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本整治標準適用于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電纜和附屬設施的運行維護,根據《配網五統一標準之電力電纜運行規程(試行)》、《北京電力公司安全設施規范手冊(試行)》、《北京電力公司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試行)》等有關規程標準,結合公司實際設備設施狀況和運行情況制訂;
2、為迎接奧運會的召開,保障配網設備的安全運行,按照公司電網設備奧運保障工作計劃,制定此標準并按標準對各單位配電電纜進行全面的檢查維護,保障電纜線路安全穩定運行;
3、本標準適用于電纜線路的新建、改造和大修工程,
4、本標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標準與國家、行業和市政府有關規定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5、本標準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1.電纜線路及附屬設施整治標準
1.1直理電纜線路
1.1.1直埋敷設方式
1.1.1.1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一般應使用鎧裝電纜。只有在臨時性檢修時,才允許使用短段無鎧裝電纜,但必須外加機械保護。
1.1.1.2在選擇直埋電纜線路時,應注意直埋電纜的周圍泥土,不應含有腐蝕電纜金屬包皮的物質(如烈性的酸堿溶液、石灰、爐渣、腐植物質及有機物渣滓等);還應注意避開蟲害及嚴重陽極區。
1.1.1.3電纜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0.7m。穿越農田時不應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可淺埋,但應采取保護措施。
2)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電纜蓋蓋上固定好,防止電纜受到損壞的措施。
1.1.1.4電纜之間,電纜與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凈距,應符合下列規定。嚴禁將電纜平行敷設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
項目平行交叉
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10kV及以下0.100.50
10kV以上0.250.50
控制電纜間-0.50
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0.500.50
熱管道(管溝)及熱力設備2.000.50
油管道(管溝)1.000.50
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1.000.50
其它管道(管溝)0.500.50
鐵路路軌3.001.00
電氣化鐵路路軌交流3.001.00
直流10.01.00
公路1.501.0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桿基礎(邊線)1.00-
建筑物基礎(邊線)0.60-
排水溝1.000.50
注:①電纜與公路平行的凈距,當情況特殊時可酌減;
?、诋旊娎|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溫層等防護設施時,表中凈距應從管壁或防護設施的外壁算起。
1.1.1.5電纜相互水平接近時的最小凈距:
1)控制電纜不作規定;
2)電力電纜相互間,或與控制電纜間10KV及以下0.1m;
3)不同部門使用的電纜(包括通信電纜)相互間0.5m。
4)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或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當電纜穿管或用隔板隔開時,平行凈距可降低為0.1m。
1.1.1.6電纜線路相互交叉時的凈距
1)電纜相互交叉時的最小凈距0.5m。
2)電力電纜間、控制電纜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當電纜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開時,其交叉凈距可降為0.25m。
1.1.1.7電纜與地下管道間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凈距:
1)電纜與熱力管道(包括石油管道)接近時的凈距2m;
2)電纜與熱力管道(包括石油管道)交叉時的凈距0.5m;
3)電纜與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時的凈距0.5m。
上列第1)、2)兩項要求的熱力管,視現場情況而采取必要措施,使埋置電纜地點的土壤的溫升在任何時間內不超過10℃;
上列第3)項如有保護措施時,則凈距不作規定。禁止將電纜平行敷設在管道的上面或下面。
1.1.1.8電纜與熱管道(溝)、油管道(溝)、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熱力設備或其他管道(溝)之間,雖凈距能滿足要求,但檢修管路可能傷及電纜時,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尚應采取保護措施;當交叉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將電纜穿入管中,其凈距可減為0.25m。
1.1.1.9電纜與樹木主干的距離,一般不宜小于0.7m。如城市綠化個別地區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可采取措施,由雙方協商解決。
1.1.1.10電纜與城市街道、公路或鐵路交叉時,應敷設于管中或隧道內。管的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管頂距路軌底或公路路面的深度不應小于1m,距排水溝底不應小于0.5m,距城市街道路面的深度不應小于0.7m;管長除跨越公路或軌道寬度外,一般應在二端各伸出2m,在城市街道,管長應伸出車道路面。當電纜和直流電氣化鐵路交叉時,應有適當的防蝕措施。
1.1.1.11電纜沿鐵路敷設時,最小允許接近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纜和普通鐵路路軌3m;
2)電纜和直流電氣化鐵路路軌10米。不足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防蝕措施
3)當直流電纜與電氣化鐵路路軌平行、交叉其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防電化腐蝕措施。
1.1.1.12電纜與熱管道(溝)及熱力設備平行、交叉時,應采取隔熱措施,使電纜周圍土壤的溫升不超過10℃。
1.1.1.13電纜直埋敷設時,電纜溝底必須具有良好的土層,不應有石塊或其他硬質雜物,否則應鋪以100mm厚的軟土或砂層。電纜敷設好后,上面應鋪以100mm厚的軟土和砂層,然后蓋以混凝土保護板,覆蓋寬度應超出電纜直徑兩側各50mm。
1.1.1.14直埋電纜自土溝引進隧道、人井及建筑物時,應穿在管中,并在管口加以封堵,以防漏水。
1.1.1.15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100m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
1.1.1.16直埋電纜回填土前,應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靥钔翍謱雍粚?。
1.1.1.17電纜從地下或電纜溝引出地面時,地面上2m的一段應用鋼管加以保護,其根部應伸入地面下0.1m。在發電廠、變電所內的鎧裝電纜,如無機械損傷的可能,可不加保護;但對無鎧裝電纜,則應加以保護。
1.1.1.18地下并列敷設的電纜,其中間接頭盒位置須相互錯開,其凈距不應小于0.5m。
1.1.1.19電纜中間接頭盒外面應有防止機械損傷的保護盒,塑料電纜中間接頭例外。
1.1.2直埋電纜警示標識
1.1.2.1直埋電纜警示保護帶
1)材質尺寸:
復合塑料編織警示帶是以聚乙烯(PE)為主原料,經擠出、拉伸成扁絲,再經編織成的塑料編織布為基材,經流延法(OPP)復合后制成。
基本尺寸:寬35cm,長度不限。
2)標識內容:
設置“電力電纜請勿挖掘”字樣,中間為“電力符號”,下側為“服務熱線:95598”。字體為紅色,警示帶底色為黃黑色。
3)安裝方法:
A一般電纜埋深為距地面距離大于0.7m,警示帶安裝在電纜和地面之間距地面0.35左右米處。
B典纜鋪好之后在電纜上方0.1米處鋪好警示磚,再回填土0.25米,蓋板上方0.25米處鋪上警示帶,再回填土0.35米。
C連接:交接處用不干膠雙向粘合。
4)回填
A用直徑小于5mm的清潔河砂或泥土回填,并分層填實、夯實。
B禁止使用生活垃圾回填,回填物中不允許有尖銳石塊,金屬廢棄物等銳硬物質,以免對管材和警示帶造成損害
5)設置地點分類:
在敷設所有直埋電纜時隨之敷設,防止施工損壞電力電纜。
1.1.2.2警示標樁
1)材質尺寸:
采用水泥樁(200#混凝土預制)或高強度PVC(厚度3mm以上)。尺寸:L1=80mm,H1=150mm,H2=250mm,L=100mm,α=45°。底部有圓形底盤,使其不易拔出。
2)標識內容:
標樁顏色為黃色,在標樁頂面設置“電力符號”和“電力電纜”字樣。
3)安裝方法:
在直埋電纜的直線段每隔50-80米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交叉處、進入建筑物等處安裝電纜線路標樁。埋深250mm,地上露出150mm(可根據地質情況增加標樁地下埋深部分和相應柱高)。
4)設置地點:
設置于城市綠地、公路兩旁綠地,農村田地和郊區開闊山地等,標示直埋電纜位置,避免外力損壞電力電纜。
1.1.2.3直埋電纜線路反光地貼
1)材質尺寸:
發光地貼顏色應與周圍鋪設的方磚相協調。尺寸:120mm×120mm×1mm。表面字體尺寸為18mm×18mm,字間隙為4mm,抗壓荷載為20KN,材質強力耐磨10萬次以上,材料反光.
2)警示貼內容:
在發光地貼膜正面設置“電力電纜請勿挖掘”字樣,中間為“電力符號”,顏色為黃。
3)安裝方法:
在直埋電纜的直線段每隔50~80米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安裝電纜線路走向標識;
每處安裝3塊地貼,發光地貼應與周圍地面平齊。
4)設置地點:
在不適合安裝電纜線路標樁的方磚步道,電纜線路正上方設置電纜線路警示貼,標識警示直埋電纜位置,避免外力損壞電力電纜。
1.1.2.4水泥立桿警示牌
1)材質尺寸:
水泥立桿警示牌以6mm厚的環氧樹脂板為基底,表面附反光膜,表面內容根據圖例雙面制作,兩邊立柱材質為高強度PVC或水泥立柱制作。尺寸:1000×590×30mm。
2)標識內容:
在水泥立桿警示牌正面設置“此處地下有電力電纜,施工前請與***供電公司聯系63660999謝謝”字樣。柱體顏色為黑黃相間,字體為紅色。
3)安裝方法:
在直埋電纜的電纜接頭處、轉彎處、交叉處、進入建筑物等處安裝電纜線路標樁。埋深300mm,地上露出150mm(可根據地質情況增加標樁地下埋深部分和相應柱高)。
4)設置地點分類:
設置在重要線纜段,標示直埋電纜位置,避免外力損壞電力電纜。
1.2管井電纜線路
1.2.1管井敷設方式
1.2.1.1敷設在排管內的電纜應使用加厚的裸鉛包或塑料護套的電纜。排管應使用對電纜金屬包皮沒有化學作用的材料做成,排管內表面應光滑。
1.2.1.2電纜人井位置和間距,應根據電纜施工時的允許拉力,可按電纜的制造長度和地理位置等而定,一般為50米至60米。
1.2.1.3在下列地點,電纜應有一定機械強度的保護管或加裝保護罩;
1)電纜進入建筑物、隧道、穿過樓板及墻壁處;
2)電纜線路在穿越道路時;
3)從溝道引至電桿、設備、墻外表面或屋內行人容易接近處,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4)其他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
5)保護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應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長度不應小于250mm,保護罩根部不應高出地面;
6)電纜溝、隧道、豎井、建筑物、盤(柜)以及穿入管子時,出入口應封閉,管口應密封;
7)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
8)電纜管外徑一般至少為電纜半徑的1.5倍,且不小于100毫米;
1.2.2基本要求
1.2.2.1電纜線路的正常工作電壓,一般不應超過電纜額定電壓的15%。
1.2.2.2在電纜中間接頭和終端接頭處,電纜的鎧裝、鉛包和金屬接頭盒應有良好的電氣連接,使其處于同一電位。在電纜兩端應按《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程》的規定接地。
1.2.2.3沿電氣化鐵路或有電氣化鐵路通過的橋梁上明敷電纜的金屬護層或電纜金屬管道,應沿其全長與金屬支架或橋梁的金屬構件絕緣。
1.2.2.4三相四線制系統中應采用四芯電力電纜,不應采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單芯電纜或以導線、電纜金屬護套作中性線。
1.2.2.5并聯使用的電力電纜其長度、型號、規格宜相同。
1.2.2.6電力電纜在終端頭與接頭附近宜留有備用長度。
1.2.2.7電力電纜接頭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并列敷設的電纜,其接頭的位置宜相互錯開。
2)電纜明敷時的接頭,應用托板托置固定。
3)直埋電纜接頭盒外面應有防止機械損傷的保護盒(環氧樹脂接頭盒除外)。位于凍土層內的保護盒,盒內宜注以瀝青或其他填充物。
1.2.2.8電纜敷設時應排列整齊,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時裝設標志牌。
1.2.2.9標志牌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電纜終端頭、電纜接頭、拐彎處、夾層內、隧道及豎井的兩端、人井內等地方,電纜上應裝設標志牌。
2)標志牌上應注明線路編號。當無編號時,應寫明電纜型號、規格及起迄地點;并聯使用的電纜應有順序號。標志牌的字跡應清晰不易脫落。
3)新建及大修后,應校核電纜兩端所掛銘牌是否相符。標志牌規格宜統一。標志牌應能防腐,掛裝應牢固。
4)電纜終端頭相位顏色應明顯,并與電力系統的相位符合。
1.2.2.10井蓋松動或打滑等缺陷
部分井蓋由于長期承載,出現松動滑脫的情況,需更換全套井蓋(含井圈、子蓋等);
對于防盜鏈丟失等情況,進行修補。
1.2.2.11井室(含設備基礎)內有沼氣、堆物、積水井室內有堆物的一律清除。打開井蓋后遇有沼氣的,要查清來源,予以封堵。對由于積污引起的,要徹底清理;對于積水嚴重的,要進行清理。必要時,要對井室防水進行處理。
1.2.2.11井室支架、吊鉤銹蝕嚴重對銹蝕嚴重的支架、吊鉤進行更換。
1.2.2.12備用電纜排管疏導備用管孔堵塞異物的,進行疏導。
1.2.3管井電纜警示標識
1.2.3.1電纜井入口警示牌
1)材質尺寸:
采用環氧樹脂或鋁板PE塑材為底板。表面為反光膜,通過印刷加工而成。尺寸:640×200mm,其它參數見電纜設備警示牌一。
2)標識內容:(注意通風,當心有毒氣體,當心墜落,禁止隧道內使用燃油設備)(進入電纜井前應檢查有毒氣體)!
3)安裝方法:設置于井管的頂蓋處
1.3、溝道內10kV電纜線路
1.3.1溝道敷設方式
1.3.1.1敷設在隧道內和不填砂土的電纜溝內的電纜,應采用防火電纜。電纜線路如有接頭,應在接頭的周圍采取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電纜溝與電纜隧道的防火要求還應符合《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與《變電所設計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1.3.1.2電纜在隧道和電纜溝內,宜保持表2所列的最小允許距離(mm):
1.3.1.3電纜固定于建筑物上,水平裝置時,電力電纜外徑大于50mm的,每隔1000mm宜加支撐;電力電纜外徑小于50mm的和控制電纜,每隔600mm宜加支撐;排成正三角形的單芯電纜每隔1000mm應用綁帶扎牢。垂直裝置時,電力電纜每隔1000至1500mm應加固定。
名稱電纜隧道電纜溝
高度1900不作規定
兩邊有電纜架時,架間水平凈距(通道寬)1000500
一邊有電纜時,架與壁間水平凈距(通道寬)900450
電纜架各層間垂直凈距電力電纜:10kv及以下20**50
20kv或35kv250200
110kv及以下不小于2D○1+50
控制電纜100100
電力電纜間水平凈距35035
(但不小于電纜外徑)
1.3.1.4對于截面積為1500mm2或更大的電纜,將其固定在建筑物上時,應充分注意電纜因負荷變化而熱脹冷縮所引起的機械力問題,應根據整條電纜線路剛度均勻一致的原則,選用剛性或撓性固定方式。
1.3.1.5電纜隧道和溝的全長應裝設有連續的接地線,接地線兩頭和接地極連通。接地線的規格應符合(電力設備接地設計技術規程)。電纜鉛包和鎧裝除了有絕緣要求以外應全部互相連接并和接地線連接起來。
1.3.1.6裝在戶外以及裝在人井、隧道和電纜溝內的金屬結構物均應全部熱浸塑或熱鍍鋅處理。
1.3.1.7電纜隧道和電纜溝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電纜隧道還應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1.3.1.8當垂直敷設或超過45°傾斜敷設的電纜時在電纜每個支架上均要固定;在橋架上每隔2m處要固定。水平敷設的電纜,在電纜首末兩端及轉彎、電纜接頭的兩端處均要固定;當對電纜間距有要求時,每隔5~10m處要固定;
1.3.1.9在電纜隧道溝道內敷設還應按照電纜公司溝道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1.4電纜標示牌
1.4.110kV電纜路名標識牌根據實際情況,可按其比例適當放大、縮小。
固定方法:標識兩頭有長方孔,通過扎帶捆綁電纜線兩端處。
扎帶:A長度(400mm)
B捆綁方法(扎帶圍繞電纜線緊固)
3)設置地點:設置在每個電纜管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交叉處、進入建筑物等電纜線路每隔100米處安裝電纜路名標識牌
1.4.20.4kV電纜路名標識牌
低壓電纜標識顏色標準(黑底銀字)尺寸:100mm×60mm.
*根據實際情況,可按其比例適當放大、縮小
固定方法:標識兩頭有長方孔,通過扎帶捆綁于電纜兩端。
設置在電纜的起止端、管井內、溝道內電纜接頭處、轉彎處、交叉處、進入變電站、開閉站、配電室夾層等電纜線路;溝道內每隔100米處安裝電纜路名標識牌。
2.戶外電纜線路設備整治標準
2.1箱變
2.1.1箱變眉頭
1)眉頭的要求:表面為反光材料基底材料采用2MM厚環氧樹脂或PVC,應統一粘貼在右邊大門正上方門頭右側處。
2)眉頭標識為國網綠底,字體顏色為白色,字體為大黑體,尺寸為168×60mm,內容為國家電網圖標,國家電網及英文。
2.1.2箱變編號牌標準
1)要求:采用韌性強、抗曬、抗老化優質軟性3mmPET板與0.8mm厚的PVC板加固而成,表面采用優質反光膜雕刻加工而成。應統一粘貼在右邊大門右上角處。
2)標識為白底,字體顏色為紅色,字體為大黑體,尺寸為256*150mm,內容為電壓等級、路名及編號。
2.1.3禁止標識
1)禁止標識:表面為反光材料基底材料采用2MM厚環氧樹脂或PVC,應統一粘貼在大門正面門把手旁邊。
2)標識為白底,字體顏色為紅色,字體為大黑體,尺寸為200*160mm或300*240mm,以箱體的大小而定。內容為:當心觸電,禁止開啟。
2.1.4模擬屏
2.1.4.1有機模擬圖板
1)各箱變應配置模擬圖板。
2)母線符號寬6mm,線路符號寬3mm.
3)模擬圖板開關號、刀閘號、統一為紅色,接地刀號為黑色。出線路名為黑色字,屏標題和站編號為紅色,線路顏色按國家電壓等級色標對應。
2.1.4.2調度號及出線名標識
1)調度號牌,設備、路名標識牌為白底紅字。接地刀閘號為白底黑字。字體為黑體.設備調度號,采用阻燃耐用的絕緣塑料為基底,表面為反光材料。
2)標識外尺寸為100mm×30mm,詳細尺寸標示如圖
3)采用強力的強力泡棉雙面膠帶,要求粘貼牢固。調度號與接地刀閘號應安置于離開關與接地刀閘最近處,安裝位置統一,整齊排列。
2.1.5.整治其他要求(開閉器、分界箱等設備相同)
2.1.5.1設備外立面恢復:
1)消除所有張貼的小廣告、及涂畫痕跡;
2)對外表面碰撞、銹蝕痕跡進行消除修補;
3)使用同質同色油漆噴涂,設備外表面與原來一致;
2.1.5.2設備和設施:
1)環網柜檢查帶電顯示器、故障指示器的好壞,如有故障請修復;
2)對柜底、基礎電纜進出孔封堵;
3)對電纜基礎進行檢查,清污物清積水;
4)對易撞擊設備加裝警示標識或設置代撞物;
5)對于缺損的設備標號牌、缺損的電源圖、電纜進出路名和標牌、電纜路名牌等標識要補齊。
2.1.5.3設備門、鎖:檢查設備門開啟順暢,檢查維修門鎖。
2.1.5.4封堵具體要求(箱變、開閉器等10kV設備):箱體設備出入電纜必須進行嚴密縫堵
1)在箱體的進線和出線電纜的縫隙處應進行縫堵
電纜封堵系統要求:電纜縫隙處進行縫堵后必須具有防火、防水、防小動物,耐火時效高于3小時;施工容易;無毒性無腐蝕性,封堵后應貼有警告標識牌:提示禁止拆除、禁止腳踏。
2.2、開閉器(分界箱)
2.2.1開閉器眉頭
1)眉頭的要求:表面為反光材料基底材料采用2MM厚環氧樹脂或PVC,應統一粘貼在右邊大門正上方門頭右側處。
2)眉頭標識為國網綠底,字體顏色為白色,字體為大黑體,尺寸為168*60mm,內容為國家電網圖標,國家電網及英文。
篇2:大廈施工配電室建設和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大廈施工配電室建設和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zz大廈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2.成列的配電屏(盤)和控制屏(臺)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
3.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4.配電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屏(盤)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單列布置不小于1.5m,雙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電屏(盤)后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0.8m(個別地點有建筑物結構凸出的部分,則此點通道寬度可不小于0.6m);
3)配電屏(盤)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1m;
4)配電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電室內設值班或檢修室時,該室距電屏(盤)的水平距離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離;
6)配電室的門向外開,并配鎖;
7)配電室內的螺母線與地面垂直距離小于2.5m時,采用遮欄隔離,遮欄下面通行道的高度
不小于1.9m;
8)配電室的圍欄上端與垂直上方帶電部分的凈距,不小于0.075m;
9)配電裝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線均應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盤)的正面方向為準),其涂色應符合表1規定。
表1母 線 涂 色 表
相 別 顏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C D
黃 綠 紅 黑
上 中 下-
后 中 前-
左 中 右-
11)配電室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耐火等級應不低于3級,室內應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
5.配電屏(盤)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并應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電流表與計費電度表不得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
6.配電屏(盤)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7.配電屏(盤)上的各配電線路應編號,并表明用途標記。
8.配電屏(盤)火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篇3:項目消防泵房配電室(箱)管理制度
項目消防泵房、配電室(箱)管理制度
消防泵房管理制度:
消防泵房重地閑人免進、泵房管理員不得隨意帶無關人進入泵房。消防泵房內禁止堆放雜物,要保持清潔。消防泵電源必須由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上側接出,并分別在總箱和開關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控制水泵、保證24小時供電。
配電室(箱)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上崗作業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執行安全組織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的各項操作規程,禁止帶電作業。嚴禁違章操作。出現跳閘時,要首先查明跳閘原因,確認安全后方能合閘。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脫崗,并做好本班的詳細記錄。配電室和配電箱圍欄內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嚴禁在室內、圍欄內進行與接送電無關的作業。配電室和配電箱內應保持清潔,要經常進行衛生清掃。管理好門窗,堵塞鼠洞,防止小動物進入室內,雨天檢查房頂是否漏雨,電纜溝內是否進水。保管好配電室專用的安全用品及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