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大學高水平運動隊管理規定
高水平運動員是通過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渠道進入我校的具有某項運動技能特長的正式大學生。高水平運動員在校的首要任務是服從高水平運動隊的訓練與競賽管理,積極、刻苦地訓練,努力提高運動專項水平,在各級運動競賽中頑強拼搏,爭創佳績。
為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使我校體育運動隊的管理工作更能符合國家教育部與天津市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培養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提升學校的知名度,為學校爭光,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凝聚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的開展,參照教育部與天津市教委培養運動員試點高校評估條件,結合我校在校在訓運動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運動隊組織領導
由學校主管領導與體育部、教務處、學生處、招生辦、紀委等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的領導,組成學校體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運動隊的組織領導、招生、日常管理與訓練等工作。
二、運動隊建設
1、學校運動隊分三個層次進行建設。第一層次是組建具有全市乃至全國水平的運動隊;
第二層次定位為群眾基礎廣泛,深受學生歡迎,影響力較大的一些運動項目. 第三層次是以俱樂部模式為主,由學生自己組織,體育部教師參與輔導的一些運動項目代表隊。
三、選拔、招收運動員管理規定
1、選拔招收工作依據國家教育部、天津市教委有關規定執行,按照我校制定的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執行。
2、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校紀檢、招生辦公室及體育部等部門領導組成。
3、運動員的選拔、招生是根據各運動隊的實際需求與發展狀況,并參照各隊教練員的意見側重選拔;由測試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并組織進行錄取工作。
4.測試、選拔工作程序:
(1)參加測試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來我校進行體育專業測試。
(2)測試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專項組進行測試打分,每個專項組由2-3人組成(測試人員一律帶證上崗)。
(3)測試工作結束后,由各專項組組長將測試成績單及排名情況(需兩位以上測試教師及專項組長簽名,否則無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招生辦備案。
(4)經體育部領導班子研究后,將每年擬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及原始成績和排名情況,報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按招生計劃比例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
(5)經體育測試合格的考生,可報考我校,我校按教育部高水平試點校的有關政策、文件執行錄取。
四、高水平運動隊人員編制、指標規定(試行)
經體育部研究,對運動隊進行量化管理,并提出總體任務和具體指標。運動隊的人員編制,具體任務及課時計算辦法如下:
1.足球隊(高水平隊)
(1)編制 教練員2人 運動員20人
(2)任務指標
低標準: 市大學生單項錦標賽前兩名
中標準: 全國大學生普通組比賽前八名
2.高水平隊教練員一學年教學訓練周為38-40周,假期的訓練周為10周。
3.課時費、訓練費按每學年發放,教練員事假、病假可事先向競訓主任請假,無故不到訓練扣除當日當次訓練費,并按教學事故處理(因工作需要公派外出除外)。
4.高水平隊教練員聘期為三年。
五、運動員學籍、學位管理規定
1.鑒于運動員擔負著學習、訓練與比賽的雙重任務等原因,對運動員的文化課程學習和體育訓練比賽作如下規定:
(1)因參加全國比賽和集訓,或參加省比賽并獲得前3名,正常學習受到影響的運動員的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成績(50%)+訓練比賽成績(50%);
(2)因參加省比賽和集訓并獲得省比賽前4-8名或市比賽前3名,正常學習受到影響的運動員的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成績(60%)+訓練比賽成績(40%);
(3)參加市比賽并獲得前4-8名的運動員的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成績(70%)+訓練比賽成績(30%);
訓練比賽成績由訓練成績(40%)+比賽成績(60%)組成,訓練成績的考核辦法按本規定第五項,第5條(4)款執行;比賽成績設立權重,主力隊員的權重系數為1,替補隊員的權重系數為0.9。每學期期末體育部根據隊員該學期的訓練和比賽情況,將訓練比賽成績和相關材料報學校教務處審核,由教務處確認各門課程成績。
2.因外出訓練、比賽所耽誤影響較大的課程,經教務處同意可組織有關學院補課、輔導或辦理緩考等,為運動員完成課程學習任務創造必要的條件。
3.在規定年限內獲準畢業,但因文化課(CET、計算機、補考累計學分)原因而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 運動員,如其具備入校后比賽成績達到國家運動健將,獲得世界、全國性、省級比賽前八名或累計2次以上獲得市級比賽前三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體育部簽署意見后,由教務處報呈學校學位評審委員會討論批準授予學士學位。
六、 運動員日常管理規定
1.運動員入校后必須嚴格遵守《天津城建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和有關大學生運動隊的各項管理規定。
2.運動員的學習管理由所在學院負責,比賽、訓練由體育部負責,日常管理由所在學院和體育部共同負責,體育部與運動員所在學院應互相主動溝通和協調相關工作。
3.運動員必須樹立刻苦訓練,頑強拼搏、為校爭光的思想和目標。尊重教練,尊重隊友,搞好團結,不折不扣地完成訓練計劃,服從教練員對訓練、比賽的安排和指導。運動員紀律渙散、訓練不認真、無故曠訓、罷賽、運動成績明顯下降且屢教不改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取消運動員有關待遇;直至取消運動員資格。
4.運動員每周一般訓練4次,如有比賽任務的學期,每周訓練5-6次,每次訓練課至少120分鐘。
5.運動員請假、考勤制度:
(1)運動員訓練、比賽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確實需要請病假或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報告并附有關證明,經教練員同意后方能準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2)訓練課不得遲到、早退。每周訓練無故遲到、早退超過二次的按一次曠課論處。
(3)運動員訓練、比賽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作曠課論處,曠課一次扣除一周訓練補助.
(4)教練員應嚴格考勤,作好記錄,并及時匯總上交竟訓中心。
6.天津城建大學體育代表隊學生守則
(1)按照“***”的要求,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培養良好得道的品質,做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的大學生運動員。
(2)勤奮學習文化知識,努力達到天津科大本科畢業生標準。
(3)訓練中,全身心投入、克服困難傷病,開動腦筋苦練加巧練,出色完成訓練和比賽任務。
(4)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校紀校規,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物、愛護訓練器材。
(5)尊重師長、教練,團結同學,講文明禮貌。嚴于律己寬以待人,有集體榮譽感,發揚團隊精神、協作精神,努力拼搏,為校爭光。
八、教練員競爭上崗規定
為了提高我校的體育競技水平,加強對運動隊的科學管理和嚴格要求,增強教練員的責任意識和競爭意識,打破論資排輩的傳統作法,把競爭機制引入訓練工作,以便充分調動全體體育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責任感,制定本規定:
1、體育部將根據學校對體育教師的定編和崗位津貼支付等情況,并結合運動隊中隊員情況、規模大小、比賽任務輕重等實際,確定當年各項目教練員的崗位設置數額。
2、競聘我校某一項目的教練員崗位,學校認為必要時和條件成熟時,也可以從校外從事此項目的人員中引進。
3、教練員競爭上崗原則上3-4年進行一次,教練員采用聘任制,任期為三年或四年,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適當提前或推后。個別項目若遇急需調整教練員時可以隨時競聘。
4、競爭運動隊主教練由本人提出申請,在競爭時要寫出書面材料,其內容要包括個人的業務情況、擔任教練員工作后的措施、目標、運動隊的發展思路、全年訓練計劃、完成指標等?!敖叹殕T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其德、能、勤、績的情況決定聘用與否,并根據該項目的比賽周期進行年度考核。助理教練由主教練提名,報體育部“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受聘者的書面材料要保存入檔。
5、個別項目如無競爭者;或者有競爭者,但在“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評審時末獲得通過;或者經“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對我校某一項目的體育教師評估后認為無合適者時,體育部將采用安排教練員的方法,確定教練員。
6.代表隊的設置
(1)高水平隊:足球隊
7.主教練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2)具有較高的訓練、科研水平和能力,為本專業的學術帶頭人、骨干。
(3)具有本科以上體育院?;驅I畢業學歷并從事專業訓練三年以上的教練員。
(4)競聘我校某一教練崗位,校內外從事該項目的人員均可參加。
8.主教練聘任程序:
(1)個人申請:競聘者在競聘過程中提出申請并寫出書面材料,其內容包括個人的業務情況,擔任教練員后的措施、目標。
(2)體育部對申請主教練的老師進行專業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 查的 老師在述職報告會上述職,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對申請者及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全面地、綜合地分析審查,進行綜合評定后,給予是否聘任。
(3)經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審定后,受聘教練員與體育部簽訂聘任合同書,聘期三年。
9.教練員應注意收集國內外情報,根據隊伍狀況和目標在訓練總結時提出擬招生人數和人選,根據學??傉猩柧毢透偧既蝿?,統一分配招生指標,在測試中成立主考團來監督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測試和確定人數。
10.教練員努力學習先進的訓練方法和手段,使用科學的方法訓練提高隊伍實力,了解國際、國內專項的形勢和本隊所處的水平,根據賽制每年3月份前上報全年訓練計劃和競賽目標,每年12月份上報年度訓練競賽總結。
九、教練員管理規定
1、教練員是運動隊的核心,具有敬業與奉獻精神,同時亦應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較長的本專項運動經歷,了解本專項全方位發展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教練員的主要任務是組織運動員日常訓練和比賽工作,并對運動員全面負責,參賽前為運動員辦理有關運動保險事宜。教練員在工作中,堅持科學訓練和嚴格管理,要珍惜機會,愛惜人才。教練員必須擔負起所招收體育特長生的訓練,在平時要加強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引導運動員搞好運動員之間及與其他同學之間的團結,加強運動隊(運動員)的作風建設。
3、教練員有義務了解體育特長生生源情況,有介紹和推薦體育特長生的責任,在招收本項目體育特長生中,有優先建議權并對該生入學后的訓練、競賽和運動成績負起責任。
4、教練員在訓練工作中,有及時向體育部反映運動隊(運動員)基本情況和階段表現的責任。在所負責的訓練和管理工作中,對違反本規定的運動員,有責令其檢討、停止訓練一周和停訓一個月的處罰權力,處理意見需提交體育部主管訓練工作的主任。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運動員,有提交體育部根據相關規定加重處罰的權力。對訓練刻苦、作風頑強、運動成績優異的運動員,有向體育部推薦(保送研究生、獲體育獎學金)侯選資格、申請縮短和延長學制的權力。
5、本著實事求是、精簡節約的精神,各運動隊在比賽開始前一周,由主教練根據本次比賽的具體情況上報比賽期間的經費預算(主要包括比賽期間的交通和飲料等費用),報經體育部領導批準后,去財務處領取預付款,并于比賽后一周內完成報銷、結清還款。
6、教練員每學期或每賽季應上報總結材料以及下學期或下賽季訓練計劃。并按規定時間進行訓練,嚴格考勤。無特殊情況,教練員在賽前4周內和比賽期間不得脫離隊伍,比賽后將運動隊成績冊或成績證明報送體育部主管訓練工作的主任,并作好比賽后的總結。
7.課時費、獎金按每學年發放,教練員事假、病假可事先向競訓主任請假,無故不到訓練扣出相應課時費,并按教學事故處理(因工作需要公派外出除外)。
11.高水平隊教練員聘期為三年。
十一、運動隊訓練場館管理規定
運動場館是保證運動隊訓練重要的外在條件,鑒于我校的具體情況,特作如下管理規定:
1、運動隊訓練場地要相對固定,便于其它同學和老師識別,同時便于教學、訓練的檢查;
2、場地器材管理人員要重點保證運動隊訓練場地的整潔和器材完備;
3、制作運動隊訓練場地的標示牌,并于訓練時擺放至訓練場地,以確保運動隊訓練時場地的使用,同時有利于接受全校師生對運動隊訓練情況的監督;
4、有條件的場地盡可能安裝隔離板,最大限度地減少運動器材的丟失。
十二、運動隊外出、跨校區訓練比賽經費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運動隊的訓練競賽水平,適應比賽需要,對我校運動隊外出進行訓練、比賽所用交通費作如下規定:
1.運動隊如果需要參加校外教學比賽活動,必須由教練員提出申請,經體育部批準后方可進行。經體育部批準后的代表隊,參加在天津市以內的訓練比賽原則只允許乘座市內公共汽車或校車。打車需申請經體育部同意,車費報銷時需經體育部分管領導和教練員簽字后,報體育部主任簽批。
3、運動隊的校外賽前訓練比賽活動,原則上僅限于市區以內進行,如果確實需要到本市以外地區參加賽前訓練、比賽活動,需由分管主任報體育部批準后,方可進行。
4、運動員跨校區訓練只允許乘座校車,特殊情況可乘座市內公共汽車,但需報由分管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
經費的使用范圍:
(1)各隊外出訓練、比賽期間的飲用水費及一般應急藥品、誤餐、加餐等。
(2)外出訓練、比賽期間,車船路途中的餐費及零星開支等。
(3)外出訓練、比賽用車費及出租車費等。
(4)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一次性支出,應提前向部主任請示,經同意后方可支出。
經費報銷規定:
(1)各隊外出訓練、比賽期間的詳細預算和計劃提前一周報辦公室審批(競訓)。
(2)訓練、比賽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透支,若遇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3)各隊外出訓練、比賽結束返回學校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必須盡快匯總報銷,超期不報銷者,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不再給予借款。
(4)無正式票據、無簽字的一律不予報銷。
(5)市內出租車(的票)的報銷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用車申請否則不予報銷。
(6)各隊與友好單位、個人交流及與裁判和有關人員溝通的費用,需向部領導請示后方可使用和報銷。
十三、教練員、運動員訓練裝備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體育運動競技水平,保證運動員的 、高質量的訓練,激勵運動員在各級各類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特制定教練員、運動員訓練裝備管理辦法:
1.運動服裝是國家財產,用于本校學生參加校內外體育活動及比賽時使用。
2.我校正式體育代表隊有權享用訓練服裝,四年使用長袖運動服一套,兩年使用背心褲衩一套或比賽服一套,鞋一年一雙(項目專用鞋)。使用年限到期,服裝、鞋歸運動員所有,作為紀念。領獎校服一律交還學校。
3.特招運動員使用過的服裝,原則上畢業時服裝歸原運動員,對有貢獻的運動員,因畢業服裝使用滿三年者,服裝歸運動員。對服裝丟失者每年按25%折舊費賠償。中途退隊運動員的運動服、鞋等由教練員及時收回。
4.運動服由教練員及隊長統一登記辦理、名單交倉庫管理員,比賽及在賽前一個月向保管員借出使用,比賽結束后兩周內洗干凈,由教練員及隊長收齊將服裝交還保管員入庫,如丟失或故意損壞照雙倍價格賠償。
5.田徑隊的釘鞋,根據需要由教練員統一向保管員領取,借給運動員使用。損壞以舊換新,沒有訓練和比賽任務時由教練員將釘鞋收回交給保管員,丟失的由丟失者每年按25%折舊費賠償。
6.運動員不得將服裝轉借,隊員畢業離?;蛲岁爼r由教練將運動服和體育器材如數收回交管理員方可辦理離校蓋章手續。
篇2:城建大學高水平運動隊管理規定
城建大學高水平運動隊管理規定
高水平運動員是通過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渠道進入我校的具有某項運動技能特長的正式大學生。高水平運動員在校的首要任務是服從高水平運動隊的訓練與競賽管理,積極、刻苦地訓練,努力提高運動專項水平,在各級運動競賽中頑強拼搏,爭創佳績。
為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使我校體育運動隊的管理工作更能符合國家教育部與天津市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培養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提升學校的知名度,為學校爭光,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凝聚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的開展,參照教育部與天津市教委培養運動員試點高校評估條件,結合我校在校在訓運動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運動隊組織領導
由學校主管領導與體育部、教務處、學生處、招生辦、紀委等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的領導,組成學校體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運動隊的組織領導、招生、日常管理與訓練等工作。
二、運動隊建設
1、學校運動隊分三個層次進行建設。第一層次是組建具有全市乃至全國水平的運動隊;
第二層次定位為群眾基礎廣泛,深受學生歡迎,影響力較大的一些運動項目. 第三層次是以俱樂部模式為主,由學生自己組織,體育部教師參與輔導的一些運動項目代表隊。
三、選拔、招收運動員管理規定
1、選拔招收工作依據國家教育部、天津市教委有關規定執行,按照我校制定的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執行。
2、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校紀檢、招生辦公室及體育部等部門領導組成。
3、運動員的選拔、招生是根據各運動隊的實際需求與發展狀況,并參照各隊教練員的意見側重選拔;由測試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并組織進行錄取工作。
4.測試、選拔工作程序:
(1)參加測試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來我校進行體育專業測試。
(2)測試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專項組進行測試打分,每個專項組由2-3人組成(測試人員一律帶證上崗)。
(3)測試工作結束后,由各專項組組長將測試成績單及排名情況(需兩位以上測試教師及專項組長簽名,否則無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招生辦備案。
(4)經體育部領導班子研究后,將每年擬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及原始成績和排名情況,報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按招生計劃比例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
(5)經體育測試合格的考生,可報考我校,我校按教育部高水平試點校的有關政策、文件執行錄取。
四、高水平運動隊人員編制、指標規定(試行)
經體育部研究,對運動隊進行量化管理,并提出總體任務和具體指標。運動隊的人員編制,具體任務及課時計算辦法如下:
1.足球隊(高水平隊)
(1)編制 教練員2人 運動員20人
(2)任務指標
低標準: 市大學生單項錦標賽前兩名
中標準: 全國大學生普通組比賽前八名
2.高水平隊教練員一學年教學訓練周為38-40周,假期的訓練周為10周。
3.課時費、訓練費按每學年發放,教練員事假、病假可事先向競訓主任請假,無故不到訓練扣除當日當次訓練費,并按教學事故處理(因工作需要公派外出除外)。
4.高水平隊教練員聘期為三年。
五、運動員學籍、學位管理規定
1.鑒于運動員擔負著學習、訓練與比賽的雙重任務等原因,對運動員的文化課程學習和體育訓練比賽作如下規定:
(1)因參加全國比賽和集訓,或參加省比賽并獲得前3名,正常學習受到影響的運動員的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成績(50%)+訓練比賽成績(50%);
(2)因參加省比賽和集訓并獲得省比賽前4-8名或市比賽前3名,正常學習受到影響的運動員的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成績(60%)+訓練比賽成績(40%);
(3)參加市比賽并獲得前4-8名的運動員的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成績(70%)+訓練比賽成績(30%);
訓練比賽成績由訓練成績(40%)+比賽成績(60%)組成,訓練成績的考核辦法按本規定第五項,第5條(4)款執行;比賽成績設立權重,主力隊員的權重系數為1,替補隊員的權重系數為0.9。每學期期末體育部根據隊員該學期的訓練和比賽情況,將訓練比賽成績和相關材料報學校教務處審核,由教務處確認各門課程成績。
2.因外出訓練、比賽所耽誤影響較大的課程,經教務處同意可組織有關學院補課、輔導或辦理緩考等,為運動員完成課程學習任務創造必要的條件。
3.在規定年限內獲準畢業,但因文化課(CET、計算機、補考累計學分)原因而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 運動員,如其具備入校后比賽成績達到國家運動健將,獲得世界、全國性、省級比賽前八名或累計2次以上獲得市級比賽前三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體育部簽署意見后,由教務處報呈學校學位評審委員會討論批準授予學士學位。
六、 運動員日常管理規定
1.運動員入校后必須嚴格遵守《天津城建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和有關大學生運動隊的各項管理規定。
2.運動員的學習管理由所在學院負責,比賽、訓練由體育部負責,日常管理由所在學院和體育部共同負責,體育部與運動員所在學院應互相主動溝通和協調相關工作。
3.運動員必須樹立刻苦訓練,頑強拼搏、為校爭光的思想和目標。尊重教練,尊重隊友,搞好團結,不折不扣地完成訓練計劃,服從教練員對訓練、比賽的安排和指導。運動員紀律渙散、訓練不認真、無故曠訓、罷賽、運動成績明顯下降且屢教不改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取消運動員有關待遇;直至取消運動員資格。
4.運動員每周一般訓練4次,如有比賽任務的學期,每周訓練5-6次,每次訓練課至少120分鐘。
5.運動員請假、考勤制度:
(1)運動員訓練、比賽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確實需要請病假或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報告并附有關證明,經教練員同意后方能準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2)訓練課不得遲到、早退。每周訓練無故遲到、早退超過二次的按一次曠課論處。
(3)運動員訓練、比賽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作曠課論處,曠課一次扣除一周訓練補助.
(4)教練員應嚴格考勤,作好記錄,并及時匯總上交竟訓中心。
6.天津城建大學體育代表隊學生守則
(1)按照“***”的要求,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培養良好得道的品質,做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的大學生運動員。
(2)勤奮學習文化知識,努力達到天津科大本科畢業生標準。
(3)訓練中,全身心投入、克服困難傷病,開動腦筋苦練加巧練,出色完成訓練和比賽任務。
(4)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校紀校規,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物、愛護訓練器材。
(5)尊重師長、教練,團結同學,講文明禮貌。嚴于律己寬以待人,有集體榮譽感,發揚團隊精神、協作精神,努力拼搏,為校爭光。
八、教練員競爭上崗規定
為了提高我校的體育競技水平,加強對運動隊的科學管理和嚴格要求,增強教練員的責任意識和競爭意識,打破論資排輩的傳統作法,把競爭機制引入訓練工作,以便充分調動全體體育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責任感,制定本規定:
1、體育部將根據學校對體育教師的定編和崗位津貼支付等情況,并結合運動隊中隊員情況、規模大小、比賽任務輕重等實際,確定當年各項目教練員的崗位設置數額。
2、競聘我校某一項目的教練員崗位,學校認為必要時和條件成熟時,也可以從校外從事此項目的人員中引進。
3、教練員競爭上崗原則上3-4年進行一次,教練員采用聘任制,任期為三年或四年,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適當提前或推后。個別項目若遇急需調整教練員時可以隨時競聘。
4、競爭運動隊主教練由本人提出申請,在競爭時要寫出書面材料,其內容要包括個人的業務情況、擔任教練員工作后的措施、目標、運動隊的發展思路、全年訓練計劃、完成指標等?!敖叹殕T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其德、能、勤、績的情況決定聘用與否,并根據該項目的比賽周期進行年度考核。助理教練由主教練提名,報體育部“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受聘者的書面材料要保存入檔。
5、個別項目如無競爭者;或者有競爭者,但在“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評審時末獲得通過;或者經“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對我校某一項目的體育教師評估后認為無合適者時,體育部將采用安排教練員的方法,確定教練員。
6.代表隊的設置
(1)高水平隊:足球隊
7.主教練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2)具有較高的訓練、科研水平和能力,為本專業的學術帶頭人、骨干。
(3)具有本科以上體育院?;驅I畢業學歷并從事專業訓練三年以上的教練員。
(4)競聘我校某一教練崗位,校內外從事該項目的人員均可參加。
8.主教練聘任程序:
(1)個人申請:競聘者在競聘過程中提出申請并寫出書面材料,其內容包括個人的業務情況,擔任教練員后的措施、目標。
(2)體育部對申請主教練的老師進行專業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 查的 老師在述職報告會上述職,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對申請者及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全面地、綜合地分析審查,進行綜合評定后,給予是否聘任。
(3)經教練員聘任領導小組審定后,受聘教練員與體育部簽訂聘任合同書,聘期三年。
9.教練員應注意收集國內外情報,根據隊伍狀況和目標在訓練總結時提出擬招生人數和人選,根據學??傉猩柧毢透偧既蝿?,統一分配招生指標,在測試中成立主考團來監督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測試和確定人數。
10.教練員努力學習先進的訓練方法和手段,使用科學的方法訓練提高隊伍實力,了解國際、國內專項的形勢和本隊所處的水平,根據賽制每年3月份前上報全年訓練計劃和競賽目標,每年12月份上報年度訓練競賽總結。
九、教練員管理規定
1、教練員是運動隊的核心,具有敬業與奉獻精神,同時亦應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較長的本專項運動經歷,了解本專項全方位發展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教練員的主要任務是組織運動員日常訓練和比賽工作,并對運動員全面負責,參賽前為運動員辦理有關運動保險事宜。教練員在工作中,堅持科學訓練和嚴格管理,要珍惜機會,愛惜人才。教練員必須擔負起所招收體育特長生的訓練,在平時要加強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引導運動員搞好運動員之間及與其他同學之間的團結,加強運動隊(運動員)的作風建設。
3、教練員有義務了解體育特長生生源情況,有介紹和推薦體育特長生的責任,在招收本項目體育特長生中,有優先建議權并對該生入學后的訓練、競賽和運動成績負起責任。
4、教練員在訓練工作中,有及時向體育部反映運動隊(運動員)基本情況和階段表現的責任。在所負責的訓練和管理工作中,對違反本規定的運動員,有責令其檢討、停止訓練一周和停訓一個月的處罰權力,處理意見需提交體育部主管訓練工作的主任。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運動員,有提交體育部根據相關規定加重處罰的權力。對訓練刻苦、作風頑強、運動成績優異的運動員,有向體育部推薦(保送研究生、獲體育獎學金)侯選資格、申請縮短和延長學制的權力。
5、本著實事求是、精簡節約的精神,各運動隊在比賽開始前一周,由主教練根據本次比賽的具體情況上報比賽期間的經費預算(主要包括比賽期間的交通和飲料等費用),報經體育部領導批準后,去財務處領取預付款,并于比賽后一周內完成報銷、結清還款。
6、教練員每學期或每賽季應上報總結材料以及下學期或下賽季訓練計劃。并按規定時間進行訓練,嚴格考勤。無特殊情況,教練員在賽前4周內和比賽期間不得脫離隊伍,比賽后將運動隊成績冊或成績證明報送體育部主管訓練工作的主任,并作好比賽后的總結。
7.課時費、獎金按每學年發放,教練員事假、病假可事先向競訓主任請假,無故不到訓練扣出相應課時費,并按教學事故處理(因工作需要公派外出除外)。
11.高水平隊教練員聘期為三年。
十一、運動隊訓練場館管理規定
運動場館是保證運動隊訓練重要的外在條件,鑒于我校的具體情況,特作如下管理規定:
1、運動隊訓練場地要相對固定,便于其它同學和老師識別,同時便于教學、訓練的檢查;
2、場地器材管理人員要重點保證運動隊訓練場地的整潔和器材完備;
3、制作運動隊訓練場地的標示牌,并于訓練時擺放至訓練場地,以確保運動隊訓練時場地的使用,同時有利于接受全校師生對運動隊訓練情況的監督;
4、有條件的場地盡可能安裝隔離板,最大限度地減少運動器材的丟失。
十二、運動隊外出、跨校區訓練比賽經費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運動隊的訓練競賽水平,適應比賽需要,對我校運動隊外出進行訓練、比賽所用交通費作如下規定:
1.運動隊如果需要參加校外教學比賽活動,必須由教練員提出申請,經體育部批準后方可進行。經體育部批準后的代表隊,參加在天津市以內的訓練比賽原則只允許乘座市內公共汽車或校車。打車需申請經體育部同意,車費報銷時需經體育部分管領導和教練員簽字后,報體育部主任簽批。
3、運動隊的校外賽前訓練比賽活動,原則上僅限于市區以內進行,如果確實需要到本市以外地區參加賽前訓練、比賽活動,需由分管主任報體育部批準后,方可進行。
4、運動員跨校區訓練只允許乘座校車,特殊情況可乘座市內公共汽車,但需報由分管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
經費的使用范圍:
(1)各隊外出訓練、比賽期間的飲用水費及一般應急藥品、誤餐、加餐等。
(2)外出訓練、比賽期間,車船路途中的餐費及零星開支等。
(3)外出訓練、比賽用車費及出租車費等。
(4)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一次性支出,應提前向部主任請示,經同意后方可支出。
經費報銷規定:
(1)各隊外出訓練、比賽期間的詳細預算和計劃提前一周報辦公室審批(競訓)。
(2)訓練、比賽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透支,若遇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3)各隊外出訓練、比賽結束返回學校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必須盡快匯總報銷,超期不報銷者,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不再給予借款。
(4)無正式票據、無簽字的一律不予報銷。
(5)市內出租車(的票)的報銷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用車申請否則不予報銷。
(6)各隊與友好單位、個人交流及與裁判和有關人員溝通的費用,需向部領導請示后方可使用和報銷。
十三、教練員、運動員訓練裝備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體育運動競技水平,保證運動員的 、高質量的訓練,激勵運動員在各級各類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特制定教練員、運動員訓練裝備管理辦法:
1.運動服裝是國家財產,用于本校學生參加校內外體育活動及比賽時使用。
2.我校正式體育代表隊有權享用訓練服裝,四年使用長袖運動服一套,兩年使用背心褲衩一套或比賽服一套,鞋一年一雙(項目專用鞋)。使用年限到期,服裝、鞋歸運動員所有,作為紀念。領獎校服一律交還學校。
3.特招運動員使用過的服裝,原則上畢業時服裝歸原運動員,對有貢獻的運動員,因畢業服裝使用滿三年者,服裝歸運動員。對服裝丟失者每年按25%折舊費賠償。中途退隊運動員的運動服、鞋等由教練員及時收回。
4.運動服由教練員及隊長統一登記辦理、名單交倉庫管理員,比賽及在賽前一個月向保管員借出使用,比賽結束后兩周內洗干凈,由教練員及隊長收齊將服裝交還保管員入庫,如丟失或故意損壞照雙倍價格賠償。
5.田徑隊的釘鞋,根據需要由教練員統一向保管員領取,借給運動員使用。損壞以舊換新,沒有訓練和比賽任務時由教練員將釘鞋收回交給保管員,丟失的由丟失者每年按25%折舊費賠償。
6.運動員不得將服裝轉借,隊員畢業離?;蛲岁爼r由教練將運動服和體育器材如數收回交管理員方可辦理離校蓋章手續。
篇3:運動隊外出、跨校區訓練比賽經費管理規定
運動隊外出、跨校區訓練比賽經費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運動隊的訓練競賽水平,適應比賽需要,對我校運動隊外出進行訓練、比賽所用交通費作如下規定:
1.運動隊如果需要參加校外教學比賽活動,必須由教練員提出申請,經體育部批準后方可進行。經體育部批準后的代表隊,參加在天津市以內的訓練比賽原則只允許乘座市內公共汽車或校車。打車需申請經體育部同意,車費報銷時需經體育部分管領導和教練員簽字后,報體育部主任簽批。
3、運動隊的校外賽前訓練比賽活動,原則上僅限于市區以內進行,如果確實需要到本市以外地區參加賽前訓練、比賽活動,需由分管主任報體育部批準后,方可進行。
4、運動員跨校區訓練只允許乘座校車,特殊情況可乘座市內公共汽車,但需報由分管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
經費的使用范圍:
(1)各隊外出訓練、比賽期間的飲用水費及一般應急藥品、誤餐、加餐等。
(2)外出訓練、比賽期間,車船路途中的餐費及零星開支等。
(3)外出訓練、比賽用車費及出租車費等。
(4)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一次性支出,應提前向部主任請示,經同意后方可支出。
經費報銷規定:
(1)各隊外出訓練、比賽期間的詳細預算和計劃提前一周報辦公室審批(競訓)。
(2)訓練、比賽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透支,若遇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3)各隊外出訓練、比賽結束返回學校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必須盡快匯總報銷,超期不報銷者,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不再給予借款。
(4)無正式票據、無簽字的一律不予報銷。
(5)市內出租車(的票)的報銷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用車申請否則不予報銷。
(6)各隊與友好單位、個人交流及與裁判和有關人員溝通的費用,需向部領導請示后方可使用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