方依法查處。
“我們雖然有了最嚴厲的處罰手段,但治‘敲墻頭’最難的還是‘恢復’,任何被傷筋動骨的房子想要痊愈是不可能的?!鄙虾J凶〗ㄎ嚓P部門負責人坦言,源頭制止,“零發生”永遠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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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別任性寶山某業主肆意敲壞承重墻被罰10萬元
亂砸承重墻,私自改戶型,會危害房屋的主體結構,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但總有人為自家的方便,肆意妄為。最近,寶山一戶居民,一口氣敲掉了兩面承重墻。城管部門發現后,立即勒令其恢復墻面。即使恢復原狀,處罰也不能免。最終,當事人被寶山區城管部門處以了10萬元的罰款。
9日上午,寶山城管局舉行了一次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行政處罰聽證會,當事人王先生和城管現場勘察隊員分別提交了了各自的證據。
今年6月份,有業主舉報寶山區豐翔新城小區有損壞承重墻的情況,經城管工作人員現場勘察發現,房屋內總共損壞了四面墻體,其中包括兩面承重墻。
寶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園區中隊中隊長陳凱介紹,“承重墻被破壞以后,雖然現在暫時看不出什么危害,但是隨著時間的積累,幾年以后甚至是十幾年以后,它的墻體其他部分的老化對它整個大樓的安全都有可能造成影響”。
寶山城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對當事人處以10萬元的罰款。
當事人王先生說,敲墻是裝修隊的誤操作,現在已經對墻體進行了修復,并通過了第三方的安全評估,希望能減輕處罰。他說,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過錯,沒想到會受到數額這么大的罰款。
今年1月15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辦法》實施以來,城管部門對損壞承重墻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僅寶山城管就已經登記立案76件,其中10萬元以上的處罰案件已有5起。
篇2:業主破壞承重墻之承租人應負連帶責任
案例要旨
本案系因侵權而引發的相鄰糾紛案件。對于是否認定房屋所有權人與承租人為共同侵權人,以及是否應由二者承擔連帶責任,存在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房屋所有權人以不作為的方式,承租人以作為的方式,共同侵害了相鄰業主的合法權益,房屋所有權人與承租人為共同侵權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案情簡介】
原告周正文、徐建偉分別為本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401和402、403室的業主,63號樓為一幢6層住宅樓,1-3樓的所有權人為上海虹西實業公司。1999年9月,虹西公司將龍柏一村63號1至3樓及與之相鄰的紅松路258號兩層裙房租給上海銀光貿易有限公司,銀光公司承租房屋后,經裝修于2000年4月開設上海聚星娛樂有限公司,經營卡拉0K、KTV包房。裝修過程中,銀光公司和聚星公司拆除了龍柏一村63號1至3層的部分承重墻。由于房屋的承重結構的改動,造成63號4樓的結構變形。對此,周正文、徐建偉多次向虹西公司及相關職能部門反映,均無結果。20**月6月,周正文、徐建偉訴至原審法院,請求判令銀光公司、聚星娛樂公司賠償損失、恢復承重墻,虹西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原審法院審理過程中,委托上海房屋質量檢測站進行鑒定,鑒定結論為,拆除部分承重墻體(包括自承重墻)或在墻體開設(擴大)洞口,嚴重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安全和抗震能力,構成重大隱患。一審認為,銀光公司、聚星娛樂公司此種行為已構成侵權,理應承擔賠償損失、恢復承重墻之責,虹西公司與銀光公司、聚星公司在主觀上未有共同的故意,故不構成共同侵權。原告周正文、徐建偉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審判結論】
一審判決:
一、上海銀光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聚星娛樂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對徐建偉、董仲增所有的上海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402室、403室房屋內受損壞部分按前述的維修建議方案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按維修工程造價預算即402室為4,111.05元,403室為3,932.35元,合計8,043.40元對徐建偉、董仲增進行賠償;
二、上海銀光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聚星娛樂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對上海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l至3樓房屋,恢復至房屋裝修前的原有結構狀況;
三、駁回徐建偉、董仲增其余訴訟請求。銀光公司、聚星娛樂公司承擔賠償損失、恢復承重墻的責任,虹西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審判決:
一、維持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20**)閔民一(民)初字第2513號民事判決第一、二項;
二、撤銷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20**)閔民一(民)初字第2513號民事判決第三項;
三、上海虹西實業公司對上海銀光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聚星娛樂有限公司所負修復上海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402、403室受損部位、賠償損失及恢復上海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l至3樓房屋原有結構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徐建偉、董仲增要求上海銀光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聚星娛樂有限公司、任曉光、上海虹西實業公司賠償精神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五、徐建偉、董仲增要求任曉光修復上海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402、403室受損部位、賠償損失及恢復上海市閔行區龍柏一村63號l至3樓房屋原有結構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評析意見】
本案一、二審在認定案件事實及銀光公司、聚星娛樂公司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方面并無異議。主要分歧在于,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虹西公司的行為是否屬于侵權行為,是否與承租人銀光公司、聚星公司構成共同侵權,是否應對銀光公司、聚星公司給相鄰業主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一、虹西公司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
首先,虹西公司的行為具有違法性。我國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