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高級中學學生會是在校黨總支和校行政部門領導下,校團委指導下的學生自治組織。**高級中學學生會參加中華全國學聯和江蘇省學聯,為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堅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謹遵“勤業、慎行”的校訓,努力實現“研究型、信息化、現代化、國際化”的辦學目標,團結、領先和組織全體同學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凡取得本校學籍,承認本會章程的在校高中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的權利:
一、在本會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表決權(休學及留校察看者無此項權利)。
二、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享有對本會各項工作進行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享有通過本會對學校的各項工作進行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第五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江蘇省學生聯合會章程,遵守校規校紀。
二、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三章 組織和職責
第六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第七條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下同)
一、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通過本會行使民主權利。
二、學代會由上一屆學生委員會負責召集,每一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經學校批準,可適當延遲或提前召開。
三、學代會代表名額及其分配由上一屆學生委員會提出,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代表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督。
四、學代會聽取和審議上一屆校學代會執行委員會(簡稱:學生會,下同)的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討論代表提案及其他重大事項。
五、學代會召開時,須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參加方可進行。半數以上代表通過的決議方為有效。
第八條 校學生委員會
一、校學生委員會是學代會的常設機構,由學代會選舉產生,對學代會負責,在學代會閉會期間,代其行使權利。
二、校學生委員會選舉主席1人,副主席3人。主席、副主席組成執行委員會主席團,具體負責本會工作的開展。
三、校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學年舉行一次,聽取和審議學代會執行委員會工作報告,在必要時可對學代會執行委員會進行調整。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
第九條 學代會執行委員會(學生會)
一、校學生會是本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學生委員會日常工作,其工作對校黨政及產生它的學生委員會負責。
二、執委會由主席團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以例會的形式商討和開展工作。
三、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由主席團從學代會代表中聘任,優先聘任學生委員會的會員。
四、如學生會主席出現缺額,由負責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代行其職責,直到學生委員會選舉產生新的學生會主席。
五、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入學的會員,根據學生會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班級、年級推薦,可進入學生會工作。
第十條 學生會各職能部門
一、學生會各職能部門是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在全校范圍內開展各項活動,并指導班委會工作。
二、學生會下設:學習部、體育部、衛生部、宣傳部、信息部、紀檢部、生活部、文藝部、
安全部。
主要職責:
學習部:配合學校開展各種學習活動,激發同學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培養創新思維。主要負責百科知識競賽、法律知識競賽、對外交流學習活動等。定時學習方法介紹、年級學習優勝者的典型事跡采訪、搜集,與宣傳部一起制作海報校園張貼;黑板報的通知與檢查工作、開展“學習角”活動,接受同學的咨詢;配合其它部門做好高考、會考、競賽、自主招生等信息海報的自作張貼。
體育部:負責全校各班級課間跑口號的收集整理評比工作,本年級長期不參加跑操的人數統計,不定期抽查課間跑人數;課間跑檢查,成績匯總;學校各項體育活動的參與服務工作;每周一次與體育組老師溝通,詢問下周事物;眼保健操的檢查,做好視力保護的德宣傳(如愛眼日);校醫室各項材料的發放。
衛生部:校園衛生的檢查,大掃除后各主要包干區的檢查、落實整改措施;不定期的各年級衛生突擊檢查;每周一次的衛生工作小結。
宣傳部:負責《對話》報社;學?;顒雍笮麄?,為播站輸送宣傳材料
信息部:負責電視臺工作;負責學生會紙質材料的復印、油??;配合學習部做好高考、會考、競賽、自主招生等信息海報的自作張貼。
紀檢部:主要負責晚自修的檢查工作,做好記錄,每周向各年級的主席或副主席提交工作小結整改材料一份(電子稿)。同時做好自行車檢查,上級來訪時自行車突擊排放,配合學校進行各項校際活動的向導、禮儀服務,收集學生意見,并及時匯總回報。
生活部;主要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物品采購,食堂執勤安排、用餐紀等的各項檢查;安排宿舍檢查的各環節。
文藝部:協助學校藝術組做好文藝活動的組織策劃,每周與藝術組老師溝通或詢問一次,并在每次大型活動后學好活動總結。做好升旗儀式的各項檢查評分。
安全部:主要負責教室門窗的關鎖檢查,學校各項安全隱患匯報(包括人、物、想象等,書面材料),與宣傳部一起做好消防預防流感
、交通安全財物安全等的櫥窗、海報宣傳。不定期在校門口張貼交通安全的海報供接孩子的家長瀏覽。其它未盡事宜。
第十一條 學生會輔導員
本會設輔導員1人,聘請學生處或校團委專職教師兼任,代表學校指導學生會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 學生校長助理
在學生會中產生,并報校長室討論通過。一般為4人,由學生會主席與副主席組成主要職能是認真完成校行政布置的工作,當好校長的助手。
第十三條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班委會是學生會的基層組織,在班主任老師領導下和學生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班委會設班長1人,委員若干人,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并上報學生處批準,學生會備案。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歸z高級中學學生代表大會,解釋權及細則制定權歸學生會。
篇2:七中學生會工作章程
> 贛州七中學生會工作章程學生會是學校中學生的群眾組織,是溝通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梁,是培養學生干部的陣地,是學校組織全校學生進行各種活動的核心,是共青團團結、組織、教育學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學校團委的領導,根據學校整體計劃及團委工作計劃安排開展工作。
一.要求
1.產生辦法:由本人申請,年級及班主任推薦,團委作全面了解的基礎上,選聘、確定成員。
2.機構設置: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書長1人。下設四個部:學習部、宣傳部、體育部、紀律衛生部、文藝部,每個部設部長1人,干事若干人。
3.學生會成員任職期間由于某種原因離職,由團委負責改選予以批準。
4.學生會成員要求品學兼優、熱愛學生會工作,有較強的領導和組織能力。
5.由學校團委負責指導學生會工作。
二.各部門的職責
1.學生會主席的職責:
?、?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檢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召開學生會會議及各班班長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傳達學校有關任務。
?、?完成學校和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向主管學生會工作的領導請示、匯報工作。
?、?協調各部的工作,組織學生會成員協助學校開展的各項大型活動。
?、?及時掌握各部長的工作和思想情況,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分工主抓秘書處和宣傳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職責:
?、?協助主席開展各項活動,根據學生會的決定,安排落實各項工作的開展。
?、?及時提醒主席該完成的相關工作。
?、?分工主抓幾個部的工作。
?、?各分管一個年級的學生分會工作。
3.秘書處的職責:
?、?做好各種文件與活動通知的收發工作。
?、?整理團委與學生會的各類文件,并做好歸檔。
?、?做好主席的參謀工作。
4.學宣部的職責:
?、?組織有關的知識競賽、作文比賽等活動。
?、?及時掌握學生會及各班干部的學習成績,給予表揚或采取有效措施給予幫助。
?、?辦好團委的板報,宣傳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表揚好人好事。
?、?指導、協助“校園之聲”廣播的工作。
?、莨澣兆T~、倡議書等其它宣傳。
5.文娛部的職責:
?、?指導各班文娛委員開展工作。
?、?發現有文藝特長的學生,并組織他們參加一些學?;顒?。
?、?協助學校組織大型慶?;顒?。
6.生活部的職責:
?、?指導勞動委員工作。
?、?組織、領導學生會年級學生管理委員會,督促該委員會日常工作。
?、?組織各班勞動委員做好班級教室的衛生檢查工作。
附:年級學生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升旗儀式時檢查各班穿校服及紀律情況。
?、?午休時維持校園紀律及檢查各班的午休情況
?、?維持全校性活動時的紀律,如校運會、全校性*等會場紀律。
?、?完成學生會所需做的臨時性任務。
7.體育部的職責:
?、?指導各班體育委員工作,促進各班體育工作的開展。
?、?協助學校體育組開展各項體育活動及體育競賽。
?、?課間操和眼保操時檢查各班學生做操情況,并反饋到年級學生管理委員會。
8.青年志愿者協會
?、?在團員與學生中發展青年志愿者,并做好登記。
?、?全面負責校外的團隊及志愿者活動的組織與管理。
●附學生會成員名單
主席:**(全面主持工作、分管秘書處、學宣部)
副主席:**(分管升旗、青年志愿者活動)
冷昕玥(分管初二分會、文娛部、生活部)
蔣德隆(分管初三分會、體育部)
秘書處:
秘書長:* 成員:**
學宣部:
部長:* 成員:*
文娛部:
部長:* 成員:
生活部:
部長:* 成員:**
體育部:
部長:* 成員:**
青年志愿者協會:
理事長:* 理事:**
贛七中北區團委.學生會
20**年9月9日
篇3:某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德化陶瓷學院學生會是德化陶瓷學院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院黨委的領導和院團委的指導,在法律和學校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條 本會的一切權力屬于全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和任務是:
(一)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院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協助和促進學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提高會員的社會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發展與兄弟院校的友好關系,樹立陶院同學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四)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第四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和各系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大會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管。
學生委員會、學生會主席由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學代會負責,報告工作,并受其監管。各級學生組織機構按職權劃分為:
(一)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
(二)院學生委員會;
(三)基層學生組織和各類學生附屬組織。
各級學生組織機構遵循院學生會的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第五條 聘請院學生處和院團委的老師任學生會指導教師,代表學校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六條 凡取得德化陶瓷學院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的權利:
(一)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享有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干部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的權利;
(三)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本會內外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會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八條 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三章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條 學代會每年召開一次。學代會代表由系民主選舉產生,上屆學生會委員會委員為學代會當然代表。各系代表名額根據各系學生總數按比例分配。
在學代會召開期間,學代會代表享有的權利:
(一)就學代會職權范圍提出議案的權利。所有議案應于學代會召開一周前向組織委員會提出,并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未列入議程之議案,由新一屆學生會負責答復;
(二)就上一屆學生會所作工作報告進行質詢的權利。
學代會代表應履行的義務:
(一)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
(二)按時出席學代會;
(三)認真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 學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和通過上屆學生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學生會的工作方針;
(二)審議并通過學生會章程;
(三)選舉院學生委員會委員;
(四)選舉學生會主席;
(五)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代表的二分之一或以上;本章程的修正須經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在表決其他問題時,須經到會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第四章 校學生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校學生監事委員會(簡稱監委會)是對學生會工作進行監督的獨立工作機構。
第十四條 監事委員會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決議需經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十五條 監委會委員經學代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 監委會接受指導教師直接指導和幫助,對學代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評議學生會每學期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監督、審查經費使用情況;
(二)監督學生會工作。評議學生會干部工作情況,有權對學生會成員提出質詢,被質詢者必須予以答復;
(三)聽取、收*員對學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遇有特殊問題,主持調查工作;
(五)行使學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校學生監事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校學生會干部及院系學生會主席。
第十八條 學生會設置辦公室、宣傳部、生活部、學習部、文娛部、體育部、外聯部、保衛部、學生社團聯合會;各職能部門為學生會處理日常工作、開展活動的常設機構。若因工作需要,提
交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后,報院團委審查批準,才可對機構進行必要調整。
第十九條 各部由部長主持工作,對學生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條 德化陶瓷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學生會下屬的一個職能機構。其會員對象是: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并遵守《德化陶瓷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的所有學生社團。社團聯合會的領導機構為社團聯合會理事會,理事長由校學生會委員會指定一名副主席兼任,理事會其余成員由校學生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社團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五章 學生基層組織
第二十一條 系學生會是本會的系級組織,受所在系黨組織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接受所在系團組織的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 系學生代表大會(簡稱系學代會)是系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系全體會員選舉產生,對其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二十三條 系學生會的組織機構、www.zonexcapitaltr.com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原則上與院學生會對應,應參照本章程的原則由各院系學生會制定,報院學生會備案。
第二十四條 系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為全院學生會工作事務的咨詢、協商機構。
第二十五條 班委會是本會的最基本單位,由全班大會直接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并報告工作。受系黨政和系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二十六條 班委會的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的學生會和系行政規定。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學院拔給資金;
(二)會費;
(三)創收及贊助資金。
第二十八條 財政年度:本會財政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底止。
第二十九條 財政結算:本會實行財政公開制度,每學期結算一次,接受學生委員會監督。
第三十條 會費管理:由院學生會主席指派一名委員在院團委指導下專門管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關于學代會代表權利義務議案實施細則
(一)學代會主席團判斷議案是否列入議程的原則:
1、學代會主席團認為重要之議案;
2、多個系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優先;
3、聯名提出議案優先。
(二)在一次學代會中,主席團至少應將二個議案付諸表決;若僅收到一個議案,則須將此議案付諸表決;沒有收到議案,則取消該次大會對議案進行表決的議程,但須將情況向學代會代表說明。
(三)在對議案進行審議表決的議程前,代表有權就事先提出的議案提出動議,要求將某個議案付諸表決:經到會代表半數通過后大會主席團應將其列入議程,同時主席團亦有權將一個原列入議程之議案不付諸表決。動議表決前,主席團應將此種情況向學代會代表說明。一次學代會中動議提出不能超過兩次。
(四)凡列入表決議程之議案應于學代會前兩天交代表審議。
(五)議案表決前應由發起人作出說明,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學生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