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戈莊小學深入推進“學生健康促進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加強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深入推進“學生健康促進行動”,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堅決執行濰坊市教育局下發的《關于深入推進學生健康促進行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健康第一”為指導思想,以改善學生學習生活環境,增強體質,提高學生健康素養為目標,以開展各種健康促進活動為載體,努力提高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工作水平,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和促進發展的環境,實現學生身心健康和諧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是促進學生健康的重要途徑,對于立德樹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屆三中全會提出,“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因此,要切實加強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的教育。
2、健康促進行動計劃實施的對象是中小學生,要尊重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和成長需要,采取學生喜聞樂見的活動方式,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育過程,提高教育實效。
3、學生健康教育涉及學校、家庭、社會各個方面,因此要廣泛宣傳,學校、家庭、社會達成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共識,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氛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學校要充分認識“學生健康促進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提高學生健康水平作為關系民生、關系未來的大事來抓。學校要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制度相應的激勵措施,保證“學生健康促進行動計劃”順利實施。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學校要圍繞目標,加強宣傳。要通過宣傳與實施,讓廣大師生明確行動計劃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營造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把健康促進行動計劃與學校各項工作、各項活動緊密結合,做到同步發展,整體推進。
四、組織機構
成立學生健康促進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確立職能部門,明確分工。
組長:周玉森
副組長:張淑霞王玉山
組員:分管領導
音體美衛生與保健教師
五、條件保障
1、嚴格落實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音體美、健康教育課程。深入推進體育藝術“2+1”項目,因地制宜形成本校特色傳統和學生特長愛好。
2、加大經費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健全場地設施,保障經費投入,確保滿足音體美等學科日常授課、開展活動等正常教育教學的需要。
六、工作重點
1、加大學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學校已經把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師資、課時、教材均落實到位。班級每學期舉行1次健康教育的主題班會,每學期出刊2次健康知識黑板報。(主管部門:德工處
分管領導:孫妍妍荊文艷)
2、健全學校衛生工作體系。完善學校衛生工作制度,配備好保健教師。落實專人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負責學校衛生工作。每學期舉辦1次健康衛生知識講座。(主管部門:校辦
分管領導:王玉山)
3、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每年組織1次學生常規健康體檢,確保學生體檢率達100%。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公布學生健康信息。(主管部門:校辦
分管領導:王玉山)
4、重視學生心理衛生與健康。學校設有心理咨詢室,配有心理咨詢教師。加強心理輔導與干預,指導學生學會調節自身情緒與行為,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主管部門:德工處
分管領導:孫妍妍)
5、提高學校音體美課程實施質量。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開足上好音體美課,深化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評價改革,保證教學質量。開展學校陽光體育運動,嚴格執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保證學生每天在校鍛煉時間不少于1小時。(主管部門:教導處
體育組
分管領導:張淑霞夏紅梅張國偉)
6、開展內容豐富、生動活潑的體育活動。班級不定期組織體育比賽活動,學校每月組織1次小型體育比賽,每年召開1次大型體育節活動。提高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主動性、積極性,培養學生自覺健身的良好習慣。
(主管部門:體育組分管領導:張國偉)
7、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與藝術素養測試制度。每學年開始,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對新入學學生進行體質監測。體育教師與學校保健教師,按照測試項目要求,合力完成體育達標項目測試。藝術教育(音樂、美術)教師在學期末對學生進行藝術測試,并將測試結果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負責填寫《學生素質評價手冊》。(主管部門:
體育組
德工處
分管領導:張國偉
孫妍妍)
8、落實“學生健康促進行動”公示報告制度。每學期開學前,要逐項核對公示內容,發生變動的內容須于開學后7日內完成更新,并將更新后的內容報教育局。保障學生和家長知情權,讓學生、家長全面了解公示的內容和要求。(主管部門:校辦
分管領導:王玉山)
9、強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學校食品安全設施設備,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推動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規范運行。(主管部門:
財務室
分管領導:許正新)
10、建立健全學生外出參加體育、藝術活動比賽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主管部門:
財務室
安全辦
分管領導:王進學
曹炳茂)
11、完善部分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教師組織藝體課外活動,指導學生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活動,組織各類競賽和專業訓練等工作,必須計入教師工作量。
(主管部門:
教導處
分管領導:張淑霞
夏紅梅)
12、做好特殊體質學生排查,加強日常體育活動管理與防護。(主管部門:
安全辦
分管領導:曹炳茂)
13、加強學生健康促進各項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學生健康促進工作深入到學校素質教育的方方面面,切實調動學校和師生全面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主管部門:
總務處
安全辦
分管領導:秦忠江曹炳茂)
篇2:關于貫徹國辦發〔201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京建發〔20**〕72號
關于貫徹國辦發〔2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搜狐網,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4號)精神,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20**年全市政府土地儲備和一級開發投資不低于1000億元。
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設力度,調整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結構網絡超女,20**年各類政策性住房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開工套數的50%以上。
二、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對已供地未開工、已開工未入市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各部門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和跟蹤服務,發揮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機制作用,促開工、促上市。
三、加快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力爭再用兩年時間,全面完成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和中心城區危舊房屋保護性修繕任務。進一步完善“修繕、改善、疏散”的舊城房屋保護修繕模式鹿鼎記,加大政府投入,注重舊城風貌的整體保護,疏解人口,使居民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四、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五、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銷售住房的稅收政策。自2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六、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103號)中對境外個人在京購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購房屋的有關規定。
七、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批后監管。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出讓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公頃。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并嚴格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讓價款。加強對已出讓房地產項目批后監管校友錄,依法開展閑置土地的清理。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地價款、開工、竣工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追究違約責任,并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
八、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最低規模為施工許可證批準的施工范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三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
九、加大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市和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無證售房、未按規定時限開盤、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國土資源部門要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在房屋交易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金融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goodfeel,完善房價分類統計和發布機制,穩定市場預期。
十一、各區(縣)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切實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責任。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縣政府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情況的指導支持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中華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監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 房地產市場△ 意見
抄送:市政府辦公廳天龍八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年2月21日印發
篇3:東陽市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6)
關于印發《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東政辦發〔20**〕16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府各部門:
《關于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1月21日
關于促進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第55號公告)、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9號)、《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化解物業管理糾紛的指導意見》(浙司〔20**〕126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業管理體制和部門、單位職責,落實有關物業服務業的優惠政策,解決制約物業服務業發展的瓶頸問題,規范行業經營行為,提升行業發展水平,促進我市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對物業服務業的需要。
二、健全物業服務業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
(二)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負責"的原則,建立市、鎮鄉(街道)、社區三級物業管理體系;加強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管理和監督職能;強化鎮鄉(街道)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社區主體作用。
(三)建立物業服務協調委員會,研究部署、綜合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協調委員會成員由市發改、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建設、規劃、行政執法、環保、市場監管、建管、信訪、消防、房管、鎮鄉政府及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分管市長為召集人,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為副召集人。
(四)強化市建設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研究制定全市物業服務管理政策,對鎮鄉(街道)、社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
(五)明確各鎮鄉、街道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小區都是鎮鄉、街道的工作范圍。鎮鄉、街道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監督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負責對業委會開展工作的活動經費進行監管。協調社區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關系,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鎮鄉(街道)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由分管城建或社區的副鎮長(副鄉長、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并配備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六)明確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職責。將物業管理職能納入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范圍,全面落實物業管理各項工作。協助指導業主大會、業委會的成立和換屆,協調業委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關系。
(七)以現有的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吸收派出所民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顧問、業主委員會成員或業主代表、物業服務企業代表參加,建立鎮(街道)、社區(村)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體系,負責受理、調解各類物業管理糾紛。
三、加強政策扶持,培育行業發展
(八)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1.對住宅小區當年獲得國家、省級、金華市級示范項目稱號的物業服務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2.對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由三級升二級、二級升一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3.對上述1、2兩條的獎勵以不超過企業上繳稅收的地方留市部分為限。
(九)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9號)及相關部門已經出臺的規定有關物業服務行業稅收、金融、培訓補貼等各項優惠政策。
四、改進行業監管,規范服務行為
(十)重視做好前期物業監管。
1.建設單位應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做好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的招聘工作,制訂臨時管理規約等小區物業管理相關文件。提倡已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前介入。
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期限尚未屆滿,但業主大會已按規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終止。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小區符合業主大會召開條件因其他原因未能召開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經小區建設單位與物業所在小區社區居委會辦理交接手續后,其物業管理委托權暫由物業所在社區居委會行使,由社區居委會在征求所在小區業主或業主代表意見后,公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4.由建設單位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撤管的,建設單位必須負責該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
(十一)建立物業維修基金
應急使用簡易程序。
對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電、電梯停運、消防安全等緊急情況,需立即對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提出建議,經業主委員會證明核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核實),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可按規定的撥付程序直接撥付專項維修資金。
(十二)建立棄管住宅小區公共設施應急處理機制。
1.棄管住宅小區確實難以再開展物業管理,并且尚未成立業委會的,所屬鎮鄉(街道)、社區應引導業主自治管理或納入社區準物業管理。
2.所屬鎮鄉(街道)應及時告知涉及小區水、電、燃氣、廣播電視等收費的相關部門和專業單位,相關部門和專業單位應當履行各自職責,及時落實公共費用分攤方案,向最終用戶分攤并收取費用,接收相關設施設備,承擔維修、更新、養護責任。
(十三)堅持"專業化管理企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現代物業服務業發展模式。對不能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小樓盤(小區),可推行業主自治管理、自主收費或納入社區準物業管理。但對擁有電梯、消防等公用設施的住宅小區,無論是高層還是多層,無論可否封閉,無論采用何種管理模式,都應要求實施專業化管理,規范操作。
(十四)加強對行業的動態管理。
組織開展東陽市物業服務示范小區評比試點工作。
(十五)規范業委會運作。
1.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把好業委會成立的程序關和人選關,從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中推選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2.建立業委會成員培訓制度。定期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學習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和相關管理知識,明確業委會性質、職責、任務、權利和義務,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
3.健全業委會民主管理監督機制,指導業主大會制定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完善小區重大事項的公開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保障業主委員會正常開展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十六)推行物業服務等級收費制。在嚴格執行國家物業服務價格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東陽物業服務工作的實際,制訂適合不同小區業主需要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并按服務質量標準確定物業服務費價格。
五、完善保障措施,改善服務環境
(十七)加大物業服務行業的宣傳力度。各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物業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讓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提高對物業服務行業的認識,樹立物業服務的商品消費觀念,引導他們支持、主動參與物業管理活動,促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
(十八)規劃、建設、鎮鄉(街道)要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妥善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城市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對小區違章裝飾(修)的查處、管理力度,改善小區物業服務環境。
(十九)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物業服務收費難問題。
1.對拒繳、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要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催繳。
2.發揮公務人員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欠費抄告制度,要把干部職工支持參與物業管理和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情況,作為機關作風建設與創建文明單位的重要考核內容,健全各級黨政組織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
3.金融管理部門要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惡意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納入銀行個人征信系統。
(二十)規范小區與物業服務相關的各項收費。
1.凡由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的費用,不得轉由業主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承擔。
2.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應向物業管理區域內實際使用的個人、單位等最終用戶收取費用。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收的,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協議并支付代收手續費。
3.住宅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潔、綠化等物業服務過程中的用水、用電、用氣與民用同價。電梯等特種設備定期檢測費的收取,按規定標準執行。
六、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
(二十一)市房地產業協會要擴大協會覆蓋面,提高協會的廣泛性、代表性、權威性,通過制訂、完善行業規范,監督會員單位遵章守約、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二十二)協會要倡導會員單位向社會、向業主就物業服務中的有關事項作出公開承諾,以改善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形象,提升社會聲譽度。
(二十三)協會要建立物業服務行業專業人才庫,組織開展行業內自查和互查活動,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