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品來自 行政 版次:第1版 執行日期:20**年10月26日
制定部門:行政部發布日期:20**年10月29日
總經理簽核:
類別:會計類 名稱:職工薪資核計實施細則 編號:**司20**-09號
1、總則
1-1、制定目的
1-1-1依據本公司"職工薪資辦法"制定有關職工薪資核計細則之事項。
1-1-2建立公平合理之待遇核計原則,并遵照執行之。
1-2、適用范圍:本公司內各部門職工之薪資核計,除"職工薪資辦法"另有規定外,均依本細則所規定執行。
1-3、管理部門及人員:行政部、會計
1-4、名詞定義
全薪金額:系指支付職工月度之底薪及獎金合計之金額。
2、核計原則
2-1、核計單位
A本公司職工薪資支付按月薪核計,并以每月25日為計算單位。
B本公司薪資核計支付以人民幣核算之。
3、待遇發放
3-1、發放日期
A每月10日發放上月份薪資。
B遇節假日可提前1日發放。
3-2、發放作業
A會計應于每月最后1天,隔月6日呈請總經理核準之。
B會計應于每月10日前將薪資打入職工銀行卡。
C會計應于每月10日將薪資單發給職工。
4、職工薪資核計:為體現企業與員工生命共同體之重要性,以薪資40%浮動之。
4-1、薪資核計
4-1-1公司正式人員薪資結構:全薪=本薪+津貼+獎金。
其標準為:全薪60%為固定薪資(本薪45%津貼15%),獎金為40%(產值績效獎金30%考核獎金10%)。
注:試用職工薪資結構,依試用期規定執行。
4-1-2本薪與津貼
A依"職工薪資辦法"第2-2及2-3條款執行之。
B依當地物價指數及社會平均工資調整之幅度作為調整時的參考。
4-1-3獎金
A額外產值績效獎金:年目標完成率之跟蹤,每月進行階段目標完成率審核。
注:⑴公司職工額外產值績效獎金依月產值計算,公式為本薪×2/3+額外產值績效獎金。
?、圃庐a值=(年產值÷12)
?、穷~外產值=完成產值-額定產值。
額定產值(目標值),每年度確定1次,遞增率為10%。
注:★需預留額外產值的20%作為風險預備獎金之計算產值。
★ 額外產值為負數時,可不提留20%風險預備金。
★當月完成產值低于額定產值60%時,并連續超過3個月時,可對職工薪資辦法作適當調整(以市場為依據,每季檢討營業額增減,以調整之)。
?、阮~外產值績效=額外產值×0.6%
?、僧a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額外產值績效×0.8)÷【(0.25×2)+(0.35×4)+(0.4×12)】。
注:正式職工人數增減時予以調整(式中2、4、12為現階段人數)。
?、十a值績效獎金系數標準:部長、經理級(0.25)科長主管及組長級(0.35)其他職工(0.4)。
?、?部長、經理級=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25
科長、主管、組長級=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35
其他職工=產值績效獎金之計算基數×0.4
B考核獎金:以每月計算,公式為平時考核百分值×本薪÷45×10。
C專案獎金:依各專案的效益進行評估(以專案結束后)給予績效獎金。
D年終獎金:依"績效管理施行細則"第2項核算之。
4-1-4全勤獎金:核定為80元/月。
4-1-5薪資核計試行期:20**年度9月至12月為此制度的試行期。
4-1-6非全月職工核計:
A中途到職者:試用薪資÷25×工作日數【工作日數之核算:按實際到職工作日計算】。
B中途離職者:薪資÷25×工作日數【工作日數之核算:至離職日止實際到職工作日計算】。
4-2、全勤獎金
4-2-1名詞定義:本細則之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A請假:事假未超過8小時。
B遲到:上班時間后1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職者,視為遲到1次。
C早退:職工于規定出勤下班時間前,無故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1次。
D曠工: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視為曠工。
E獎金金額:全勤獎金金額為80元/月。
4-2-2全額核發標準:本公司每月全勤獎金之核發,依下列標準:
A全月請假記錄未超過規定者。
B全月遲到3次以內(含3次)。
C未有早退、曠工記錄者。
4-2-3全額扣除標準: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者,該月份不予核發全勤獎金。
A全月請假記錄超過規定者。
B全月遲到4次以上(含4次)或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
C有早退、曠工記錄者。
4-2-4注意事項:
A試用期職工不予核發全勤獎金。
B中途離職人員,不核發當月全勤獎金。
C本辦法之全勤獎金按月一次核發。
4-3、加班費:星期六固定加班日按80元/月計算,其余需于上班時間外加班者,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核后,方可加班。二職等以上之人員加班不予核計加班費。加班費核計分平日加班與假日加班兩種,分別說明如下:
4-3-1加班核計:
A工作日期間每日下班后,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1.5。
B星期天加班核計: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2.0。
C春節、國慶節、"五一節"等法定節日加班核計:實領加班費={(底薪)÷(25×8)}×加班時數×2.0。
4-4、車貼:為80元/人·月。
5、職工薪資之支付及扣除項目:
5-1、薪資支付項目:①本薪②津貼③獎金④加班費⑤車貼⑤其它
5-2、薪資扣除項目:①個稅②養老險③醫療險④公積金⑤待業險⑥借支⑦其他扣除項目。
6、附則
6-1、本細則屬于規章制度,經審議后,呈請總經理簽核后公告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細則執行時間:20**年10月26日
篇2:地產銷售薪資發放制度
銷售薪資發放制度
一、基本工資發放
基本工資根據公司財務規定按期發放。
二、銷售傭金提成發放
(一)傭金提成計算方式
傭金提成=當月個人銷售總產值×傭金計算系數×個人所得稅繳納系數
(二)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1、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乓淮涡愿犊钯彿康?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瓢唇屹J款購房的,簽定貸款合同后,并支付完首付款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欠制诟犊钯彿康?首期款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2、退、換房傭金結算原則
?、磐朔?退房情況發生時,該筆交易做無效處理,傭金提成不予結算;若傭金提成已經發放,已發該筆傭金提成從下月傭金提成(或保證金(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中扣除;
?、茡Q房:發生換房情況時,根據前后房屋總價價差具實結算,多退少補;
已發放傭金大于換房后的實際傭金,差額部分在下次結算中扣除;已發放傭金小于換房后的實際傭金,差額部分在下次結算中補足;
(三)、傭金提成發放時間
傭金提成發放時間為:每月與開發商結算后發放上月銷售傭金提成。
(四)、傭金提成發放比例
傭金提成發放比例為:次月發放上月個人銷售提成的70%,年底發放本年度剩余20%,另10%項目結束一并發放。作為用于退房、客戶索賠、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事項的經濟保證。
(注:此退房是指當月出現退房情況,而當事銷售人員在傭金發放前已經離職的。)
(五)、傭金提成及暫留保證金發放原則
1、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正常離開公司,須提前7天向公司遞交辭職報告,經批準并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且無欠帳或違規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定發放未結傭金提成(含保證金)。
2、銷售主管、銷售人員若因觸犯國家法律,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使公司聲譽或利益受到損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領取的銷售傭金提成(含保證金)不再發放。
3、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不辭而別或未獲批準辭職而離職的,則未領取的傭金提成(含保證金)不再發放。
4、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因公司行為而被辭退的,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且無欠帳或違規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定發放未結傭金提成(含保證金)。
5、前一個項目的保證金不得累計至下一個項目。
6、公司員工本人實現的銷售不予提成。
7、公司指定客戶實現的銷售原則上不予提成。
三、銷售現場行政人員獎勵辦法(建議)
行政人員以簽訂正式的成交合同為標準,每辦理完畢一份合同,獎勵20元,按月發放10元,余下的10元作為保證金,年終一次性發放。
四、銷售冠軍獎勵辦法
對于月度銷售冠軍,按當月個人銷售額總值的0.1‰給予獎勵。
月度銷售冠軍獎勵在當月提成結算時,一并全額發放。
項目部
篇3:C酒店薪資制度
薪資制度
目的(PURPOSE):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資制度,以利于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政策與程序(POLICY&PROCEDURES):
1.薪資構成
員工的新資由月薪及年終雙薪(年終分紅)構成。
月薪=標準工資+獎金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福利津貼+崗位工資
如下圖所示:
薪資=年終雙薪(年終分紅)+月薪
月薪=獎金+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崗位工資(30%)+福利津貼 (30%)+基本工資(40%)
標準工資為員工的合同工資,根據每位員工的任職崗位、資歷、能力等確定。
基本工資占標準工資的40%,為員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應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福利津貼占標準工資的30%,含國家規定的所有生活津貼及政策性補貼。不在職工作的員工不享受福利津貼。
崗位工資占標準工資的30%,通知雞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不在職工作的員工不享受福利津貼。
年終雙薪(年終紅利)是為體現酒店對員工的關心而設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春節一前)根據酒店上年度的營業情況給與額外發放一個月的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年終雙薪=員工上月平均標準共資×(員工上年度實際工作月數/12個月)×1(個月)
年終雙薪只限于對酒店的正式員工發放。
2.獎金
獎金即月獎金,是為體現酒店整體效益與員工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更好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設立。根據酒店每月經營狀況,由董事會決定提取月營業額的作為獎金發放。獎金實行"獎金分數制",即結合職級、部門及工作崗位設定不同的獎金分數差別,計發獎金。
優點:
1)職級越高,獎金份數越多。有利于調動管理人員科學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門的員工進行運作。
2)在獎金總額不變的全體下,部門員工的人數越少,每個員工分得的獎金總額越多,即每份獎金所含的現金越多。有利于各部門主管控制本部門的員工數量,實現酒店人員編制的自動控制
如:某月所提取的獎金額為300,000元,獎金份數總計為500份,則每份獎金為600元;如果獎金份數為1,000分,則每份獎金為300元。
3)獎金份撇傾向于權太運作員工,有利于調動前臺員工的積極性。
3.職級與工資
根據工作崗位及酒店實際情況,酒店所有員工共分為十三個職級,即:
行政級 1-2級
經理級 3-5級
督導級 6-9級
員工級 10-13級
詳見附表《員工職級與職位分配》。
4.特殊津貼
經批準的特殊津貼(如工種津貼,外語津貼等),按酒店有關規定辦理。由惹事培訓部負責核準,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具體發放。
5.工資及級職確定
所有薪入職員工,其工資及職級由人事培訓部經理確定。其中5級及以上職級員工由總經理確定。入職時,人事培訓部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確定員工的職級、填發《人事變動表》通知員工到職。
6.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指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時間。員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 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員工將再入職時及在勞動合同中有特殊說明。
7.超時工作
7.1、酒店不鼓勵員工超時工作。
7.2如果確屬工作需要級臨時性職的工作安排,導致員工超市工作,部門主管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并于超時工作發生一個月內安排員工以時間補休。
未能及時安排的補休,(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如果沒有部門經理及時的說明及知會人事培訓部,將被視為員工自動放棄。故員工本人亦有責任提醒直屬上司或部門主管及時為其安排補休。
補休時需填寫《假期申請書》完成請假程序。
任何時間的朝時工作入予以時間行使補償,只能以相等于超時工作時間長度的時間予以補休。
7.3如超時工作無法以時間補償,需發放超時工作薪資時,應于加班發生次日前填寫《加班申請書》,注明超時工作的詳細理由,報請總經理審批。
經總經理批準的朝時工作,可予以發放超時工作薪資。超時工作薪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于正常工作日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薪資為平均日工資的1.5
○于公休日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薪資為平均日工資的2倍;
○于法定假日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薪資為平均日工資的3倍。
7.4員工如屬工作效率及個人原因沒有按時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導致超時工作的,酒店不予考慮一時間或薪水補償。
8.計算辦法
8.1、標準工資
○員工的制度工作日為21.5天,即每月滿計算為21.5天。不足滿勤者以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工資。
每月應發工資=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當月日工資數額
○日工資計算
日工資數額=當月標準工資數額÷21.5
8.2月獎金
9.發放辦法
9.1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與每月的10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9.2月獎金
月獎金于每月的20日由人事培訓部級財務部核算后發放。
9.3年終雙薪
年終雙薪于每年的終了、春節前發放。
9.4發放形式
所有薪資均通過授權銀行,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
10、試用期薪資
10.1、所有薪入職的員工均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員工指享受基本工資及福利津貼,薪資按批準職位的標準工資換算。試用期滿,正式合格的員 工,予以增加發放崗位工資。
10.2、員工如遇晉升、調職等人事變動,均需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薪資同上。
10.3員工如遇降職、工資調低等人事變動,如果調整職位對應薪資低于員工薪資的直接享受所調整的薪資。
11.假期薪資
11.1病假
員工每年享有十二天有薪病假為全薪病假。超出十二天部分的病假視為醫療期,享受醫療期待遇:
參加工作年限 本酒店服務年限 醫療期 醫療期工資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個月(6個月內累計) 70%
5年以上 6個月(12個月內累計) 70%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個月(12個月內累計) 70%
5年~10年 9個月(15個月內累計) 60%
10年~15年 12個月(18個月內累計) 60%
15年~20年 18個月(24個月內累計) 60%
20年以上 24個月(30個月累計) 60%
醫療期期間工資的含義僅指基本工資。
11.2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3其他有薪假
僅適用于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分娩假、計劃生育假、護理假:只享受基本工資;
年假、婚嫁、慰悼假、探親假享受基本工資和生活津貼。
11.4其他經酒店管理當局批準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訓等,只享受基本工資。
12.事假
事假為無薪假,扣除請假當天的全部工資(按日工資核算)。
當月十佳超過三天,將影響月獎金的分派數額。
13.代扣款項
13.1義務教育費
當月實發薪資在300~500元之間的,為3元
當月實發薪資在500元以上的,為6元。
13.2個人所得稅
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13.3社會保險費
酒店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等)其中有員工個人繳納的部分,有酒店代扣代繳。
13.4其他符合政府明文規定的應代扣款項。
14.其他:
14.1、實習生及臨時工執行統一的標準工資,即全額工資。不執行試用期及崗位工資,但可享受月獎金。
14.2.外聘員工執行統一的標準工資,即全額工資,不享受福利津貼及獎金。
15.附注:
15.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5.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培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