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物業清潔部員工管理制度
(一)參照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部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幾條規定和措施。
1. 本部每日例行上班、下班四次定時集中管理制度,(每日上班之前集中安排工作,下班時集體講評),因本部早上開工時間早于公司其它部門,而此時區內大部分住戶正在休息,針對這一情況,特將員工上、下班通道安排在中南區偏僻處,每日上班之前的集中安排工作和集中后人員分流到各小區,要求分批分流、井然有序進入各工作點,禁止大聲喧嘩;下班時人員亦要求分批分流,從指定的路口出入。
2. 室外清潔人員必須在指定的責任區域內進行工作,不準進入他人的工作范圍或三五成群地與工作無關人員閑談等。
3. 本部運送材料以及清理垃圾車,每日早上9:00以后方可進入區內運送材料和清理垃圾,以免打擾住戶休息,在這之前的一段時間,駕駛人員可到區內巡查有關情況。
4. 室內清潔人員上班后,首先必須在上班后一小時內完成責任區域內所有的公共梯間、花園圍欄、天臺及梯窗玻璃的擦拭工作,然后對需要護養的房間進行每日的例行開窗通風和定期護養,工作時,必須保持安靜,不能大聲喧嘩或與人閑談。
5. 家居衛生清潔員在接到服務通知后,必須在15分鐘內準時趕到服務地點。進入住戶家清潔時,領班人員要事先聽取住戶的清潔要求,然后按照室內清潔標準進行清潔,如果清潔時住戶不在家,首先要特別注意檢查是否有物件損壞或其它一些容易誤解的事情,及時作好登記并通知辦公室,以便及時知會管理處并由管理處通知住戶了解情況和解決問題。
(二)室內清潔人員的素質教育和財物財產的安全管理。
1. 室內清潔人員在進入住戶家清潔之前先由各區域領班進行人員登記,定人、定位、杜絕財物丟失事情發生。
2. 對清潔員每日進行例行教育,例如在每日例行集中時講評一些清潔中容易出現的事故,事故的分析、處理及糾正,做到每日必講,在每日下班后經保安崗出入時,知會協同保安員,每日必查,做到“兩進”“兩出”必管。“兩進”時做到人員進崗時不吵、不鬧、不喧嘩;“兩出”做到查人、查車、查口袋的管理方法進行監控。并嚴禁把拖把、掃把等工具扛在肩上走路或乘坐電梯。工作完畢后及時對工具進行清潔、保養,各種工具和垃圾本應該在墻角或不擋眼的角落里。
3. 開荒組人員的管理:
在接到上級的交樓通知后,開荒組所屬人員進入所分配清潔的未開荒樓后,不管該樓里有任何遺留物品或建筑材料、一律不許私自占有或任意損壞,違者視情況輕重給予罰款或勸退處理。
(三)安全防護措施
1. 在清洗外墻、擦窗、拆窗、裝窗的過程中,必須有領班在場指導。
2. 在清潔外墻和拆裝玻璃時,必須系扣安全保險帶。
3. 所有清潔人員一律不準穿拖鞋和高跟鞋。
4. 清理碎玻璃或陶瓷制品時,清潔人員不準穿涼鞋并且一定要戴手套。
5. 區內所有室外清潔人員在室外工作時,必須先看清路況(路口有無車輛,拐彎處有無單車、摩托車等),確保安全后方可進行路面清掃工作。
(四)服從領導
1. 各級員工都必須切實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 所有員工都應遵循逐級請示報告原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示或匯報工作。
3. 各員工必須嚴守工作時間,因有事確須請假,必須事先征得領導同意。
4. 所有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公司及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五)工作態度
提倡“微笑服務”注意禮儀,主動熱情、和藹可親、耐心周到,團結互助、盡心盡職,達到最優良的服務標準。
(六)行為規范
1. 員工上下班必須從指定的職工通道進出。
2. 員工進出各通道時,要佩帶好工作證,攜帶物品離開公司時應主動接受保安人員檢查,凡需攜帶非本人的物品離開公司,須持有經批準的物品放行證。
3. 員工應在指定的區域內工作,不得擅離崗位,不能隨意進入其它部門的辦公區域或各公共場所。
4. 未經部門領導或相關人士批準,不準使用住戶或各大會所內的衛生間。
5. 員工在區內撿到他人遺失的任何物品都必須上交保安部并作好詳細記錄,不得私自占有或將其攜帶出公司,否則按違紀給予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予以辭退處理。
6. 嚴禁向客人索取小費,如果客人主動給小費應婉言拒絕,實在無法拒絕的,收下后應自覺交部門領導集中處理。
7. 員工應在指定時間到職工餐廳用餐,任何私自拿吃公家食物、飲料等都是違紀行為。
8. 員工私人車輛(如自行車、摩托車)應按規定停放。
9. 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及部門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
(七)儀表儀態
1. 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工裝并保持衣冠整潔。
2. 男職工頭發不過后額,不留小胡子,不得留長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八)行為作風
要求每個員工工作作風正派,行為檢點,遵守社會公德,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創造并保持公司內部良好的工作秩序和風氣。
(九)愛護公物
員工要像愛護自己的財產那樣愛護公司的財產,對損壞公物的人要積極制止和舉報。
(十)處理投訴
1. 所有員工都必須耐心聽取住戶或客人的投訴,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人爭吵。
2. 對投訴的所有情況都應及時記錄,及時跟進,有始有終。
3. 客人投訴須由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或者員工直接上級負責處理,當事人原則上不得自行處理。
4. 要向投訴的客人致謝、致歉,但在未查清事實前不可急于認錯。
篇2:物業大廈員工工資發放制度
物業大廈員工工資發放制度
1.0 目的
規范員工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2.0 適用范圍
盛智物業管理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3.0 工作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編制。
3.2財務部負責 《員工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審核。
3.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審批。
4.0程序要點
4.1財務部每月25日發放上月21日一本月2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前發放;
4.2 財務部出納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25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4.3新入職的員工由財務部出納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折;
4.4 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折原則上在25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4.5 存折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托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出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復印后留存;
4.6 員工可在每月25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4.7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7.1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4.7.2財務部會計根據《員工離職表》、《考勤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工資。
4.7.3離職員工填寫領款單,報本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后,到出納處領取工資。
篇3:某酒店員工義務制度
某酒店員工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酒店一切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二、遵循酒店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酒店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酒店秘密。
三、發現侵犯酒店權益行為或安全隱患須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服從上級指揮,不推諉,不扯皮,不頂撞。
五、堅決貫徹"四小時復命制"。
六、加強學習,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切戒不良嗜好。
七、嚴格按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杜絕事故發生。
八、同事之間和睦相處,通力合作,共同提高,增強酒店的凝聚力。
九、各項工作記錄應保證真實準確,反饋信息及時有效。
十、一切公務活動所獲資料妥善保管,按規定上交歸檔。未經允許不得打印、復印個人資料。嚴禁拷貝酒店資料。
十一、員工由自身過失或故意使酒店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