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整治為官不為心得體會精簡稿兩篇
【篇一】
日前召開“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北京將自本月底起至今年年底,開展為期7個月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據悉,“審批難、辦事難”及“濫用職權、辦事不公”將分別列入治理重點。
隨著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推進和一系列禁令的出臺,對黨員干部的工作要求更高、作風要求更嚴,于是有的同志發出“為官不易”的感嘆。從“官好做”到“官難當”,說明中央一系列禁令真正產生了效力,反腐反到了一些官員的“痛處”。
治理“為官不為”,就是要求黨員干部必須增強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覺、增強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增強一心為民的公仆情懷,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進取心,始終保持干事創業的精氣神。既是政治品格、官德修養問題,也是精神狀態、工作能力問題。
我認為:“為官不為”歸根結底還是宗旨意識、進去精神的退化,不但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還敗壞黨和政府的形象。黨員干部應保持真抓實干、務求實效,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的良好風氣,不僅是工作和思想方法問題,而且也是領導干部強化立身為官素質的大問題。
作為黨員教師,我們也要從中進行學習反思,要樹立“心系群眾、服務人民”的良好風氣,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學生服好務。在工作既要埋頭苦干,又要嚴肅認真,要有勇于擔當的精神。敬業不是每天準時上班,按時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敬業是一份責任感,一份擔當感。每一個職位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就是一份責任,一個人不論從事何種職業,都應該心中常存責任感,敬重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現出忠于職守、盡心盡責的精神。我們既要遵守章法,又要敢于創新,既要講究方法,又要把握規律,只有這樣,才能一步一個腳印地把我們的事業推向前進,才能為學校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篇二】
一段時間以來,有的地方出現了一些改頭換面的“為官不為“現象,引起各界關注。從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對“為官不為“現象加強整治,這對各級黨員干部是一種警醒和鞭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就要堅決整治各種“為官不為“現象,對庸政、懶政“動刀子““出重拳“.
應當看到,除了久治難絕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衙門作派“,“為官不為“也有一些“新變種“:例如有的干部在經濟新常態下發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調整不及時、不到位,缺乏主動進取精神;有的干部對反腐倡廉的新態勢和新要求有“不適感“,怕擔責任、怕擔風險,甚至抱著“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態度。
個別干部“為官不為“,暴露出他們在權力觀、政績觀上的偏差。他們在內心深處沒有牢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只想當官不想干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為官不為“現象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背道而馳,危害性不容忽視。任由個別“為官不為“現象滋生,不僅會傷害政府公信力、敗壞干部隊伍形象,更會殃及群眾利益、影響發展改革大計。
整治“為官不為“,既要思想上重視,更要在制度約束和日常監管中抓落實。首先,要建立和推行黨員干部權力清單、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壓縮推諉扯皮空間,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斷完善政績考核和干部評價機制,鼓勵勤勉者上、慵懶者下;此外,紀檢監察部門、效能管理部門和社會監督之間要形成合力,對“為官不為“的典型案例及時曝光、嚴肅追責,讓“為官不為“的不良作風沒有立足之地。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需要廣大黨員干部以身作則、點滴踐行。新形勢下,廣大黨員干部必須不斷增強自身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動上堅決摒棄“為官不為“等庸政、懶政、怠政習氣,以更高標準和要求主動作為,勇于擔當,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創業、個個奮勇當先的良好氛圍,不斷開創***主義事業的新局面、新風尚。
篇2:X鎮第二小學安全衛生排查整治報告
某鎮第二小學安全衛生排查整治報告
尊敬的各級領導:
根據**縣人民政府[20**]**文件精神和各級領導的安全工作指示,結合我校具體實際,我校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衛生教育活動,學習安全衛生知識,提高全校師生安全衛生意識,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0**年**月**日,我們學校根據上級指示,特對**二小轄區學校進行了拉網式的安全衛生排查。參加這次安全排查的有:學校校長馮柏成,副校長陳波、莫永東,后勤管理員:牛丕斯、胡友升安全小組成員李翼、龔偉、龍紅靈等同志。本著對安全衛生工作高度重視,對安全衛生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了徹底排查。發現一個問題反應一個問題,力爭解決一個問題。這次安全檢查主要發現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目前還未解決:
1、學校教室、學生寢室、教工宿舍的房屋漏水,嚴重影響了主體結構的安全;
2、學校教學樓陽臺高度不夠,容易造成學生跌落;
3、學校用電設施設備已經老化,有的已經損壞,容易造成觸電;
4、無照明應急燈,消防器材較少,不利于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5、飲用水未進行檢驗,學校后勤辦對學校食堂、小買鋪清潔衛生的打掃監督不夠;
6、學校無門衛,安全隱患地帶無明顯警示牌,學校周邊還存在小攤點,學校校門前的公路旁無交通警示標識。
感謝各級領導對**二小安全工作的關心和幫助,懇請各級領導對**二小的安全隱患整治給予幫助。妥否,望批復。
**鄉第二小學校
20**年**月**日
篇3:區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治工作方案
區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辦關于督促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委辦函〔20**〕3號)、《轉發國務院安委辦公室關于督促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粵安辦〔20**〕24號)、《z市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治工作方案》(湛安辦[20**]56號)的精神,推進我區涉氨企業“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作業間內”重大安全隱患(以下簡稱重大事故隱患)完成整改,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成其它普遍存在的事故隱患整改,結合我區涉氨制冷企業專項治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工作要求,依法落實整治安全事故隱患工作責任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消除和整改該項重大安全隱患,切實加強我區涉氨制冷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充分發揮政府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強化對安全隱患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保障公眾安全生產知情權,充分認識整治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重點,以杜絕事故為目標,加強對隱患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ǘ┙y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我區涉氨制冷企業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重大事故隱的重要性,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通過這次整改整治工作行動,既要督促企業落實重大事故隱患和存在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ㄈ娀O管,動真碰硬。突出“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作業間內”重大安全隱患的重點整治,進一步查漏補缺,檢查各涉氨制冷企業落實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情況,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檢查時要認真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對各類事故隱患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及時復查。對整改到期(或申請批準過期未整改)仍未完成整改的企業,要依法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同時,各地應將“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作業間內”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并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十八條和第二十五條進行處理。
三、組織機構
區安委辦成立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工作組成員:z
四、重點工作內容
?。ㄒ唬┮?0**年“涉氨制冷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涉氨專家組出具的《快速凍結裝置隱患整改方案》為指引,指導督促我區涉氨制冷企業豐源水產和南方水產開展“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作業間內”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整治工作。根據企業快速凍結裝置不同的設備布局方式,督促企業選擇適合的隔離方式進行單凍機作業間的整改。對已下達整改指令,到期復查仍未完成重大隱患整改的企業依法采取措施,應當依法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確保生產安全。
?。ǘ?0**年9月以來督查檢查涉氨企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以及20**年“涉氨制冷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涉氨專家組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匯總。
五、時間安排
20**年3月17日至20**年4月23日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3月17日至3月22日)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
2、召開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以及各有關單位監管業務人員、重點涉氨制冷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參加的專題會議,確定整改工作的責任、措施和期限。
(二)集中開展督查檢查(3月23日至4月14日)
1、區領導小組檢查各街道和企業20**年以來學習、傳達、貫徹國家、省、市、區相關涉氨制冷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文件情況。
2、檢查涉氨制冷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隱患治理工作臺賬,突出有單凍機的涉氨制冷企業對單凍機隱患的治理情況。
(三)驗收總結(4月15日至23日)
區涉氨制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隱患整治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涉氨制冷企業事故隱患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并認真總結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七、有關重大事故隱患處置的法律依據
?。ㄒ唬└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安全監管部門對“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作業間內”的重大隱患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要依法責令有關企業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確保生產安全。
?。ǘ└鶕栋踩a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十八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
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ㄈ└鶕栋踩a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ㄋ模└鶕秶野踩a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