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酒店工資待遇中的各種扣款制度:
1、基本概念:
1)崗位工資總額:員工工資不再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生活津貼,將統稱為崗位工資總額,即傳統意義上的員工工資;
2)日工資:每日工資=月崗位工資總額×12/365;
3)常規有薪假期:將原有每月享有四天休班改為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每月不工作不享有此有薪假期;
4)崗位工資額的計算:每月崗位工資額=每日工資×(出勤天數+應享有的有薪假天數);
2、假期:
1)事假:
員工請一天事假扣發一天每日工資,并一天事假扣發當月獎金的30%,兩天扣發50%,三天扣發70%,四天及以上扣發100%;
2)病假:
每月有兩天有薪病假(此病假必須有壽光市中醫院、壽光人民醫院及以上醫院證明方有效),第三天起按事假處理(一次性申請病假跨月份到下一個月時,只計兩天有薪),具體計算見1;
3)產假:
假期享有崗位工資總額的50%,即50%有薪假;
注:以上假期期間按月計算(跨月份假期以后一個月假期亦按當月計算)。
4)工傷假:
員工工傷三天,享有三天有薪工資。工傷休假超過三天,每日享受80%的每日工資,即80%有薪假,其它待遇不變;
5)婚假、慰唁假等為有薪假期,享有全額每日工資,即100%有薪假;
6)補休在三個月內有效,跨月補休按事假處理,但不扣發當月獎金;
注:以上假期必須經有關手續,有相關證明,經批準后方生效;
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正常休班需加班的必須按有關手續辦理方可加班。
3、出勤:
1)遲到-早退:
a.每月1-2次: 若共計超出10分鐘,一般違紀+扣款20元;
b.每月三次: 若共計超出20分鐘,書面警告+扣款50元;
c.受到書面警告后次月內又超過二次:最后警告+扣款100元;
d.受到最后警告后次月內又超過二次:1)合同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務工:辭退。
2)曠工:事先未經同意擅自缺勤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扣50%當月獎金;
曠工兩天扣八天工資,并扣100%當月獎金;
曠工三天扣十五天工資,扣100%當月獎金,并給予辭退處理;
注:曠工累計半年內有效;
4、酒店將按員工出勤情況評定年終獎金及優秀員工的評比活動。
5、本規定自八月一日起試行,此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總辦有最后解釋權。
篇2:酒店員工工資待遇中各種扣款制度
酒店員工工資待遇中的各種扣款制度
1、基本概念:
1)崗位工資總額:員工工資不再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生活津貼,將統稱為崗位工資總額,即傳統意義上的員工工資;
2)日工資:每日工資=月崗位工資總額×12/365;
3)常規有薪假期:將原有每月享有四天休班改為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每月不工作不享有此有薪假期;
4)崗位工資額的計算:每月崗位工資額=每日工資×(出勤天數+應享有的有薪假天數);
2、假期:
1)事假:
員工請一天事假扣發一天每日工資,并一天事假扣發當月獎金的30%,兩天扣發50%,三天扣發70%,四天及以上扣發100%;
2)病假:
每月有兩天有薪病假(此病假必須有壽光市中醫院、壽光人民醫院及以上醫院證明方有效),第三天起按事假處理(一次性申請病假跨月份到下一個月時,只計兩天有薪),具體計算見1;
3)產假:
假期享有崗位工資總額的50%,即50%有薪假;
注:以上假期期間按月計算(跨月份假期以后一個月假期亦按當月計算)。
4)工傷假:
員工工傷三天,享有三天有薪工資。工傷休假超過三天,每日享受80%的每日工資,即80%有薪假,其它待遇不變;
5)婚假、慰唁假等為有薪假期,享有全額每日工資,即100%有薪假;
6)補休在三個月內有效,跨月補休按事假處理,但不扣發當月獎金;
注:以上假期必須經有關手續,有相關證明,經批準后方生效;
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正常休班需加班的必須按有關手續辦理方可加班。
3、出勤:
1)遲到-早退:
a.每月1-2次: 若共計超出10分鐘,一般違紀+扣款20元;
b.每月三次: 若共計超出20分鐘,書面警告+扣款50元;
c.受到書面警告后次月內又超過二次:最后警告+扣款100元;
d.受到最后警告后次月內又超過二次:1)合同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務工:辭退。
2)曠工:事先未經同意擅自缺勤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扣50%當月獎金;
曠工兩天扣八天工資,并扣100%當月獎金;
曠工三天扣十五天工資,扣100%當月獎金,并給予辭退處理;
注:曠工累計半年內有效;
4、酒店將按員工出勤情況評定年終獎金及優秀員工的評比活動。
5、本規定自八月一日起試行,此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總辦有最后解釋權。
篇3:巴士交通公司事故扣款制度
巴士交通公司事故扣款制度
為了強化公交行車安全管理,提高行車人員的安全意識,適應企業經營機制,有利于提高駕駛員的自控能力和安全責任感,對發生行車(客傷)事故的當事人追償事故費用和對其行政處理的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ZZ公司所屬車輛中發生行車、客傷事故人員
二、追償事故費用的額度標準
1、因業務過失而發生行車事故,經濟損失在伍佰元以下(含伍佰元),由當事人自理。
2、當事人的經濟損失超過伍佰元時,按責任賠償剩余部分的費用,其賠償比例如下:
事故責任 全責 主責 同等 次責
賠償比例 20% 15% 10% 5%
3、乘務員發生門客傷事故,應賠償事故經濟損失的20%。
4、對事故當事人追償費用不設最高額。
5、對駕駛員發生非責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無外來賠款或外來賠款不足的
其賠償比例如下:
經濟損失 200--1000元 1000--5000元 5000-30000元
賠償比例 最高不超過200元 最高不超過500元 最高不超過1000元
三、若駕駛員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主觀上無過錯,遇不可預見和不可抗拒的因素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免于事故賠款,但必需經過車隊及專業部門論定。
四、凡觸犯安全管理條例者,酒后駕車、私自繞改道、逆向行駛、意氣用事,將車輛私自交與他人,謊報瞞報事故,一切損失均有責任人全責全賠
五、扣款規定:
1、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的,除扣事故差價部分,經責也作相應考核,(駕駛員費用全部支出,理賠不計范圍內),其比例如下:
事故責任 全責 主責 同等 次責
事故損失 1000元以上 1000元以上 1000元以上 1000元以上
經責扣款 5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2、事故扣款原則上不低于200元。
六、免扣款規定:
1、駕駛員肇事扣款數額較大,工作認真,表現突出并無行車責任事故,由本人向車隊提出書面申請減免扣款。
2、申請減免須由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方可生效。
ZZ公司
20**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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