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花園公寓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制定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法規和建設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結合Z花園公寓實際情況制定本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并經
年月日業主大會討論通過。
第二條業主大會的組成
業主大會名稱:杭州Z花園公寓業主(業主代表)大會。
本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包括杭州五云中路2、3號Z花園北苑公寓1—18幢、南苑公寓1—7幢、小區會館1幢以及所屬配套區域和相關設施、設備等。
本業主大會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可以以幢、單元為單位,選舉業主代表,成立業主代表大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常設機構。
本業主大會設立的業主委員會為業主(業主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
第三條業主大會宗旨
本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業主大會
第四條
業主(業主代表)大會議事內容:
1、制定、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管理業主公共財產;
3、決定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方案及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4、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和續籌方案;
5、決定業主大會提出訴訟事宜;
6、選舉、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
7、審議決定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經費;
8、審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報告;
9、審議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
10、審議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11、改變和撤銷業主委員會的不當決定;
12、決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
業主投票權數確定方法
Z花園公寓住宅小區業主的投票權,按每一套住宅計一票原則確定。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已經出售但無法找到業主(無法提供有效聯系方法)的住宅,不計入投票權總數。
第六條
業主大會會議形式
業主大會可以選擇下列形式召開會議,具體形式由業主委員會提議:
1、集體討論的方式;
2、書面征求意見的方式。
第七條
集體討論議事的方式
業主大會采用集體討論形式議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由業主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2、由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會議。
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會議的,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1、以幢或單元為單位選舉,每單位選舉一至二人,由本單位業主選舉本單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大會;
2、本單位業主可以自行罷免、改選本單位的業主代表,超過本單位半數以上(含)業主同意的,可以罷免該業主代表資格。超過本單位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可以重新選出業主代表;
3、業主代表大會經業主大會授權,代行業主大會議事內容二至十二項;
4、業主代表大會執行業主大會議事內容二至六項權限,需經全體業主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票權同意,七至十二項,需經全體業主代表持有的二分之一票權同意,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八條
業主大會表決形式
業主大會采用以下形式進行表決:
1、集體討論方式,現場投票方式;
2、設投票箱: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投票箱,由業主將個人意見投入投票箱內,經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小組)統計匯總,公布表決結果。
3、專人送達、回收意見:由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小組)組織有關人員逐戶派發、回收業主意見,經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小組)統計匯總,公布表決結果。
無法送達的征求(表決)意見書,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指導規則》第22條第2款)未參與表決的業主,或者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反饋意見、不提出同意、反對意見的,視為同意。其投票權計入已表決的多數票。
第九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條件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定期會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1、20%以上業主提議,30%的業主代表提議;
2、發生涉及全體業主共同利益事項,需要及時處理的。
第十條
業主代表的職責
業主代表應當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前,就業主大會擬討論的事項書面征求所代表的業主意見,并在業主大會會議上如實反映。
在業主大會授權范圍內,業主代表代表本單元業主代行投票;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
1、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3、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4、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
業主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所作決定須經業主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
業主委員會需要討論、決定的事項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聽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建議和意見。
第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條件、人數和任期
業主享有被選舉權。但必須符合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條件:
1、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和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Z花園公寓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為5-9人(單數),業主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
第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換屆程序和補選辦法
1、討論、確定《換屆選舉辦法》;
2、候選人的提名和確定;由全體業主以書面形式推薦(自薦、互薦)。候選人推薦表,可采用送表上門或放入信箱的形式發放,業主也可自行書面推薦并投入保安室的候選人推薦箱。推薦結束后,由上一屆業主委員會根據推薦情況確定候選人。正式候選人名單排序依姓氏筆畫排列,至少在投票前15日在小區進行公告。
3、投票選舉;每張選票所選的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為有效,多于應選人數的無效。每張選票填寫完畢,業主應當簽名并留有電話號碼(最好是手機號碼)。
4、公開投票結果,在小區業委會和部分業主的參與下公布計票結果。
5、當選確認;候選人獲得投票權數過半數同意當選。獲得過半數同意票的候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獲得過半數同意票的候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依照票數多少從候選人中遞補。如選舉結果出現最后得票有2人或2人以上票數相等,應對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進行重新選舉或得相等票數的候選人協商確定。
6、補選辦法;如業委會人數任期中途出現缺員,以換屆選舉時的得票多少,從未當選的候選人中遞補,并向政府主管部門另行備案。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涉及全體業主利益、需要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責任而國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又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事項,稱為重大事項。重大事項必須由業主(業主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凡是遇到需要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業主委員會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召開業主(業主代表)大會作出相應決定以后,方可使用業主大會印章。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印章由專人保管。凡業主委員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討論決定后需要使用業主委員會印章的,應在業主委員會多數委員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印章要有記錄。如果出現違規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生效
本議事規則和本議事規則的修訂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本議事規則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議事規則的決定為本議事規則的組成部分。
杭州Z花園公寓業主委員會
20**年3月10日
注1:業主書面意見可投入保安室的意見征求箱,也可上網發表(網址:**口水杭州→業主家園→Z花園業主論壇)
注2:為便于進一步聽取意見和交流溝通,請業主以實名制(*幢*單元*室)發表意見
篇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關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2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7月12日在/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的表決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小區居住區域業主代表人數113人(其中裙房6人),建筑總面積15233.27平方米,委托居委會送達表決票113張,占業主人數100%,占總面積100%,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表決結果如下: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票數超過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表決通過,上述規約將于20**年8月1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篇3:《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增加條款表決生效公告
關于《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增加條款表決生效公告
根據業委會和全體業主代表協調會的協調意見,就完善議事規則條款提交全體業主表決等事宜等三個議題,于20**年7月3日在本小區張貼的,就 “事項2”:
組織全體業主進行議事規則完善增加“參與率”條款和延續代表大會運行的表決,
20**年10月27日公示表決結果的本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第二條】增加第4項:“全體業主和代表大會的有效表決,應同時滿足已投票面積票權和人數票權分別超過小區兩項總票權的50%”。
已產生的業主代表和代表大會,按照本項議題的表決結果履職運行?!?/P>
從20**年7月3日公示至7月18日滿15天,至20**年9月19日,投票表決參與滿足“人數-面積”雙過半;投票的票數為人數權3758人,面積權371834.59平米,參與比例分別為人數權63.06%,面積權52.81%。
其中,同意“增加有效表決參與率條款,確認已產生的業主代表和代表大會”為人數權50.93%,面積權43.25%。依此前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將已送達未投票計入已投的多數票,本次業主大會臨時會議表決,同意“增加第4項條款”的人數權和分別為87.87%和90.44%。本次臨時會議關于針對議事規則增加條款表決生效,特此公告。
說明1、5個片區(北區、單身公寓+商業街、睦鄰居、新北區、友鄰居)統計總人數5959戶、專有總面積704085.68m2;
說明2、5各片區參與投票統計比例匯總為:
確認增加 維持不變 棄權 總數
單身公寓: 人數 720 36 197 953
面積 38023.13 2268.55 9191.89 49483.57
睦鄰居: 人數 325 72 21 418
面積 420**.26 8907.06 3048.93 53959.25
友鄰居: 人數 565 70 60 695
面積 65494.39 9502.16 6697.81 81694.36
片區總和: 人數 3035 356 367 3758
人數占比 50.93% 5.97% 6.16% 63.06%
面積 304486.22 41022.59 26325.78 371834.59
面積占比 43.25% 5.83% 3.74% 52.81%
說明3、本公告張貼公示7日,請全體業主對可能的疏誤,在公示期內向秣陵街道物管辦書面提交。
附:全體業主表決結果清單見展板張貼的附件
z花園小區業主代表大會
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