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培訓教材: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4)
第五節事故的處理、批復與結案
一、傷亡事故的處理
傷亡事故處理的目的是通過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來教育廣大干部和群眾,使其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安全生產法規,杜絕“三違”現象,防止相同或類似事故的發生。
國務院75號令第四章第十六條全第二十條對傷亡事故的處理作了如下規定: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違反本規定,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
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詢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80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在具體進行傷亡事故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處理事故時,應結合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省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和領導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
(2)凡因錯誤指揮,缺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職工無章可循,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安全管理混亂,實行經濟承包、租賃,承包合同沒有勞動保護內容,機械設備和設施不按時檢修或明知設施有隱患而不及時消除,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措施經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衛生設施不與主體工程“三同時”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當迫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3)凡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現危急情況既不報告又不采取應有措施,不按規定配備、穿戴防護用品和用具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的責任。
(4)對事故責仟者的處理,一般應以教育為主,或者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并不是事故調查的最終目的,目的是使其吸取教訓,避免再犯類似錯誤。但如果事故責任者的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觸犯了刑法,則應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事故的批復與結案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應按以下原則來審批結案:
(1)輕傷事故內企業處理結案;
(2)重傷事故由企業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征認得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同意,由企業主管部門批復結案;
(3)死亡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前經市一級勞動部門審查同意,由市同級企業主管部門批復結案;
(4)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市審查同意,由同級企業主管部門批復結案;
(5)特大死亡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前經國務院勞動部門審查同意,由同級企業土管部門批復結案。
傷亡事故處理,如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部門的審查答復持有不同意見時,報上級勞動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如仍不同意見,同級人民政府裁決,按最后裁決意見執行,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不得自行處理結案。
職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要在全體職工大會上或以通知、通告或公開宣布處理結案。對有關人員的處分決定,要裝入本人檔案。勞動部門和有關部門對處理結果執行情況要
進行監督檢查。
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按照國標GB6442-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的規定,應將下列事故資料歸檔保存: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事故通報、簡報及文件;
(12)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事故資料的保存(歸檔)方式除書面記錄、照片(圖片)等普通方式外,一些重要的資料應盡可能利用現代化的手段,如磁盤、光盤、縮微膠片等進行保存,這樣,既便于查閱,又能長期保存。通常情況下,每起事故應單獨建立相應的事故檔案。建立事故檔案時,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檔案標準進行,使事故檔案工作標準化,為今后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特大事故的批復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1993]50號)的有關規定,做好特大事故的批復結案工作,國務院辦公廳于1996年9月專門發出通知,其主要內容有:
(1)由勞動部代表國務院對特大事故進行批復。凡發生特大事故,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按《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有關文件要求及時組織調查工作。調查報告在呈報國務院的同時抄送勞動部,以便該部及時批復結案。勞動部批復時,可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再調查,重大問題應請示國務院決定。
(2)特大事故調查報告的呈報和批復時限。特大事故發生后,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巾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原則上應在90日內向國務院及勞動部報送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個得超過120日。勞動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后,應在30日內批復結案并報同務院備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60日。由勞動部組織調查的特大事故,亦應按上述時限辦理。
另外,勞動部對此也有專門的通知,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接到勞動部對特大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后,應負責組織落實。
討論題:
1.按事故類別分類應分為哪幾類?
2.國務院75號令規定事故調查組職責和權限是什么?
2.事故調查程序應包括哪些內容?
4.特別重大事故現場調查應完成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5.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應包含哪些內容?
篇2:礦井安全員安全培訓測試題
礦井安全員安全培訓測試題
單位:姓名:
一、填空題:(41分)
1、安全員是指企業中專門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和。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有、、、 、、。
3、安全員現場安全檢查主要查:、、、、。
4、按事故的屬性,事故分為兩大類即和事故。
5、安全管理中的“三不傷害”是指:、、。
6、事故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具體內容是、 、、。
7、淺孔礦房內要求采場要平整,要有個安全出口,采場作業高度應不得大于米。
8、安全管理應堅持和的原理。
9、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
10、峒室型采場最低風速不應小于每秒米;巷道型采場和掘進巷道不應小于每秒米,二次破碎巷道不應小于每秒米。
11、井下有毒有害氣體主要有、、、等,其中一氧化碳的體積濃度不得超過% 。
12、局部通風方法,根據局扇的工作方式可分為、和。
13、礦井電氣設備安全的“三大保護”是、、。
二、問答題:(39分)
1、什么是事故隱患?
2、中孔礦房在生產作業過程中主要存在哪些危險因素?
3、安全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什么?
三、簡答題:(20分)
簡說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后,安全員應該如何處理解決隱患問題。
篇3:物業安全員基礎知識培訓材料5
物業安全(保安)員基礎知識培訓資料5
一、物業安全管理的內容
物業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以及車輛道路管理3個方面。
1、治安管理
?、賹ξ飿I區域內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制止,并報公安機關處理。如非法攜帶槍支彈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偷盜他人財物等;
?、趯τ谖飿I區域內妨礙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進行禁止。如發出噪音、污染,亂扔雜物, 搭建各類違章建筑、流動攤販擾民等。
2、消防管理
其內容主要是預防和控制火災的發生,如防火安全宣傳,及時撲滅火災,消防器材的保養和維修等。
3、車輛交通管理主要是搞好車輛停放和交通安全管理,保證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二、巡邏崗崗位職責
1、熟悉巡邏區域內各類設備設施、物品位置,發現設備設施、物品有移動等可疑情況,應立既查明并報告。
2、檢查電線線路(目視檢查,禁止手動檢查)和水管管道有無損壞,發現漏水(電)時,應急時采取措施并及時匯報。
3、巡邏中聞到異味,聽到可疑聲響,需立即查明情況并報告。
4、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5、發現偷盜、流氓等違法犯罪分子,應立既擒獲。
6、發現打架、吵架、斗毆等行為時,要予以制止。
7、發現火警時,立即組織撲滅,并迅速報警。
8、發現可疑物品,要立即做安全處理,并迅速報告有關部門。
9、驅趕轄區內踐踏草坪,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閑雜違章人員。
10、巡邏安全員各崗位執勤情況,協助處理疑難問題,認真填寫巡邏簽到記錄。
11、完成班長、主管交代的任務。
三、安全員的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非常重要,因為這段間隙處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機作案。為了杜絕這些漏洞,必須強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安全員要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
2、交接班時,交班的安全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向接班安全員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安全員驗收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安全員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安全員離開崗位后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安全員承擔責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