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鄉鎮計劃生育工作總結與計劃[1]
省、市加強履職盡責督促檢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全市衛生計生系統結合實際對20**年加強履職盡責工作進行動員部署。一個多月來,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行動,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加強履職盡責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F將工作進展情匯報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體系。省、市加強履職盡責督促檢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6月26日市衛生計生委召開了加強履職盡責督促檢查工作動員大會,印發了關《20**年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加強履職盡責工作實施方案》、《市衛生計生委關于成立加強履職盡責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市衛生計生委加強履職盡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工》、《市衛生計生委加強履職盡責工作時間進度表》等文件,對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加強履職盡責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各地、各單位認真貫徹會議精神,全市13個縣市區和市直醫療衛生計生單位都制定了《加強履職盡責工作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設立了工作專班,明確了工作聯絡員,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委機關以科室為單位,對履職盡責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了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在各階段工作內容和工作責任。委履職盡責辦結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督導。宜都、當陽、夷陵等縣市區以及市中心醫院、市一醫院、市三醫院等市直醫療衛生計生單位采取多種方式,對加強履職盡責工作全面部署。據統計,全市成立31個領導小組,成員416人;成立工作專班31個,成員196人,聯絡員31人;召開動員會124場;全市加強統履職盡責工作全面有序開展。
(二)廣泛宣傳教育,強化責任意識。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加強履職盡責工作開展以來,活動情況通過中新網、搜狐網、中國急救網、三峽日報、三峽晚報、三峽商報、三峽宜昌網、三峽新聞網、湖北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網、湖北省疾控中心網站、以及各地方電視臺和單位門戶網站進行了宣傳。上報活動信息142條。各地、各單位都能借助網絡、報刊、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的力量,多渠道、深層次、全方位宣傳加強履職盡責工作。6月24日,市衛生計生委組織60多名機關干部,到宜昌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進行參觀學習,在講解員的引導下,大家重溫了我們黨幾代領導人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聽取了工作人員關于正反典型事例的講解,觀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一樁樁典型案例、一段段教育視頻,讓所有參觀者深受教育。認真開展“政風行風熱線”上線工作。市衛生計生領導親自上線接聽市民的咨詢、投訴,現場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市民的理解與支持。上半年辦理咨詢、投訴、舉報285件。
(三)積極公開承諾,強化社會監督。根據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在全省衛生計生系統開展“十萬人簽名”活動的通知》要求,市衛生計生委通過座談會、信函等形式,征求社會各界多方意見和建議制定履職盡責承諾書。印發《關于在全市衛生計生系統開展“履職盡責承諾簽名”活動的通知》,對履職盡責簽名承諾活動進行了部署,要求全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市直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在6月9日-12日開展以
“全面履行衛生計生責任,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為主題的承諾簽名活動。6月11日,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委機關干部職工、科級單位代表等80多人在委黨組書記顧昱帶領下莊嚴承諾:嚴格依法行政、落實健康惠民、樹立良好政風行風、構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堅持依法履職、優質服務、高效行政、廉潔從政,全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衛生計生突出問題,讓更高水平的衛生計生服務惠及全市人民群眾,為加快建設“既大又強、特優特美”的現代化特大城市做出新貢獻。截止6月12日,全市衛生計生系統有16538名醫療衛生計生人員進行了簽名。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各單位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郵箱,暢通了群眾訴求渠道。
(四)以點帶面示范,強化典型引路。市衛生計生委確定宜都市、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為委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職盡責工作試點。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分管工作,各自建立了1個工作聯系點。工作試點和聯系點要求做到工作方式開拓創新,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確保衛生計生系統履職盡責工作在內容上有效落實。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工作進展情況不平衡。有的單位工作不主動,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文件、工作方案、工作進度上報不及時。
二是工作信息質量不高。有的單位工作動態信息編發不及時,缺乏特色、亮點,比較空洞,一定程度上存在敷衍現象,信息數量和質量有所下降。
三是活動氛圍不夠濃厚。少數單位對加強履職盡責工作采取的宣傳措施不夠具體(如少數單位沒有借助公開承諾簽名平臺好好宣傳),群眾知曉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將重點圍繞加強履職盡責自查自糾和督導檢查工作,深入查找突出問題,建立工作臺
臺賬,狠抓整改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對各地、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提高對加強履職盡責工作的認識。對工作不上心,力度不大,沒有具體措施、責任意識不強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強化對加強履職盡責工作宣傳和報道,積極營造活動氛圍。豐富活動載體,自覺履行服務承諾,主動接受監督,擴大活動影響力。
(二)認真自查自糾。將自查自糾重點放在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通過深入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和回訪,完善第三方評價機制,收集自查自糾中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要求,落實整改責任。針對醫院“統方”問題,加強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防統方工作監督。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衛生計生委加強履職盡責辦公室按照履職盡責重點工作內容和進度安排,對市直醫療衛生計生單位進行重點督辦。同時組織專班深入到縣市區醫療衛生計生單位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基層增強責任意識、依法行政、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查找問題、分析原因,促進各單位進一步提高認識,完善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四)強化責任落實。進一步強化委機關科室和各單位的責任意識,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原則,在全系統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體單位配合抓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對相關任務進行任務分解,細化標準,明確責任,促進各地、各單位不斷加強依法行政,提高服務質量,糾正不正之風。
篇2: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為了完成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各項指標,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把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同常住人口一樣管理,為公司經濟的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現將20___年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黨的_____精神和“_____”為指導思想,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對人員有變動的及時調整。
二、完善目標管理,實行單位“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以股份公司為主,各單位配合,雙向管理,雙向考核的管理體制。
三、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公司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初計劃和年終總結,定期不定期的召開黨委會和行政辦公會議,安排部署階段性的工作,并聽取、反饋員工的意見、建議,解決實際問題。
四、加強各項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計生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加強自身的修養,樹立廉潔奉公、忠于職守、愛崗敬業的精神,全心全意為廣大員工服務。
五、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日常宣傳工作,組織員工學習有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知識。
六、組織好元旦、春節、“三八”、“六一”、等重大節假日和“計生協會成立紀念日”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月”等重要節日的集中性宣傳教育及慰問活動,并做好記錄及小節。因地制宜的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利用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宣傳,是計劃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七、做好一年四次的清查登記工作,并做好清查和登記工作的總結。
八、建立健全人口流動人口基礎臺帳、月清季節。帳、卡、表相符,上報及時,有較高質量的報表分析,努力提高統計質量,減少統計水分,確保年內出生物漏報現象。
九、建立已婚育齡婦女統計工作,帳卡填寫規范,并做好用藥人員的隨訪工作及已婚育齡婦女的環、孕情普查工作。
十、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登記造冊率100%,驗證率100%。
十一、對流動人口管理堅持誰用工、誰管理,并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
十二、嚴格考評制度,實行一票否決的獎罰制度,做到每半年全面檢查考核一次。
十三、并積極做好上級部門和辦事處臨時安排的各項工作。
篇3:集團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集團總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規定范本
第一條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及《北京市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等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正式職工(不含試用人員)。
第三條對響應國家號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給予一定的優待與獎勵。
第四條女年滿二十二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后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
第五條結婚符合晚婚條件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內享受獎勵假七天。
第六條晚育(包括雙、多胞胎的)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三十月)外,給予獎勵假30天。
第七條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女職工產假期滿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小時的哺乳時間,視為出勤,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
第八條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育環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可另享受獎勵假三天,一次發營養費50元。
第九條育齡夫婦做絕育手術的(不含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另給獎勵假十天,一次性獎勵100元。
第十條育齡婦女計劃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會撫育費。
第十一條凡符合國家有關生育第二胎規定條件者,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生育,未給批準生育者按計劃外生育處罰。
第十二條對計劃外懷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十三條對第一次做人流手術者,術后上環或做絕育手術的,一切待遇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所涉及各類假期的工資收入發放按《考勤制度》執行。其他相關事宜的規定與《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