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專利基金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了保護學校的知識產權,鼓勵原始創新,激勵在科研工作中產生更多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學校決定設立專項專利基金,并特制定本條例,確保專利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一條專利基金資助范圍
1.浙江大學作為第一申請人或第一專利權人的發明專利,憑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學校先資助每件2000元,專利授權后學校再資助1000元,以及三年的年費。未請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由自己撰寫的發明專利申請費,憑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學校先資助每件1000元,專利授權后學校再資助2000元,以及三年的年費。第四年起專利年費由課題組科研經費開支。三年內已許可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的專利,其年費的支付原則上由實施方承擔或根據合同約定執行。
2.浙江大學為第一申請人或第一專利權人的實用新型專利,憑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學校資助每件500元。
3.浙江大學為第一著作權人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憑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學校資助每件500元。
第二條基金來源及管理
1.學校撥??罱@?,基金額度暫定為200萬元。由學??蒲泄芾聿块T成果與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管理,計劃財務處監督使用。
2.基金項目運行后,浙江省知識產權局及政府有關部門資助的以浙江大學為專利權人的專利申請費和授權追加費為本基金收入,不足部分由學校列入預算在每年年初補足。
第三條申請與審批程序
1.專利申請費
希望獲得本基金資助的專利,申請人須填寫《浙江大學專利基金資助申請表》,經申請人所在學院簽署意見后,由申請人(可委托專利代理人)攜帶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向學校成果與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者,可使用專利基金經費。成果與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將專利申請費,撥入發明人經費摺上或直接撥入所代理的專利事務所。
2.發明專利年費
憑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明專利授權通知書,向學校成果與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登記,經核實專利權人后,由成果與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將有關費用(專利證書費、維持費、年費)撥入發明人經費摺上。
第四條本辦法解釋權屬學??蒲泄芾聿块T。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20**年11月26日頒布的《浙江大學專利基金管理試行條件》(浙大發科[20**]23號)同時作廢。
篇2:物業公司費用、基金收取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費用、基金收取管理制度
1.0程序目的
通過對物業管理服務中各項費用、基金的測算、收取進行規范化管理,使各項費用、基金能及時得到收取,收取標準既符合公司利益,又能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使住戶滿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所管物業各項費用、基金的收取管理。
3.0主要職責和權限
3.1管理處收費文員負責按批準的《費用收取標準》及時收取各項費用。
4.0程序內容
4.1《費用收取標準》的制定及費用測算
4.1.1管理處負責確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項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將相關資料、數據提請公司審核。
4.1.2制定《費用收取標準》時,應考慮符合公司利益,同時又不違反行業法規和政府管理部門的要求,又為大多數業戶所能接受。
4.1.3客服中心負責收集外部及行業收費信息和價格,當需要改變收費標準時應及時提供修改《費用收取標準》意見至公司。
4.2費用收取
4.2.1相關部門負責在每月30日應將收費用項目等轉交財務部計算制單,客服中心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將填制好的《收費通知單》派發住戶。
4.2.2如住戶在當月15日前及當月30日前均未繳交相關費,客服中心將填制《費用催交通知》,對在當月未交納費用的住戶,將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4.2.3對欠費逾2個月以上且發出催交通知后仍不繳費的住戶,財務部應知會客服中心采取措施追繳費用。
4.3基金的收取管理
4.3.1基金主要指房屋主體維修基金,管理處應根據小區使用狀況,依據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指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4.3.2管理處對房屋主體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須完全依照行業法規的要求,并接受有關部門和住戶的監督、質詢。
5.0 支持性文件
5.1《費用收取標準》
6.0 質量記錄
6.1《收費通知單》
6.2《費用催繳通知》
篇3:常州物業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制度
常州物業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常州市房管局、常州市財政局常房發[20**]7號和常財基[20**]1號以及常房發[20**]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做好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以下簡稱本體基金)的代收代交和續籌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在辦理業主入伙手續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5元)向業主足額收取本體基金,并開具本體基金專用發票;未交清本體基金的業主一律不得交房。
三、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向業主收取的本體基金,無論總額多少,都必須于五個工作日內如數交到公司財務部。
四、公司財務部在匯總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收取的本體基金后,應嚴格按照市房管局《關于加強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代收代交管理的通知》規定,于每月10號前將本公司上月代收的本體基金解繳市物業管理中心。
五、當維修基金余額不足應歸集基金總額的30% 時,公司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應積極配合所在區房管局和業主委員會及時進行續籌。
六、本體基金的使用應按照市人民政府常政發[20**]28號以及市房管局常房發[20**]83號文件規定。在接受業主委委托的前提下,制訂維修工程預算書,向市基金中心申請用款,與有資質房屋修繕單位簽訂維修工程合同,實施維修工程,并參與工程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