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小區商鋪管理服務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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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營業執照號: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
甲方□租用/□購買本管理服務區域□商鋪/□寫字樓/□商場號,從事經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乙雙方構成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系。為維護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務的區域內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為甲方營造正常的經營環境,確保甲、乙雙方及乙方管理服務區域內其他顧客的合法權益,根據**市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制訂本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甲方有義務證實具備合法經營的證明,從事與其相適應的經營范圍,乙方備份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2、甲方有權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購買的物業,合理使用商鋪內各類設施,并確保設施完好無損。正常的營業時間為早上至晚上。
3、甲方有權使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的公共設備、設施。
4、甲方有義務監督乙方的管理服務工作,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見或建議。有義務協助配合本管理服務區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時舉報不法行為,維護正常經營秩序。甲方如需裝修,須遵守政府部門及本管理處裝修管理規定,事先辦好裝修手續,未經允許請勿擅自改變房屋外貌及內部水、電等設施。
5、甲方有義務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6、甲方應按消防規定配備滅火器材,并加強防火措施,未經乙方同意,請勿私自接駁臨時電源。在未發生火警火災的情況下,請勿擅自動用消防設備。甲方如在租用期內將商鋪轉租他方時,須到管理處辦理轉簽協議的登記手續。
7、甲方應維護本管理服務區域范圍內環境衛生及園林綠化,保持門前衛生清潔,生活垃圾應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內。
8、甲方承諾并遵守政府有關法規規章及本管理服務區域所禁止的下列行為:
*門前擺賣、占道經營或堆放物品。
*從事有油煙污染、噪音污染的行業,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擾民。
*聚眾吵架、斗毆,或從事賭博、販毒、吸毒、色情等活動。
*飼養寵物。
*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險品。
*共場所擺設神位及燃燒香燭。
*未經乙方同意,移動、挪用公共設備、設施從事經營活動。
*其他禁止的行為。
9、甲方所經營的物業場所如屬甲方購買的,在將本物業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時,甲方應將第三方情況及時知會乙方,并由第三方與乙方另行簽訂商鋪管理服務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管理服務區域的物業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務區域范圍實施物業管理服務。
2、乙方管理人員有責任履行管理責任,組織、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就甲方承租范圍內的衛生、消防、治安等方面進行檢查與落實。
3、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承租范圍內同甲方有關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監督、意見或建議,提供優質服務。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5、乙方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甲方承租范圍內同甲方經營有關的、屬乙方負責的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確保這些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6、乙方須維護本管理服務區域內公共設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潔衛生,并作好綠化養護工作。
7、因緊急情況等需要,經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暫停甲方的水、電等供應,完成后應盡快恢復。
8、乙方有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管理服務區域管理規定,制止甲方的違章行為,消除消防、治安等隱患,甲方應在限定時間內進行整改。
9、當本管理服務區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員或業務對象等原因遭到破壞或可能導致混亂時,乙方有權制止有害行為的發生或禁止其進入,情況嚴重時將交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
10、其他: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四、管理服務費用1、管理服務費按照人民幣/月·米元計收,合計每月管理服務費為人民幣元。
2、其它費用:。
3、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每收取一次,每為繳費日期,甲方必須按時交納各項費用,如未按期交納,每日按總額的5‰計收滯納金,若超過一個月未交費,將被視為違約行為,乙方將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繳。
4、合同簽訂時即開始計收管理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三個月管理服務費,作為管理保證金,期滿時如甲方無違反有關規定或未造成房屋等設施損壞,乙方應予以退還。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負責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 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篇2: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編號: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z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層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 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范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范圍。
第五條 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 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 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 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并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余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 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占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 “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托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 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 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 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表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p>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 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____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 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 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并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采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 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并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后,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于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 乙方的雇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應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 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并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ㄒ唬┘追竭t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ǘ┤粢蚣追竭`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期滿終止后,乙方應于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后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篇3:步行街商鋪認租協議(銀行按揭)
步行街商鋪認租協議(銀行按揭)
以簽訂正式租賃合同為準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z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東莞****路**號
電話:z
認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z市**步行街是甲方開發并擁有的綜合性商業街,甲方同意其中部份出租給乙方,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商鋪:
**步行街第____幢____層____號單位。單位建筑面積(含公共分攤)____平方米,實用規格面積____平方米(以鋪之間中線計算)。(以下簡稱“該商鋪”,具體位置見附件商鋪平面圖涂上紅色之單位。)
二、租鋪用途:
1、只可用作商鋪用途并且經營業務只限于乙方作經營____________使用。
2、商鋪單位所采用經營商號名稱:_______________。
三、使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定上述店鋪租賃使用權合同為10年,合同期滿,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沒有違反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可繼續續約。
四、租金期限:
1、店鋪租金期自甲方首次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日起共計36個月。第二期為四年,第四年起至第七年內租金遞增不超過10%-15%,七年后根據實際市場另定續簽期限。
2、免租期自甲方首次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中所規定之日起計3個月。管理費由甲方首次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所規定之日起計算交費。
五、 認租費:
認租費(包括裝修費、閣樓費、商鋪使用費)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采用銀行按揭付款方式繳付,此費用均不作退還。銀行按揭首期人民幣________元,余款人民幣_______元,辦理銀行按揭,乙方如逾期未繳交按揭款項,本協議即告終止,已繳交的認租費不予退回。
六、租金及有關費用:
1、租金:以商鋪實用規格面積計算(即以鋪之間中線計算),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_____元(不含管理費),每月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
2、綜合管理費:以商鋪建筑面積計算(含公共分攤面積),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28元,共計每月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元。管理費包含規定營業時間內的鋪內中央空調費用,公共設施及公共設施供水、照明以及清潔、保安、公共設施維修保養、綠化等費用。管理費甲方有權根據開支情況合理地調整。
3、電費:商鋪設有獨立電表,乙方根據實際用電量每月向甲方繳交。
4、付款方式:乙方需在每月第5日之前,將該月之租金、管理費及上月的電費繳交給甲方,逾期按天數處以千分之一滯納金,超期30天尚未交清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沒收各項保證金。
5、電話費:乙方的傳真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由乙方每月自行支付。
6、保險費:乙方在承租期內負責購買其租賃鋪位內貨物綜合保險,投保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正,保險費每年按保險公司規定金額繳付,鋪位貨物保險的受益人為乙方。甲方負責購買步行街鋪位建筑物業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7、乙方經營的工商、稅務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8、其他費用:其他一切費用(如有)應按照政府有關費用規定自行支付。
七、商鋪設施保證金:
商鋪設施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于簽署正式合同時繳付。合同期滿如不續約,在商鋪設施無損壞的情況下,可在期滿后十天內退回乙方(不計息)。如續約可在續約期四年內每年退回人民幣五千元(不計息),余款人民幣壹萬元作為再續約期的商鋪設施保證金。
八、租賃保證金
租賃保證金以首年租金及綜合管理費計算,二個月租金及二個月管理費合計人民幣____元,于簽署正式合同時繳付,合同期滿如不續約,可在交回鋪位時無息退回。
九、乙方所租鋪位要依法經營,做好各項安全措施,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儲存任何易燃、易爆危險用品,并且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占用公用通道。
十、由于商業因素,為顧及大多數租戶的利益,甲方在合理情況下,對商鋪經營區域進行調整,也可以對經營范圍進行調整。
十一、內部裝修:
甲方除交鋪標準所配的設施(見附件)外不提供給乙方額外的鋪內有關安裝空調、水電等未端設備。交鋪后乙方若自資于該物業作內部裝修,必需遵守**步行街之裝修手冊(副本將于甲乙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后交予乙方)。乙方裝修工程的圖則、有關資料及乙方擬聘請的施工隊資料應于簽署租賃合同時簽定的起租期之前2個月提交管理公司作審核,并經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及有關政府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
十一、簽訂正式合同期限:
乙方應于交鋪前2-3個月到甲方處簽署正式租賃合同,具體時間以甲方另行通知時間為準,正式合同按本認租協議為原則制定。如乙方未能在甲方通知的規定時間內簽署租賃合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沒收認租費、閣樓費,該商鋪由甲方另行租賃。
十二、交鋪日期:
甲方交鋪時間約于20**年4月30日,但如其他非甲方責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商鋪無法按期交付,則交鋪日期可順延時間。(以發展商發出通知日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至雙方簽訂正式租賃合同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
立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