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環安學院本科教材選用管理辦法
教材選用是學院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選用高質量教材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基礎。學院嚴格按照學校要求進行教材選用工作,避免教材選用的隨意性,確保選用高質量的教材,提高教材選用的整體水平,結合學院教育教學改革深入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
一、教材選用的原則
1.教材選用應堅持適用的原則。所選用的教材必須符合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課程教學的要求,教學目標明確,取材合適,富有針對性和啟發性,有利于學生能力的培養。
2.教材選用應堅持選優的原則。要優先選用教育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國家級、省(部)級規劃教材和各級獲獎教材。對同一課程的不同版本教材進行對比分析,從多種版本中確定其中一種優秀教材。
3.教材選用應堅持選新的原則。優先選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選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也盡量選用優秀教材。非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必須選用優秀教材(省部級以上精品教材、獲獎教材、規劃教材、重點教材及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等優秀教材)。
4.若現有教材不能滿足教學需要,或沒有合適的教材,任課教師可根據教學大綱和要求自編講義,自編教材要寫教師自編參編教材使用審批表,寫出書面意見,經教務處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征訂。任何個人不得向班級推銷教材。
二、教材選用的程序
1.教材征訂每年分春季、秋季兩次進行,任課教師根據教材選用原則和教材科提供的教材征訂目錄、樣書及時提出教材選用意見。暫未落實任課教師的課程及外聘教師,由學院提出教材選用意見。
2.由各教研室主任組織任課教師開會集體討論選用教材,由各教研室主任負責審查,重點審核:
(1)授課使用的教材是否新教材或優秀教材;
(2)實際使用的教材與大綱規定的教材是否一致。務必使教材選用符合各專業人才培養及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要求。本科和??平滩囊獓栏駞^分,本科生決不允許使用??萍皩?埔韵聦哟蔚慕滩?。
(3)確保所訂教材與開課計劃相符,盡量避免重訂、漏訂、錯訂。
3.分管教學的領導對本單位開課的教材選用情況認真審查,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充分論證,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
三、教材征訂的流程
?、偃握n教師選用教材→②經教研室及系(院、部)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③教學秘書匯總并填寫《太原科技大學教材征訂單》簽字后加蓋學院公章→④教學秘書將征訂計劃表送教材科審核、征訂。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環境與安全學院
篇2:醫學院教材選用管理和質量評價規定
都成醫學院教材選用管理和質量評價規定
教材是體現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知識載體,是進行教學的必備工具,也是提高教學質量、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學院教材選用的管理,提高選用教材的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選用的教材應符合四項基本原則、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選用的教材應達到與本學科發展相適應的科學水平,有較強的理論性和系統性。
第二條 各專業選取用的教材應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選用的教材基本內容應符合本門課程大綱的要求,內容深淺適度,富有啟發性,有利于學生拓展視野和思維的培養。
第三條 教材選用應以國家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科學出版、人民軍醫出版社)近三年來出版的重點教材、規劃教材為主,適當選用本專業特色教材和本院教師自編教材。
第四條 教務處是制定教材使用計劃的職能部門,教材建設委員會對選用教材進行審定。教材選用應符合學院教材選用規定的程序:教研室提出選用初步意見→教務處初審→教材建設委員會審定→教務處下發教材使用計劃→執行。
第五條 各教學單位根據上述原則選用適合本學科實用的教材。
第六條 教材選用按國家級(“十一五”或“十二五”)規劃教材→規劃教材→正式出版教材順序執行,有順序靠前的教材不得選用順序靠后的教材,本院教師參加以上出版社教材編寫的教材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選用。
第七條 各專業選用的教材需與本專業培養層次相匹配,本科各專業不得選用??平滩暮透呗毟邔=滩?,??聘鲗I不得選用中專教材,原則上也不能選用高職高專教材。
第八條 每門課程原則上只能選用一種(套)教材。同專業同年級相同課程必須選用同一教材,不得選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教材。若需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教材,需充分陳述理由提前報教務處批準。實驗課若單獨成課,需有相應的教材(選用或自編),如未單獨成課,需有實驗指導(選用或自編)。
第九條 政治理論課教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雙語教學使用的教材必須選用外語原版教材,或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雙語教材,或原版節選,或在原版教材基礎改編。
第十一條 各課程如無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規劃教材,可根據本專業要求選用其它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自編教材或講義,自編教材和講義必須報學院教材建設委員會審議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 原則上不使用教學參考書和習題集等,如需使用必須報教務處經學院教材建設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條 為了保證教材使用的連續性,各專業的教材需連續使用三年以上才能更換(出版社教材停版除外)。
第十四條 未報經教材建設委員會審定的教材和教學參考書,不作為教學使用;教師不準擅自向學生發售其主編、參編或協編教材,違反者學院將作為教學事故嚴肅追究相關院(系、部)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教務處和教保處要積極為選擇高質量的教材創造條件,大力開展教材的宣傳工作,及時提供教材出版信息供教師參考。
第十六條 新學期教學任務下達后,各專業教材選用計劃由教研室提出選用意見通過教務管理系統上報,教務處初步審核提交教材建設委員會審定后正式下發各專業教材使用計劃,計劃下發后各部門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擅自更改者,將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 學院教材建設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對教材的使用進行檢查與指導。
第十八條 專業選修課、公共選修課選用教材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建立教材選用評價論證制度,每學期各教研室應利用教研活動時間根據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教學標準要求,對同一課程不同版本的教材進行廣泛調查、評價和論證,提出課程教材的初選書目和備選書目,同時做好書面選用記載(包括備選教材種類、選用與否的評價說明等)。
第二十條 加強對教材的研究,根據學科的研究進展,進一步研討現用教材的內容體系,分析教材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揚長避短,以便對今后的教與學起到指導作用。
第二十一條 對使用教材進行質量評議,每門課程結束后,各教研組組織教師對選用的教材進行認真分析的同時,應組織學生對使用教材進行評議,并填寫《都成醫學院教材選用質量評價表》,了解教材使用的教學效果,分析其質量狀況,為下學期教材選用提供依據。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