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制度與程序
某大酒店水產加工程序
F&B POLICY & PROCEDURES
程序
PROCEDURE 水產加工程序 編號
REF.NO.
執行職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粗加工廚師 涉及部門
DEPT.
CONCERNED
1、魚
1)污穢雜物除盡,去鱗則去盡,留鱗則完整。
2)血放盡,鰓除盡,膽不破,內臟雜物去盡。
3)洗凈瀝干。
2、蝦
1)去盡蝦須、泥腸等。
2)洗凈瀝干。
3、河蟹
1)整只用蟹刷洗干凈,并捆扎整齊。
2)剔取蟹肉,殼中不帶肉,肉中無碎殼,蟹肉與蟹黃分別放置。
4、海蟹
1)去盡不能食用的部分。
2)洗凈瀝干。
5、根據各廚房烹飪規格要求及需要量,備齊加工的水產品,準備用具。
6、將所用的蝦、蟹、魚等各類水產品進行不同的宰殺,洗凈瀝干。
7、將各類加工好的水產品用保鮮膜封好,立即放冰箱或冷庫內存放,待取用。
8、清潔場地,清運垃圾,清理用具,妥善保管。
9、關閉水、電開頭,關鎖門、窗、柜。
政策制定人PREP ARED BY 審批人APPROVED BY 執行日期EFFECTIE
篇2:廣州市水產品買賣合同
SF-20**-0116
廣州市水產品買賣合同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種、等級、數量、金額
品種名稱 規格或等級 數量 單位
(公斤/尾) 單價 金額 備注
合計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
(一)水產品需鮮活;
(二)“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三)其他要求:
三、交貨時間、方式
(一)交貨時間:
(二)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送貨。乙方將水產品送到 ,交貨日期以甲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2、提貨。甲方按約定時間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甲方提貨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3、代辦托運。乙方通過( 運輸方式)將水產品托運到 ,交貨日期以辦理托運手續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四、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托運以 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甲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如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乙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
(四)自然損耗: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 %以內(含 %)。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余款應在驗收合格后 日內付清。若甲方違約解除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則雙倍返還定金。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收貨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
2、少收貨物的,按少收部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提貨的,每日按逾期提貨部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每日按應付貨款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不能交貨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雙倍返還定金。
2、交付的水產品少于約定數量的,按少交部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的,每日按逾期交付部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乙方原因造成水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甲方不需要的,乙方自行處理。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篇3:案例分析:小區消防設施漏水產生水費
案例分析:小區消防設施漏水產生水費
小區消防設施漏水產生水費18萬元,應當由業主承擔,還是由物管承擔?
案情
江蘇省宿遷市康寧小區于20**年交付業主使用,陽光物業公司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20**年10月,小區消防水表顯示用水5.6萬噸,產生約18萬元水費,原因是消防栓漏水。自來水公司要求物業公司承擔水費,被物業公司拒絕,其理由是:小區消防設施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由所有人承擔漏水損失,且自己與自來水公司無供用水合同,自來水公司無權向其主張水費。這筆水費,自來水公司應向誰索要?
評析
消防設施分為公共消防設施和自備消防設施,小區內部消防設施屬于小區自備消防設施,從自備消防設施取水救火需要繳納水費。小區自備消防設施漏水產生的水費,自來水公司可以依據不同的法律關系要求小區業主或物業公司承擔。
1、自來水公司可依據“物權”法律關系要求小區業主承擔。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筑區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小區的消防設施就屬于公用設施,歸業主共有。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業主承擔義務的表現包括分擔共用部分產生的費用。該法第八十條還規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物業管理微資訊)。由此可見,業主作為小區消防設施的所有人,自來水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擔小區消防栓漏水產生的費用。
2、自來水公司可以依據“侵權”法律關系要求物業公司承擔。在委托管理模式下,小區業主將其對小區的管理權委托給物業公司行使,此時共有設施設備管理主體為物業公司。消防法第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物業公司未盡管理義務導致消防用水流失,侵犯了自來水公司的財產權,自來水公司有權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其因此遭受的損失。
3、業主承擔義務后,可依據物業合同向物業公司追償?!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業主承擔水費后,可以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向物業公司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