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衡陽市飲食娛樂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07)

2927

  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政府

  衡陽市人民政府文件

  衡政發〔20**〕41號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飲食娛樂服務業的環境管理,防治飲食娛樂服務業環境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衡陽市城區范圍內及各縣(市)、南岳區城鎮區域內從事飲食娛樂服務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飲食娛樂服務業,包括賓館、飯店、燒烤店等產生油煙、廢水、熱等污染的經營性飲食業;歌(舞)廳、酒吧、網吧等產生噪聲、振動等污染的經營性娛樂業;電焊、噴漆、藕煤加工等產生廢氣、噪聲、惡臭、熱、光等污染的經營性服務業。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飲食娛樂服務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工商、公安、文化、城管行政執法、衛生、消防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

  第五條 環保、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消防、工商、公安、文化、城管行政執法、衛生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信息通報、案件移送制度,依法查處飲食娛樂服務業環境污染違法行為中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案件。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可設立相應的協調機構,負責協調前款涉及各部門的執法行為。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有關部門檢告。

  第七條 經營飲食娛樂服務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和城市功能規劃的要求,配置污染防治設施,保護周圍的生活環境,不得干擾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秩序。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含裝修)飲食娛樂服務業項目,其建設者或經營者應當在施工前,根據項目的規模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向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上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或者登記表。

  第九條 居民樓內及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環境污染敏感建筑物周圍禁止新辦娛樂業經營場所。

  在前款規定的區域新辦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的,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未通過審批的禁止興辦。

  本辦法施行前,已在第一款規定的區域開辦的飲食娛樂服務業經營場所,應當配置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或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對關閉、歇業以及轉讓、變更后再開辦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的處置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 對依法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飲食娛樂服務業項目,工商部門不得辦理營業執照,衛生、文化部門不得辦理許可證,建設者不得開工建設。

  第十一條 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飲食娛樂服務業經營場所,不得開業經營。

  第十二條 飲食娛樂服務業經營場所的污染防治設施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特殊情況需要拆除或者閑置的,須采取有效應急性防治措施并事先報經環保部門審查同意,或者在污染防治設施拆除或者閑置期間暫停營業。

  第十三條 從事飲食娛樂服務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向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正常作業條件下污染物排放狀況及污染防治設施及運轉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較大改變的,應當及時向環保部門申報登記,并采取有效應急性防治措施。

  第十四條 環保部門對飲食娛樂服務業依法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從事飲食娛樂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并依照國家規定標準繳納排污費。

  飲食娛樂服務業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并負責治理污染。

  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飲食娛樂服務業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條 使用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飲食娛樂服務業,應當采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或者振動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十六條 在臨街門前、道路、公共場地使用發電機,其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十七條 在經營活動中設置空調器、冷卻塔、通風等設備,應當合理布局,符合安裝規定。必須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確保其邊界噪聲排放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

  第十八條 禁止店(場)外從事經營性的露天噴漆等散發大氣污染物的作業,或者產生光污染的露天電焊和產生噪聲污染的切割作業。

  第十九條 禁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產生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第二十條 飲食娛樂服務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燃油、燃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在城市中心區域禁止新建燃煤鍋爐,禁止原煤散燒。

  (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飯盒、杯、碟、碗等食品容器。

  (三)禁止露天使用煤炭、木炭加工食品。

  第二十一條 環保、消防、工商、公安、文化、衛生等有關部門有權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飲食娛樂服務經營場所

  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應當出示有關執法證件。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和弄虛作假。

  檢查人員應當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二十二條 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飲食娛樂服務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權限的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治理。

  第三章 罰 則

  第二十三條 飲食娛樂服務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保部門依照《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根據不同情節予以處罰:

  (一)新建、改建、擴建(含裝修)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處以罰款;已建成投入營業的,依照本條本款第(二)項予以處罰。

  (二)飲食娛樂服務業經營場所在開業經營時,其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或者建成但未申請驗收的,責令停止營業,并處罰款;經驗收不合格的,責令停止營業,并處罰款。

  (三)擅自拆除、閑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廢水、噪聲(含振動)污染防治設施,且排放的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擅自拆除、閑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責令重新安裝、正常使用,并處罰款。

  第二十四條 飲食娛樂服務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保部門依照《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根據不同情節予以處罰:

  (一)拒報或者謊報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事項的,責令限期補報,可以并處罰款。

  (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責令補辦排污許可證,排放的污染物未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處以罰款;排放的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處以罰款。取得排污許可證但未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

  (三)拒絕環保部門或者本辦法涉及的其他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四)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責令搬遷、停業 、關閉。加收超標準排污費由環保部門決定,責令搬遷、停業 、關閉由有權限的人民政府或者環保部門決定。

  第二十五條 飲食娛樂服務業未按時足額交納排污費、超標準排污費的,由環保部門根據《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飲食娛樂服務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保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使用燃油、燃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在城市中心區域內禁止新建燃煤鍋爐的地方,新建燃煤鍋爐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拆除或者沒收有關設施。

  (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飯盒、杯、碟、碗等食品容器的,責令改正。

  第二十七條 對依法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飲食娛樂服務業,已取得營業執照、許可證、其它批準文件的,在環保部門依照本辦法查處后,由營業執照、許可證、其它批準文件審批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 對依法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飲食娛樂服務業,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在環保部門依照本辦法查處后,由營業執照審批部門或者城管行政執法部門按照無照經營查處。

  第二十九條 在居民樓內及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環境污染敏感建筑物周圍新辦娛樂業經營場所的,由公安、文化或者工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在臨街門前、道路、公共場地使用發電機;在經營活動中設置空調器、冷卻塔 、通風等設備,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或者影響了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 店(場)外從事經營性的露天噴漆等散發大氣污染物的作業,或者產生光污染的露天電焊和產生噪聲污染的切割作業;露天使用煤炭、木炭加工食品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二條 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產生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由公安部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三條 對飲食娛樂服務業的其它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由有關部門處理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涉及的各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處罰權限和處罰程序進行。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對妨礙環保、規劃、建設、消防、工商、公安、文化、城管行政執法、衛生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環保、規劃、國土資源、消防、工商、公安、文化、城管行政執法、衛生、銀行和其它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法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通過污染防治設施驗收的;

  (二)對依法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飲食娛樂服務業,發放營業執照、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和貸款的;

  (三)應當向有關部門移送案件而不移送,或者對有關部門移送的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案件不依法立案查處的;

  (四)有其它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起施行。

篇2: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2008)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7號)提出的政策措施,促進“十一五”時期服務業發展主要目標的實現和任務的完成,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規劃和產業政策引導

  (一)抓緊制訂或修訂服務業發展規劃。各地區要根據國家服務業發展主要目標,積極并實事求是地制訂本地區服務業發展規劃,提出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和保障措施。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可以適當提高發展目標,有條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制訂或修訂相關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完善服務業發展規劃體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都要把服務業發展任務分解落實到年度工作計劃中。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服務業發展考核體系,在條件具備時,定期公布全國和分地區服務業發展水平、結構等主要指標。

  (二)盡快研究完善產業政策。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有關規定,抓緊細化、完善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明確行業發展重點及支持方向;要根據服務業跨度大、領域廣的實際,分門別類地調整和完善相關產業政策,認真清理限制產業分工、業務外包等影響服務業發展的不合理規定,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產業政策體系。各地區要立足現有基礎和比較優勢,制訂并細化本地區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突出本地特色,并制定相應政策措施。

  二、深化服務領域改革

  (三)進一步放寬服務領域市場準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一般性服務業企業降低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萬元人民幣,并研究在營業場所、投資人資格、業務范圍等方面適當放寬條件。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做規定的服務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律停止執行。加大鐵路、電信等壟斷行業改革力度,進一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引入競爭機制。繼續穩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可以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委托企業經營。認真做好在全國范圍內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政策的落實工作。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體育、建設等部門對本領域能夠實行市場化經營的服務,抓緊研究提出放寬市場準入、鼓勵社會力量增加供給的具體措施。

  (四)加快推進國有服務企業改革。國資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國有服務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戰略性重組,將服務業國有資本集中在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領域,鼓勵中央服務企業和地方國有服務企業通過股權并購、股權置換、相互參股等方式進行重組,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服務企業的改革、改組、改造。繼續深化銀行業改革,重點推進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和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強化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三農”服務的功能。

  (五)推進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要轉制為企業,條件成熟的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央編辦會同財政部、人事部等部門抓緊制定和完善促進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繼續深化后勤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后勤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分開,實現后勤管理科學化、保障法制化、服務社會化。創新后勤服務社會化形式,引進競爭機制,逐步形成統一、開放、有序的后勤服務市場體系。對后勤服務機構改革后新進入的工作人員,應實行聘用制等新的用人機制。

  三、提高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水平

  (六)穩步推進服務領域對外開放。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在優化結構、提高質量基礎上擴大服務業利用外資規模。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和城市加快形成若干服務業外包中心;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公共平臺建設及企業發展。各類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服務貿易給予貨物貿易同等便利,改進服務貿易企業外匯管理,保證合理用匯。交通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解決中資船舶懸掛方便旗經營問題,發展壯大國際航運船隊。加快建設上海、天津、大連等國際航運中心,鼓勵在其保稅港區進行服務業對外開放創新試點。

  (七)積極支持服務企業“走出去”。各有關部門要研究采取具體措施,為服務企業“走出去”和服務出口創造良好環境。對軟件和服務外包等出口開辟進出境通關“綠色通道”,對中醫藥、中餐、漢語教育、文化、體育、對外承包工程等領域企業和專業人才“走出去”提供幫助,簡化出入境手續,并納入國家有關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積極支持國內有條件的金融企業開展跨國經營,為我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金融服務。同時,要鼓勵貿易、咨詢、法律服務、知識產權服務、人力資源等企業積極為服務業“走出去”提供服務。

  四、大力培育服務領域領軍企業和知名品牌

  (八)積極創新服務業組織結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鼓勵服務業規?;?、網絡化、品牌化經營,促進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服務業龍頭企業。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要支持設立專業化產業投資基金,主要從事服務業領域企業兼并重組,優化服務業企業結構。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商業網點規劃調控,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專賣店、專業店等現代流通組織形式。除有特殊規定外,服務企業設立連鎖經營門店可持總部出具的連鎖經營相關文件和登記材料,直接到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和核準經營范圍手續。鼓勵軟件和信息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專業協會發展。

  (九)加快實施品牌戰略。大力支持企業開展

  源自房地產 資料下載 自主品牌建設,鼓勵企業注冊和使用自主商標。鼓勵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實現服務品牌帶動產品品牌推廣、產品品牌帶動服務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動發展。培育發展知名品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商務部等部門應將其納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等國家有關專項資金扶持范圍。扶持中華老字號企業發展,在城市改造中,涉及中華老字號店鋪原址動遷的,應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適宜其發展的商圈內安置,并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十)鼓勵服務領域技術創新??萍疾恳獣嘘P部門認真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抓好現代服務業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重大項目。充分發揮國家相關產業化基地的作用,建立一批研發設計、信息咨詢、產品測試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一批技術研發中心和中介服務機構。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要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對服務領域重大技術引進項目及相關的技術改造提供貸款貼息支持,對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再創新活動提供研發資助,在政府采購中優先支持采用國內自主開發的軟件等信息服務,進一步擴大創業風險投資試點范圍。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知識產權交易活動,符合規定的可以享受創業投資機構的有關優惠政策。

  五、加大服務領域資金投入力度

  (十一)加大公共服務投入力度。進一步明確政府公共服務責任,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提高公共服務的覆蓋面和社會滿意水平。中央財政要繼續增加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節能減排、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重點提高對農村、欠發達地區和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公共服務水平,支持醫藥衛生體制等重大改革。國家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主要用于農村,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重點用于中西部地區,盡快使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得到改善。調動地方發展服務業的積極性,中央和省級財政要通過轉移支付等對服務經濟發展較快但財政困難的地方給予支持。

  (十二)加大財政對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和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并根據財政狀況及服務業發展需要逐步增加,重點支持服務業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立和完善農村服務體系。整合服務領域的財政扶持資金,綜合運用貸款貼息、經費補助和獎勵等多種方式支持服務業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要加大對規劃內重點服務業項目的投入,同等情況下優先支持服務業項目。地方政府也要根據需要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引導資金,有條件的地方要擴大資金規模,支持服務業發展。

  (十三)加大金融對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等要引導和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適應服務企業需要的金融產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等多渠道籌措資金。逐步將收費權質押貸款范圍擴大到供水、供熱、環保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修訂和完善有關股票、債券發行的基本規則以及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考慮服務企業的特點。符合條件的服務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優先得到批準。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積極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地方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要給予重點資助或貸款貼息補助。

  六、優化服務業發展的政策環境

  (十四)進一步擴大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支持服務企業產品研發,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得稅抵扣優惠。加快推進在蘇州工業園區開展鼓勵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所得稅、營業稅政策試點,積極擴大軟件開發、信息技術、知識產權服務、工程咨詢、技術推廣、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鼓勵類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試點。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開展農業生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以及提供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相關服務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實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加大對自主創新、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利用等方面服務業的稅收優惠力度。在服務業領域開展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試點。對吸收就業多、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低等服務類企業,按照其吸收就業人員數量給予補貼或所得稅優惠。研究制訂社區服務、家政服務、實物租賃、維修服務、便利連鎖經營、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中華老字號經營等服務業和出口文化教育產品等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

  (十五)實行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土地管理政策。各地區制訂城市總體規劃要充分考慮服務業發展的需要,中心城市要逐步遷出或關閉市區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適應城市功能定位的工業企業,退出的土地優先用于發展服務業。城市建設新居住區內,規劃確定的商業、服務設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和改進土地規劃計劃調控,年度土地供應要適當增加服務業發展用地。加強對服務業用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的履約管理,保證政府供應的土地能夠及時轉化為服務業項目供地。積極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業,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

  (十六)完善服務業價格、收費等政策。價格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減少服務價格政府定價和指導價,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公開、透明的定價制度。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各地區要結合銷售電價調整,于20**年底前基本實現商業用電價格與一般工業用電價格并軌,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用水價格基本實現與工業用水價格同價。清理各類收費,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費項目。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有關收費項目及標準要按照規定公示并接受社會監督。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明確規定外,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安裝和維護與政府部門聯網辦理業務的計算機軟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各地區要對從事農村客運服務以及島嶼、庫區、湖區等鄉鎮渡口和客運經營等方便農民出行的運輸行業,比照城市公交客運政策,給予政策支持。   (十七)加強服務業從業人員社會保障工作。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加快將服務業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盡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參保范圍。針對服務行業就業形式多樣、流動性較強、農民工居多等特點,加快推進服務業企業參加醫療、工傷保險工作,切實維護服務業企業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鼓勵和引導企業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計劃。規范企業年金管理方式,20**年底前,將原行業或企業自行管理的企業年金業務,逐步移交給有資質的運營機構受托管理。

  七、加強服務業基礎工作

  (十八)大力培養服務業人才。教育、科技、人事和勞動保障等部門要積極引導高等院校完善并加強與現代服務業發展相適應的學科專業建設,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與有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建立實習實訓基地,鼓勵建立服務人才培養基地,對國內外相關外包服務培訓機構以獨資或與高校、企業合作的形式成立培訓機構給予審批便利。人事和勞動保障等部門要按照服務業發展需要,不斷調整完善和規范職業資格和職稱制度,盡快設置相應的服務業職業資格和職稱。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要鼓勵各類就業服務機構發展,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十九)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質檢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訂和修訂物流、電信、郵政、快遞、運輸、旅游、體育、商貿、餐飲、社區服務等服務標準,繼續推進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服務企業積極參與標準化工作。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等有關部門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政府部門依法共享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在就業、社會保障、市場監管、政府采購等公共服務中使用信用信息。

  (二十)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完善服務業統計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和協調各部門及行業協會的服務業統計工作。統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建立政府統計和行業統計互為補充的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健全服務業信息發布制度。結合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重點摸清我國服務業發展狀況,為國家制定規劃和政策提供依據。中央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持服務業統計,地方財政也要增加投入。

  (二十一)加強服務業法制建設。法制辦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制定和修訂促進服務業發展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工作,為服務業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八、狠抓工作落實和督促檢查

  (二十二)抓緊制定具體配套政策措施。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發〔20**〕7號文件和本意見要求,對已經明確的政策抓好落實,對需要制定具體配套政策措施的要抓緊研究制定,成熟一項,出臺一項。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服務業發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和矛盾,不斷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推進服務業改革和發展。各地區也要抓緊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二十三)加強工作落實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發展服務業作為貫徹落實***、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工作任務,切實把中央確定的各項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全國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總體協調作用,做好服務業發展目標落實與考核、政策措施制定等督促檢查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篇3:東陽市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6)

  關于印發《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東政辦發〔20**〕16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府各部門:

  《關于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1月21日

  關于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第55號公告)、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9號)、《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化解物業管理糾紛的指導意見》(浙司〔20**〕126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業管理體制和部門、單位職責,落實有關物業服務業的優惠政策,解決制約物業服務業發展的瓶頸問題,規范行業經營行為,提升行業發展水平,促進我市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對物業服務業的需要。

  二、健全物業服務業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

  (二)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負責"的原則,建立市、鎮鄉(街道)、社區三級物業管理體系;加強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管理和監督職能;強化鎮鄉(街道)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社區主體作用。

  (三)建立物業服務協調委員會,研究部署、綜合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協調委員會成員由市發改、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建設、規劃、行政執法、環保、市場監管、建管、信訪、消防、房管、鎮鄉政府及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分管市長為召集人,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為副召集人。

  (四)強化市建設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研究制定全市物業服務管理政策,對鎮鄉(街道)、社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

  (五)明確各鎮鄉、街道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小區都是鎮鄉、街道的工作范圍。鎮鄉、街道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監督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負責對業委會開展工作的活動經費進行監管。協調社區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關系,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鎮鄉(街道)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由分管城建或社區的副鎮長(副鄉長、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并配備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六)明確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職責。將物業管理職能納入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范圍,全面落實物業管理各項工作。協助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協調業委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關系。

  (七)以現有的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吸收派出所民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顧問、業主委員會成員或業主代表、物業服務企業代表參加,建立鎮(街道)、社區(村)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體系,負責受理、調解各類物業管理糾紛。

  三、加強政策扶持,培育行業發展

  (八)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1.對住宅小區當年獲得國家、省級、金華市級示范項目稱號的物業服務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2.對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由三級升二級、二級升一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3.對上述1、2兩條的獎勵以不超過企業上繳稅收的地方留市部分為限。

  (九)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9號)及相關部門已經出臺的規定有關物業服務行業稅收、金融、培訓補貼等各項優惠政策。

  四、改進行業監管,規范服務行為

  (十)重視做好前期物業監管。

  1.建設單位應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做好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的招聘工作,制訂臨時管理規約等小區物業管理相關文件。提倡已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前介入。

  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期限尚未屆滿,但業主大會已按規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終止。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小區符合業主大會召開條件因其他原因未能召開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經小區建設單位與物業所在小區社區居委會辦理交接手續后,其物業管理委托權暫由物業所在社區居委會行使,由社區居委會在征求所在小區業主或業主代表意見后,公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4.由建設單位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撤管的,建設單位必須負責該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

  (十一)建立物業維修基金

  應急使用簡易程序。

  對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電、電梯停運、消防安全等緊急情況,需立即對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提出建議,經業主委員會證明核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核實),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可按規定的撥付程序直接撥付專項維修資金。

  (十二)建立棄管住宅小區公共設施應急處理機制。

  1.棄管住宅小區確實難以再開展物業管理,并且尚未成立業委會的,所屬鎮鄉(街道)、社區應引導業主自治管理或納入社區準物業管理。

  2.所屬鎮鄉(街道)應及時告知涉及小區水、電、燃氣、廣播電視等收費的相關部門和專業單位,相關部門和專業單位應當履行各自職責,及時落實公共費用分攤方案,向最終用戶分攤并收取費用,接收相關設施設備,承擔維修、更新、養護責任。

  (十三)堅持"專業化管理企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現代物業服務業發展模式。對不能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小樓盤(小區),可推行業主自治管理、自主收費或納入社區準物業管理。但對擁有電梯、消防等公用設施的住宅小區,無論是高層還是多層,無論可否封閉,無論采用何種管理模式,都應要求實施專業化管理,規范操作。

  (十四)加強對行業的動態管理。

  組織開展東陽市物業服務示范小區評比試點工作。

  (十五)規范業委會運作。

  1.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把好業委會成立的程序關和人選關,從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中推選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2.建立業委會成員培訓制度。定期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學習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和相關管理知識,明確業委會性質、職責、任務、權利和義務,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

  3.健全業委會民主管理監督機制,指導業主大會制定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完善小區重大事項的公開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保障業主委員會正常開展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十六)推行物業服務等級收費制。在嚴格執行國家物業服務價格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東陽物業服務工作的實際,制訂適合不同小區業主需要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并按服務質量標準確定物業服務費價格。

  五、完善保障措施,改善服務環境

  (十七)加大物業服務行業的宣傳力度。各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物業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讓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提高對物業服務行業的認識,樹立物業服務的商品消費觀念,引導他們支持、主動參與物業管理活動,促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

  (十八)規劃、建設、鎮鄉(街道)要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妥善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城市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對小區違章裝飾(修)的查處、管理力度,改善小區物業服務環境。

  (十九)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物業服務收費難問題。

  1.對拒繳、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要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催繳。

  2.發揮公務人員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欠費抄告制度,要把干部職工支持參與物業管理和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情況,作為機關作風建設與創建文明單位的重要考核內容,健全各級黨政組織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

  3.金融管理部門要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惡意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納入銀行個人征信系統。

  (二十)規范小區與物業服務相關的各項收費。

  1.凡由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的費用,不得轉由業主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承擔。

  2.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應向物業管理區域內實際使用的個人、單位等最終用戶收取費用。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收的,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協議并支付代收手續費。

  3.住宅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潔、綠化等物業服務過程中的用水、用電、用氣與民用同價。電梯等特種設備定期檢測費的收取,按規定標準執行。

  六、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

  (二十一)市房地產業協會要擴大協會覆蓋面,提高協會的廣泛性、代表性、權威性,通過制訂、完善行業規范,監督會員單位遵章守約、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二十二)協會要倡導會員單位向社會、向業主就物業服務中的有關事項作出公開承諾,以改善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形象,提升社會聲譽度。

  (二十三)協會要建立物業服務行業專業人才庫,組織開展行業內自查和互查活動,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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