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上課、下課、活動課、輔導課安全管理制度
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修訂,經校長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一條上課教師必須準時到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上課期間不得接打手機、離開教室,上課教師負責上課期間學生安全。
第二條課間安全由課間的上一節課老師負責,時間直至下節課鈴響,上課老師進入課堂為止,其中最后一節課老師負責將學生整隊有序送出校門。
第三條活動課安全由活動課老師負責,不得“放野馬”,不管不問,所有學生必須在老師監管范圍內。
第四條課后服務安全由當堂課后服務老師負責,并負責在當天課后服務結束時將學生整隊有序送出校門。
第五條輔導學生時,由輔導老師負責學生安全,輔導老師必須全程監管,全程負責。
第六條值日人員負責當天指定位置(護學崗值班安排表)的安全。
篇2:上課期間安全60分鐘負責制度
上課期間安全60分鐘負責制度
一、建立健全班組安全制度。各班要成立3人以上的安全管理小組(可由各組長擔任),并制定出本班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要樹立安全第一,學校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艱巨性和長期性,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講、時時講,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一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燃。
三、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學年教師量化考核內容,發生不安全事故,任課教師直接責任人。
四、課余時間提倡文明活動,注意學生在操場、走廊和樓梯旁嬉戲玩耍、推搡、打鬧等。
五、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各班教室后面的黑板用三分之一的地方作安全宣傳欄。如:防水、防觸電、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知識。
六、確保教室內無隱患。如:無玻璃危險碎塊;無電燈開關裸露現象;無學生帶刀具、彈弓等危險物品進?,F象等。同時嚴禁學生爬樹枝、圍墻、欄桿等,出現事故同樣追究教師責任。
七、各班每天要有學生值日,負責檢查和監督有無安全隱患。如學生有沒有帶刀具、彈弓等進校。
八、禁止學校教師、學生買腐爛變質的食物,杜絕學校師生食物中毒。
九、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若因體罰和變相體罰、教育方法不當、態度粗暴、使用諷刺、挖苦等侮辱性字眼而導致學生出現問題的,由該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十、班級發生安全事故,必須首先全力搶救傷者,同時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有關問題,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