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印章使用規定(四)
1.指派專人保管印章,放置印章的地方要加鎖,使用后要及時收存鎖好,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
2.使用部門印章,要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但因特殊需要,對一些一般性事務的用印,負責人也可以授權印章管理人員審核。但一定要明確授權范圍,超出范圍的,應請示領導審核后方可用印;
3.印章管理人員用印前,要明確了解用印的內容及目的,確認符合用印的手續后,在用印登記簿上逐項登記,方可用印(登記內容包括:年月日、用印單位、內容摘要、批準人、承辦人、用印數、留存材料);
4.凡加蓋公章文件,需影印留存并歸檔;
5.不得在空白憑證上加蓋印章,確因工作需要,需要事先加蓋印章,然后填發的,經領導批準可以蓋印,憑證上要逐頁編號,裝訂成冊,由部門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填發;
6.一般情況下不得將印章攜帶出部門外使用,確實需要在外使用時,要由印章管理人員攜帶印章到場監印;
7.經審查登記后,即可按要求加蓋印章。印章應加蓋在落款的年、月、日處,“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下面),印跡端正、清晰;
8.要注意保養,避免印章在堅硬的物體上使用,造成碰損;應經常清洗,確保印跡清晰。
篇2:某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后勤處印章管理,規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現問題,根據《廣東**大學大印章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后勤處各部門不得私刻公章或專用章,確因工作需要須提出申請,經后勤處負責人簽署意見,呈報學?!皟赊k”審核同意后,由“兩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啟用和停用應嚴格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后勤處印章必須指定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工作認真負責,紀律性強的人員管理,專人專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員臨時外出時,可將印章交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代管。
4、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須按處領導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文件的內容、格式,無誤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處名義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處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況下,個人用印須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3)嚴禁個人擅自使用后勤處印章。
6、后勤處印章的使用須嚴格履行申請、審批、登記手續,防止丟失和濫用。
7、未經處長同意,印章不得在辦公室以外的地點存放或使用。
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后勤處計劃科負責解釋。
篇3: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6)
> 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六)為嚴格介紹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規定:
1、酒店印章、介紹信和各種文函的用印事宜,統一由總經理室負責。
2、酒店各部門因公需開具介紹信或需在文函上加蓋酒店印章(合同章),須認真填寫介紹信,并附有關材料,交由主管領導審批。店領導不在,授權總經理室主任核準。
3、員工因私須開具各種證明、加蓋酒店印章,必須書面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店領導審批。
4、凡違反上述規定,總經理室有權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