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本公司工作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質量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工作質量考核針對員工的工作表現。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
4.以員工在被考核該段時期工作成果與表現為依據,各部門經理對所屬員工的平時的工作留意,嚴密考核。
二、考核的內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質量情況:本季度內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安全生產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產行為;
(3)、工作表現情況: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4)、技術水平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術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每季度對員工考核一次,由部門經理具體考核,填寫到《JL0303-05員工考核表》中(具體見表)季度考核從四方面進行--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
分為六檔--優、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項中有低于良檔的將累計到年終獎金一并計算。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優的,在年終獎金發放時系數將+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好的,在年終獎金發放時系數將+0.05,三季可累加。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差的,將立即離崗培訓,時間為3個月,如經考核再不合格將予以辭退。
2.年終考核:第四季的考核為年終考核。
年度綜合評判在90分以上,為優秀,年終獎金的系數為1.2;年度綜合評判在80分以上,為良好,年終獎金的系數為1.0;年度綜合評判在70分以上,為好,年終獎金的系數為0.9;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上,為一般,年終獎金的系數為0.8,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下的,為較差,無年終獎金。并且公司將視情況給予其警告、降級使用或辭退。
四、考核時間
季度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季最后一個月的15日。
年終考核:員工于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考核年度:200*年1月1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
五、要求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本部門經理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3、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4、各部門經理對于所屬員工應按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嚴正考核。
六、保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表格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篇2:(中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考核辦法
> 中學(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工作考核辦法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管理,深化學校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促進管理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轉變,調動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中國供銷合作總社《普通中專學校內部管理體制與管理規范》及《陜西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教學管理規程》等。
第三條本辦法考核的對象是學校行政管理部門的全體人員(含黨務工作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后勤服務人員參照執行。
第四條學校行政工作考核委員會是考核工作的領導機構。其人員由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職工代表(由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一年一屆)組成。其職責是:制定考核方案和實施計劃;研究解決考核中出現的問題;監督考核過程的真實性和透明度;審定考核結果;受理并及時處理考核結果不服的申訴。
第五條學校行政工作考核委員會下設秘書組具體組織與實施考核工作,其組員由考核委員會確定。其職責是:對各項評議、打分結果等基礎資料匯總、分類、核實、計算;辦理考核委員會交辦的事宜。
第六條學校行政考核委員會工作接受校黨委及全體教職工員工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學校行政工作考核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學校行政工作考核實行回避制,考核委員會成員不對自身考核項目打分。
第九條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其具體內容為:
1、德項主要考核政治立場、原則性、辨別是非能力;職業道德、責任心;參加學校政治學習及集體活動情況。
2、能項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效率。
3、勤項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包括日常工作紀律考勤,參加處室業務學習和集體活動情況,值班考勤等。
4、績項主要考核工作量;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
第十條學校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基本步驟:
1、個人述職本人全面總結該年度的工作,寫出書面總結,向主管領導及全體在職在崗行政管理人員述職,并將述職報告交考核委員會以供參考。
2、民主測評被考核人員述職后,組織聽取過述職報告的人員進行評議,并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測評考核對象在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履行能力、協作精神、工作紀律六方面的情況。民主測評分值為30分,由聽取述職報告的人員集中互相打分,求取平均值。
3、德項考核由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考核委員會成員對被考核人員從政治立場、原則性、辨別是非能力;職業道德、責任心;參加學校政治學習及集體活動情況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德項考核分值為15分。
4、能、勤、績三項考核能項考核由被考核人員的直接領導、考核委員會成員,根據被考核人在履職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效率的具體表現,分別評分。能項考核分值為15分,直接領導評分占40%,考核委員會評分占60%。勤項考核由直接領導根據被考核人的出勤情況評分。此項考核分值為15分??冺椏己擞杀豢己巳藛T的直接領導、考核委員會成員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量、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目標要求情況評分。此項考核分值為25分,直接領導評分占40%,考核委員會評分占60%。
5、考核委員會秘書組計算出最終得分。
6、加減分項考核委員會根據部門意見、組織人事部門平時記實及其它憑據經審議核實后按規定計入總分。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按得分情況分中層管理人員、一般職工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皟炐恪北壤纪壉豢己巳藛T的10%,“良好”比例占同級被考核考核人員的20%。
第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人事制度規定和我校實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1、考核成績為60分以下者;
2、無故不參加年度考核者;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造成重大損失者;
4、受黨紀、行政警告以上處分者;
5、構成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第十三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中層管理人員考核結果須提交學校黨委會審議確定,一般職工考核結果須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確定。
第十四條行政管理人員的考核結果應填寫本人《年度考核結果通知冊》,考核材料及時歸檔。
第十五條行政管理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應作為今后聘用、晉級、獎勵的主要依據。
篇3:中學(學校)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考核辦法
中學(學校)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辦法
為了進一步規范宿舍管理,提高宿舍管理水平,讓學生有一個舒適、安全的住宿環境,制定本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辦法:
主要通過值班考勤、門衛把關、衛生清潔、檢查登記、宿舍區內紀律秩序管理、學生評議六個方面明確宿管員工作職責,評定宿管員的工作業績?! ?、值班考勤(15分):宿管員應按時值班,值班時在門口值班或在宿舍內巡查、保潔,上班期間佩戴證件、做到衣冠整潔、文明用語、舉止大方,保持值班室內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每發現一次離崗現象扣除宿管員扣2分,其它情況扣1分。
2、門衛把關(10分):宿管員應認真做好門口人員進出把關工作;外來人員憑證明并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宿管員應及時做好外來人員的進出登記工作;制止男女生互串寢室,制止小商小販進入宿舍區內叫賣。每發現一次扣2分。
3、衛生清掃、保潔(25分):宿管員應認真做好宿舍區內公共場所的衛生清掃和保潔工作,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和內務整理。寢室及樓道、通道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等;保持樓梯口、樓梯、走廊、過道清潔干凈,無紙屑、無白色垃圾等;衛生間沖洗干凈,做到無紙屑、無白色垃圾、無圬垢等;公共場所的門窗擦洗干凈;天花板無蜘蛛網;及時清理、搬運垃圾。每檢查一次不合格扣2分。
4、檢查、登記(10分):宿管員每天上、下午對學生寢室衛生、鎖門、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滯留寢室等情況進行檢查登記;及時上報公共財物、設施中出現的問題。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寢室未鎖門、未打掃、學生睡懶覺且未作及時登記的;公共財物、設施中出現的問題,學生寢室內的財產損壞、破壞且未作及時登記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5、宿舍紀律、秩序管理(30分):宿管員應教育、制止學生文明住宿,制止學生亂丟亂扔、亂潑亂倒、破壞公物、抽煙、酗酒、私藏兇器、打架斗毆、盜竊、敲詐勒索、焚燒雜物,翻爬圍墻、陽臺,熄燈后起哄,影響他人休息等不良行為。認真做好晚歸學生的登記工作。宿舍內學生打架但未及時制止并上報有關部門的,宿舍內學生破壞公物未及時制止上報的,宿舍內學生被盜竊的,宿舍內學生翻爬圍墻、陽臺等但未及時發現、制止、登記處并上報的,每出現一次扣3——5分;宿舍內學生出現敲詐勒索現象的,宿舍內學生賭博但未及時發現、制止并上報的,宿舍內學生抽煙但未及時發現、制止、登記的,宿舍內學生酗酒但未及時發現、制止、登記的,宿舍內學生亂潑亂倒但未及時制止、登記的,熄燈后宿舍學生吵鬧、起哄而未及時到位制止的,未按時開關大門,關電、送電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校領導、值周人員或其它部門反映宿舍內衛生、紀律、秩序等不良現象嚴重的,經核實,每出現一次扣3——5分。
發現學生破壞公物及時制止并登記上報的,每次加3分;學生財物被盜提供正確線索的,每次加3分;當場發現敲詐勒索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的,每次加5分;發現學生賭博及時制止并上報有關部門的,每次加3分,及時制止學生酗酒并登記、上報的,每次加2分;學生翻爬圍墻宿管員能及時制止并登記、上報的,每人次加2分。
6、學生評議(10分):每學期末,德育處組織宿舍內住宿的部分學生(以寢室長為主)對宿管員管理情況進行打分,最后對學生打出的分數求平均,作為宿管員該項考核得分。
學生評議分占總考核分10分,學生評議平均分>=85分的得10分,85>學生評議平均分>=75分的得8分,75>學生評議平均分>=65分的得5分,學生評議平均分<65分的得2分。
二、檢查辦法:
由德育處工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第1、2、3、4條每周不少于兩次。
三、考核總分計算及其它考核總分計算:考核總分=值班考勤考核分+門衛把關考核分+衛生清掃、保潔考核分+宿舍紀律、秩序維護考核分+檢查、登記考核分+學生評議分
宿管員不服從宿管處安排的,每出現一次扣考核總分10分,情節嚴重的報學校處理。
因宿管員失職造成失火、傷亡等嚴重事故的,每次出現一次扣工資500元,扣考核總分20分。
宿管員考核得分作為其評優、聘任的主要依據。實行末位淘汰。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政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