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從總體上確立物業各類設備的管理要求,確保各類設備管理工作的統一、完整和完善。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管理的各類設備的綜合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工程部負責所轄小區的各類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辦公室負責各類設備的檔案的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點
1、設備檔案的建立要求
(1)工程部在接管物業后一周內應將管轄范圍內的所有設備建立臺賬(見附表),并在建檔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臺賬移郊交公司辦公室存檔。
(2)工程部應在接管物業后一周內將所轄物業內的所有設備進行設備標識及設備編號:
所有設備應單機單臺或按功能系統進行“設備標識”;
“設備標識”用標牌形式予以實施,標牌應有下列內容:
--設備名稱;
--設備編號。
設備編號按下列規則編制:
設備流水號(01,02...)
設備名稱縮寫(取漢語拼音字頭)
物業點編碼
注意事項:1設備流水號按物業點的設備總數流水編制。
2、同類型同系統設備的流水號碼應保持相對的集中和連續性。
(1)標識的制作規范:
--標識材質用金屬薄板制作,表面拋光呈本色;
--設備編號凹形字體,涂黑色磁漆;
--尺寸長×寬×厚為70mm×20mm×1mm。
(2)所有設備應按單機單臺或功能系統建立《設備卡》。
(3)設備臺賬應保持與設備現行狀態一致,為此,設備管理人員應將諸如設備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圍、調遷、報廢和更換零部件及檢修情況及時分別在設備臺賬或設備卡片上予以登錄。
(4)《設備臺賬》和設備出廠原件(合格證、說明書、保修協議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保存。物業部保存復印件。
2、設備的日常操作、運行、維修保養管理
詳見工程部各類設備操作、運行、維修保養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3、設備的購置管理
(1)設備的購置包括原有設備的更新和新添設備的購置。
(2)設備購置應遵循滿足服務提供需要的原則。
(3)設備購置的資金來源按相關法規或規定執行。
(4)設備更新需在原設備辦理了報廢手續后進行。
(5)新添設備由工程部提出服務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術指標的需求。
(6)采購設備應遵循《采購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的相關規定進行采購。
(7)采購設備到達公司后,由工程部進行清點核對,接收相關資料,并組織安裝調試或試運行。符合要求的,辦理驗收手續;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8)經驗收符合要求的采購設備按本條例相關規定納入臺賬,建立卡片等進行日常管理。
4、設備狀態標識
(1)工程部應對設備狀態進行標識,以防止因設備誤操作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損壞。
(2)設備狀態分為運行、備用、停用、封存、報廢、檢修及嚴禁合閘等。
(3)正常運行中的設備可不予標識。
(4)標識的方式方法:
設備狀態用標識牌進行標識,標識牌用300mm×150mm×3mm(長×寬×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體為紅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設備狀態標識牌應在設備狀態確定后,由設備操作人員及時懸掛于應鄧標識設備的顯眼位置;
設備狀態改變,標識應隨之改變。
5、設備的停用和封存
(1)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設備應予停用或封存:
多余設備,含服務提供有再需要的設備;
設備功能已不能滿足提供服務需要的設備。
(2)停用或封存的設備應采用適當措施防止銹蝕、碰磕和其他形式對其狀態的損壞。
(3)工程部應定期(如一個季度)對停用或封存的設備進行檢查,以保持其適用性。
(5)設備主管人員應填寫設備停用或封存的報批單,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后實施。
6、設備的報廢
(1)無修復價值的設備應予報廢。
(2)報廢設備應由工程部組織鑒定。參與鑒定的人員應包括:設備主管運行人員/管理處主任等。
(3)設備主管人員應填寫《設備報廢審批表》,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需報廢設備在未獲得批準、實施前,應懸掛“待報廢”標識。
(5)報廢設備應及時撤離原安裝或使用場所,未撤離前應懸掛“報廢”標識。
(6)機電處應將批準的《設備報廢審批表》報公司財務部一份。
7、紅旗機房評比
(1)工程部主管負責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類機電設備房進行流動紅旗評比。
(2)評比內容:地面潔凈度、墻面潔凈度、門窗潔凈度完好狀況、管道潔凈完好狀況、設備表面潔凈度、設備性能完好狀況、檢修保養記錄、室內其他設備狀況、總體印象。
篇2: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消防設備管理規定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消防設備管理規定
十九.消防設備管理規定
1.目的
用來規范和指導公司所有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更新等行為:確保公司的消防設備器材始終處在最佳備用狀態。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管理。
3.定義
3.1消防栓:與城市自來水道相通的自來水高壓閥門,當需要撲滅較大面積火災時,可打開閥門,即有高壓水龍噴出。
3.2消防帶:與消防栓相連的水帶,在備用狀態時,以纏卷狀置于消防栓箱內。
3.3消防報警器:安置在消防栓箱內的一種報警裝置,當火警發生時,按指示將該裝置表面玻璃擊碎報警,該裝置會自動增加水壓,并發生報警聲。
4.職責
a)各車間、辦公室負責各自區域消防設備的日常點檢及維護工作;
b)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消防設備的維修和更換工作;
c)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每月對公司所有消防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5.程序
5.1各車間、辦公室每兩月對所屬區域的消防設備進行一次點檢,將檢查結果填入《消防設備點檢單》,并在25日之前交行政部存檔。
5.2行政部應及時審核點檢表,對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記錄在《消防設備維修單》中。
5.3消防設備應由受過培訓專人管理,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行政部或公司安委會反饋。由行政部負責維修或更換。
5.4公司安委會通過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監督消防設備的管理情況,如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反饋行政部。
5.5消防設備應放置在指定位置,便于取得,并保持設備整潔,始終處于可立刻使用狀態。
5.6應根據周圍環境配置不同的消防器材。
5.6.1不同類型滅火器適用環境:
a)干粉滅火器:利用CO2或氮氣干粉搶救石油產品、有機溶劑等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設備的初起火災。
b)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電氣設備、精密儀器、圖書檔案及范圍不大的油類、氣體和一些不能用水撲救的物質所引起的火災。
5.6.2公司消防設備器材配置情況見公司消防平面圖。
5.7已不能使用的消防器材應及時撤換,并做報廢處理。
5.8每次使用完的滅火器,應及時到指定地點補充滅火劑。
5.9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10緊急出口處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并保證至少有1.2米寬的緊急通道。
5.11消防帶不可有打結,消防報警器應保持高度靈敏。
篇3:工廠生產設備管理程序
工廠生產設備管理程序
1.目的
為了工廠的機械設備及模具適合生產的需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圍
工廠各部門所有機械設備及模具均屬本程序范圍。
3.權責
3.1 設備增補申請:生產或所需部門;
3.2 設備增補審查與批準:副總經理;
3.3 設備及材料購買:香港營業部或采購部;
3.4 設備安裝驗收,定期與不定期保養、調試維修、外協與報廢申報:維修部;
3.5 模具的驗收、保養、維修:工程部;
3.6 設備使用與日常維護保養:生產或使用部門。
4.定義
5.作業內容
5.1 生產設備的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5.2 設備增補:設備增補由生產或使用部門依《資源管理程序》進行。
5.3 設備驗收與安裝:設備進廠后由維修部負責安裝驗收,驗收合格后依驗收情況填寫《設備驗收單》,并按設備類別賦予編號后列入《設備清單》,建立《設備檔案》后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5.4 設備維護與保養:
5.4.1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使用部門依據《設備日常保養作業指導書》中之規定進行,并記錄在《設備日常保養記錄表》中;
5.4.2 不定期保養:當停機時由維修人員做不定期保養,并記錄在《設備檔案》中;
5.4.3 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每半年一次,并記錄在《設備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