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主題:關于**華庭2-402業主汽車被嚴重劃花處理事宜
尊敬的公司領導:
20**年4月26日16:30分,2-402業主胡生將車牌為粵T46500小車停放在小區內,當該業主17:40準備開車外出辦事時,發現該車外觀被人惡意劃花。本人聞訊后,立即趕到現場查看原因,確定業主所言屬實。由于該汽車位處無監控鏡頭,因此無法調查屬何人所為(疑為小孩破壞)(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通過多次和該業主溝通,得知所維修費用共4500元。除保險公司賠償2900元外,該業主需分擔1600元。鑒于該業主平時對我們工作十分支持和配合,但業主要求公司必須給予答復。因此,可否考慮利用其它方式對該業主進行安撫。
以上建議妥否? 請上級領導批示!
報告人:
20**年5月23日
篇2:公司車輛輪胎、電瓶使用更新和事故處理措施
公司車輛輪胎、電瓶使用更新及事故處理措施
經公司車管小組會議研究,對車輛輪胎、電瓶更新及事故后經濟賠償作出如下規定:
一、輪胎:規定行駛4萬公里后才能更新,未達到行駛里程更換的輪胎,個人承擔購胎費的20%,更新輪胎先經車管人員同意后,再到指定單位購買。
二、電瓶:規定使用一年以上,不到時間更新電瓶,個人承擔其費用的20%。超時使用時間按20%獎勵。(按月算)
三、行車中發生的事故,其損失費除保險公司索賠后,定額部門由肇事者個賠償10%,達到1000元以上的,由車管小組研究決定。
四、車輛出現機械事故(含保養、保管、操作不當造成的一切事故),個人須承擔其損失費的10%,達到1000元以上的,由車管小組研究解決。
上述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篇3:公司車輛肇事處理辦法(3)
> 公司車輛肇事處理辦法(三)□ 總則
(一)本公司車輛肇事除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處理。
(二)下列各款均為肇事:
1.汽車(機車)相撞或為他種車輛相撞,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2.汽車(機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3.汽車(機車)行使失慎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礙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輛有傷亡的損害者。
4.汽車(機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的損害者。
(三)本辦法所稱損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四)肇事發生后迅速以電話通知公司并二天內以書面請求理賠及填汽車肇事報告表呈報部門經理外,若車輛有較大的損害,人員有嚴重傷亡時,通知總務組或人事室協助處理。
□ 肇事的處理
(一)肇事時:
1.總務組接獲肇事通知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并迅速往肇事地點查勘處理。
2.應先急救傷患,而后查勘現場。
3.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明姓名住址。
(二)肇事報告表應填下列事項,勘查現場時猶應注意。
1.肇事地點,時間、氣候。
2.肇事原因(研判現場影響肇事因素動與靜物的狀態及車輛和行人進行方向與位置等情形)
3.肇事車號(包括對方車)。
4.駕駛(包括對方車)姓名住址者。
5.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
6.傷亡人員姓名地址及傷亡原因與情形和救護的方法。
7.現場圖的繪型及攝影(測量肇事車長,車寬及其輪位與路面各點,線邊和剎車痕長度同遺落在現場的各種碎片和塵土及血跡物等正確的位置與距離)。
(三)本公司汽車肇事責任,由本公司經營會議簽定,開會時將提前通知該案肇事駕駛員列席,亦可籍以申辦。
□ 肇事過失的處分:
(一)肇事駕駛員除負責刑事民事責任,違章部分外出過失的處分依本章規定辦理。
(二)經本公司簽定其應負肇事責任者按其肇事理賠次數,依下列規定予以過失處分表3.5.5。
(三)肇事后經法院判決緩刑者,準予留用,經判決徒刑者,自判決之日起予以解雇,并令其賠償肇事應付的金額。
(四)肇事后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并即予解雇。
(五)因犯上項處分表所列而取消CarPlan者,若其后二年間表現良好得恢復其Car Plan資格。
□ 肇事賠償:
(一)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后,如當事雙方愿成立和解,得當場查明損害賠償依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責任屬于對方車輛或行人的過失,保險公司概不負賠償之責。
2.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負擔,但若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過金額須由各該汽車使用人負擔。
3.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負責任之比率分擔,其損害賠償照前款辦理。
4.肇事后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肇事駕駛員負責照第二款辦理。
□ 附則
(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