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附屬中學學生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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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屬中學學生會章程

  第一條 學生會是在校學生處和團總支指導下的本校學生群眾組織,是本校學生利益的代表者。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團結和依靠全校學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gg開放,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教育方針,堅持以*理論武裝全院學生,努力實踐“***”重要思想,務實進取,開拓創新,為促進同學成才創造條件。

  第三條 本會的工作方針是:解放思想、銳意創新、與時俱進、精誠協作、自強不息。

  第四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1.宣傳馬列主義、*思想、*理論、“***”重要思想,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青年學生的頭腦。

  2.學生會作為“學生之家、師生之橋”,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與管理服務,維護校規校紀,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優雅的學習環境,積極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3.積極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以校園文化為平臺,努力活躍第一課堂,廣泛開辟第二課堂,樹立積極向上的良好校風。

  4.倡導和組織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開展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和勤工助學活動;幫助同學走出校園,服務社會,學以致用。

  第五條 學生會設主席一名,團總支副書記一名,下轄組織、宣傳、學習、體育、紀律、衛生、生活七個部門,各部設部長一名,干事若干。

  第六條 學生會的組織機構及學生會各部門職能簡介

  主席

  ---是學生會的領導核心,全面負責學生會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學生會委員會議,及時了解、掌握廣大同學的思想狀況和要求,把握學生會工作的運作方向,團結各部門開展各項活動,同時也起到學生會與校領導的聯絡作用,充分調動各成員工作積極性。抓好學生會自身建設,提高學生會的工作效率。兼顧抓靠體育、紀檢、衛生、生活四部工作。

  團總支副書記

  協助學校團委書記做好團的各項工作。抓靠管理組織、宣傳、學習各部門工作,對他們的工作進行指導、幫助和監督。收集和了解團員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學校反映。

  組織部

  1.負責完成學生會及學校有關部門交付的日常組織任務。

  2.負責在團委學生會組織的大型活動中的籌劃,設計,組織等工作。

  3.聯合各部搞好有關組織等工作。

  4.對學生會工作提出計劃和進行總結。

  體育部

  ----體育部宗旨在于“豐富文體生活,提高個人素質,體現運動精神”。按照當代中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開展一系列集知識性,藝術性,群眾性為一體的體育活動,提高全體同學的身體素質,推動校園文體生活的發展。

  1.以提高廣大同學身體素質為己任,增強我校學生體育技能為目標,切實做好每一步工作。

  2.負責協助學生處團委組織全校各種文體活動,創造鍛煉機會,全面提高同學們的文體才能與文體素質。

  3.負責早操、課間操及眼睛保健操的檢查、評比、量化,并納入班級量化。

  4.負責升旗、召開全體學生會等*時紀律檢查組織。

  5.協助校學生會其它部門開展工作,完成學生會各項工作。

  宣傳部

  ----校宣傳部是校學生會對外宣傳的窗口,它以“宣揚個性,傳遞信息”為宗旨,通過海報、展板、橫幅、櫥窗、廣播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學校的重大決議,以及校學生會的各類大型活動,從而營造良好的輿論導向。負責檢查各班板報的評比工作;負責課間操音樂播放工作。

  學習部

  ----學習部以營造校園良好學風,解決同學學習困難,豐富同學各項知識為己任,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為宗旨,不斷調動廣大同學的學習熱情,樹立校園良好的學習氛圍。本部門以“創造環境,促進學習”為己任,努力尋求和做到創造優良環境,為學風建設服務。負責對學生遲到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紀檢部

  ---紀律部檢查督導全校學生以貫徹《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校規校紀為己任,負責校園巡視及日常的常規檢查。負責輔助學生處開展全校性的各種大檢查并及時向學生處反饋情況。主要負責對校服校牌穿戴情況、課間打鬧、自行車停放等進行檢查。

  衛生部

  ----衛生部檢查督導校園衛生檢查工作。周五全校大掃除進行檢查評比量化納入班級量化。校園巡視,對亂扔,亂畫亂踏等違紀行為進行禁止、忠告,并按學校規定執行。

  生活部

  1.負責學生的生活管理、服務。

  2.教育、督促同學們節約水電、糧食,愛護公共財物。

  3.對食堂就餐秩序、浪費糧食等違規現象進行檢查督促。

  4.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在生活方面的意見。

  5.協助其他部門開展有關工作。

  第七條 學生會實行例會制度

  1.學生會例會需本著短小精悍,講求效率的原則,對學生會重大問題進行討論,總結前一段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廣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務。

  2.無特殊情況,不得取消例會;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

  3.學生會會議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

  4.每次例會以前由專人負責通知并點名,連續三次無故不到者按自動退出學生會處理。

  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篇2:七中學生會工作章程

>  贛州七中學生會工作章程

  學生會是學校中學生的群眾組織,是溝通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梁,是培養學生干部的陣地,是學校組織全校學生進行各種活動的核心,是共青團團結、組織、教育學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學校團委的領導,根據學校整體計劃及團委工作計劃安排開展工作。

  一.要求

  1.產生辦法:由本人申請,年級及班主任推薦,團委作全面了解的基礎上,選聘、確定成員。

  2.機構設置: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書長1人。下設四個部:學習部、宣傳部、體育部、紀律衛生部、文藝部,每個部設部長1人,干事若干人。

  3.學生會成員任職期間由于某種原因離職,由團委負責改選予以批準。

  4.學生會成員要求品學兼優、熱愛學生會工作,有較強的領導和組織能力。

  5.由學校團委負責指導學生會工作。

  二.各部門的職責

  1.學生會主席的職責:

 ?、?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檢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召開學生會會議及各班班長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傳達學校有關任務。

 ?、?完成學校和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向主管學生會工作的領導請示、匯報工作。

 ?、?協調各部的工作,組織學生會成員協助學校開展的各項大型活動。

 ?、?及時掌握各部長的工作和思想情況,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分工主抓秘書處和宣傳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職責:

 ?、?協助主席開展各項活動,根據學生會的決定,安排落實各項工作的開展。

 ?、?及時提醒主席該完成的相關工作。

 ?、?分工主抓幾個部的工作。

 ?、?各分管一個年級的學生分會工作。

  3.秘書處的職責:

 ?、?做好各種文件與活動通知的收發工作。

 ?、?整理團委與學生會的各類文件,并做好歸檔。

 ?、?做好主席的參謀工作。

  4.學宣部的職責:

 ?、?組織有關的知識競賽、作文比賽等活動。

 ?、?及時掌握學生會及各班干部的學習成績,給予表揚或采取有效措施給予幫助。

 ?、?辦好團委的板報,宣傳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表揚好人好事。

 ?、?指導、協助“校園之聲”廣播的工作。

 ?、莨澣兆T~、倡議書等其它宣傳。

  5.文娛部的職責:

 ?、?指導各班文娛委員開展工作。

 ?、?發現有文藝特長的學生,并組織他們參加一些學?;顒?。

 ?、?協助學校組織大型慶?;顒?。

  6.生活部的職責:

 ?、?指導勞動委員工作。

 ?、?組織、領導學生會年級學生管理委員會,督促該委員會日常工作。

 ?、?組織各班勞動委員做好班級教室的衛生檢查工作。

  附:年級學生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升旗儀式時檢查各班穿校服及紀律情況。

 ?、?午休時維持校園紀律及檢查各班的午休情況

 ?、?維持全校性活動時的紀律,如校運會、全校性*等會場紀律。

 ?、?完成學生會所需做的臨時性任務。

  7.體育部的職責:

 ?、?指導各班體育委員工作,促進各班體育工作的開展。

 ?、?協助學校體育組開展各項體育活動及體育競賽。

 ?、?課間操和眼保操時檢查各班學生做操情況,并反饋到年級學生管理委員會。

  8.青年志愿者協會

 ?、?在團員與學生中發展青年志愿者,并做好登記。

 ?、?全面負責校外的團隊及志愿者活動的組織與管理。

  ●附學生會成員名單

  主席:**(全面主持工作、分管秘書處、學宣部)

  副主席:**(分管升旗、青年志愿者活動)

  冷昕玥(分管初二分會、文娛部、生活部)

  蔣德隆(分管初三分會、體育部)

  秘書處:

  秘書長:*    成員:**

  學宣部:

  部長:*     成員:*

  文娛部:

  部長:*   成員:

  生活部:

  部長:*    成員:**

  體育部:

  部長:*    成員:**

  青年志愿者協會:

  理事長:*   理事:**

  贛七中北區團委.學生會

  20**年9月9日

篇3:某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德化陶瓷學院學生會是德化陶瓷學院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院黨委的領導和院團委的指導,在法律和學校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條 本會的一切權力屬于全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和任務是:

  (一)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院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協助和促進學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提高會員的社會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發展與兄弟院校的友好關系,樹立陶院同學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四)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第四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和各系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大會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管。

  學生委員會、學生會主席由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學代會負責,報告工作,并受其監管。各級學生組織機構按職權劃分為:

  (一)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

  (二)院學生委員會;

  (三)基層學生組織和各類學生附屬組織。

  各級學生組織機構遵循院學生會的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第五條 聘請院學生處和院團委的老師任學生會指導教師,代表學校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六條 凡取得德化陶瓷學院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的權利:

  (一)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享有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干部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的權利;

  (三)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本會內外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會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八條 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三章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條 學代會每年召開一次。學代會代表由系民主選舉產生,上屆學生會委員會委員為學代會當然代表。各系代表名額根據各系學生總數按比例分配。

  在學代會召開期間,學代會代表享有的權利:

  (一)就學代會職權范圍提出議案的權利。所有議案應于學代會召開一周前向組織委員會提出,并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未列入議程之議案,由新一屆學生會負責答復;

  (二)就上一屆學生會所作工作報告進行質詢的權利。

  學代會代表應履行的義務:

  (一)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

  (二)按時出席學代會;

  (三)認真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 學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和通過上屆學生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學生會的工作方針;

  (二)審議并通過學生會章程;

  (三)選舉院學生委員會委員;

  (四)選舉學生會主席;

  (五)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代表的二分之一或以上;本章程的修正須經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在表決其他問題時,須經到會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第四章 校學生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校學生監事委員會(簡稱監委會)是對學生會工作進行監督的獨立工作機構。

  第十四條 監事委員會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決議需經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十五條 監委會委員經學代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 監委會接受指導教師直接指導和幫助,對學代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評議學生會每學期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監督、審查經費使用情況;

  (二)監督學生會工作。評議學生會干部工作情況,有權對學生會成員提出質詢,被質詢者必須予以答復;

  (三)聽取、收*員對學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遇有特殊問題,主持調查工作;

  (五)行使學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校學生監事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校學生會干部及院系學生會主席。

  第十八條 學生會設置辦公室、宣傳部、生活部、學習部、文娛部、體育部、外聯部、保衛部、學生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為學生會處理日常工作、開展活動的常設機構。若因工作需要,提

  交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后,報院團委審查批準,才可對機構進行必要調整。

  第十九條 各部由部長主持工作,對學生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條 德化陶瓷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學生會下屬的一個職能機構。其會員對象是: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并遵守《德化陶瓷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的所有學生社團。社團聯合會的領導機構為社團聯合會理事會,理事長由校學生會委員會指定一名副主席兼任,理事會其余成員由校學生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社團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五章 學生基層組織

  第二十一條 系學生會是本會的系級組織,受所在系黨組織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接受所在系團組織的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 系學生代表大會(簡稱系學代會)是系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系全體會員選舉產生,對其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二十三條 系學生會的組織機構、www.zonexcapitaltr.com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原則上與院學生會對應,應參照本章程的原則由各院系學生會制定,報院學生會備案。

  第二十四條 系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為全院學生會工作事務的咨詢、協商機構。

  第二十五條 班委會是本會的最基本單位,由全班大會直接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并報告工作。受系黨政和系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二十六條 班委會的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的學生會和系行政規定。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學院拔給資金;

  (二)會費;

  (三)創收及贊助資金。

  第二十八條 財政年度:本會財政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底止。

  第二十九條 財政結算:本會實行財政公開制度,每學期結算一次,接受學生委員會監督。

  第三十條 會費管理:由院學生會主席指派一名委員在院團委指導下專門管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關于學代會代表權利義務議案實施細則

  (一)學代會主席團判斷議案是否列入議程的原則:

  1、學代會主席團認為重要之議案;

  2、多個系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優先;

  3、聯名提出議案優先。

  (二)在一次學代會中,主席團至少應將二個議案付諸表決;若僅收到一個議案,則須將此議案付諸表決;沒有收到議案,則取消該次大會對議案進行表決的議程,但須將情況向學代會代表說明。

  (三)在對議案進行審議表決的議程前,代表有權就事先提出的議案提出動議,要求將某個議案付諸表決:經到會代表半數通過后大會主席團應將其列入議程,同時主席團亦有權將一個原列入議程之議案不付諸表決。動議表決前,主席團應將此種情況向學代會代表說明。一次學代會中動議提出不能超過兩次。

  (四)凡列入表決議程之議案應于學代會前兩天交代表審議。

  (五)議案表決前應由發起人作出說明,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學生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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