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公司職工薪資核計實施細則

1604

  版次:第1版 執行日期:20**年10月26日

  制定部門:行政部 發布日期:20**年10月29日

  總經理簽核:

  類別:會計類

  名稱:職工薪資核計實施細則 編號:*司20**-09號

  1、總則

  1-1、制定目的

  1-1-1依據本公司“職工薪資辦法”制定有關職工薪資核計細則之事項。

  1-1-2建立公平合理之待遇核計原則,并遵照執行之。

  1-2、適用范圍:本公司內各部門職工之薪資核計,除“職工薪資辦法”另有規定外,均依本細則所規定執行。

  1-3、管理部門及人員:行政部、會計

  1-4、名詞定義

  全薪金額:系指支付職工月度之底薪及獎金合計之金額。

  2、核計原則

  2-1、核計單位

  A本公司職工薪資支付按月薪核計,并以每月25日為計算單位。

  B本公司薪資核計支付以人民幣核算之。

  3、待遇發放

  3-1、發放日期

  A每月10日發放上月份薪資。

  B遇節假日可提前1日發放。

  3-2、發放作業

  A會計應于每月最后1天,隔月6日呈請總經理核準之。

  B會計應于每月10日前將薪資打入職工銀行卡。

  C會計應于每月10日將薪資單發給職工。

  4、職工薪資核計:為體現企業與員工生命共同體之重要性,以薪資40%浮動之。

  4-1、薪資核計

  4-1-1公司正式人員薪資結構:全薪=本薪+津貼+獎金。

  其標準為:全薪60%為固定薪資(本薪45%津貼15%),獎金為40%(產值績效獎金30%考核獎金10%)。

  注:試用職工薪資結構,依試用期規定執行。

  4-1-2本薪與津貼

  A依“職工薪資辦法”第2-2及2-3條款執行之。

  B依當地物價指數及社會平均工資調整之幅度作為調整時的參考。

  4-1-3獎金

  A額外產值績效獎金:年目標完成率之跟蹤,每月進行階段目標完成率審核。

  注:⑴公司職工額外產值績效獎金依月產值計算,公式為本薪×2/3+額外產值績效獎金。

 ?、圃庐a值=(年產值÷12)

 ?、穷~外產值=完成產值-額定產值。

  額定產值(目標值),每年度確定1次,遞增率為10%。

  注:★需預留額外產值的20%作為風險預備獎金之計算產值。

  ★ 額外產值為負數時,可不提留20%風險預備金。

  ★當月完成產值低于額定產值60%時,并連續超過3個月時,可對職工薪資辦法作適當調整(以市場為依據,每季檢討營業額增減,以調整之)。

 ?、阮~外產值績效=額外產值×0.6%

 ?、僧a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額外產值績效×0.8)÷【(0.25×2)+(0.35×4)+(0.4×12)】。

  注:正式職工人數增減時予以調整(式中2、4、12為現階段人數)。

 ?、十a值績效獎金系數標準:部長、經理級(0.25)科長主管及組長級(0.35)其他職工(0.4)。

 ?、?部長、經理級=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25

  科長、主管、組長級=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35

  其他職工=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4

  B考核獎金:以每月計算,公式為平時考核百分值×本薪÷45×10。

  C專案獎金:依各專案的效益進行評估(以專案結束后)給予績效獎金。

  D年終獎金:依“績效管理施行細則”第2項核算之。

  4-1-4全勤獎金:核定為80元/月。

  4-1-5薪資核計試行期:20**年度9月至12月為此制度的試行期。

  4-1-6非全月職工核計:

  A中途到職者:試用薪資÷25×工作日數【工作日數之核算:按實際到職工作日計算】。

  B中途離職者:薪資÷25×工作日數【工作日數之核算:至離職日止實際到職工作日計算】。

  4-2、全勤獎金

  4-2-1名詞定義:本細則之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A請假:事假未超過8小時。

  B遲到:上班時間后1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職者,視為遲到1次。

  C早退:職工于規定出勤下班時間前,無故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1次。

  D曠工: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視為曠工。

  E獎金金額:全勤獎金金額為80元/月。

  4-2-2全額核發標準:本公司每月全勤獎金之核發,依下列標準:

  A全月請假記錄未超過規定者。

  B全月遲到3次以內(含3次)。

  C未有早退、曠工記錄者。

  4-2-3全額扣除標準: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者,該月份不予核發全勤獎金。

  A全月請假記錄超過規定者。

  B全月遲到4次以上(含4次)或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

  C有早退、曠工記錄者。

  4-2-4注意事項:

  A試用期職工不予核發全勤獎金。

  B中途離職人員,不核發當月全勤獎金。

  C本辦法之全勤獎金按月一次核發。

  4-3、加班費:星期六固定加班日按80元/月計算,其余需于上班時間外加班者,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核后,方可加班。二職等以上之人員加班不予核計加班費。加班費核計分平日加班與假日加班兩種,分別說明如下:

  4-3-1加班核計:

  A工作日期間每日下班后,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1.5。

  B星期天加班核計: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2.0。

  C春節、國慶節、“五一節”等法定節日加班核計: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2.0。

  4-4、車貼:為80元/人·月。

  5、職工薪資之支付及扣除項目:

  5-1、薪資支付項目:①本薪②津貼③獎金④加班費⑤車貼⑤其它

  5-2、薪資扣除項目:①個稅②養老險③醫療險④公積金⑤待業險⑥借支⑦其他扣除項目。

  6、附則

  6-1、本細則屬于規章制度,經審議后,呈請總經理簽核后公告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細則執行時間:20**年10月**日

篇2:設備公司職工薪資核計實施細則

  更多精品來自 行政   版次:第1版 執行日期:20**年10月26日

  制定部門:行政部發布日期:20**年10月29日

  總經理簽核:

  類別:會計類 名稱:職工薪資核計實施細則 編號:**司20**-09號

  1、總則

  1-1、制定目的

  1-1-1依據本公司"職工薪資辦法"制定有關職工薪資核計細則之事項。

  1-1-2建立公平合理之待遇核計原則,并遵照執行之。

  1-2、適用范圍:本公司內各部門職工之薪資核計,除"職工薪資辦法"另有規定外,均依本細則所規定執行。

  1-3、管理部門及人員:行政部、會計

  1-4、名詞定義

  全薪金額:系指支付職工月度之底薪及獎金合計之金額。

  2、核計原則

  2-1、核計單位

  A本公司職工薪資支付按月薪核計,并以每月25日為計算單位。

  B本公司薪資核計支付以人民幣核算之。

  3、待遇發放

  3-1、發放日期

  A每月10日發放上月份薪資。

  B遇節假日可提前1日發放。

  3-2、發放作業

  A會計應于每月最后1天,隔月6日呈請總經理核準之。

  B會計應于每月10日前將薪資打入職工銀行卡。

  C會計應于每月10日將薪資單發給職工。

  4、職工薪資核計:為體現企業與員工生命共同體之重要性,以薪資40%浮動之。

  4-1、薪資核計

  4-1-1公司正式人員薪資結構:全薪=本薪+津貼+獎金。

  其標準為:全薪60%為固定薪資(本薪45%津貼15%),獎金為40%(產值績效獎金30%考核獎金10%)。

  注:試用職工薪資結構,依試用期規定執行。

  4-1-2本薪與津貼

  A依"職工薪資辦法"第2-2及2-3條款執行之。

  B依當地物價指數及社會平均工資調整之幅度作為調整時的參考。

  4-1-3獎金

  A額外產值績效獎金:年目標完成率之跟蹤,每月進行階段目標完成率審核。

  注:⑴公司職工額外產值績效獎金依月產值計算,公式為本薪×2/3+額外產值績效獎金。

 ?、圃庐a值=(年產值÷12)

 ?、穷~外產值=完成產值-額定產值。

  額定產值(目標值),每年度確定1次,遞增率為10%。

  注:★需預留額外產值的20%作為風險預備獎金之計算產值。

  ★ 額外產值為負數時,可不提留20%風險預備金。

  ★當月完成產值低于額定產值60%時,并連續超過3個月時,可對職工薪資辦法作適當調整(以市場為依據,每季檢討營業額增減,以調整之)。

 ?、阮~外產值績效=額外產值×0.6%

 ?、僧a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額外產值績效×0.8)÷【(0.25×2)+(0.35×4)+(0.4×12)】。

  注:正式職工人數增減時予以調整(式中2、4、12為現階段人數)。

 ?、十a值績效獎金系數標準:部長、經理級(0.25)科長主管及組長級(0.35)其他職工(0.4)。

 ?、?部長、經理級=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25

  科長、主管、組長級=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35

  其他職工=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4

  B考核獎金:以每月計算,公式為平時考核百分值×本薪÷45×10。

  C專案獎金:依各專案的效益進行評估(以專案結束后)給予績效獎金。

  D年終獎金:依"績效管理施行細則"第2項核算之。

  4-1-4全勤獎金:核定為80元/月。

  4-1-5薪資核計試行期:20**年度9月至12月為此制度的試行期。

  4-1-6非全月職工核計:

  A中途到職者:試用薪資÷25×工作日數【工作日數之核算:按實際到職工作日計算】。

  B中途離職者:薪資÷25×工作日數【工作日數之核算:至離職日止實際到職工作日計算】。

  4-2、全勤獎金

  4-2-1名詞定義:本細則之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A請假:事假未超過8小時。

  B遲到:上班時間后1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職者,視為遲到1次。

  C早退:職工于規定出勤下班時間前,無故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1次。

  D曠工: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視為曠工。

  E獎金金額:全勤獎金金額為80元/月。

  4-2-2全額核發標準:本公司每月全勤獎金之核發,依下列標準:

  A全月請假記錄未超過規定者。

  B全月遲到3次以內(含3次)。

  C未有早退、曠工記錄者。

  4-2-3全額扣除標準: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者,該月份不予核發全勤獎金。

  A全月請假記錄超過規定者。

  B全月遲到4次以上(含4次)或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

  C有早退、曠工記錄者。

  4-2-4注意事項:

  A試用期職工不予核發全勤獎金。

  B中途離職人員,不核發當月全勤獎金。

  C本辦法之全勤獎金按月一次核發。

  4-3、加班費:星期六固定加班日按80元/月計算,其余需于上班時間外加班者,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核后,方可加班。二職等以上之人員加班不予核計加班費。加班費核計分平日加班與假日加班兩種,分別說明如下:

  4-3-1加班核計:

  A工作日期間每日下班后,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1.5。

  B星期天加班核計: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2.0。

  C春節、國慶節、"五一節"等法定節日加班核計: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2.0。

  4-4、車貼:為80元/人·月。

  5、職工薪資之支付及扣除項目:

  5-1、薪資支付項目:①本薪②津貼③獎金④加班費⑤車貼⑤其它

  5-2、薪資扣除項目:①個稅②養老險③醫療險④公積金⑤待業險⑥借支⑦其他扣除項目。

  6、附則

  6-1、本細則屬于規章制度,經審議后,呈請總經理簽核后公告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細則執行時間:20**年10月26日

相關文章

97精品久久久久|ZZIJZZIJ日本成熟少妇|嫩草一级337p无码专区|青青青国产在线观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