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學“三好學生”評選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更好地發現學生的閃光點,引導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通過樹立一批道德先進典型,讓我校學生學有榜樣、行有楷模,在全社會形成知榮辱、樹正氣、促和諧的良好道德風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F結合我校實際,每學年組織開展評選“三好學生”活動,具體方法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
成 員:XX 各班班主任
二、評選條件
基本素養: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堅決擁護黨的領導,立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一代。
2.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中小學生行為規范及其他各項校紀校規,熱愛集體,關心同學,尊重他人。
3.責任心強,誠實守信,道德素質高。
4.講文明懂禮貌,穿著得體,舉止文雅。
5.心理健康,樂觀開朗,勇敢迎接挑戰,積極面對人生。
學習能力:
6.目的明確,習慣良好,效率較高。
7.興趣廣泛,積極參加課余的學科活動。
8.成績優良,各科平均在良好以上。
實踐能力:
9.身體健康,認真上好體育課,認真做廣播操、眼保健操,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活動和文藝活動。
10.體育學期成績在良好以上。
11.生活自理能力強,人際關系融洽。
12.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完成本學期社會實踐的任務。
1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三好生:
?、贌o故缺課或不參加集體活動;
?、诒緦W期內受到學校紀律處分;
?、蹮o故不參加班級衛生值日;
?、軆x容儀表不規范。
三、評選標準
1.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全鎮在校學生均有資格參加各類先進學生的評選。(20分)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自覺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誠實守信、見義勇為、扶殘幫困、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樂于助人。(20分)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能較好的掌握各門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學習成績優良。(30分)
4.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文娛活動,有良好的學習習慣,身體健康,體育成績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30分
四、評選辦法
1.每學期末評選一次。
2.學期初每位學生依照“三好學生”條件制定爭創計劃。
3.期末個人自愿申報,全班交流,班級初評(獲半數以上贊同通過)。
4.班級復評,由班主任在廣泛聽取班級任課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名單,上報領導組。
5.領導組對推薦名單審核合格后批準。
6.在下學期初,全校張榜公布,并予表彰。
7.評選中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不能只看成績,忽視思想品德,以智代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既要看日常行為習慣,道德修養,又要看政治思想觀點;要看校內的表現,也要看校外家中的表現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中的表現 。
8.評選時要充分發揚民主,操作規范。
9.“三好學生”評選工作應做到“評出先進、評出正氣、評出干勁”。
10.對評為“三好”并有突出事跡的學生,報上級授予全國、省、市、縣級“三好學生”的稱號。
11.對連年評為“三好”并有突出事跡的學生,上報參評市、縣“百名優秀少年”、“新時代好少年”“優秀學生干部”活動。
篇2:校級三好學生及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辦法
中學關于校級三好學生及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和辦法
一、三好學生條件
1、愛國愛校,要求進步,關心集體,團結同學,愛護公物,勞動積極,工作負責。
2、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zz中學一日常規》,有良好的個人道德素質,操行等第優,綜合素質評定總等第優。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講究衛生,學習成績優秀,七、八年級學生考查學科成績不低于良,體育成績不低于良,考試學科平均成績90分以上(期中沒有低于80分的學科),或考試學科成績均不低于85分。
4、九年級學生考查學科成績不低于良,體育成績不低于良,考試學科平均成績85分以上(期中沒有低于80分的學科)。
5、考查學科、考試學科的成績,第一學期以學期總評為依據,第二學期以學年總評為依據。
二、優秀學生干部
1、政治思想素質高,作風正派,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zz中學一日常規》,操行等第優,綜合素質評定總等第優。能協助班主任開展班級工作,在班內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2、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能積極主動參與班級的各種活動,顧全大局,工作出色,在學生中具有一定的威信。每班限報1人。
3、優秀學生干部可以從符合三好學生的班級團隊干部中產生。
三、評選辦法
1、三好學生要各方面全面衡量,堅持標準,寧缺勿濫。
2、優秀學生干部需通過班級學生的民意測驗,擇優推薦。
3、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弄虛作假。
4、班主任填寫好三好學生及優秀學生干部的呈報表,交教導處審核,經分管校長批準后表彰。
5、凡市級三好學生和市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推薦人選,必須從校級三好學生和校級優秀學生干部中產生。
篇3:理工大學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
理工大學“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條件
1.“三好學生”要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好;學習勤奮,所學專業主要課程成績優良,有創新精神;自覺參加課外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良好。
2.“三好學生標兵”從本學年“三好學生”中擇優評選。
3.“優秀學生干部”應符合“三好學生”條件(其中工作突出且無不及格科目者,成績條件可適當放寬),積極參與學生管理,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
二、評選比例
(一)“三好學生”按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10%評選;
(二)“三好學生標兵”按不超過“三好學生”總人數的10%評選;
(三)“優秀學生干部”按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3%評選;
(四)上一年度校級示范(先進)班集體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比例均分別增加7%和4%。
三、附則
1.“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和“優秀學生干部”評選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實施細則由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制訂、解釋、執行與修訂。
2.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在籍本科生。
3.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4.本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相符的,以本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