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度E村社會治安重點整治工作方案
通鎮路與沿海大通道交叉的十字路口處于E村與誠峰村交界部,圭峰大門路口位于通鎮中間,過往車輛多,入學、放學人流量大,易造成交通混亂,存在較大交通隱患,近年來發生多起交通事故。為切實解決交通隱患,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做好社會治安重點整治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我村配合鎮綜治辦開展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為指導,按照新一輪“平安峰尾”建設的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黨政負責、部門配合、專群結合、多管齊下、綜合治理的辦法,廣泛宣傳發動群眾,開展重點整治工作,為我鎮濱海生態宜居新城鎮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達到以下目標:
?。ㄒ唬┭睾4笸ǖ朗致房谥燎巴ぢ房诼范蔚缆仿访嫘迯推秸?、道路周邊綠化帶和交通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道路管理明顯加強;
?。ǘ┲攸c整治工作得到群眾認可,人民群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達到80%以上,對黨委、政府抓社會治安的重視率達到85%以上,對社會治安滿意率達93%以上。
三、整治時間(20**年5月-20**年11月)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5月1日—5月31日)
第二階段:全面整治階段(6月1日—10月31日)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我村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鎮綜治委協調、鎮相關領導干部、邊防所主要領導為主體的整治工作隊,進駐配合我村,認真負責地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狠抓工作落實。由工作隊督查和指導,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把社會治安重點整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納入平安建設總體布局,做到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2、廣泛宣傳發動。要積極行動,并召開“兩委”動員會議,通過開展“走千家、進萬戶、聽意見、送平安”活動,逐戶發放平安建設宣傳材料,開展平安公益廣告、舉辦平安建設圖片展和法律咨詢活動,出版宣傳專欄以及印制其他相關宣傳平安建設物品等,引導群眾樹立“平安是?!?、“平安有責”、“平安有為”的觀念,更多地理解、支持、參與重點整治和平安建設。同時,要在轄區內適當公布典型案件和查處或破獲情況,以案釋法,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3、落實工作責任。村主要領導要對重點整治地區的社會治安負總責,鎮綜治委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密配合,加強組織協調,及時幫助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增強整治工作的實效性。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的要求,對轄區重點整治工作負總責,實行領導掛點制度。
4、強化基層基礎建設。按照新一輪“平安峰尾”建設的總體部署,大力推進創建 “平安先行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園”、“平安企業”、“平安醫院”、“平安海域”、“平安邊界”、“平安文化市場”等基層各類創建活動,努力提高群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強化綜治基層組織建設,推行村級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健全和完善綜治工作協會,充分發揮村級綜治協管員和平安中心戶長的積極作用。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項目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活動和創建“四無”(無民轉刑案件、無非正常死亡案件、無群體性械斗、無群體性*)村活動,有效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堅持“嚴打”方針打擊黑惡勢力、有組織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盜搶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建立打黑除惡長效機制,做到露頭就打、除惡務盡,堅決遏制新的黑惡勢力形成。加強保安、治安巡邏隊、護村隊等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整合各種防范力量,健全工作制度,保障人員待遇,構筑完善有效的治安防控體系。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大人、財、物保障力度。在重點整治工作中藥做到“三個好”:即有一份好的重點整治工作方案、有一支好的重點整治工作隊伍、有一個好的重點整治工作隊長,工作隊長要切實履行職責,帶領工作隊成員每周至少1次到整治單位了解和分析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
2、要完善工作制。按照事實就是的原則,如實向上級報告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除緊急重要信息外,每月向鎮綜治辦報送一次工作情況。
3、要加強檢查督導。由上級組織對我村重點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經過檢查驗收,工作抓得緊、做得好、切實解決問題的,要對實行“捆綁責任制”的共同責任人給予通報表揚;反之,要視情節實行責任查究,并實行滾動管理,列入下一年的重點整治單位。
E村委會
20**年07月20日
篇2: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學校關于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 責任制,按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施“一票否決”。
3、落實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等各項措施,維護學校安全,開展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防火,保密,幫教和糾紛調解工作、大型活動等各項工作職責落實到人。
4、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會議,安排布置學校各階段綜合治理、平安校園創建、普法工作重點任務,進一步落實安全教育措施。
5、強化校園安全管理。進一步提高學院物防、人防、技防水平,切實維護學校政治穩定和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
6、組織全校師生員工開展群防群治的綜合治理工作,維護學校良好的秩序,創造良好的教學、科研、管理、學習和生活環境;鼓勵師生員工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保護見義勇為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
7、協調及時、妥善調解疏導內部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8、配合地、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3:高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若干規定
> 高級中學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依法治國”的方略和《江蘇省企事業單位保衛工作條例》,全面加強綜合治理,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認真落實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有效地遏制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有效地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構建平安、文明、和諧校園,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優化育人環境,特制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根本任務:在校黨委會和校長室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協調一致,齊抓共管。整治校內治安,打擊犯罪和預防犯罪,保障校園穩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建設培養“四有”人才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
1.校黨委會、校長室把綜合治理擺上重要議程,學校建立綜合治理領導組和綜合治理辦公室;
2.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形成誰主管誰負責的運行機制;
3.各項措施落實,群防群治形成網絡,全校師生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
1.保持校園政治和治安持續穩定,杜絕影響局部或全局的重大案件和惡性事故的發生;
2.切實加強法制系列化教育,全體師生員工的法制意識進一步得到強化;
3.師生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得到整治,安全感進一步得到增強;
4.機構健全,組織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得到全面落實和加強;
5.切實加強管理,增強自我防范能力。六大管理(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寄宿生管理、自行車管理、臨時攤點管理、機動車輛管理、特殊時期管理)堅持法律化、規范化、制度化、經?;?。
四、保衛科是學校的一個部門,受校長室和公安部門雙重領導,負責學校治安保衛的日常工作。有權對學校各部門、各班級的治保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五、根據《江蘇省企事業單位保衛工作條例》“誰主管、誰負責”的精神,各部門、各個班級負責本部門、本班級的治保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門”。對玩忽職守者,視情節逐級追究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六、綜合治理領導組按處、室、館、班劃分綜合治理責任區,校長與治安責任區的治安責任人簽訂治安責任書,把綜合治理工作由過去的行政管理制轉變為治安責任制。
七、抓要害部位管理。切實加強六室一館、一庫一房(六室即財會室、傳達室、檔案室、實驗室、醫務室、保管室;一館即圖書館,一庫即倉庫;一房即鍋爐房)的管理。各要害部門負責人為內保工作責任人,對各要害部門負全部責任,確保各要害部門不發生任何事故。
八、抓日常行為規范管理。繼續抓好“四大塊”管理,采取日檢查公布,周小結,月總結,年總評的方法,促使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舉止文明,學習勤奮。
九、抓寄宿生管理。健全門衛制度,實行封閉式管理。按作息時間開關宿舍區大門,不在規定時間內(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大門。
十、抓自行車管理。全體學生的自行車均要掛“通州高級中學停車牌”,按學校統一劃定的停車區域停放自行車,對無停車牌、無鎖、無撐腳、無鋼印以及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的自行車,由校保衛科統一處理,屢教不改者,予以一定的紀律處分。教職員工更要率先垂范,按指定區域停放車輛。
十一、抓臨時攤點管理。任何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均不得在校內設臨時攤點;凡未經批準在校內設的臨時攤點,學校一律沒收,在校學生一律不得在臨時攤點購買物品,違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該生所在班級當日行為規范考核予以降分。傳達室門衛和宿舍區門衛要負責管理,若保衛人員視而不見,發現一次扣罰當日獎金,兩次加倍扣罰。
十二、發現有人從傳達室進入學校叫賣、垂釣、拾破爛,尋釁滋事,保衛人員不制止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兩次30元,第三次解聘。
十三、加強特殊時期管理。特殊時期是指節假日和雙休日,這個時期力求做到三增加一堅持一強化:增加領導力量,增加值班人員,增加值班時間;堅持24小時不脫崗;強化防范意識。
十四、加強機動車輛管理。除上級領導來校檢查視察工作、為學校運送物資、學校公務車和其它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自行車、機動車輛嚴禁在教學區內行駛。自行車進出學校大門,務請主動自覺下車。
十五、各班教室、寄宿生宿舍注意安全用電。嚴禁私自接用電器。教室內配電盒要關鎖好。發現電器損壞,嚴禁私自修理,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維修,違者予以嚴肅處理。
十六、校園內嚴禁燃放煙火鞭炮,嚴禁倒煤氣殘渣,嚴禁亂丟煙頭、果殼,瓜皮。
十七、嚴禁學生在樓梯、教室前和過道內追逐、打鬧。
十八、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材。
十九、傳達室務必做好來客登記,上課時,學生家長一律不得進入校內會見學生。
二十、學校財產帶出校門,須持總務處或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的準行證,否則一律不予放行。私人財產帶出學校大門,必須向傳達室保衛人員交代清楚。
二十一、切實貫徹執行通辦發《關于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增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十二、切實貫徹執行通辦發《關于公共財產被盜實行責任賠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國家財產的管理,嚴格治安防范責任,減少公共財物的損失。
以上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